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心武揭秘紅樓夢2 正文 第33講 李紈命運之謎
    金陵十二釵正冊裡的女性,秦可卿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其餘十一位,可以肯定會在八十回後故事裡死去的,計有賈元春、賈迎春、王熙鳳三位,故事結束時肯定暫時還活著的,則有賈探春、賈惜春、巧姐、李紈四位。其餘四位,林黛玉淚盡而亡,薛寶釵婚後死去,雖然從判詞和涉及她們的曲文裡還看不到非常明確的信息,但是通過對前八十回文本的仔細分析,判定她們在全書故事結束前都已離開人世,從一般讀者到紅學專家爭論不大。只有史湘雲和妙玉的結局頗費猜測,意見最難統一。妙玉的結局,我有自己的推斷,前面已經講過,

    到目前為止,我覺得自己的結論是有道理的,堅持不變。史湘雲的結局是最大謎團,我前面講座裡多次提到,我同意脂硯齋就是史湘雲原型的觀點,對「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的解釋,也同意最後落實到她和賈寶玉身上,他們兩個歷盡劫波,終於遇合,得以白頭相伴,共渡殘生。但是,全書的結局應該是賈寶玉懸崖撒手,通靈寶玉也還原為巨石,復歸青埂峰下,那麼,曹雪芹一定會想出一種邏輯上完滿的寫法,來處理史湘雲的結局。如果她一直活著,寶玉就不應該拋棄她,自己撒手人間,獨歸天界;如果是她貧病中死去了,寶玉痛感人生無常,大徹大悟,懸崖撒手,那當然說得通,但「白首」兩個字又如何解釋?我在關於湘雲命運的那講最後,猜測「白首」的含義,是因為顛沛流離、貧困潦倒,導致他們兩個「白了少年頭」,而不是說他們盡其天年,鶴髮童顏。如果那樣,寶玉談不到撒手,全書也就不是個大悲劇的結局。但這樣解釋,顯然不無牽強之處,我之不揣冒昧,大膽說出,意在與紅迷朋友們進一步討論,對湘雲結局的判斷,我就不像對妙玉結局的判斷那麼自信。當然,對妙玉結局的觀點,我也只是說,對《紅樓夢》文本作了精讀,動了腦筋,比較自信,也完全沒有「惟我正確」的意思,仍願與大家作深入的討論。

    討論,是做學問當中最大的樂趣。現在我們討論到金陵十二釵正冊中的李紈。有人說,李紈透明度最高,是一位近乎完美的婦人,曹雪芹對她下筆,也是只有褒沒有貶,她的全部不幸,也就是青春喪夫守寡,之所以也收入薄命司冊頁,就是哀歎她儘管後來兒子當了大官,自己封了誥命夫人,但終究還是無趣。通過她,作者控訴了封建禮教不許寡婦改嫁的罪惡。說作者通過這個形象展現了禮教壓抑下青年寡婦的不幸,我是同意的;但說作者對李紈只有褒沒有貶,則不取苟同。

    關於李紈的判詞,頭兩句,「桃李春風結子完,到頭誰似一盆蘭」好懂。賈珠死後,李紈把全副精力都投入到對賈蘭的培養上,這是可以理解的。她對賈蘭的培養是全方位的,不僅督促他讀聖賢書,為科舉考試做案頭準備,還安排他習武。書裡有一筆描寫,你不應該忽略,就是在第二十六回,寶玉在大觀園裡閒逛,順著沁芳溪看了一回金魚,應該是跟金魚說了一回話。前面分析過寶玉,他腦子裡絕無什麼讀書上進、謀取功名一類的雜質,他沉浸在詩意裡面,他把生活當成一首純淨的詩在那裡吟那裡賞。這時候,忽然那邊山坡上兩隻小鹿箭也似的跑了過來,打破了詩意,可愛的小鹿為什麼驚慌失措?寶玉不解其意,正自納悶,只見賈蘭在後面拿著一張小弓追了下來,一見寶玉在面前,就站住了,跟寶玉打招呼。寶玉就責備他淘氣,問好好的小鹿,射它幹什麼?賈蘭怎麼回答的,記得嗎?說是這會子不唸書,閒著作什麼呀?所以演習演習騎射。前面我講過了,清朝皇帝,特別是康、雍、乾三朝,非常重視保持滿族的騎射文化,對阿哥們的培養,就是既要他們讀好聖賢書,又要能騎會射,所以貴族家庭也就按這文武雙全的標準來培養自己的子弟。李紈望子成龍心切,對賈蘭也是進行全方位的培養,要他能文能武。那時候,科舉考試也有武科,八十回後賈蘭中舉,有可能就是中的武舉,後來建了武功,「氣昂昂頭戴簪纓,光燦燦胸懸金印,威赫赫爵祿高登」,母因子貴,李紈也終於揚眉吐氣,封了誥命夫人。賈蘭放下書筆就來射箭習武,寶玉看了是怎麼個反應呢?他非常反感,非常厭惡,諷刺賈蘭說:「把牙栽了,那時才不演呢!」

