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星星一樣亮晶晶 正文 第二十章 戰爭結束 我們勝利了!
    「好消息。嫌疑犯抓到了。」

    對於到警察局報案的人來說,沒有比這更令人振奮的消息了!上班前剛剛接到這個電話時,仁旭和筠曦的感覺如同當頭一棒。他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樣跑到警察局的,警察局裡,負責的警察遞給筠曦兩張證件,一個是學生證,還有一個是身份證。是嫌疑犯的。

    「您先確認一下。當時從醫院裡提取精液和體毛確認血型對破案很有幫助,嫌疑犯的檢查結果出來了,和我們的取證完全符合。」

    接過警察從桌子上推過來的身份證時,筠曦的手止不住地發抖。比硬幣稍微大一點的小照片裡面,兩個還沒有褪去稚氣的男孩正看著她。

    「嗯啊,嗯,好爽啊!」

    「放老實點兒!媽的!把胳膊給我放下!」

    當筠曦意識到照片上的兩個男孩,就是黑暗中對她拳打腳踢,呼吸中混著難聞的煙味,用髒手侵犯她的那兩個混蛋時,她真的呆住了。

    「真是!這兩個傢伙就住在附近的00洞!一直要找的人竟然就在眼皮底下,真是氣死我了!」

    一直以為應該在東大門那裡找姓金的傢伙,可是不是這樣的。這個姓金的傢伙不住在東大門,就住在旁邊的小區裡。仁旭發放的傳單正巧被開始和他們在一起,後來被他們趕走的朋友接到了。在和小區代表發生衝突事件之後,仁旭還是一有時間就繼續在那裡發放傳單。

    ——一定要報案。還有,一定要小心。

    年輕人接到傳單後,讀了一遍又一遍。這確實是自己的朋友們喝醉後強姦的那個女人。當時,他沒有勇氣阻止他們的暴行,只好在女人被暴打和強姦之後,偷偷把她送到了醫院門口。這確實是有關那個女人事件的傳單,絕對沒有錯。天啊!事情怎麼發展到這個地步了?

    「喂!喂!你們瘋了嗎?幹什麼啊?我看算了吧!」

    記得那天晚上,他起初試著這樣勸阻了幾次,可是他的朋友們-——實際上只是認識了一些日子,很難稱得上「朋友」二字的兩個傢伙並沒有聽他的勸阻,所以他最後沒能阻止他們的暴行,只好一個人逃跑了。逃跑之後,他怎麼都覺得良心不安,於是又重新返回那個地方,當時暴行已經結束,兩個朋友也已經逃之夭夭了。於是,他抱起衣服被撕爛,昏倒在地的女人,把她送到了醫院,在送她到醫院的時候,他哭了。因為對女人感到愧疚而哭,因為目擊了發生在自己眼前的暴行,卻一點也不像個男人那樣站出來阻止的自己的軟弱而哭。可是後來他還是選擇了沉默。接到傳單後,他不斷地問自己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到底應該怎麼做?

    考慮了一個小時左右,他找到了一個女孩。

    因為那件事情發生後一周左右,他聽說兩個惹事的傢伙中的一個人把當時搶走的戒指給了自己的女朋友。傳單已經發到了自己的手上,這樣看來,拿著那個贓物是非常危險的。所以他對接受戒指的女孩兒嚴肅地忠告,讓她趕緊把戒指扔了。

    「為什麼?這是他送給我的禮物中最不錯的一個了!多漂亮啊?上面還刻著我名字的第一個英文字母。」

    「可這不是你名字的字母啊!」

    聽著年輕人的回答,女孩子不解地問道:

    「什麼?那是說他把送給別的女孩的東西又送給我了嗎?怎麼回事?那個女孩名字的首字母也是J嗎?」

    對光聽到這裡就已經火冒三丈的女孩子說出「你的戒指,是他偷來的」的話,確實需要很多勇氣,可是他還是說出來了,女人氣得不知如何是好,最終還是聽了他的話,將戒指處理掉了。可是處理的方式出了問題。她把戒指拿到了小區的首飾當鋪。

    「我聽說這是白金,能當多少錢?」

    因為女人到首飾當鋪賣戒指的事情比較常見,所以當鋪的老闆開始對她並沒有什麼印象。可是……

    「白金鑽?我想想,能當多少錢。」當鋪老闆自言自語地嘀咕著,可這時女孩子發出一聲「啊」的驚叫。原以為戒指外圈是白金的,可是鑲嵌的寶石竟是鑽石,這一點是她萬萬沒有想到的。

