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金三順 正文 第六章 天上下著男人雨
    一個星期天的故事

    想見我的他,即使在夢裡,哪怕只有一天。

    多麼希望美夢能夠成真。

    男人像雨一樣從天上掉下來。

    ——BuleSisters

    如果三順像銀愛一樣只有二十二歲的話,大概也會因為真賢英俊的外表和工作時瀟灑的風度而傾倒,覺得他很可愛的。不過可惜她不是二十二歲,而是二十九歲。

    「天啊,已經二十九歲了。每天忙於相親的二十九歲。」

    今天,三順例行公事似的,又來到了相親的咖啡廳。坐在對面來相親的,是一個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男人,一如往常。像上次一樣,和三順的位子相隔兩張桌子的座位上,也傳來了女人有些浮躁的說話聲和男人愛搭不理的敷衍聲。

    「經常聽姑姑說起你。我們兩家人是世交了,可是今天好像是第一次見到你。以前親戚之間的聚會你沒怎麼參加吧?」

    「哦,我性格比較內向,向來不喜歡去人多的地方。」

    三順聽出隔壁的隔壁傳來的是自己的老闆玄真賢的聲音,她暗暗歎了一口氣。真是孽緣,一個月就這麼一天寶貴的休息時間,竟然也會在這兒碰到他!準確地說,那個男人總是在離三順相親的位置兩張桌子之外的地方相親。這個人還真是沒有創意,怎麼每次都說同樣的台詞呢?接下來,跟他相親的女的該這麼說了吧?

    ——聽說你現在在做別的工作,應該不久以後就會回去照顧家裡的生意吧?

    不過出乎意料,這次這個女人好像比較有經驗,聽到真賢說自己性格比較內向,女人很高興地說:

    「真的啊?我也不太喜歡去人多的地方,看來我們挺像的嘛。」

    聲音倒是挺好聽的。三順被女人的話逗得暗暗竊笑。對面的男人笑著問她:

    「什麼有意思的事讓熙真小姐笑得那麼開心,能告訴我嗎?」

    三順這才想起來,自己應該操心的是眼前的這個男人,而不是那邊的那一對兒。沒錯,眼前的男人實在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體格不胖不瘦,臉不尖不圓,兩隻平凡的眼睛,一個鼻子,一張嘴。穿衣打扮也很平凡,真是從頭平凡到腳。不過,從他平凡的嘴裡吐出的那四個字——熙真小姐——讓人聽起來舒服得不得了。

    這次相親之前,三順特別拜託了媒婆真淑阿姨,讓她向對方介紹的時候不要告訴自己的真名,而用金熙真這個名字。

    「金熙真?那不是騙人家嗎?」

    三順斬釘截鐵地對長著一對鰈魚眼睛的媒婆阿姨說:

    「這不是欺騙,而是『換』一下名字。這樣一來成功的幾率肯定會更高的,不是嗎?」

    就如好看的年糕更好吃的道理一樣,名字嘛,當然也是叫起來越好聽越好了。自從她換了金熙真這個名字以後,工作問題就迎刃而解了。相親應該也是一樣的吧。阿姨答應了三順的請求,於是現在,三順被對面的男人稱呼為金熙真。看看男人的表情,三順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策略是有效的。

    「其實我以前不太相信相親這回事兒,不過今天看到熙真小姐,我的想法有所改變。我對熙真小姐的印象很好,聽說您是在規模很大的餐廳工作的,是嗎?我有很多不足之處,還請熙真小姐多多包涵,我希望我們以後交往愉快。」

    如果三順像銀愛一樣只有二十二歲,聽了這樣老實巴交的話,可能會覺得沒勁兒。不過她現在不是二十二歲,而是二十九歲。雖然也時常看愛情小說,不過小說是小說,三順知道,現實中的戀愛,大部分還是從這種酒店的咖啡廳裡開始的。而且,好久沒有人對自己表示這樣的好感了,感覺還不錯。不對,應該說感覺好極了!

    「好!繼續保持這樣的氣氛,只要再維持一個小時以上,就有希望了!」

    三順心想。從目前的局勢看,這樣的可能性非常高。三順暗下決心。可是,才不過三分鐘以後,坐在隔壁的隔壁的那個男人卻突如其來地走到了三順的座位前,當著三順對面的男人的面,不由分說地抱著她,用哽咽的嗓音說:

    「三順!我錯了!」

    這一突如其來的舉動就像是在演電影,一下子吸引了咖啡廳裡所有人的目光。三順的內心在呼喊:

    哈里路亞!

