畢業了,我們一無所有 正文 第十四幕 愛情再因跳舞而生
    馬平志和陳菲兒第一次相遇是在T大舞廳——基於蘇楊同志和白晶晶小姐的第一次邂逅也是在舞廳內,我們似乎可以推斷出舞廳是孕育愛情的美好搖籃。因此建議那些渴望愛情的男女們沒事多往舞廳跑跑,說不定會有意外收獲——現在把視線放到馬先生和陳小姐相遇的那個季節,時值1999年春天,正是萬物蘇醒,大地回春的好時節,世紀末的大學生興趣愛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不再崇尚花前月下、一心讀書,到的廳蹦的成了很多自詡時尚大學生的最愛。白晶晶就是蹦的一族的中堅力量,最瘋狂時一個月連著去的廳30次,每次都跳得七葷八素,欲罷不能,白晶晶這個愛好,充分奠定了蘇楊痛苦的基石。蘇楊倒不反對蹦的,年輕人搖搖腦袋也不是什麼過分的事,蘇楊只是想不通,為什麼有人把搖頭看得比吃飯還重要?只是他敢怒不敢言,每次白晶晶一吆喝只得乖乖地跟著走。一開始倆人都是到上海一些很有名的的廳,諸如衡山路的“真愛”、淮海路的“瑪雅”和“羅捷”,每夜消費不下百元,這對還處於工薪階層的蘇楊而言實在無法承受,經四下打聽終於尋得一處“價廉物美”的地方,那就是T大舞廳。T大舞廳在上海幾十所高校富有盛名,沒像其他大學舞廳一樣盡放國標舞曲,而是以時下最酷最In的Diso舞曲為主,雖然硬件條件很差,舞池其實就是一間大教室,燈光也只有兩三種,但因為價格超低(只有六塊錢),加上舞曲新潮所以人氣極旺,每到周末就有大量打扮性感的女孩擁進T大舞廳,給人以無限想象的機會。

    T大舞廳每星期營業三次,分別為周五、周六和周日的晚上。星期五和星期六人氣最旺,星期天則寥寥無幾,因此蘇楊和白晶晶基本上都是這兩天去蹦的。四月的一個星期五傍晚,蘇楊在宿捨裡足足打扮了一小時,愣是把自己由一白面書生打扮成了油裡油氣的小流氓,在鏡中看著自己的全新造型蘇楊很是滿意,連說幾聲verygood後准備接白晶晶去T大。馬平志那天晚上沒活動,趟在床上翻來覆去覺得人生好無聊,看到蘇楊在宿捨裡活蹦亂跳的樣子心裡非常不平衡,憤憤地對蘇楊說:“哥們兒,要不晚上我跟你們去跳舞吧!”蘇楊一聽正中下懷——每次白晶晶蹦的他都要陪著搖頭,在搖頭這方面1000個蘇楊加起來也不是白晶晶對手,每次蹦的歸來都變成二級傷殘,要修養一個星期才能恢復健康,因此聽到馬平志這話自然求之不得,心想今晚讓你好好見識白晶晶的搖頭神功,讓你做她陪練,自己好乘機休息,想到這裡蘇楊暗自得意起來,看著馬平志直想笑,暗想:孫子啊,可不要怪我蘇某人太無情,這痛苦可是你自找的,看今晚不搖死你才怪。

    為了能在舞廳獨領風騷,白晶晶那晚穿得特別色情,上身穿了件黑色鏤空吊帶衫,前面露了一半後面露出全部,豐滿的胸部張牙舞爪地挺在空中,而性感的小肚臍更是無比流氓地在你眼前晃來晃去,非常挑釁,至於下身更是春光乍洩——修長的腿上套著黑色魚網襪,一件淺黃色帶流蘇的超短裙半遮半掩飾地裹住臀部,時刻都有掉下來的可能,四月天是乍暖還寒,看到白晶晶這身打扮只能得出一個結論:該遮的不遮,不該遮的更沒遮,真擔心她給凍著。而除了穿得春光乍洩外,白晶晶化的妝更是妖艷無比,首先是臉上塗得萬紫千紅,深藍色眼影黑色嘴唇,睫毛硬得能當刷子,其次是離她三丈遠就能聞到她身上的CHANEL5濃郁的香味。看著白晶晶一步三搖踩著小碎步走來,馬平志小聲嘀咕:“真淫蕩!”然後往蘇楊肩膀上重擊一下說:“你他媽太有福氣了,這種女人中的極品能被你撈到,老天無眼啊!”自從和白晶晶談戀愛以來,蘇楊每天都要受到N個人類似的攻擊,所以早就麻木了,咧開嘴干笑兩聲:“運氣,運氣。”然後上前挺胸收腹手一伸,白晶晶順勢挽住他胳膊,整個動作一氣呵成,看得馬平志驚羨不已,又是一陣狂歎。