    「我聽說是偷,偷的,可是竟然搶了鑽石戒指?這不是強盜嗎!」

    女孩兒的這副樣子讓剛剛接到傳單的首飾當鋪的老闆覺得非常可疑,於是他又仔細看了看,戒指上刻著傳單上寫著的英文首寫字母。而且戒指的外觀也和傳單上的圖一樣。於是他報了案,警察出動,在旁邊的小區裡逮捕了嫌疑犯,之後的結果就和現在一樣了。

    兩個犯人中一個是復讀了兩年的高中生,還有一個是大學生,年齡都是22歲。

    「您真的很幸運。真是太巧了。他們看起來不知道我們這邊已經接到報案了。還以為已經躲過去了呢。」

    是幸運呢?還是不幸呢?現在筠曦已經不想因為這些觸及傷口的話而計較了。因為現在還有別的事情,比這更重要的事情,讓她的心臟沉重地,沉重地跳動的事情。就像仁旭同和他打架的那個傢伙面對面的計較是誰的錯誤,進行調停協商一樣。她,也要和犯人面對面對峙。心臟,跳動地非常沉重。

    「天啊,佛祖啊,孔子啊,爸爸,媽媽,媽媽,媽媽……」

    筠曦不知道為什麼在這個瞬間,突然要喊出媽媽這個詞。當聽到從媽媽嘴裡說出「你瘋了啊?」這句話的瞬間,筠曦就再也不想見到她,可此時筠曦卻一直呼喚著她。是的,她真的太害怕了。

    「我和你一起進去吧!」

    為了保證性暴力受害者在指證和審判過程中心理穩定,受害人有權要求被告人退場以及要求家屬、朋友和心理醫生陪伴。因此,如果筠曦提出要求,丈夫可以陪她一起去口供室。同時,仁旭也認為這樣的時刻他理應陪伴在妻子身邊,沒想到筠曦卻搖了搖頭。到底為什麼她自己也說不清楚,現在她只是想自己解決。可能是不想讓仁旭看到那兩個混蛋吧,或許在口供室裡她會覺得無法忍受,中途向著外面大喊「仁旭啊!」。下一次調查或審判時,仁旭可能,哦不,一定會看見那兩個流氓。可是現在……自從那晚之後,這還是第一次有機會親眼看看那兩個流氓。她真想一個人去看看那兩個理應被她狠狠懲罰的傢伙。看到他們,她或許會忍不住朝他們臉上吐唾沫,或許會歇斯底里地發狂,也或許會控制不住情緒,失控地哭喊著要打死他們。只是,她不想讓仁旭看到她這個樣子。仁旭,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鬥中,謝謝你一直陪著我,真的謝謝你。相信今後,我們也同樣會肩並肩地戰鬥!只是這次,這次是你永遠無法代替我執行的只屬於我一個人的戰鬥!

    在跟著警察進到口供室裡之前,仁旭使勁握了握筠曦被冷汗浸濕的冰涼的手。這讓筠曦跳動得幾乎無法呼吸的心臟稍微有些鎮定。筠曦緊緊地抓住仁旭的手,對他點了點頭。

    「我進去了。」

    他看了看筠曦,點了點頭。

    「加油!」

    兩人緊握的手慢慢鬆開了。筠曦跟著警察進了口供室。仁旭望著關上的門,倚靠著牆站著等著,即使旁邊有人拉了把椅子給他,他也依然站在那裡。直到一個多小時後,筠曦疲憊地從那裡走出來的時候為止。

    ∼★☆★★☆★∼

    「我們現在馬上去個地方怎麼樣?四天三夜左右?」

    經過一系列瑣碎的程序後,出來的時候已經快到傍晚了,從口供室裡出來,除了對警察的問話形式上的回答一下以外,筠曦什麼話都沒有說。此時,面對仁旭的提議,筠曦問道,「那上班呢?你真的想被炒魷魚啊?」。看著妻子不解的樣子,仁旭露出潔白的牙齒,做出了淘氣鬼般的微笑。