    自從聖誕節被愛人甩了之後,三順凡事都能應付自如。不過現在發生的狀況,已經大大超出了「凡事」的範圍。如果用距離來衡量的話,大概是從長白山到濟州島,不,是從地球到火星的距離吧。

    「這!這算什麼事兒啊?這個男人,簡直……」

    三順邊叫邊用力想掙脫男人的懷抱。可是,她越是大力想掙脫,男人就抱她抱得越緊,語調也越哀痛。

    「就因為我被迫來相親,你也跟著我來這裡相親嗎?雖然家裡面不同意我們交往,可是我的心裡只有你啊。那個女人,是因為我實在拗不過我媽,才不得不來應付一下的。相信我!」

    要我相信你?什麼跟什麼嘛?太荒唐了!這個男人是不是演過這種三流的新潮電視劇啊?要是以前,三順一定會認為這是天上掉下的餡餅,然後緊緊抱住男人散發著濃濃男人味兒的身體。不過現在不行,這個男人分明是在破壞自己眼看就要成功的相親啊!

    坐在真賢身後的那個男人臉色發青,一臉荒唐至極地看著三順。

    「不是的!宰英先生!——名字是叫宰英沒錯吧?——這個人根本就是在故意搗亂!」

    三順真想這麼跟他解釋清楚的。可是她已經被這突如其來的荒唐事件嚇得說不出話來,只是一個勁兒地搖頭。顯然光這樣是遠遠不夠的。和三順相親的男人二話不說,離開了咖啡廳。就這麼走了!三順就這樣無可奈何地看著這個有可能改寫自己歷史的男人離去的背影。她的心在滴血。

    那一刻,真賢也目送著和他相親的女人帶著一副不可思議的表情離開了。不過,真賢的反應可截然不同。真賢一臉的滿足,在那個女人完全從自己的視野裡消失以後,抱著三順的胳膊才鬆開。真賢無視周圍人覺得莫名其妙的視線,嬉皮笑臉地笑著對三順說:

    「天氣晴朗,很適合相親嘛。三順,不,熙真小姐。」

    不過他臉上的笑容只維持了不到五秒鐘。不管是誰,在臉被狠狠地抽了一巴掌之後,想要維持那樣的「殺人微笑」都是不可能的。同時,三順還用高跟皮鞋朝著真賢的小腿狠狠地踹了一腳。真賢被打得措手不及,差點兒忍不住發出呻吟的聲音,他一把抓起三順的手腕。

    「金三順,你——」

    然而當他看到三順那怒視著自己的雙眼,那雙充血的、溢滿淚水的雙眼時,他的聲音戛然而止。三順強忍著彷彿隨時都會溢出來的淚水,一字一句地說:

    「我在你眼裡就這麼軟弱可欺嗎?」

    真賢抓著三順的手不由得鬆開了。三順沒有再多說一句話,踩著「咯登咯登」的皮鞋聲轉身走出了咖啡廳。真賢呆呆地看著三順像和自己相親的那個女人一樣離去。

    二十秒鐘以後,真賢朝著三順離去的方向追了上去。

    「慢點兒走。你看起來可不像是能走那麼快的人啊。」

    「……」

    「太快了。大禮拜天的,也不休息休息,出來相什麼親啊?」

    「……」

    「那個酒店的咖啡廳不錯吧?所以我也是每次都去那兒。」

    說實話,這麼跟在女人屁股後面囉哩八嗦可不是玄真賢的作風。不過這次實在是沒辦法,他知道自己罪不可赦。不過就算是重新回到十分鐘前,他還是會選擇那麼做的,雖然他知道從此以後他在「相親界」肯定會臭名遠揚。這一次他是下了好大決心才決定出來應付一下那個女人的,可是那個女人實在是太難纏了,他也是逼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對付那樣難纏的女人,就得用這種毒招兒。就在那時,真賢看到了坐在隔壁的隔壁的、正對著面前的男人嘻嘻笑的三順。真賢彷彿看到了救星一樣,顧不上那麼多,就徑直朝三順走過去了。可喜的是,效果果然一流。

    「當然,沒想到要付出被打一巴掌和踹一腳的代價。」

    真賢好不容易擺脫了實在不想見第二面的相親對像,卻面臨著可能失去這個寶貝糕點師的危險。雖說最近經濟不景氣,諒她也不敢辭職,不過還是挺擔心的。最近三順做的甜點可為餐廳招來了不少客人。