    第五回裡關於李紈判詞的後兩句,「如冰水好空相妒,枉與他人作笑談」就不那麼好懂了。特別是第一句,有的古本這句寫作「為冰為水空相妒」。這句話的大概意思,應該是指水跟冰本來是一種東西,一家子,但是有些水結成了冰,就嫉妒那沒結成冰的水,本是一家子,寒流中兩種結果,當然互相有看法,甚至有衝突,但是那沒結成冰的水呢,到頭來也沒得到什麼真正的好處,白白地讓人把他那事情當做笑話來議論。從這判詞就可以感覺到,曹雪芹對李紈這個人物哪裡是全盤褒獎,她最後雖然表面上比其他十一釵命運都好,但她一生

    的遭遇,旁人議論起來閒話還是很多的,遭人嘲笑也難以避免。

    前面我講惜春的時候,引用生活真實裡李煦被雍正抄家治罪,內務府檔案的那些記載,你應該還記得,從那些記載你就可以知道,那個時代,那種皇權統治下,不管你原來是多麼威風的貴族官吏,一旦皇帝震怒,對你滿門抄檢,那麼不僅你家的僕人全成了皇帝抄來的「動產」,你的妻妾子女也一樣全成了由皇家或打、或殺、或賣的活物件,情形是非常恐怖的。《紅樓夢》八十回後,會寫到賈家被皇帝抄家治罪,其事件原型,應該就是「弘皙逆案」後曹一家的遭遇。

    雍正朝時期,李煦、曹的被懲治,現在還可以查到不少檔案,但是,乾隆四年平息「弘皙逆案」後,涉及此案的弘皙等重要案犯的檔案材料保留下來的很少,現在能查到的也大都十分簡略,或語焉不詳,甚至輕描淡寫,給人一種小風波一樁的感覺。這顯然是乾隆從政治上考慮,所採取的一種措施,就是盡量銷毀檔案,不留痕跡,以維持自己的尊嚴,並防止引發出另外的麻煩。也就在那以後,原來清清楚楚的曹氏家譜,忽然混亂、中斷。曹雪芹究竟是曹的遺腹子,還是曹的親生子?甚至究竟有沒有這麼個人,這個人後來究竟是怎麼個生活軌跡,全都失去了鑿鑿有據的檔案,後世的研究者不得不從別的角度尋覓資料,艱苦探索,以求真相。有些不知道那個時代這種情況的讀者,特別是年輕人不理解,比如說為什麼我的這番揭秘不直截了當地公佈檔案,比如說某某角色的原型已經查出清朝戶籍,或者宗人府檔案,或者某族古傳家譜,那人就在其中第幾頁,第幾行到第幾行……如果真能查到,還會等到我來查來公佈嗎?紅學起碼有一百年歷史了,最有成就的紅學專家,從曹寅、曹和曹以後,也都只能是從非直接的檔案材料,甚至拐了幾個彎的資料裡,去探究曹雪芹其人其事,去探究書裡所反映的歷史內涵與社會內涵,去探究書裡角色背後的名堂。乾隆朝「弘皙逆案」後的相關信史與過硬的直接性資料真可謂鳳毛麟角,進行艱苦推測,是不得已而為之。

    就在我的講座還在中央電視台《百家講壇》播出期間,就有一位熱心的青先生來信告訴我,他查到兩條資料,一條據民國王次通先生在《岱臆》裡說,胤為太子時,曾為岱廟道院題字,賜給道士黃恆錄,後來石刻題的是「純修」兩個字;另據清任弘遠《趵突泉志》,胤曾為趵突泉題碑,四個字是「滌慮清襟」,他被廢後就給清除了。胤當太子的時間很長,而且被認為書法出色,跟著康熙南巡,以及自己遊玩,到處題字,被刻石以為久遠留存,數目一定非常之多,但是,一個政治人物隨著他的垮台,他在各處留下的題字,也就會被一一清除。歷史既是勝利者所寫的,也由勝利者刪除修改,發生過的事情,可以讓它從記載上基本消失,使事實沉默在悠長的時間裡。曹家到了曹以後,就是這樣的遭遇,還有這麼一家人嗎?後來都哪裡去了?曹本人在乾隆四年以後是否還活著?以什麼身份活著?如果死了,又是怎麼死的?曹雪芹究竟是不是他親兒子?究竟何時生?何時死?甚至究竟寫沒寫《紅樓夢》?也許今後能查到過硬的檔案,被公佈出來,但是在目前,不是我一個人,所有的研究者,都不得不採取使用旁證進行推測的辦法。

