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實秋中短篇作品 正文 拜倫
    三年前在美國新聞週刊上看到這樣的一條新聞:

    「且來享受醇酒婦人,盡情歡笑;

    明天再喝蘇打水,聽人講道。」

    這是英國詩人拜倫(1788—1824)的詩句,據說他不僅這樣勸別人,他自己也徹底接受了他自己的勸告。他和無數的情人繾綣,包括他自己的異母所生的妹妹在內,許多的醜聞使得這位面貌姣好頭髮捲曲的詩人死後不得在西敏寺內獲一席地,幾近一百五十年之久。一位教會長老說過,拜倫的「公然放浪行為」和他的「不檢的詩篇」使他不具有進入西敏寺的資格。但是「英格蘭詩會」以為這位偉大的浪漫作家,由於他的詩和「他對於社會公道與自由之經常的關切」,還是應該享有一座紀念物的,西敏寺也終於改變了初衷,在「詩人角」裡安放了一塊銅牌來紀念拜倫。那「詩人角」是早已裝滿了紀念詩人們的碑牌之類,包括諸大詩人如莎士比亞、米爾頓、巢塞、雪萊、濟慈,甚至於還有一位外國詩人名為朗費洛的在內。

    我當時看了這一段新聞,感慨萬千,順手譯了出來,附上一篇按語,題為《文藝與道德》,以應某一刊物索稿之命。刊登出來之後發現譯文中少了「包括他自己的異母所生的妹妹在內」一語。拜倫的種種醜行已見宥於西敏寺的長老,我們中國的縉紳大夫似乎還以為那些亂倫的事是不可以形諸於文字的!

    亂倫的事無需多加渲染,甚至基於隱惡揚善之旨對於人的陰私更不要無故揭發。但是拜倫之事早已喧騰眾口,近來我尚看到一本專書考證拜倫這一段畸戀的前因後果,書名為《拜倫的女兒》,旁徵博引,不厭其詳,可是我終覺得是浪費筆墨。說來說去,不過是敘說拜倫於漫遊歐陸歸來之後,和他的異母所生的妹妹奧格斯塔如何的交往日密,以至於私生了一個女兒。當時奧格斯塔已嫁,嫁給了一位上校,名喬治·李,但是婚姻不幸時起勃蹊。拜倫因同情而憐惜而戀愛,在拜倫心目中奧格斯塔是最美麗最純潔的女子,可是他並不是不知道亂倫是一件嚴重的罪愆。他有一首詩,題為《為譜樂的詩章》(StanzasforMusic),是寫給奧格斯塔的,有這樣的句子:

    沒有一個美貌的女人

    有像你這樣的魅力;

    我聽到你說話的聲音

    與水上的音樂無異。

    Therebenoneofbeauty』sdaughterswithamagiclikethee;

    Andlikemusiconthewaters

    Isthyvoicetome

    女性說話的聲音往往最能打動男人的心。看這幾行詩可以知道拜倫對他妹妹如何傾倒。但是下面幾行詩充分顯示這一段畸戀是如何的使他忐忑不安:

    你的名字我不說出口,我不思索,

    那聲音中有悲哀,說起來有罪過:

    但是我頰上流著的熱淚默默的

    表示了我內心深處的情意。

    為熱情嫌太促,為寧靜嫌太久,

    那一段時光——其苦其樂能否小休?

    我們懺悔,棄絕,要把鎖鏈打破,——

    我們要分離,要飛走——再度結合!

    Ispeaknot,Itracenot,Ibreathenotthyname,

    Thereisgriefinthesound,thereisguiltinthefame:

    Butthetearwhichnowburnsonmycheekmayimpart

    Thedeepthoughtsthatdwellinthatsilenceofheart,

    Toobriefforourpassion,toolongforourpeace,

    Werethosehours——cantheirjoyortheirbitternesscease?