    「你應該不會為這點小事兒在我們的甜點裡也加些辣椒面兒吧?」

    不管真賢怎麼叫三順也不回頭,於是他只好使出了撒手鑭。果然,到目前為止一次也沒有回過頭、甚至沒有放慢腳步的三順突然腳步驟停。哦!揭人家的傷疤果然絕對有效。

    「你該不會在背後調查過我吧?」

    「必要的時候我會這麼做的。不過這可是我們要僱用你的時候別人主動跑過來跟我說的。到底是怎麼回事兒?」

    「事到如今也不怕告訴你。我以前的男朋友看上了我高中時候最討厭的一個女生,腳踏兩隻船,最後把我給甩了。我想讓那個負心漢還給我一些眼淚,所以那麼做了。行了吧?」

    聽了三順一番慷慨激昂的話,真賢頗受震動,甚至不由得感歎起來。不是感歎說「世上竟然有這樣奇怪的女人」什麼的,就是單純的感歎。真賢

    一向以為自己

    報復和自己過不去的人的時候不擇手段,現在看來,和這個女人相比,自己是小巫見大巫啊!真是「一山更有一山高,強中自有強中手」,和這樣的女人為敵,可不太明智。

    真賢有些竊竊地說:

    「加5%的工資。」

    三順默默無語。不對!她看著自己的眼神真是可怕。真該死!大勢不好啊。

    「10%。」

    三順懶得理他,再次轉身就走。只聽她邊走邊不滿地嘀咕著:

    「以為是在演三流新潮電視劇嗎?無聊透頂!」

    三順的話好像是說給真賢聽的,不過她自始至終看都沒看真賢一眼。真賢故作幽默地說:

    「為了趕時髦唄。」

    聽了他的話,三順加快了步伐。

    加工資也不行,用好笑的話逗她也不起作用,能令所有女性為之傾倒的「殺人微笑」也不起作用。看來這個女人是真火了。真賢也知道,這種情況下,他最該說的就是「對不起」,不過,就因為攪亂了一場相親就這麼低聲下氣實在讓人不服氣,何況他似乎已經錯過了道歉的機會了。

    最後,真賢看著三順的背影問道:

    「那個男的就那麼好嗎?只不過就今天見了那麼一面而已嘛!」

    挖苦別人是真賢的第二特長。三順「咯登咯登」的腳步聲果然又停住了。她回過了頭,真賢本以為她的表情應該是無比的憤怒,沒想到,三順的表情異常平靜。

    「社長先生,您恐怕不管走到哪兒都人氣十足,也從來沒有嘗過被人拒絕的滋味兒吧?」

    三順不等他回答,接著說道:

    「您也從來沒有在一個人面前覺得自己非常渺小、很自卑吧?向來都是別人主動和您親近的吧?所以,您肯定無法理解,當有人對我表示好感的時候,我是多麼高興的吧?那麼難得一見的人,因為某些人無聊的搗亂,用那樣的表情看著我轉身而去。我的心情,您恐怕這輩子都不可能理解吧?」

    真賢從沒有像現在這樣在誰的面前啞口無言過,他一時不知所措,不知道該說是還是不是。三順從容不迫的臉上,一雙眼睛閃爍著怒火。

    「你憑什麼破壞了我千載難逢的大好機會?你自己不想相親或者結婚的話,就不要來嘛。既然沒有一點誠意,何必浪費寶貴的時間、浪費寶貴的金錢和那麼貴的咖啡,把別的女人當傻瓜一樣愚弄?這還不止,現在竟然害到我的頭上來了。你憑什麼這樣?難道在你看來,我們都這麼好欺負嗎?」

    真賢想解釋點兒什麼,可是卻一句話也插不上。其實婚是要結的——真賢心想——可現在要是跟三順講一大堆不應該結婚的理由是很不明智的。雖說真賢有自己不想結婚的理由,可是人家三順也有自己要結婚的理由啊。換個角度考慮,三順的話不是不對。剛才他們去相親的地方,不就是想結婚的人去的地方嗎?雖說自己例外,可是三順卻不見得啊。從她現在的反應來分析的話,她應該是非常非常想結婚的。我就這樣破壞了人家的好事兒,確實是犯了大錯啊。嗯,還真有點兒內疚呢。

    想了三十秒以後,真賢用很大方語氣說道:

    「好吧,最後說一遍,15%!這是最後的底限了,不能再高了。」

    三順真的再也懶得理這個可憎的傢伙了。她終於轉身,消失在星期日下午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這麼寶貴的、每個月只有一天的星期日就這麼荒廢了,真是冤啊——三順自言自語道。