    我們探討李紈也只能是這樣。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得到了一本可信的曹雪芹創作筆記,上面明確地寫著,我是以生活裡的誰誰誰,來寫成書裡的誰誰誰。有的人一直不明白我為什麼要做原型研究,誤以為我要做的事情,就是來一番歷史性的索隱,把書裡的這個角色跟歷史上的哪個真人畫等號,又把哪個歷史上的真人跟書裡的某個角色畫等號。這樣的等號是萬萬不能畫的。我說秦可卿的原型是廢太子的女兒,我的意思是曹雪芹以這個真人的情況為素材,將其通過藝術想像,塑造成了這樣一個藝術形象。我說賈寶玉的原型就是曹雪芹自己,也並不意味著他是在給自己寫自傳。我說自傳性,意思是《紅樓夢》是一部具有自傳因素的小說,賈寶玉這個小說人物,是曹雪芹根據自己的人生經歷和生命體驗,加上虛構成分,進行了藝術昇華,而形成的一個藝術典型。我對書中所有人物、情節、細節乃至物件的探究,都是這樣的意思。自傳和具有自傳性的小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我使用時一直將其嚴格地區分開來。

    大家應該都知道,世界上的小說,有的是基本寫實的,作者所使用的素材是生活中實際存在的;而有的小說呢,則是非寫實的,甚至完全是離開生活真實,憑空去架構出來的。寫實的小說很多,不必舉例了,完全不寫實的小說,比如阿根廷有個小說家博爾赫斯,他是個圖書館管理員,他寫的許多小說就不是從他自己的生活經歷出發,甚至也根本不是他在現實裡的所見所聞,他完全根據看到的書本上的東西,加以想像、昇華,最後形成他那種風格獨特的小說。例如他的名篇《小徑分岔的花園》,就是脫離實際生活的憑空設想。他那樣的小

    說也有人喜歡,也具有其獨到的美學價值,但是,研究他那樣的小說,顯然就沒必要搞原型研究。

    而我為什麼熱衷於搞原型研究呢?我寫小說,基本上全是走寫實的路子。但是小說畢竟不是檔案材料,不是新聞報道,不是報告文學,即使以自己為素材,把自己當主角,也不能寫成自傳,寫成回憶錄,也必須要從素材出發,有一個昇華的過程。寫實性的小說,自傳性、自敘性、家族史的小說,尤其要重視這個昇華的過程。一九九零年,我開始構思我的第三部長篇小說《四牌樓》,我想把它寫成具有自敘性、自傳性、家族史特點的小說,構思過程中,我就來回來去地想怎麼昇華呢?怎麼完成從原型到藝術形象的創造過程呢?很自然地,我就想到了《紅樓夢》,對曹雪芹的文本進行一番探究,他那些藝術形象,是怎麼從原型演變昇華而來的?我要好好借鑒。所以至少對我來說,這種原型研究是非常有意義的,可以學以致用。一九九二年我寫成了《四牌樓》,後來得了一個上海優秀長篇小說大獎,二零零五年法國翻譯了裡面的一章《藍夜叉》,為之出了單行本。當然,我的寫作不能跟大師們相比,但是,對前輩文學大師的經典文本的探究,應該是我能夠做,也可以去做的事情。曹雪芹的《紅樓夢》,我篤信魯迅先生的八字斷語:「正因寫實,轉成新鮮。」我就是要鑽進去,探究曹雪芹他怎麼把生活裡的人物,演變昇華為小說裡的藝術形象。首先,我對他設計的金陵十二釵正冊中的十二位女性和賈寶玉進行原型研究,突破口選擇了秦可卿,就這樣一步步地,現在進行到了李紈。

    我說了這麼多解釋自己研究動機和目的的話,應該不是多餘的。我相信跟大家坦露了心跡以後,我下面的探索就更能贏得理解。

    我的研究方法,一是探討原型,一是文本細讀。我的細讀,已經體現在前面各講裡。大家應該還記得,講妙玉的時候,我講到她續詩,在她續出的十三韻裡,有兩句是「鐘鳴櫳翠寺,雞唱稻香村」,這意味著什麼?我認為,這是預示在賈府被查抄以後,大觀園裡其他地方都被勒令騰空,加上封條了,但還剩兩處允許暫住,成為例外。

