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太祖孝慈高皇后傳》記載,吳興有個名叫沈萬山的大款,富可敵國。他慷慨解囊,出錢幫助朝廷修建了南京城牆的三分之一,真是氣焰萬丈。可是該大款不知收斂,又表示要出巨款犒賞三軍兒郎。朱元璋終於大怒,說道:「匹夫犒天子軍,亂民也,宜誅。」按說在封建時代,對於這般公開向社會體制挑戰的「亂民」,殺了也就殺了。可是賢德的高皇后對朱元璋說:「妾聞法者,誅不法也,非以誅不祥。民富敵國,民自不祥,天將災之,陛下何誅焉。」朱元璋聽高皇后講得在理,就免了沈萬山一死,把他發配到了雲南。
高皇后的賢德在於,她理智地區分了「不法」與「不祥」。對待「不法」,要用法律手段;而對待「不祥」,則要相信自然規律。所謂「不祥」,用今天的話說,就是違反科學,違反常理,它終究會受到自然規律的懲罰。而倘若濫用法律手段去解決法律之外的問題,那我們就成了「不祥」。所以那些個別地區的領導應該從高皇后的話中得到某些啟示,要相信法輪功這樣逆天行事的「不祥」群體,其必然的結果是,天將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