    相親之前,三順花了一大筆錢去美容院做了頭髮,好不容易買到了一套尺寸合適的正裝穿著,化妝也頗費了一番心思。一個打扮得這麼一絲不苟的女人,獨自在大街上晃悠了三個多小時,卻沒有一個男人上前來問一句:「小姐,請問有時間一起喝杯咖啡嗎?」那些男人身邊有的是比三順更年輕、漂亮、苗條的女孩子。

    「哼!真是看不順眼。好啊,好男人都被年輕漂亮的女孩子霸佔了。哎呀,我的腳!」

    三順下了好大的決心才買來的高跟鞋把腳折磨得夠嗆。三順坐在公交車站的椅子上,思忖著要不要現在回家。相親的時候在這個時間回家可有點難以交待。回去得晚吧,媽媽會以為相親進行得很順利;回去得早吧,她會以為肯定是沒戲。可是,如果說今天和第一次見面的那個男人見面後只是喝了喝咖啡就回來了,那這個咖啡也喝了太長時間了。結果再好也只不過白吃一頓飯而已。就算是這樣,比起早早回去聽媽媽的歎息和嘮叨,還不如在外面消磨時間輕鬆。

    一個人逛街也有很多事情可以做,雖說沒有男人在旁邊挽著胳膊做伴。例如去音像店聽聽新出的唱片,接受一下免費的化妝服務,看櫥窗裡最近流行的衣服,在商場任意品嚐免費的食品,直到被服務員用異樣的眼神盯著看。能做的事情多著呢——三順心想——她忽然意識到,自己從早上到現在還一點兒東西也沒吃過呢。

    「我說呢,怎麼越逛街心情越不好了。」

    早上因為起床晚沒有吃早飯,中午為了看起來稍微苗條一些故意餓著肚子,晚上呢,因為剛才的突發事件稀里糊塗就把吃飯的事兒給忘了。肚子餓的話,心情就會變得更糟——這可是有科學依據的。明知減肥期間最忌晚上暴飲暴食,不過,今天就例外一次吧。

    就在此時,街邊一間規模挺大的大排檔進入了三順的視野。三順撩起大排檔的帷帳走了進去。她隨便找了一個空位坐了下來,拿起一雙一次性筷子「卡」地分開,大聲說道:

    「老闆!來一碗烏冬,一個紫菜卷飯和一碟兒烤鰻魚,還要一瓶真露。」

    一般說來,星期天晚上很少有一個女人自己來這種大排檔的。換作是在平時,三順也不會自己一個人來還點一瓶真露喝的。不過人餓肚子的時候哪裡顧得了那麼多。三順大口大口地吃著紫菜卷飯,大口大口地喝著烏冬湯,外加頻頻地往嘴裡送酒。

    「呵——」

    一口燒酒入口,酒精立刻沁入心脾,全身一陣酥麻。接著喝一口烏冬湯,真是勝似活神仙啊!果然是「民以食為天」啊。

    以前看過一部叫SF的電影,說是幾個世紀後所有的食物都將消失,人們將靠鈣類攝取生存所需的營養。三順對那種說法很不以為然,現在想起來三順還忍不住嗤之以鼻。嗯,好吃!真幸福。一時間,三順覺得剛才所經歷的不幸根本不算什麼了。

    三順一刻也不停息地揮動著手裡的筷子,吸著烏冬,嚼著紫菜卷飯,咬著烤鰻魚,動作乾脆而麻利。看著獨自坐在那兒大吃大喝的三順,真賢暗想:

    「真是可憐巴巴的!」

    不只是現在一臉饞相的三順,從咖啡廳出來以後的三個小時之內,三順的一系列行動讓真賢充分體會到了什麼叫可憐巴巴。三順穿著高跟鞋,連平衡都掌握不好,就那樣在大街上晃蕩了三個小時。

    自己一個人在遊戲室門前投了硬幣興高采烈地打遊戲;自己一個人去卡拉OK唱「天上下著男人雨」;自己一個人去書店,也不顧自己穿的是裙子,就那麼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愛情小說;然後是坐在公交車站脫了鞋揉腳,之後好像突然想起什麼事兒來,心急火燎地衝到大排檔,原來是要吃東西。這一切,真是夠可憐的。

    如果道鎮看到哥哥現在的表情,一定會這麼問的:

    「你幹嗎就這麼一直跟著一個這麼可憐巴巴的女人啊?你也真夠可憐巴巴的。」

    答案不是一句話可以說得清的。可能是因為即使自己提出給加工資,三順也不肯原諒自己,不給自己好臉色看,所以有點兒擔心吧。

    能夠抵抗住金錢誘惑的人少之又少。真賢認為,即使對方暫時不讓步,也只不過是為了獲取更多金錢的花招。眼前的女人也不例外,真賢心想,三順一定是想要加更多的工資,或者是想提出什麼別的相應的條件。這個條件會是什麼呢?所以真賢才跟著她想偵察一下。也有可能是因為他現在回家也沒有什麼事情可做啊。

    ——社長先生,您恐怕不管走到哪兒都人氣十足,也從來沒有嘗過被人拒絕的滋味兒吧?