    為什麼櫳翠庵(寺)還可以鳴鐘禮佛?因為賈府有罪,所有的主子奴僕一律連坐,但是妙玉和她身邊的嬤嬤丫頭,並不是賈府的人,她們可以例外。當然,櫳翠庵產權不屬於妙玉,屬於賈府,被抄檢一番是難免的,當年王夫人做主,下的那個請妙玉入府的帖子,一定是被查出來了。在妙玉方面,她坦然無畏,人家下帖子請我,我來了,算個什麼問題?當時的理由很堂皇嘛,是元春要省親,必須準備佛事。但在王夫人方面,麻煩就很大,因為那時侯元春已經慘死,皇帝厭惡賈家,一經查抄,諸罪並舉,甚至還要順一切線索追究,再加上負責查抄的官員,總要借勢施威;那麼,對下那個帖子的事情,肯定要窮追不捨,加上別的種種,一時也難結案。在這種情況下,妙玉就是自己要搬出櫳翠庵,恐怕也暫不放行,只是不把她算成罪犯罪產,日常生活仍可照舊罷了。

    妙玉不是賈府的人,李紈母子卻是呀,那為什麼稻香村還可以雄雞唱晨,裡頭住的人尚能如以往一般迎來新的一天呢?可以推測出,八十回後,寫到賈府滿門被抄,因為負責查抄的官員報上去,李紈守寡多年,又不理家,賈家各罪,也暫無她參與的證據,而皇帝最提倡所謂貞節婦道,所以就將她們母子除外,不加拘禁,仍住稻香村裡。如經查實,他們確實與賈府諸罪無關,結案後就可以允許他們搬出,自去謀生。那麼他們母子獲得徹底解脫後,就與原來親友斷絕來往,李氏就更加嚴格地督促兒子苦讀,賈蘭也不負母親一片苦心,中舉得官,建立功勳,而李紈也就終於成為了誥命夫人。

    書裡這樣寫李紈,情節設計是大體合理的。但是,細加推敲,問題又來了。

    賈府那樣的大家庭,榮國府裡,賈政當官,主外,王夫人呢,主內。書裡說,她覺得自己精神不濟,所以要請下一輩的媳婦來做幫手。那麼,她眼前就有一位大兒媳婦——雖然大兒子賈珠死了,其寡妻李氏還好好地活著。而且故事開始的時候,李紈的兒子,也就是賈政王夫人的孫子賈蘭已經比較大,可以讀書射箭了,李紈完全可以騰出手來幫助王夫人理家主

    內啊。其實就算是孩子小,那種貴族家庭,有的是丫頭僕婦,也用不著母親自己花許多的時間精力來照顧。書裡寫王熙鳳的女兒巧姐,比賈蘭小很多,王熙鳳不是仍然可以理家管事嗎?那麼,王夫人怎麼可以公然不讓李紈來管家呢?從書裡描寫可以知道,王熙鳳幾乎不認字,凡遇到記賬寫字查書一類的事情,都依靠一個叫彩明的,未弱冠,也就是還沒成年的小男孩。有一回還臨時抓差,讓寶玉給她寫了個賬單不像賬單、禮單不像禮單的東西。可是,李紈是書香門第出身,會作詩,元妃省親時她也賦詩一首,才華當然平平,但如果由她管家,起碼可以減除很多因為自己不識字不能寫字的麻煩。而且,從封建社會的倫理秩序角度來說,李紈她作為榮國府的大兒媳婦,也沒有放棄理家責任的道理,王夫人即使沒有委託她幫忙,她也應該主動上前幫忙。書裡第四回介紹她說,「這李紈雖青春喪偶,居家處膏粱錦繡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無見無聞,惟知侍奉親子,外則陪侍小姑針黹誦讀而已。」這段話原來糊里糊塗地也就那麼讀過去了,後來一細推敲,蹊蹺,以李紈的身份,她竟放棄在榮國府協助王夫人主內,承擔管家的責任,並且達到「一概無見無聞」的程度,這在那個社會,是非常嚴重的不孝行為。第七回有句交代,也值得推敲:「原來近日賈母說孫女兒們太多了,一處擠著倒不方便,只留寶玉黛玉二人這邊解悶,卻將迎、探、惜三人移到王夫人這邊房後三間小抱廈內居住,令李紈陪伴照管。」賈母好像也不以李紈放棄府內總管責任為奇,就有如她絕不以賈赦不跟她住在榮國府裡為奇一樣。賈母只是覺得李紈閒著也是閒著,就只給她派了一個閒差,但這差事按說也應該是王夫人來安排,怎麼會由賈母親自下令?難道,在賈母眼裡,李紈和王夫人是一樣的身份?

