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聽了先是一怔,然後大笑起來:「北京人?就是溫泉裡和你一起賣酒的小丫頭?你們這些小丫頭,懂得挺多呢,你給我具體解釋解釋什麼叫做辦了?」我滿臉通紅,不知怎麼回答。
他接著說:「不要用這個詞,『辦了』這個詞很粗魯也很野蠻,跟強迫差不多,我不會強迫你的,我也不會把你『辦了』的,除非你願意,你真的喜歡我這個老男人,懂嗎?」
我點點頭,又搖搖頭,再點點頭,眼睛亂轉,東張西望。他拖起我的下巴,把我的目光強制地限制在他面孔周圍:「那你喜歡我嗎?我們認識半年了,你可從來都沒有說過喜歡我這句話。」「那你也沒有說過。」
「我是老男人了,哪能什麼話都掛在嘴邊,再說了,我不喜歡你天天帶你出去幹什麼呀,我還不至於傻到把一個不喜歡的女人放在身邊日日相見,大眼瞪小眼。」「不是女人,是小女孩兒。」
「對對對,是小女孩兒,小女孩兒也一樣,我要是不喜歡你,天天帶在身邊做什麼?」
「那好吧,那我也喜歡你,老男人,我喜歡你。」他此刻目光柔情蜜意,面帶微笑,俯下身來,繼續吻我,我張大眼睛觀察他的表情,但是我們的臉貼在一塊什麼也看不清楚,他吻了一會突然看見我雙目閃亮,感覺怪異,問道:「你幹嗎睜著眼睛啊?」「睜眼睛不能接吻嗎?」我反問。
「當然能,不過睜眼睛接吻的女人太少了。」「我知道,電視裡的女人接吻都閉著眼睛,一副很陶醉的樣子,但是如果那樣她們看不見男人的表情啊!」「你難道不陶醉嗎?為什麼非要看男人的表情呢?」他被我的舉動弄得哭笑不得。「老實說,我沒有和別人接過吻,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在陶醉,我並不覺得接吻的感覺好或者不好,我並不排斥和你接吻,但是我也並不喜歡和你接吻。」夏天叔叔輕輕攬住我的腰,他喃喃地在我耳邊低語:「你太小了,你就是個沒有長大的不懂事的小東西,不過你真應該快點長大,長大了就能做我老婆。」
我心裡一陣騷動,又覺得他的撫摸讓我很癢,我雙手無助地放在身體兩旁,像木頭一樣僵直,我估計我今晚在劫難逃,滿腦子裡都是北京人給我的杜蕾絲。不過我沒有用上她給我的杜蕾絲,夏天叔叔作為一個老男人,雖然暫時沒有老婆,但是他在這方面根本不用女人操心,他做得完美無缺,天衣無縫,既沒有讓我感到尷尬,也沒有讓我感到不適。
我們折騰了一會兒就躺在床上聊天,他的大手很溫柔地落在我的肩膀上,讓我覺得舒適溫馨,我的頭輕輕地靠在他寬闊的肩膀上,聽他給我講他的初戀。他的一個大學同學,留學美國將他拋棄,他又給我講他的上一任女友,因為心裡還想著其他男人所以他將她拋棄。他反過來問我的初戀,我說我小學的時候就有男朋友了,高中也好過一個,小學時期的那個記不清怎麼回事了,高中的那個娶了別的女人結婚了,把我扔在一邊,不聞不問,所以我很傷心也很難過,我差不多是個很失敗很失敗的女人。我說話的時候一臉憂鬱,好像一個歷盡滄桑的小婦人。
他聽了哈哈大笑,死活也不相信我還像模像樣地談過兩個男朋友,我說是真的,真的真的,說了好幾遍,最後,他說:「哎,你這個小傻瓜,那不叫戀愛,你看上去好像成熟老練,什麼都懂,其實你還沒有學會談戀愛呢,我來慢慢教你吧。」他走了,我一個人留在他家裡呼呼大睡,兩天後我打電話問他為什麼那天晚上他手裡居然能夠馬上拿出和杜蕾絲一樣的東西來,是不是早有準備,蓄謀以久。他死不認賬,還說男人身上總該備著點東西的,萬一遇上女流氓想「辦」他,也好有個保護傘,以免得上艾滋病。
北京人說不是這樣的,其實男人尤其是在生意場上的男人難免會有很多很多應酬,應酬累了,搭幫結伙地出去放鬆一下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他們從來不對風塵女子動真情,風塵女子只能用來解決生理問題罷了。4
我從來就沒有想過「同居」這個字眼兒會提早地光臨到我的生活中來。大二那個秋天,我的夏天叔叔從廈門回到北京,一定要我在沒課的時候搬到他們家和他同住,我說:「老夏,這樣不好吧,我一個小女孩,還沒結婚就先同居了,讓別人知道多不好呀?」
「成啊,你想現在結婚我不反對,只要你們學校不反對,你爸你媽不反對,婚姻登記所不反對我就娶你,可惜你年齡沒到啊,你才十八週歲剛過一點點吧,剛拿到身份證沒多久吧,才剛長大就想結婚啦。」
「我沒有想結婚,坦白說,我從來就沒有想過和一個曾經叫過半年叔叔的男人結婚,我爸我媽更沒有想過,我估計他們做夢都沒有想過,所以我不要和你同居,同居就成事實婚姻了。」
「你學沒學過新的婚姻法啊,現在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再說我還希望變成事實婚姻呢,變成事實婚姻就省得登記了。我不懂,你到底是怕別人知道還是怕和我將來結婚呢?你就這麼懼怕老男人嗎?你們大學生雙雙同居的都多少了,未婚先孕的都多少了,這都什麼年代了,你搬過來,我就不用老跑去接你了,又省時間又省油,而且開學後大三不是沒有什麼課了嗎?」
「那我週末一塊和你過吧,平時就讓我呆在學校,我這麼熱愛集體生活的一個人,你就忍心把我關在你們家那座冰冷的高樓大廈裡啊,而且我需要一段時間適應一下,你要知道,我怎麼也想不通我什麼時候從你侄女變成你女朋友了呢?」後來,我果真週末與他同住,從星期五晚上開始,一直到星期天晚上,我們不去北京周邊了,就改成留在家裡,上午我學習,他處理公司的事情,下午一起出去逛街,買一大堆需要或者不需要的東西,晚上出去吃大餐,看電影。
我過得滋潤而富足,依舊每週去他們公司拍一些照片,他給的錢有增無減,我照單全收。不過我不找他報銷車票了,因為我基本上不打車了,我差不多成了我們宿舍裡的小富婆,但是我並不覺得充實,我覺得糜爛極了。
有很多時候,我喜歡和北京人以及其他的一些同學走在校園裡,四處搜尋校園裡正在熱戀的陽光男女,他們活潑,積極上進,一起背著書包上自習,一起到食堂吃四塊五一份兒的蓋飯,一起到圖書館去借書,一起週末乘地鐵,出去逛故宮、游北海,去那些學生們經常去的很正經也很革命的場所,待到月明星稀的夜晚,一起守在校園裡的長椅上發一些誰也實現不了的誓言,說一些誰也不相信的傻話,對現實充滿激情,對未來充滿幻想,鬥志昂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