    以往每次去T大跳舞,蘇楊都要為白晶晶的身高心煩意亂,白晶晶不穿鞋有一米七六,穿上鞋得有一米八,足足比蘇陽高半頭,因此倆人抱在一起跳舞時,別人都看怪物似地看著蘇楊,雖說蘇楊皮比較厚,但還是有廉恥之心,臉也會紅,而那晚有馬平志同去,腰桿直了不少,馬平志個子一米八七,用高大威猛形容毫不為過,蘇楊想當然覺得自己女友和兄弟都長得人中龍鳳顯然他很有面子,走進舞廳時都覺得很光榮。

    出乎蘇楊意料的是那天晚上,T大舞廳的主角居然是馬平志,似乎從馬平志踏進舞廳那一刻就開始了他的風光無限,N個正盡情搖擺身體的女人因為馬平志的英俊瀟灑而心花怒放,甚至停止動作開始發春,前面我交待過:馬平志長得道骨仙風,頗像F4裡的周渝明,當然1999年還沒人知道F4,但看到一個帥成那樣的男人出現在自己面前,似乎沒有幾個女人能控制住不尖叫,可就在這些女人鼓足勇氣准備對馬平志拋媚眼時,她們又看到了白晶晶,於是所有的沖動和幻想都灰飛煙滅。毫無疑問,在所有人眼中白晶晶和馬平志完全是天作之合,無論氣質還是長相都無比般配,完全可視為神仙眷侶,至於他們後面那個貌不驚人的男人或許是帥哥的小弟吧,反正肯定是給帥哥美女端茶倒水的角色。正因為所有人都認定了這樣一個組合,所以過了一會兒他們發現美女居然緊緊摟著那個小弟還無比幸福的模樣時,所有人都覺得人生太無常。

    蘇楊早知道馬平志舞跳得不錯,但沒想到跳得會這樣好,在貧下中農蘇楊眼中,馬平志這種富家子弟頂多也就是跳跳國標,走走探戈什麼的,至於蹦的搖頭或許還差那麼一點,但當馬平志隨著音樂扭動第一下屁股時,蘇楊就知道自己錯了,而且錯得很厲害。蘇楊自己不會跳,但他一直看別人跳,看多了就成了鑒賞家,知道簡單的扭屁股其實也包含無上玄機,沒一定功底根本無法將屁股扭出美感,蘇楊跟著白晶晶扭過N次,扭到現在都沒把屁股扭好,這個事實除了說明蘇楊在跳舞方面比較白癡外,也表明這個動作確實有難度,可蘇楊看到馬平志只那麼隨意一扭,就透露出說不出的好看,那一刻蘇楊覺得發現了新大陸,恨不得上前親幾下馬平志,表示內心激動。

    馬平志確實跳得很好,這一點連白晶晶也佩服,三個人先是聚在一起跳,沒多久變成馬平志和白晶晶對搖,馬平志頭發雖然沒白晶晶長,但搖起來也小成氣候,加上倆人都技巧純熟,花樣又多,既能前後搖,上下搖,左右搖,還能8字搖,簡單的搖頭經他們演繹就成了技術活,散發出迷人風采,很快其他男女就被兩人精湛的搖頭表演吸引,漸漸圍成圈將倆人包圍,一邊拍掌一邊尖叫。