    書裡就這樣寫李紈,她是榮國府裡的正牌大兒媳,卻不由她來管家,而是把賈赦那邊的王熙鳳請過來管家,而對這一點,她本人以及書裡其他人都不以為奇。後來王熙鳳病了,才由李紈、探春代理其職,王夫人又請來寶釵幫忙,府裡僕人們暗地裡抱怨,說「剛剛的倒了一個『巡海夜叉』,又添了三個『鎮山太歲』」。但後來的形勢,是三位「鎮山太歲」裡,探春唱主角,是朵大玫瑰,李紈甘願跟寶釵一樣充當綠葉——寶釵畢竟只是個親戚,是外人,李紈怎麼能那樣?

    這樣,我就琢磨,李紈的原型,可能跟賈赦的原型一樣,雖然書裡寫是某種身份,其實真實的生活裡卻是另一種身份。

    書裡把李紈設計成寶玉一輩的人,賈政和王夫人的大兒媳婦,賈母的孫子媳婦,那麼,李紈的兒子賈蘭,當然就是賈政王夫人嫡親的孫子,也就是賈母嫡親的重孫子。按這樣一個倫常排序,我問你,賈政一家人團聚,特別是元宵節,那也是一個特別看重團圓意義的節日,幾代人歡聚,猜燈謎,得綵頭,賈蘭該不該在場?他該不該自己主動到場?但是,你細看第二十二回,有一筆很怪,就是全家賞燈取樂,濟濟一堂,忽然賈政發現不見賈蘭,便問:「怎麼不見蘭哥?」地下婆娘忙進裡間問李紈,李紈起身笑著回道:「他說方才老爺並沒有去叫他,他不肯來。」婆娘回復賈政以後,大家都笑了,說賈蘭「天生的牛心古怪」,在這種情況下,賈政才派賈環和兩個婆娘去把賈蘭叫來。這是怎麼回事?賈蘭是一個認真讀聖賢書的人,他家元宵燈節團聚,他竟不主動去孝敬祖母父母,非得等人去請才到場,怎麼如此離奇?在那個時代,那種家庭,不要說這樣的場合,作為晚輩應該主動到長輩跟前去承歡,就是平日也要主動去對長輩晨省、晚省,哪有讓長輩派人去請的道理?而且,李紈那麼回答賈政也很古怪,她還在笑,按說她把兒子教育成那個樣子,爺爺不叫他他就不來團聚,簡直成了家族反叛,她自責還來不及呢,流淚懺悔都未必能過關呢,她卻心態很輕鬆,還笑,而且從她那口氣上你能感覺到,她也就是覺得,需要專門去叫一下賈蘭到場,才更合適。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曹雪芹他虛構,怎麼會虛構成了這個樣子?

    我認為,第二十二回裡的這一筆,恰恰並非虛構,而是生活的真實裡確實發生過的事情,這一筆是與全書的總體設計,也就是虛構的框架不協調的。這回後面有署畸笏叟的一條批語——畸笏叟跟脂硯齋究竟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紅學界看法很不一樣,這裡不枝蔓——這樣寫的:「此回未成而芹逝矣,歎歎!」原來我就知道,這回後面還缺燈謎詩,沒來得及補上,所以叫「未成」,就是未完成、未定稿。再經過仔細探究,我就發現,了關於賈蘭原型真實身份的逗漏,這一筆,曹雪芹他還沒能抹去,沒能達到跟全書總體設計完全符合。這當

    然也是這一回未定稿的一個例證。

    那麼,李紈和賈蘭的原型,究竟是什麼人呢?