    她的話基本上是對的,不過即使是再怎麼受歡迎的男人,如果拒絕戀愛,每次去相親的時候都無理對待別人的話,自然而然地,星期天也就沒有什麼女人可以約會了。因為一直專注於工作,所以星期天也想不起來有什麼別的可幹的事情。雖然為了生意的需要,曾經去過高爾夫球場,可

    就和好聽的歌多聽幾遍就聽膩的道理一樣,有時候真想用高爾夫球打旁邊的傢伙。真是乏味的人生!反正星期天下午自己一個人過也挺沒意思的,還不如觀察觀察這個寒磣的可憐巴巴的女人呢。

    在大排檔,真賢找了離三順最遠的一張桌子坐了下來,點了三順點的烏冬、紫菜卷飯和鰻魚。看著三順吃得津津有味的模樣,這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真賢根本不怎麼吃的東西,現在看起來卻非常美味。

    就在真賢分開一次性木筷準備開始吃的時候,三順所在的位置那兒傳來了騷動的聲音:

    「女人家竟敢一個人跑到這種地方來喝酒?」

    這個世界上有一種人,喝完酒之後就肆無忌憚,會對看起來似乎軟弱可欺的人撒酒瘋。說話的好像就是這種人,已經喝得鼻子紅腫,眼睛看起來也迷迷糊糊了。那男人斜著一雙三角眼從頭到腳打量著三順,而且眼光越來越放肆,聲音也越來越粘糊:

    「小姐,長得胖乎乎的,很豐滿嘛。跟大哥我一起喝一杯,怎麼樣?」

    嘴裡還叼著烏冬麵條兒的三順聽了這話頓時怒目圓瞪。她咬斷含在嘴邊的烏冬麵條兒,毫不含糊地回答說:

    「我沒有哥哥啊。」

    醉漢聽了三順的回答喜出望外,一屁股坐到三順對面的椅子上。

    「是嗎?正好我也沒有妹妹!我們兩個寂寞的人一起喝一杯,怎麼樣?」

    嘖嘖……霎那間,三順覺得自己剛才所感受到的幸福突然減半,不,已經有70%以上被趕跑了。三個多小時以來,沒有一個男人走上前來搭訕。如果現在出現在眼前的是一個二十多到三十歲左右的清醒男人的話當然另當別論,可是坐在對面的,卻是這麼一個老醉鬼。三順對正忙著烤鰻魚的大排檔老闆吆喝道:

    「老闆!麻煩幫我換一下位子!順便再來一份烤秋刀魚加雞蛋卷兒。」

    看到三順完全無視自己的存在,老醉鬼嬉皮笑臉的表情一下子陰沉下來。三順覺得,酒後調戲婦女的男人不是男人,是畜生。所以她當那個酒鬼的話是狗叫。不過真正的狗叫聲和人發出來的狗叫聲是有區別的,後者會讓人心情不爽。隨著狗叫聲越來越厲害,桌子底下三順穿著高跟鞋的腳也憋足了勁兒。白天已經讓一個臭男人見識過的高跟鞋的威力,再讓一個人見識一遍也無妨。