    刺激的Diso過後是hip-pop音樂,這時往往是整晚最為高潮時刻,一些跳街舞的家伙會在這個時候秀他們的舞技。馬平志和白晶晶搖完頭後坐在舞池邊的椅子上休息,蘇楊買了幾瓶飲料,三個人正說笑著回味剛才搖頭的快樂時,突然聽到內場爆發出一陣陣高分貝的喝彩聲,蘇楊不看也知道有人在表演街舞,馬平志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問蘇楊要不要過去看看。

    “不去,小孩跳街舞有什麼好看的。”蘇楊總是覺得別人都是小孩子。

    “白晶晶,你去嗎?”馬平志轉而問白晶晶。

    “我老公不去,我也不去。”白晶晶緊緊摟著蘇楊胳膊。

    “去吧,我跳街舞給你們看?”

    “你跳街舞,少吹牛了?”蘇楊一臉不相信。

    “跟誰吹也不跟您吹啊,看了不就知道了。”馬平志說完拉起蘇楊就往裡走。

    舞廳裡早就裡三層外三層圍了個水洩不通,幾個十七八歲的少年正在裡面跳街舞,那些家伙隨著音樂不斷做出各種誇張的造型,動不動翻個跟頭,來個倒立什麼的,食指不停朝向地面晃來晃去,意思讓別人和他們“斗舞”,只可惜無人應戰,於是那幫家伙更是狂妄地發出嗷嗷怪叫。蘇楊推了一把馬平志說:“你倒是跳啊!”

    “跳就跳!”馬平志把手中的飲料遞給蘇楊,接著蹦了進去,那幫家伙看來了個眉清目秀的高個,很不以為然,心想這種傻B也來獻丑簡直自討苦吃,正准備做個有難度的動作羞辱羞辱這個傻大個兒,卻沒想到馬平志在蹦了兩下後突然手撐地輕輕松松就來了兩個托馬斯,緊接著又一個UFO加大風車,差點沒把那幾個小伙子嚇死,因為這些動作屬於街舞裡的絕對高難度,就算他們練一輩子也不見得能練成,知道遇到高手了,只得乖乖地坐到一邊給高手吶喊助威,或許是好久沒表現的緣故,馬平志顯得很興奮,接連做了好幾套高難度動作,又是打滾又是翻跟頭,引發無數女人嘶聲尖叫,最後舞曲結束、燈光亮起時,掌聲久久不息,馬平志的表演大獲成功,無論走到哪裡人群都自動閃出一條道,蘇楊看得目瞪口呆,覺得太神奇了。

    秀好舞技後馬平志心滿意足地走到蘇楊身邊,樂滋滋地問:“怎麼樣?哥們兒沒吹牛吧!”蘇楊翹起大拇指:“強,真沒想到你小子還有這招!”馬平志說:“哥哥我強的還多著呢,慢慢學著吧你!”蘇楊立即點頭哈腰:“一定,一定。”白晶晶看到蘇楊一副漢奸樣,就在他背上用力打了一巴掌,假意怒罵:“你這個沒用的東西!”

    白晶晶因為那天剛來月經,所以沒再跳下去,蘇楊早就不想跳了,於是倆人坐到一邊甜言蜜語去了。馬平志顯然意猶未盡,一個人在舞池裡繼續搖頭。沒過多久走過來一高一矮兩個女孩,倆人站在馬平志身邊竊竊私語了好一會兒,矮的那位走過來拍了馬平志一下,馬平志搖頭正搖得雲裡霧裡,突然感到有人拍他還以為受攻擊了,心裡嚇了一跳,停下來一看原來是個女孩,女孩說:“我們可以和你一起跳舞嗎?”

    “你們?”馬平志不明白為什麼一個女孩子要說“我們”。

    “還有我朋友!”矮個兒女孩指著身後的高個女孩“我們剛才看你跳舞了,你跳得可真好,我們想和你一起跳,可以嗎?”