    我認為,李紈的原型,是曹的遺孀馬氏;賈蘭的原型,則是曹的遺腹子。

    前面講到過很多關於曹家的事情,大家應該還能記得:康熙朝,曹寅是康熙的親信。他死後,康熙讓他的兒子曹接替他當江寧織造,但是,沒過幾年,曹又病死了。他一死,曹家這一支就成了兩代孤孀:第一代,就是曹寅的夫人李氏——康熙另一個親信,蘇州織造李煦的妹妹;第二代,就是曹的夫人馬氏。這婆媳兩個寡婦,可怎麼辦呢?李氏再沒有親兒子了,馬氏儘管懷了孕,一時還生不下來,臨盆能否順利,生的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是未知數。就在這個關鍵的時刻,康熙發話了,康熙讓李煦從曹寅的侄子裡挑出一個好的過繼到李氏這邊,作為曹寅的繼子,並且接著當江寧織造。最後挑選的就是曹。曹來當李氏的繼子時,已經比較大了,有家室了,他和他的夫人過來以後,馬氏的地位就非常地尷尬了。當然,她是李氏的媳婦,她對李氏必須繼續盡媳婦的孝道,但是,她再也不是織造夫人了,在那個家庭裡,她的第一夫人的地位就自動喪失了,她不能再主持家政。曹過繼來了以後,當然就和他自己的夫人住進了本來是曹馬氏住的那個正院正房裡面,馬氏當然只得搬到另外的屋子去住,而曹的夫人,也就理所當然地成了那大宅門裡的管家奶奶。馬氏呢,當然也就只好槁木死灰一般,一概無見無聞,她如果生下了曹的遺腹子,那麼當然也就把全部的人生意義都鎖定在把兒子培養出來,讓他長大後能中舉當官,自己再通過兒子去封個誥命夫人。我們可以想見,在那樣一種微妙的家庭人際關係裡,如果曹在某年燈節舉辦家庭聚會,因為李氏在座,馬氏作為李氏的媳婦必須到場,但她的兒子卻可以認為,我是曹的後代,不是你曹的後代,叔叔家的私宴,你沒請我去,我為什麼要主動去?於是他就沒去。而他的不去,你可以說他「牛心古怪」,也就是死心眼,卻不能說他違反了封建禮教;馬氏解釋他為什麼不到場,也可以面帶微笑,不用自責。當然,可能曹對這個侄子還是喜歡的,發覺他沒到,就馬上派自己一個兒子去找請他,在那種情況下,他也就來了。第二十二回透露出的,就是這樣的一種情況。

    關於康熙朝曹寅、曹、曹的檔案資料很豐富,到雍正和乾隆時期,對康熙朝的這些資料也都沒銷毀,一直保存了下來。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曹寅得了瘧疾,李煦及時向康熙匯報,康熙立即批復,那朱批現在還在,一口氣寫了很多話:「你奏得很好,今欲賜治瘧疾的藥,恐遲延,所以賜驛馬星夜趕去。但瘧疾若未轉洩痢,還無妨,若轉了病,此藥用不得。南方庸醫每用補濟而傷人者不計其數,須要小心。曹寅元肯吃人參,今得此病,亦是人參中來的。」(「補劑」的「劑」康熙寫錯了,但是皇帝是可以寫錯別字,也可以文句不通順的,他可以不受規範限制。類似的地方還有,我不都加說明了)下面,康熙還寫了滿文,是金雞納霜的滿文譯音,然後非常仔細地加以說明:「專治瘧疾,用二錢末,酒調服。若輕了些再吃一服,必要住的。住後或一錢或八分,連吃二服,可以出根。若不是瘧疾,此藥用不得。需要認真,萬囑萬囑萬囑!」但是曹寅沒有好運氣,藥送到時,他已經死掉了。要知道這時候康熙跟二立的太子胤之間的矛盾白熱化,康熙面臨許多重大的政治問題,但是他對曹寅這麼個江寧織造卻關懷備致到了如此程度,可見他們絕不是一般的君臣關係。這年九月,康熙二廢太子。

    康熙五十四年,繼承父親職位的曹病死,死時才二十六歲。在現存的內務府奏折裡,引用了康熙對曹的評價:「曹自幼朕看其成長,此子甚可惜!朕在差使內務府包衣之子內,無一人及得他,查其可以辦事,亦能執筆編撰,是有文武才的人,在織造上極細心緊慎,朕甚期望。其祖其父,亦曾誠勤。今其業設遷移,則立致分毀。現李煦在此,著內務府大臣等詢問李煦,以曹荃之子內必須能養曹之母如生母者,才好。」康熙對曹的這個評價,到了雍正、乾隆朝當然還有效。雖然後來曹的未亡人馬氏還跟著李氏,跟曹夫婦在一起生活,但曹後

    來獲罪,卻也不能去株連她,她和她的兒子,也就是曹的兒子,當然應予善待,也就逃脫了被打、被殺、被賣的厄運。這情況反映到小說裡,就是不但「鐘鳴櫳翠寺」,而且「雞唱稻香村」,當賈府「家亡人散各奔騰」的時候,李紈和賈蘭卻可以沒事兒,別的水都凍成冰了,他們還是水,可以自由流動,最後還能爵祿高登。