    「花八百多塊錢買的皮鞋卻要用來對付這些臭男人,真是倒霉!」

    三順心裡暗罵,只見那酒鬼已經把一隻手搭到了自己肩膀上。三順深吸了一口氣,正準備出腳,就在她那天下無敵的高跟鞋踢到酒鬼的小腿之前,有人插話進來了。

    「大哥,請把你的手拿開。」

    酒鬼笑瞇瞇的眼神從胖乎乎的三順身上移開,朝著聲音傳來的方向瞄去。眼前是一個穿著筆挺的西裝,戴著斯文的無框眼鏡,體格修長的男人,這個男人帥氣得讓人嫉妒。

    「你是什麼東西?」

    「我是和被你調戲的人一起來的。」

    當時的情景一點兒也不可笑,可是這個戴眼鏡的男人卻笑瞇瞇地這麼說。這麼看來,他應該是這個胖胖的女人的對象。這小子竟敢這麼笑,真是狗膽包天。

    酒鬼根本不把真賢放在眼裡,他笑著轉過身朝真賢走過來。

    「這麼帥的小伙子怎麼找了這麼一個胖妞兒?啊——我知道了,這種皮膚細嫩又豐滿的女人幹那事兒的時候倒確實很夠勁兒。嘿,小伙子!我說得沒錯吧?確實夠勁兒吧?……」

    聽了酒鬼的瘋話,三順羞得臉紅到了耳根。不過真賢還是一臉笑瞇瞇的樣子。「這個男人怎麼這麼沒心沒肝,他這麼一直笑什麼勁兒啊?」三順正要站起來,她的變態社長一把抓住了酒鬼的一隻胳膊,狠狠地擰了一把。大排檔裡響起了酒鬼淒厲的叫喊聲。

    「啊……你幹什麼?你……你……」

    酒鬼拚命想反抗,真賢依舊面帶笑容地說道:

    「我幹什麼?是這樣的,我有一個很奇怪的毛病,大哥。」

    「什麼……什麼毛病?」

    「人敬我一尺,我就敬人一丈;不過看到那些耍酒瘋,調戲良家婦女的傢伙,我都要卸下一隻胳膊來留作紀念。」

    這個男人,威脅恐嚇人的時候竟然也能這麼面不改色,連三順也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更別說那個酒鬼了。這個小鬼手上的勁兒真是出奇的大,酒鬼怎麼使勁兒都掙不脫。他意識到,這樣下去,自己的胳膊不斷也得殘廢。

    漸漸的,酒鬼本來黑紅黑紅的臉變得蒼白,真賢的手絲毫也沒鬆開,他看著一臉猙獰的酒鬼問道:

    「你是選擇恭恭敬敬地向那位小姐道歉呢?還是選擇丟一隻胳膊,被暴打一頓呢?」

    酒鬼選擇了前者。就這樣,看熱鬧的人都散開了,大排檔裡又恢復了平靜。因為不是有人喝醉酒亂砸東西,所以大排檔裡的東西根本沒有損壞。真賢讓夥計把自己點的東西移到三順的桌子上,又要了一瓶酒。

    「我什麼時候同意和你坐在一起了?」

    見真賢就那麼理所當然地坐到自己面前,往自己的酒杯裡倒酒,三順冷冷地衝著他說道。真賢聳了聳肩說:

    「總比你自己一個人坐著坐著又碰上什麼麻煩事兒強吧?三順,不,熙真小姐。」

    「我怕看著你吃飯會消化不良,再說酒也要跟自己喜歡的人一起喝。」

    「消化不良?我就那麼惹人厭嗎?」

    「你自己難道不知道嗎?」

    聽了三順的數落,真賢無奈地笑了一下。剛才那個酒鬼說得沒錯,這個女人雖然胖胖的,不過很有那麼一股潑辣勁兒,還挺可愛的。至少她不像那些相親的時候看到的女人那樣矯揉造作。真賢又聳了聳肩,不服氣地說:

    「奇怪,別的女人都說我很帥啊。」

    聽了他的話,三順也不由得笑了一下。

    「可能吧。不過,我可不這麼覺得。」三順乾脆地說。

    真賢邊用筷子夾了一塊鰻魚邊問:

    「為什麼?」

    「因為我不像銀愛一樣只有二十二歲,我已經二十九歲了。」

    一瓶真露下肚,三順已經有些口齒不清了。真賢抬起頭來看著她,心裡在疑惑,銀愛?銀愛是誰?

    「我在像她那麼大的時候,也跟她一樣,看到像社長這樣英俊的男人就會心跳加速,小鹿亂撞,可是現在不了。社長你這樣的男人,對於我來說,就像是愛情小說裡的男主角或者是演員歌星之類的人一樣高不可攀。明知道你不會喜歡我,還自己一個人牽腸掛肚,自作多情,我已經沒有那樣的時間可以浪費了,年齡太大了。可以這麼說吧,我已經過了喜歡根本和自己沒有可能的人的期限了。你知道,做糕點的時候不是也不能用過期的原料嗎?」

    三順的話一字一句,句句在理,真賢聽了暗笑:我倒是請了一個很有職業道德的糕點師啊。

    像是覺察到了他臉上劃過的那一絲笑意,三順的眼神突然間亮了起來。

    「社長,你現在是在嘲笑我嗎?」

    「不是啊。」

    「你剛才是在嘲笑我來著。」

    「我只是在感歎。我心想,女人真是比男人要現實得多啊,如此而已。如果讓你誤會我是在嘲笑你的話,那對不起了。」

    現實?這算是稱讚,還是批評呢?即使是清醒的時候,三順也不太能理解這個男人所說的話和他的所作所為,更何況她現在已經有三分醉意了呢?三順覺得很不是滋味兒,她有些惱火地對自己的老闆真賢嘟囔說:

