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是一種畸形的藝術,此語可讓歷史來證實。李白鬥酒詩百篇,越醉越能寫出好文章。我認為,後人在極力稱頌他的詩的時候,其孤僻的性格也助了他一臂之力。此後,如像古龍這一類武俠作家,也都是酒後暢筆敘懷,更不用說一派千古流傳的風雲,皆從喝酒吃肉的豪爽漢子口中流出。酒後的爽意不是萬能的,但無酒後爽意萬萬不能創造出後人稱頌的文字。酒後生夢,夢後即生文。作文者盡在夢囈之中,而讀文者也隨文而蕩。這種忘乎所以的作文方式豈不污了藝術的美名。如在古代,這種李白式的作文方式,讓人聽後拍案叫絕,不禁神往,從古至今,神文魔筆,卻無不是從一番笑傲江湖的情才中演變出來的。若將它與藝術歸於一類聽聽動聽的音樂,看看奪目的彩畫,文學還真是一個獨特的門類。而如將其作者的才華隱去,單看其人,後人肯定會捏鼻稱其為瘋傻一類,但無奈,才子都屬於此類。
文學讓人驚奇地就在於它出自怪人之手。所以,在此,我不得不說,文學(更確切地說是小說、散文與詩)實在遭受了太多人的評論,因為,在字裡行間,它體現了那種高傲的性情。文學,可以用耳朵來看字,用眼睛來聽音,是那麼的突出,我所指的那種畸形,並不是嘲笑和批評它,只是想說,它帶來了太多的故事。而文學,也不得不是一種怪異,似笑非笑、讓人沉醉的產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