    「反正明天我也要到江源道錄音。提前一天去又怎麼了?大後天下午把帶子交上去就行了。走吧,筠曦!嗯?我們遇到這麼多事情,今天夏天的休假都沒有過呢。你不是也想出去兜兜風嗎?」

    當筠曦歪歪扭扭地從門裡走出來的時候,仁旭馬上向妻子跑了過去。筠曦就好像跑了40多公里距離的馬拉松選手一樣,疲憊得不能再疲憊地走了過來,趴在了仁旭的胸口。仁旭感覺到在自己懷裡的筠曦的頭和肩膀都在發抖。他無法知道在門裡面,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他們之間到底進行了什麼樣的對話。可是他沒有問妻子,「你沒事吧?」或者「那些傢伙說什麼了?」。只是緊緊地摟著努力忍住抽泣,無聲地痛哭的妻子,在她耳邊輕聲說著。

    「沒事了,一切都結束了。嗯……現在沒事了。」

    事實上,即使仁旭問,筠曦現在也無法回答什麼。她實在不想再想起那可怕的,令人厭惡的時刻,該怎麼說呢?她實在很難解釋清楚那種奇怪的感覺。

    那天晚上,在黑暗中狠狠地把她打倒在地的那些傢伙在她看起來好像地獄的魔頭一樣恐怖。可是今天,在刺眼的照明燈下的他們,卻讓人懷疑是不是和那天晚上是同一個人-那是兩個嚇壞了的男孩子。開始他們當然不肯承認,一個勁地問道「阿姨,您什麼時候看到我了?!要是不是怎麼辦?拿出證據來!」「那個人打您的時候,您看清是我嗎?我怎麼打你了?嗯?」。一邊傳來警察敲打鍵盤的聲音。時間在他們如同「汪汪」,「汪汪」直叫的狗一樣的喊叫聲中慢慢地過去了。在空氣彷彿凝固了的悶熱的口供室裡,筠曦咬緊牙關,沒有轉頭,直直地盯著殺死自己孩子的這兩個傢伙。她盯著其中一個人的右耳朵。那天晚上,因為被她死死地拽住耳環而撕裂的,到現在還沒有痊癒的右耳朵。

    看著他的右耳朵,筠曦開口說話了。在工地裡你們殺死了我的孩子,你的耳朵和你們偷走的戒指就是證據。過了一會兒,情況發生了變化。警察把通過醫學化驗檢查確認的內容資料遞給他們,並提了幾個問題,他們還太小,還無法做到連眼睛都不眨一下沉著地回答問題,在受害人尖銳的目光和警察的質問下,最後,他們竟然嘩嘩地流下了眼淚。

    「對不起,那天,要不然那天我不會喝那麼多酒。我第三次復讀,可是又落榜了,女朋友說要和我分手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當時為什麼那樣做。對不起,饒了我吧。姐姐,姐姐!我是我們家裡的老大。我爸爸如果知道的話,會打死我的。姐姐,你同情同情我吧,求求你放過我吧!」

    看著眼淚和鼻涕直流,發出如同怪物一樣的聲音痛哭的男孩兒,筠曦的臉上露出一絲自己都沒有察覺的冷笑。被爸爸打死?你知道嗎?在你爸爸打死你之前,我多想親手先殺了你們?!時至今日,她依舊清楚地記得當時,當仁旭說不要報案的時候,她歇斯底里地狂喊道:

    「我!決不會就這麼放過那兩個流氓知道嗎?我很難過,很委屈!我實在嚥不下這口氣!我!就算死也不會放過他們!決不會放過那兩個徹底毀掉我,害我流產的殺人犯!那兩個兔崽子,我恨不能親手殺了他們!就算殺不了他們,我也要親手讓他們吃狗屎!天殺的狗東西!」

    奇怪的是,當幾個小流氓真的落網時,當她真的可以讓他們吃狗屎時,筠曦的心情卻複雜得難以明狀:憤怒、無可奈何、苦笑。

    難道是三周前,在地鐵裡打那個流氓的時候把想說的話都提前說了嗎?最終,筠曦既沒有擰斷這些殺人犯的脖子,也沒有打他們耳光,甚至沒有喊「還我的孩子!你們這些兔崽子!」,這對於靜靜地,一直好奇地看著受害人和犯人之間究竟會鬧出什麼事情,如果她要打犯人的頭,甚至可以把自己堅硬的筆記本電腦故意提供給她的警察來說,有些失望。