    康熙朝曹家的事,可以查到不少這樣過硬的正史材料,請注意,我在這個地方所引的,都是官方正式檔案,絕非野史,其中有的還是康熙本人所寫的奏折朱批或官方正式記錄的他的話語。

    關於馬氏在曹死前已懷孕,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曹在奏折裡說:「奴才之嫂馬氏,因現懷妊孕,已及七月……將來倘幸而生男,則奴才之兄嗣有在矣。」根據這個奏折,如果馬氏生下一個男孩,那實際年齡,就可能比曹雪芹還大。

    說到這裡,當然,你立刻也就明白了,曹雪芹他把馬氏和曹的遺腹子這兩個生活原型在藝術昇華的過程裡,各自矮了一輩來寫。馬氏化為李紈,年齡大體沒變,但曹的遺腹子化為賈蘭後,年齡就降到了寶玉之下,與賈環差不多了。而賈珠,全書故事一開始就說他死掉了,徒然只是一個空名,是寫小說的一種變通設計,不能膠柱鼓瑟,把他的原型說成是曹。

    曹雪芹為什麼要這樣處理?我覺得,從創作心理上說,他不願意照生活真實情況來寫,那樣寫,書裡就得說明賈政是過繼給賈母的,寶玉也就不是賈母嫡親的孫子,他不想把自己家族那層微妙甚至尷尬的人際關係如實挪移到小說裡去;從小說文本的需要來說,合併某些同類項,避免某些真實生活裡過分特殊的個案,可以使藝術形象之間的關係優化,避免許多煩瑣而又派生不出意蘊的交代,有利於情節的自然流動,也有利於集中精力刻畫好人物性格。

    曹雪芹對李紈從原型到藝術形象的昇華,基本上是成功的,他在絕大多數情節和細節裡,都按照書裡所設定的人物關係,來吻合李紈的場景反映,比如第三十三回寫寶玉挨打,王夫人先抱著寶玉哭,「苦命的兒嚇!」後來想起賈珠來,又哭道,「若有你活著,便死一百個我也不管了!」接著他就寫,聽見王夫人哭叫賈珠,別人猶可,惟有李紈禁不住放聲大哭起來。這就寫得非常準確。原型人物昇華為藝術形象以後,就要按藝術想像所設定的身份來表現。

    但是,在《紅樓夢》前八十回文本裡,還是留下了不止一處的痕跡,漏出李紈身上的馬氏影子。第四十五回中,李紈帶著小姐們找王熙鳳去,讓她出任詩社監察,王熙鳳是個聰明人,立即道破她們的意圖:「那裡是請我作監察御使,分明是叫我作個進錢的銅商!」李紈說她一句「真真你是個水晶心肝玻璃人」,她就不依不饒,且聽聽她是怎麼說的:「虧你是個大嫂子呢!……這會子他們起詩社,能用幾個錢,你就不管了?老太太、太太罷了,原是老封君,你一個月十兩銀子的月錢,比我們多兩倍銀子,老太太、太太還說你寡婦失業的,可憐,不夠用,又有個小子,足的又添了十兩,和老太太、太太平等……」王熙鳳的話還沒完,咱們先分析這幾句。在那樣的封建大家庭裡,總賬房給每個人發放的月銀,是嚴格按照其在家族中的地位來規定數額的。按書裡李紈的地位,無非是榮國府裡的一個大兒媳婦,就算她守寡,優待一點,怎麼就會到頭來跟賈母、王夫人一個等級,月銀竟比同輩的王熙鳳多出了四倍呢!顯然,寫到這裡時,曹雪芹他是按真實生活裡的馬氏的待遇來寫的,馬氏本是家庭第一夫人,後來情況變化,讓位於王夫人原型,她的月銀數量當然不能降低。好,再聽王熙鳳接下來怎麼說:「又給你園子地,各人取租子,年終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兒。你娘兒們,主子奴才總沒十個人,吃的穿的仍舊是官中的,一年通共算起來,也有四五百兩銀子……」這種在封建大家族裡,經濟上佔據「上上分兒」的分配位置,一個兒媳婦再怎麼說也是說不通的,但是,如果這寫的是馬氏在曹家,她守寡後享受上上分兒待遇,那就順理成章。