    「反正我的意思就是說,我不想要什麼白馬王子,只想找一個可靠的男人,就像今天相親的時候見到的那個男人一樣。本來今天很可能有下文的,都是因為你!啊!越想越生氣!」

    「我再一次鄭重道歉,對不起!」

    真賢嘴上這麼說,可是臉上卻沒有一點兒抱歉的意思。他又拿起酒瓶往三順的酒杯裡加滿了酒,嬉皮笑臉地說:

    「你喜歡哪一類型的男人?告訴我,我給你介紹一個,也算是補償我今天的失禮吧。反正你不是說,你已經不相信灰姑娘之類的童話般的戀愛了嘛,那別人介紹的男朋友應該可以吧?」

    聽了真賢的一番「良言」,三順本已醉意朦朧的雙眼瞬間變得無比精神。

    「你身邊有合適的人嗎?要知道,物以類聚。」

    其實三順心裡嘀咕著:

    「你們這種人怎麼可能會接受像我一樣體重六十到六十五公斤,差一歲就到三十的老女人呢?物以類聚啊。」

    這麼一想,還真的挺傷自尊心的,於是三順開始說明自己最近喜歡的男人類型。要在清醒的時候,三順絕對不會跟眼前這個男人說這種事情的,不過現在,三順一瓶燒酒下肚,再加上剛才吃下去的烏冬、鰻魚、秋刀魚,這些東西經過酒精的發酵後,令三順心情很不錯。三順開始說了。開始還有點羞澀,後來越說越起勁兒。

    「得是心地特別善良的人。用不著每個月都把工資袋兒交給我,只要在我心情不好的時候偶爾把工資袋兒塞到我手裡,安慰我說『給你的禮物,拿去買點兒喜歡的東西吧』就行。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不過當著我的面兒,我希望他能偶爾撒撒小謊,對我說『你是我的唯一』。個子不用太高,只要胳膊夠長,在我累的時候可以抱著我就行。要不愛發脾氣,愛笑的人,笑起來最好很爽朗。願意時不時和我一起回娘家。當我把他帶到媽媽面前說『媽,我要和這個人結婚了』的時候,媽媽能欣然接受的人。」

    說到這兒,三順好像突然想起什麼重要的條件似的,鄭重地加了一條。

    「對!還有一個最重要的條件,那就是聽到我的真名的時候不會笑話我的有深度的男人。」

    這些條件聽起來好像很簡單,又似乎非常苛刻。真賢聽了三順的陳述,惟一的感想就是,自己絕對不是三順理想中的男人類型。對於真賢來說,那種男人簡直就是童話的主人公。坐在面前和自己把酒對飲的女人和在咖啡廳見過的那些庸俗的女人截然不同,她有自己的事業和主見。真賢很久沒有這樣毫無負擔、心情愉快地和一個女人坐在一起喝酒了。很痛快,也很踏實。說要給她介紹對象的念頭也打消了,真賢忽然覺得他周圍的那些傢伙都配不上三順。

    大約消滅了三瓶酒以後,三順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

    「我該走了,明天要是遲到了,可都怪社長。我是因為社長才心情不好而喝酒的。老闆,多少錢?」

    已經快十點了。現在回去的話,到家的時間大概剛剛好十二點。那樣一來,媽媽肯定會要求下一次把今天相親的男的帶回家去。那麼三順就得把今天所發生的一連串荒唐的事情一一交待,然後……真是想都不敢想。

    「我來付。」

    真賢打開裝滿信用卡的皮夾,不過三順搖頭拒絕了。

    「我不要你請客。嗝!我明天就遞辭呈,我只答應待到你們找到人接替我為止。」

    剛才一起喝酒不是喝得好好的嗎?這是什麼話?真賢抹了一把額頭,假裝生氣地說:

    「不是說了加15%的工資嗎?」

    「哼!你不用這樣嚇唬我,我什麼都不怕,就怕我那個倒霉的厄運。怎麼看,我和你都好像八字不合。哎呀!」

    三順說的話真賢不太聽得懂。三順翻著自己的皮夾,忽然驚呼了一聲,原來是錢夾裡的錢不夠付賬。真賢心想:沒辦法,還是得讓我請客吧!他重新拿出皮夾正準備付賬,三順已經將自己的手機押在櫃檯上,