    馬平志漫不經心瞅了那高個女孩一眼,舞廳燈光昏暗,不太看得清楚女孩的容顏,不過憑多年道行還是判斷出這個女孩是個美女,如果一般人看到美女要和自己跳舞肯定樂得暈過去,可馬平志不是一般人,最起碼不是一般男人,到他這個修行再美的女人也只是女人而已,所以馬平志只是點點頭,很隨意地說:“你們要跳就過來好了,我無所謂。”說完又閉上眼睛辟裡啪啦搖頭。

    那個高個女孩就是陳菲兒,馬平志這輩子最愛的女人。

    如果一個人突然知道自己面前陌生的女孩就是自己未來的戀人,不知道他會有怎樣的反應?是覺得幸福還是會覺得荒謬?覺得不可思議還是很恐怖?

    所幸沒人會知道,馬平志也不知道,那個時候馬平志還認定自己這輩子都不可能愛上一個人,更不可能和誰正兒八經談戀愛,他只需要情人,N個情人,荒淫到死。

    馬平志確實判斷得不錯,陳菲兒絕對是個美女。美女一般都很矜持,明明自己想和帥哥跳舞可還是讓別人打頭陣,美女也比較高傲,本以為憑自己的容顏可以引起馬平志好感,甚至會大獻殷勤,卻沒想到這個人只是冷冷看了自己一眼,顯然很不在乎,所以美女很快就傷自尊了,因為平時別人都眾星捧月圍著她,贊美她,所以一絲輕微的打擊都會造成無止境的痛,陳菲兒覺得很受傷,於是暗自發誓將來只要有機會一定要好好報復這個驕傲的男人。

    可憐的馬平志並不知道在那一瞬間已注定他今生很多劫難,如果他知道,他肯定不會把頭搖得跟只公雞似的,他肯定會感慨一下人生,然後立即狂吻這個女人的腳趾頭,請她饒恕所有的罪。

    半月後的傍晚,馬平志在F大食堂再次見到陳菲兒,當然那時他還不認識陳菲兒,上次在T大舞廳因燈光昏暗加上自己漫不經心,他並沒有看清楚陳菲兒的模樣,更不可能知道那天晚上在自己身邊畏首畏尾跳舞的女孩,就是眼前這個清水芙蓉的高個美女。

    馬平志看到陳菲兒時,心深深震了一下,然後渾身發冷,猶如觸電。

    本來心跳並不值得大肆渲染,但對馬平志而言這種猶如觸電般的心跳好多年沒有過了。如果記得不錯,上次出現這種深度心跳的感覺還是在8年前的物理課上,那時馬平志才14歲,讀初二,14歲的馬平志各方面發育都比較超前,特別在情感方面,不但全盤知曉男歡女愛,而且對身邊的黃毛丫頭早沒了興趣。14歲的馬平志暗戀的對象是語文老師,語文老師剛師范畢業,人長得古典,說話輕言細語,舉手投足小心翼翼,仿佛不食人間煙火的天使,天使很快俘獲了馬平志的春心,每次語文課女老師在黑板上寫板書時,馬平志都癡癡看著老師細小的腰和不時抖動的肩,覺得她很可憐需要自己保護,就這樣完全沉浸在想象中傻傻地笑,流出一大堆無比淫蕩的口水還渾然不知。語文老師寫好板書轉身回頭,對著台下同學淺淺一笑,順手將眼角的長發拂起,就在那時馬平志會怦然心跳,然後瞬間停止——在自己的意淫中達到高潮。在14歲的馬平志眼中,語文老師的笑容是世上最美的風景,為了這片風景馬平志不思學習,每次上語文課都在夢游,結果語文考了好幾次全年級倒數第一,最後連高中都差點沒考上。

    這段暗戀維持了整整兩年最後無疾而終,隨著馬平志升入高中灰飛煙滅。這是馬平志的初戀,對他愛情觀的形成影響甚大,因為從頭到尾都是暗戀,所以馬平志一直比較壓抑,也比較自卑,多年以後馬平志回想起這段懵懂的愛戀還傷感無比,覺得自己很委屈,比那些分手的戀人更痛苦,畢竟人家曾經擁有過,而他卻什麼都沒得到,有的只是一段長達兩年的意淫罷了。