    馬氏一生的悲慘處,還不僅是守寡,因為李氏還在,她得對李氏盡媳婦孝道,留在李氏身邊,但是自己失去了夫人地位,眼睜睜看著曹的妻子過繼來後取代了她女主人的位置,那該是多麼難受的滋味!雍正六年曹被治罪,抄家時也許能將她除外,沒抄走她的私房銀子,但是李氏還沒死,她也還是不能離開。雍正沒有對曹家斬盡殺絕,很可能是顧忌到他父親對曹寅、曹都有非常明確的贊語,對二位的遺孀也就不便因曹而不略予善待。康熙對曹沒留下什麼贊語,懲治曹雍正不必手軟,但鑒於曹的家屬中有李氏和馬氏,他在將曹抄家逮京問罪

    後,還指示在北京少留房屋,以資養贍。後來有人考證出,位於北京蒜市口附近的一所十九間半的小院,就是容納曹一家,包括李氏和馬氏在內一度居住的地方。到了乾隆元年,曹得到寬免重回內務府任職,他家境況又有好轉,應該是又從那裡搬到了比較高級的住宅中。

    那麼真實生活裡的馬氏,一定積穀防饑,也就是拚命地積攢銀錢,以防將來自己老了沒有收入。而既然曹有贍養她這個寡嫂的義務,她的待遇不變,那麼她就盡量不動自己的積蓄,一起過日子時,是只進不出。

    關於曹家的史料,康熙朝相當豐富,雍正朝隨時間遞減,但也還有。到乾隆朝,特別是「弘皙逆案」以後,竟幾乎化為了零。有人說,根本查不到檔案記載,你說曹家被這個政治事件株連有什麼依據?那麼,我也要問,他家如果沒有那個時候的一次災難性巨變,怎麼連族譜家譜都沒有了?哪一個家族會好端端地自己毀掉家族的記載呢?從曹寅到曹雪芹,不過三代而已!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做出這樣的判斷,真實生活裡的馬氏和她的兒子,對曹夫婦及其子女,以及所連帶的那些親戚,比如曹妻子的內侄女,內侄女的女兒什麼的,肯定沒有什麼真感情可言。曹一再地惹事,雖說雍、乾兩朝皇帝對馬氏母子還能區別對待,沒讓他們落到一起被打、被殺、被賣的地步,事過之後,他們對那些曹家的人避之不及,又哪裡有心去救助?

    馬氏如果想救助曹家的人,她的救助能力,就體現在她還有私房銀子這一點上。假若曹夫人的內侄女的女兒家破後被其狠毒的親戚賣到娼門,其他救助的人雖可出力,卻缺少銀錢去將其贖出,於是求到被赦免的馬氏母子跟前,他們母子二人呢,就可能非常地冷漠,一毛不拔。馬氏會推脫說自己並沒什麼積蓄,愛莫能助,而她的兒子呢,就很可能是使奸耍猾,用謊言騙局將求助人擺脫。

    我估計,這類生活素材,會被曹雪芹運用到《紅樓夢》八十回後。他哪裡是對李紈一概讚揚,請看《晚韶華》裡的這句:「雖說是,人生莫受老來貧,也須要陰騭積兒孫。」什麼意思?這就是一句相當嚴厲的批評,翻譯過來,就是這樣的意思:雖然說,你李紈怕老了以後沒有錢用,總是在那裡積蓄,盡量地只進不出,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到了骨節眼上,用你的一部分錢就可以救人一命,你卻吝嗇到一毛不拔,死活由人家去,你也太不積德了吧?人在活著的時候,應該為兒孫積點陰德啊!正因為李紈忍心不救巧姐,而且賈蘭耍奸使猾擺脫了板兒等來借錢救助的人,李紈雖然後來成了誥命夫人,「也只是空名兒與人欽敬」「枉與他人作笑談」,賈蘭也就成了與狠舅王仁並列的奸兄。

    李紈的命運,看似結果不錯,其實,從守寡起就一直形同槁木死灰,一生無真樂趣可言。後來又因吝嗇,不去救助親戚,留下話把兒,被人恥笑,把她也歸入紅顏薄命的系列,是合理的。

    那麼,到這裡,我對金陵十二釵正冊各釵的探究心得,就全部講完了。在《紅樓夢》第五回裡,寫到賈寶玉翻看冊頁,還分別看了又副冊和副冊,但是,又副冊他看了兩頁,副冊卻只看了一頁。那麼他看到的,是關於誰的呢?那沒直接寫出來的,究竟又該有哪些人呢?這一直是《紅樓夢》讀者和研究者關切的問題。在下一講裡,我將跟大家一起探究金陵十二冊副冊,這副冊第一頁究竟說的是誰?另外十一釵又是誰?希望你仍能保持旺盛的興趣,跟我繼續這趟揭秘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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