    她一邊

    搖搖晃晃地向大排檔外面走去一邊含含糊糊地說:

    「請,請稍等,我馬上取錢來付賬。」

    真賢趕緊付了錢趕出去追三順。沒穿習慣高跟鞋,加上過度飲酒,三順在大街上一步三搖。她就這麼在大街上徘徊了一陣子,突然好像發現新大陸似地歡呼起來:

    「啊!找到了!取錢的機子!可愛的自動取款機!」

    三順蹣跚著朝自動取款機走去,進自動取款機亭要爬兩三級台階,穿著高跟鞋的三順看隨時都搖搖欲墜,真賢手心裡不由得暗捏了一把冷汗。

    三順終於推開了自動取款機亭的玻璃門,真賢也跟了進去,嘴裡念叨著:

    「你這個女人怎麼比驢還倔?」

    就在這時,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伴隨著「辟里啪啦」的聲響,自動取款機亭的防盜門突然降了下來,燈也滅了。周圍一片黑暗,伸手不見五指。

    「天啊?怎麼回事兒?」

    三順的咋呼被真賢一句話頂了回去:

    「別吵!都怪你固執己見,一定要進來!」

    真賢抬頭看到了高處一閃一閃的電子錶,現在時間是晚上十點。正好是自動提款機亭的防盜門自動關閉的時間。他就這麼和這個女醉鬼一起被關在這裡了。真賢無可奈何,深深歎了一口氣。近在咫尺的三順也深深、深深地歎了一口氣。

    「呵呵,和你在一起果然是厄運連連,厄運,厄運……」

    真賢沒有心思去推敲三順話裡面的意思,他咬緊牙關開始用力按牆上的急救鈴。

    「眼看要關門了,怎麼還進來了呢?真是的,又不是小孩子。下次要注意了!」

    對於聽到呼叫匆匆趕來的警衛的話,真賢無言以對,只能點頭回答「是」。三十二年來,他還是頭一次因為這樣荒唐的事被人抓住小辮子。警衛壞壞地笑了笑說:

    「你女朋友好像醉得很厲害啊,身上的衣服得趕緊洗吧。」

    中年警衛的話沒錯,三順醉得已經睡著了,就在警衛趕過來的三十分鐘內。三十分鐘?看來像他們這樣在星期日晚上被關在自動取款機亭裡的人還真不少,他們等了足足三十分鐘呢。三十分鐘,也就是一千八百秒。對真賢來說,這真是噩夢般的一千八百秒。他看著自己噩夢的罪魁禍首三順,回味著她剛才說的話:

    「呵呵,和你在一起果然是厄運連連,厄運,厄運……」

    真賢心想:「到底是我倒霉還是你倒霉?」

    剛才被關在黑暗裡,不只是三順難受,真賢也覺得很難受。可是三順卻硬要把責任都推卸到自己頭上,說著聽不懂的話抱怨著,最後還哭了起來。然後開始把剛才兩個多小時內吃到肚子裡的烏冬、紫菜卷飯、鰻魚、秋刀魚等等往真賢身上穿著的手工製作的昂貴西裝上噴。最後竟然倚在自動取款機上睡著了。太過分了!在短短的三十分鐘內,三順把真賢整得不知所措,自己卻若無其事地睡著了。真可惡!

    真賢氣得咬牙切齒,警衛卻理所當然地說:

    「那請你把地方清潔一下,趕緊回家吧。我還要去別的地方執行任務。」

    真賢對天發誓,以後即使是嫦娥下凡,如果要跟他一起喝酒,他也一定當機立斷,和她絕交。

    不過發誓歸發誓,現實往往是殘酷的。真賢必須動手處理地上那一攤黃黃的、粘乎乎的嘔吐物,還有坐在一旁睡得如一攤爛泥的三順。如果不是因為警衛在一旁監視著,再加上他那不如針頭般大的一點點的良知作祟,真賢真想丟下這一切當場逃跑。結果,真賢生平第一次打掃了酒後的嘔吐物,背著三順走了出來。

    蹣跚著走出亭子的瞬間,真賢深深地呼吸了一口外面新鮮的空氣。背上的三順竟然開始哼起什麼歌兒來。醉是醉了,倒還會唱歌兒。真是!

    「想見我的他,即使在夢裡,哪怕只有一天。多麼希望美夢能夠成真。男人像雨一樣從天上掉下來……」

    沒錯,就是她白天自己一個人在卡拉OK唱了好幾遍的歌。真賢聽著她的歌,不由得想:

    「我昨晚到底做什麼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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