    「今天的調查到此為止,過幾天會通知您再過來一次。」

    聽到這個聲音後,筠曦的腿顫抖著好不容易站了起來,她走出點著低度燈泡,陰暗悶熱的口供室。背對著身後直喊「姐姐,姐姐」的犯人,和正在寫口供報告的警察,向在外面等待她的仁旭走去。

    不想再因為自尊心受到傷害而哭了。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前,潑辣的徐筠曦是個很少哭的女人。現在她已經厭倦眼淚了。而且現在也沒有要哭的理由了。她和仁旭用盡全力來投入這場戰鬥,傷痕纍纍,可是現在傷口上已經癢癢地長出了新肉。兩個流氓也抓住了。是啊,這個時候應該舉杯慶祝的,有什麼理由哭呢?可奇怪的是,一看到向自己走來的仁旭,她的眼淚又止不住的掉了下來。後來,當回想起那一刻的時候,筠曦記得低聲說著「沒事的,沒事了」的仁旭的聲音也有些哽咽,有些顫抖。他們好像相擁在一起哭了好久。

    ∼★☆★★☆★∼

    從警察局裡出來,仁旭首先帶筠曦去的地方就是冰淇淋店。正當8月的夏天,天氣非常熱,一般來說這個時候去冰淇淋店並沒有什麼奇怪的。可是當來到人多吵雜的粉刷成粉色的冰淇淋店前面的時候,筠曦呆呆地看了丈夫好長時間。

    「到這裡?現在?」

    「太熱了。裡面有空調,我們進去涼快一下,吃個冰淇淋。你喜歡杏仁冰淇淋吧?」

    當然喜歡了。筠曦喜歡吃冰淇淋,非常,非常喜歡。不,是曾經喜歡。可是從那天之後,她就從來沒吃過冰淇淋。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她記憶中冰冰的,甜甜的冰淇淋開始變得可怕。冰淇淋,她喜歡,她肚子裡的孩子也喜歡。那天晚上,她滿腦子都是冰淇淋,一定要出去買,也曾經以為直到死都不會再吃了。可是,現在仁旭竟然提議要一起去吃冰淇淋?

    看到筠曦不想進去,仁旭問道:

    「一輩子都不再吃了嗎?你,曾經那麼喜歡吃?」

    「可是,我怕我嚥不下去。吃著,吃著吐出來怎麼辦?」

    「吐出來再說嘛。」

    「……」

    「能不能吃先不要管,先吃了再說。本來能吃卻以為不能吃,那多可惜啊?」

    就這樣,筠曦拉著仁旭的手,有些猶豫地走進了冰淇淋店。店裡面很涼快,可能是因為涼快吧,筠曦像小時候第一次去遊樂園鬼屋一樣簌簌地聳了聳肩。冰淇淋店裡全部粉刷成了粉紅色,裡面有一個巨大的冰櫃,人們在前面選著自己要吃的冰淇淋。開始的三十秒,筠曦不敢走過去,白色的冰櫃看起來如此可怕。真的很奇怪,筠曦很害怕走到冰櫃前面。可最後她終於做了一個深呼吸,走了過去,看著透明玻璃窗下面陳列的各種各樣的冰淇淋。有混著花生,榛子和蜂蜜的冰淇淋,還有讓人好奇不知道該怎麼吃的混入藍色和淡綠色的彩色冰淇淋,還有加入水果的冰淇淋以及褐色的巧克力冰淇淋。她以前喜歡吃的冰淇淋也在裡面,杏仁冰淇淋,那個藍色的冰淇淋。

    筠曦靜靜地看著白色紙杯裡裝得滿滿的冰淇淋。她以前曾經非常喜歡的甜甜的香氣撲鼻而來。

    「吃吧,要化了。」

    拿著塑料勺子,盛了一口冰淇淋放到嘴裡。冰淇淋在口中融化的時候,舌頭感覺到那種甜甜的味道,然後吞下去,吞下去。奶油順著嗓子,食道下去,沒有吐出來。可以吃。慢慢地,慢慢地,一口一口地。不像想像中那麼可怕。

    催著妻子快吃的仁旭自己卻只吃了一口,然後小心地看著妻子吃冰淇淋的樣子。筠曦抬頭說道:「真好吃。」

    「是吧?」

    不像想像中那麼可怕。不,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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