    而為了隱藏這段痛,以後的日子裡馬平志總是傷害深愛自己的女孩,仿佛非此不能彌補他青春期的遺憾。也正是因為這段不為人知的過去,當馬平志看到陳菲兒時,塵封了8年的痛再次浮現,眼前的女孩眉宇間透露的風情和語文老師是那麼相像,8年時光霎那間灰飛煙滅,他狠狠咬了下舌頭,很痛,這一切不是夢。

    那天下午陳菲兒只有兩節體育課,體育課測試800米。陳菲兒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跑800米,在她的理解中跑800米簡直不是人做的事情,不曉得是哪個挨千刀的混蛋想出這個餿主意。因為對800米深度恐懼,因此在一個月前,陳菲兒就感到人生苦短,成天心口都有陰影盤旋在那裡揮之不去,想起時走路腿都不由自主地打哆嗦。成天祈求測試那天可以月經來臨好逃過一劫,卻沒想到這次月經來得特正常,到跑的那天剛好干淨,因此沒了借口,只得硬著頭皮上陣,而為了減輕負擔,陳菲兒差不多只穿著內褲和胸罩,所以看上去給人風騷的意味。

    那天800米跑得出奇順利,因為渴望痛苦早點結束,起跑時陳菲兒一馬當先,閉著眼睛發瘋似地向前沖去,把其他女生遠遠甩在身後,等眼睛睜開時已經快到終點了,陳菲兒驚訝地發現自己體力尚存不少,於是悠悠地將余程跑完,最後居然有點意猶未盡的感覺。

    跑好800米,陳菲兒又和同學在操場上扔了會兒籃球,等強烈意識到肚子很餓時已經六點半了,天已漸黑,陳菲兒建議去食堂吃飯,其他女孩個個筋疲力盡都說要回宿捨休息,無奈只好自己一人去食堂,問同學借了件外套披在身上,又將頭巾扎在手腕讓長發披了下來,然後顛顛地哼著小曲往食堂走去,等到了食堂窗口才發現只有些殘羹冷炙,頓時沒了胃口,可肚子明明在強烈表示饑餓,於是站在那裡進退維谷,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全沒了主意,只得不停唉聲歎氣,看上去楚楚可憐。

    陳菲兒所有表情正好被馬平志看在眼裡,她不經意間的動作就引發另外一個人心中的傳奇,沒有人能夠形容出其中的精彩。

    當然在這裡還是有一些細節必須交待清楚,否則很可能損傷馬平志的光輝形象,馬平志之所以會在一霎間春心大動,除了因為這個女孩和當年他暗戀的女老師氣質神似外,更多的是這個女孩子表現出來的美麗是他前所未見的,陳菲兒因為剛剛運動完,體力消耗很大,所以她的胸脯一直在急劇晃動,這就營造了健康且性感的形象,另外陳菲兒個兒高腿長,所以披在身上的外衣根本無法對她美麗的腿部有效遮擋,於是渾圓白皙的大腿毫無顧忌地呈現在馬平志眼中,給他一種視覺震撼,最後馬平志甚至覺得陳菲兒扎在手腕上的頭巾和額頭上泌出的細汗都具有無與倫比的美感,最後一抹夕陽從食堂的天窗透射下來,映照在陳菲兒臉上,陳菲兒臉部頓時散發出暗紅色的光芒,猶如一具史前的雕像,是那麼肅穆動人,讓人愛憐卻又不忍褻瀆。總之,那個晚春的傍晚,我們馬平志同學所感受到的一切竟是那麼美妙。

    馬平志用一分鍾時間將自己過去的情感生活快速回味了一下,突然覺得以前簡直白活,他一直自詡風流,嘗遍人間美色,卻沒想到真正的美色自己才剛剛發現,內心在悲涼之際更是決定要好好珍惜這個女子,用盡他所有的力量去創造一段新的傳奇。