    Werepent,weabjure,wewillbreakfromourchain,——

    Wewillpart,wewillflyto——uniteagain!

    他感到悲苦,他意識到罪過,但是他於決定分手之際仍企望著再度的結合。拜倫與奧格斯塔生下了一個女兒,一直在拜倫夫人的照顧下,夫人是以嚴峻著名的女人,對奧格斯塔所生的孩子當然沒有感情,但是對於這可憐的孩子卻也給了多年的相當的贍養,不過二人之間的感情極不融洽,孩子認為沒有得到她所應得的一份遺產,夫人覺得她忘恩負義。這可憐的孩子身世坎坷,一再被人欺凌失身,顛連困苦,終於流浪到了法國,最後和一個年紀相當大的法國農夫結婚,不久又成了孀居,關於這個孩子的苦難,無需詳加敘述,令人不能已於言者就是拜倫當初未能克制自己,鑄此大錯,始亂終棄,並且殃及後人!

    拜倫的很多行為不能見諒於社會,所以他終於去父母之邦,漫遊歐陸,身死他鄉。「不是我不夠好,不配居住在這個國家,便是這個國家不夠好,不配留我住下來。」歷來文人多為拜倫辯護,例如在最重視道德的維多利亞時代,馬考萊有一篇文章評論穆爾(Moore)所作的《拜倫爵士傳》,便有這樣的話:

    我們知道滑稽可笑的事莫過於英國社會之週期性爆發的道德狂。一般講來,私奔、離婚、家庭糾紛,大家不大注意。我們讀了轟動的新聞,談論一天,也就淡忘了。但是六七年之中,我們的道德觀念要大為激動一次。

    我們不能容忍宗教與禮法被人違犯。我們必須嚴守反抗罪惡的立場。我們必須訓告一般浪子英國的人民欣賞家庭關係的重要性。於是有一些運氣壞的人,其行為並不比數以千百計的犯有錯誤而受寬容的人們更為墮落,但被挑選出來成為示眾的犧牲。如果他有兒女,便被強奪了去。如果他有職業,便被迫失業。他受較高階層人士的打擊,受較低階層人士的奚落。事實上他成了一個代人受罰的人,藉他所受的苦痛收懲一儆百之效。我們嚴責於人,沾沾自喜,揚揚得意的以英國高水準的道德與巴黎的放蕩生活相比較。我們的憤怒終於消歇。受我們迫害的人身敗名裂,傷心欲絕。我們的道德一聲不響的再睡七年。

    好像拜倫就是這樣的狼狽的被迫離開了他的祖國!事隔一百五十年,我們現在應該心平氣和的作一更公正的論斷。有一件小事值得提及,他走的時候並不狼狽,他定制了一輛馬車,是按照拿破侖御用馬車的形式複製的,極富麗堂皇之能事,他驅車渡海,馳騁於低地國家,憑弔著名的戰場!拜倫對於拿破侖特有好感,室內擺著他的雕像,處處為他辯護,雖然對於他的殘酷不是沒有微言。「他的性格與事業無法不令人傾倒。」有人問拜倫當年風雲人物有哪幾個人,他回答說有三個,一個是花花公子BcauBrummcll,一個是拿破侖,一個是他自己!這倒也並非完全是吹噓,十九世紀的前四分之一,拜倫在英國以及歐陸的名氣確是震鑠一時的。

    作為一個詩人,拜倫的隆譽現在顯然的是在低落。文人名世,主要的是靠他的作品的質地。拜倫的詩好像是多少為他自己的盛名所掩。不過,在西敏寺給他立一塊銅牌,他還是當之無愧的。

    ```後記```

    奧格斯塔是拜倫的異母所生的姊姊,不是妹妹。我所以有此誤,不是由於寫作匆忙,也不是由於記憶錯誤,純粹的是由於無知。英文Sister一字,可姊可妹,我就隨便的寫成妹妹了。承讀者黃天白先生為文指正,我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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