    其實那天晚上,馬平志本打算到學校外面逛逛的,自從被陶麗麗打擊得大傷元氣後他就沒好好逛過街,要知道逛街可一直是我們馬平志同學的愛好之一啊!所以那天馬平志猛想起這個愛好時不禁大為光火,覺得浪費了不少青春,又覺得不逛街的日子簡直百無聊賴,用古代猛人的話說就是:嘴裡能淡出個鳥來。那天晚上馬平志心情不錯,剛接到老爸電話說這個月又賺了兩百多萬,馬平志想又能揮霍了。於是就想到外面兜兜風,呼吸春天的新鮮空氣,順便買幾件衣服。因為食堂橫亙在大門前,所以從食堂穿過去可以少走很多路,這也是為什麼馬平志會在那時出現在食堂的緣故。

    陳菲兒猶豫了半天,最後還是決定隨便吃點,吃得不好總比餓死強,於是再次走到窗口對大師傅說:“我要打一兩飯和一份青菜。”

    “沒飯啦,沒飯啦!”大師傅一邊用勺敲打空空如也的鉛皮飯盆一邊抱怨:“也不看什麼時候了,還想吃飯,早點干嗎了?”

    聽了大師傅的話,陳菲兒立即心如刀絞,可從來沒人對自己這麼出言不遜過呢,本想抱怨兩聲以示不滿,可一看到大師傅吹胡子瞪眼凶神惡煞狀,不禁倒吸了口涼氣,也就不吱聲了。

    “同學,是不是沒飯了?”馬平志在陳菲兒身後晃悠了半天,瞅准時機上前搭訕。

    本來陳菲兒一團郁悶之火正無處發洩,現在突然聽到後面的家伙居然說出連瞎子都看得到的話,還振振有詞,不禁血沖大腦,杏眼圓瞪准備發飆,心想就算不把他打成弱智,最起碼要吐幾口吐沫他身上,結果一回頭就看到馬平志那張蕩漾著微笑非常友好的臉。

    陳菲兒立即覺得手腳冰涼,雙腮發燙,外加一點點春心蕩漾。

    “是啊,不知道怎麼搞的,這麼早就沒飯了,太可惡了。”陳菲兒口氣之和藹連她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

    “這樣好了,我正好也沒吃飯,要不我請你到外面吃吧,反正食堂的東西也不好吃。”馬平志說話時神情自然,落落大方,仿佛在和他二大媽嘮嗑一樣。

    只是馬平志外表的平靜只是假象,其實那時他內心緊張到什麼程度只有他自己知道,馬平志在發出邀請後突然害怕被拒絕,在害怕中還有一點點害羞,這些都是從沒有過的體驗,多少年了,馬平志都不知羞恥為何物,可現在的馬平志只要這個女孩說出一個“不”字,他就立即狂奔逃跑,從此隱姓埋名,反正肯定不會再讓這個女孩在F大把自己認出來。馬平志清楚地聽到自己心髒跳動的頻率,也能感到手心慢慢泌出汗來,馬平志看到陳菲兒瞪大眼睛看著他,滿臉的莫名其妙,頓時感到成功無望,就在准備逃跑之際,突然看到陳菲兒鮮花怒放般地說:“好的啊,你打算請我到哪裡吃呢?”

    其實對馬平志的這個請求,陳菲兒一點都不感到突然,更不會有什麼不安,一來是這種情況實在遇到過太多次,到了F大後總有一些陌生人在路上攔住她,然後說要請她吃飯,二來是因為對方只是請自己吃飯,又不是請自己上床。吃飯是好事情,本身也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當然最主要的原因是陳菲兒發現這個請自己吃飯的男人居然是那天在T大舞廳風光無限的帥哥,那天馬平志給陳菲兒的印象實在太深了,就算他化成灰她都能認出來,雖然馬平志的高傲讓她覺得很不爽,但自己的芳心還是為馬平志的帥氣泛起了波瀾,這些日子一直放在心上,時不時拿出來回味一番,現在這個帥哥突然站在自己面前,而且誠懇地邀請自己吃飯,簡直就是童話,以前也就在瓊瑤阿姨的小說裡看過,所以陳菲兒當時差點沒高興得跳起來。要不是顧及女孩應有的矜持,陳菲兒早就跳到馬平志身上一陣狂吻,然後叫他英雄了。

    “你想到哪裡吃呢?”馬平志反問陳菲兒。

    “去‘台台緣’吧,隨便吃點算了。”陳菲兒裝模作樣地想了會兒,看似漫不經心地說。

    好家伙!馬平志暗自心驚,立即知道這個女孩子不是一般的主,能輕描淡寫地說到“台台緣”隨便吃點,可不是什麼女孩都做得出的事,不僅需要無畏更需要無恥。“台台緣”是F大附近最為高檔的酒樓,以本幫菜為主,兩個人吃一頓最低消費也要300元,這還不算酒水。馬平志摸了下褲兜,裡面鈔票還算殷實,於是放了心,頗豪邁地對陳菲兒說:“那就去‘台台緣’,說來我也有三天不去那吃飯了。”

    那頓晚飯對馬平志而言,絕對算不上什麼美好回憶,在去“台台緣”的路上兩人一路無語,陳菲兒自顧自地哼著歌曲,看上去很快樂,馬平志好幾次想說話都找不到機會,只得在心裡自己和自己對話。等到了台台緣,陳菲兒坐定後,菜譜看也沒看就刷刷點了六道菜,盡是些貴得要死吃起來卻沒多少意思的菜,馬平志在對面默默微笑,心中卻在罵娘,開始後悔沖動請陳菲兒吃飯了,打臉充胖子的感覺畢竟不好受。最郁悶的是等菜時陳菲兒還是不講話,不是趴在桌上閉目養神就是看自己指甲上花裡胡哨的圖案,馬平志努力和她搭訕陳菲兒也只是“嗯嗯”應答,最後馬平志實在忍不住就問了句:“你怎麼話那麼少呢?”結果陳菲兒沒好氣地回答:“我和你又不熟,干嘛要說那麼多話?”沒把馬平志給胸悶死。

    菜很快上來了,陳菲兒每樣菜都只蜻蜓點水般小嘗兩口就不吃了,最後兩道動也沒動,沒過半小時就把筷子一扔,咂咂嘴說:“不吃了,我飽了。”

    馬平志看得直想吐血,心想就算不是你花錢你也犯不著這樣浪費啊,可又不好說什麼,看著陳菲兒時,臉上還露出很紳士的笑容。

    如此又僵坐了會兒,陳菲兒起身對馬平志說:“謝謝你請客,我走了,你慢慢吃吧。”

    “這就走了?”馬平志急得站了起來。

    “吃好了當然走了!”

    “那你告訴我你宿捨的電話號碼,我給你打電話!”

    “下次吧,請我吃頓飯就要號碼,美不死你。”陳菲兒朝馬平志揮揮手,露出一個特甜美的笑容,走了。

    馬平志呆在座位上有點兒懵,覺得現在的女人越來越難搞懂了,先是陶麗麗敲詐自己,現在又是這個女孩耍自己,難道是自己老了?還是江湖太險惡?如此郁悶了好一會兒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對著服務員大聲說:“買單,統統給我打包。”

    一個月後,馬平志和陳菲兒在F大附近那家三星級標房裡進行完性行為後,饒有興趣地問陳菲兒為什麼第一次吃飯時那麼酷,話都不肯說一句,還浪費他錢。陳菲兒在馬平志肚子上拍了一掌,然後說:“我就是要氣死你,誰讓你在T大舞廳裡那麼拽,看都不看我一眼,氣死我了,對你這種人就應該殘忍點。”

    馬平志想了半天才明白過來,不禁哈哈大笑,一個翻身把陳菲兒壓在身下,含糊不清地說:“你個小壞蛋,壞死了,看我怎麼收拾你。”

    1999年的春天是那樣美麗,空氣中充滿了曖昧的味道,梔子花正在每個角落神秘開放,天邊也綻放出愛的光芒。沒人知道永遠有多遠,這是一個可笑的概念,所有人都只爭朝夕,也沒有人知道什麼叫地老天荒,這個城市有的只是一具具充滿激情的靈魂,他們在把短暫的青春盡情透支。

    不是整個世界都在苟且

    蛆就不苟且

    蛆在等待著變成蒼蠅

    樹也不苟且

    樹在生長

    老虎也不苟且

    老虎在堅持著不滅絕

    --而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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