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聰明女生·終結版 正文 第三十六章
    我到M大已經有幾個月了,在這個二流大學讀MPA,六門課從週一到週五排得滿滿的,光是聽課每天至少都要佔半天,課下更是要花大量的時間做作業,teamprojects,小組討論。雖然我一向為自己流利的口語驕傲,初來的幾周內還是感覺上課聽得很吃力,討論也常常力不從心,只好晚上少睡覺拚命地用功,一下子整個人就憔悴了許多。學校裡當然有很多專為我這樣新來的國際學生組織的活動。有時候會和同學去那些個或擁擠或冷清的午餐會、燒烤會,我總是沉默,間或禮節性地微笑一下,然後默默走開。

    這個大學是韋君推薦的,因為和他所在的W大在同一個城市,韋君實在幫了我大忙,註冊,拿選課單,辦ID,拿醫療卡,到留學生辦公室交I-20,護照的複印件,還有社安號都是他陪我辦的。我和三個華裔女生合租一套擁擠的頂樓公寓,天花板是斜的。據說此處對好房子的標準是看不到鄰居的屋頂,我的房東就是住那樣的房子,建在山上的樹叢裡,不過那種房子沒有一個million拿不下來,賊貴。

    我就不一樣了,我在屋裡不但能看到鄰居的屋頂,還能看到他們晚上吃什麼。儘管如此,每月的房租還是我眼下最大的心病。

    我準備重新開始生活,將要修的二十一門課是我的新起點。我爸提前退休了,和我媽一起出去旅遊了幾次,我媽養了條狗,小狗很乖,甚至還配合著我媽在國際長途裡叫了幾聲,做狗好過做人,因為沒有就業升學的壓力,不用裝天才,只要吃得胖胖的再加上不隨地大小便就深得我爸媽的喜愛,他們在電話裡談論狗的時間比關心我的時間還長。我爸甚至試圖和我聊聊中美關係,我苦笑了兩聲,沒有接話茬。

    親戚朋友對我的評價還是很高的,先寫作成名後出國,我在我們那個小城市的全部意義是一個被美化了的名字。如果不是我就讀的學校實在一般,我爸說不定會窮極無聊寫個《**女孩林小蓓》什麼的來誤人子弟。唯一可能會感到遺憾的大概是我的編輯,司馬毫不掩飾地說:「瘋啦?你!這裡做得正好出去幹什麼?撿黃金?你以為那裡就好混麼?」

    我抱歉地笑,我只是想離開,離開。

    我掛上電話想,好了,沒我什麼事了。

    M大的校園很美,略顯空曠。可惜我很少有心情去欣賞。

    這裡物價太高,半獎實在不夠支撐生活,要不是有從前一點私蓄傍身我早捉襟見肘的了。系裡的外國留學生很多,有限的幾個TA位置已經被佔滿。老師要不了那麼多助教,我只得另打主意。

    抱著「黃頁」亂打了一氣電話後我去了一家叫「喜盈門」的中餐館試工。工作說簡單也簡單說麻煩也麻煩,每週四個晚上上工,聽大廚大喝「四號檯子二號餐!」,照看店堂同時接電話外賣,老闆娘隨時會尖叫「Monica!來擦檯子!」偶爾人少一點,又被抓去疊餐巾。

    雙手托滿髒盤碗,開門用腳踹,趕著做不完的髒活狂奔,從早到晚地流汗,頭髮永遠有股洗不淨的油膩味,一雙鞋一個月已穿得爆縫,白衫黑裙上全是菜漬。

    整個人就像一股抹布。

    大堂經理是個和氣的愛爾蘭老頭子martin,我們有什麼問題都直接問他:martin我可不可以做什麼什麼……他總是笑嘻嘻地說當然可以親愛的。英國人尤其是年紀大點的人都喜歡叫年輕女生darling,第一次我還挺不好意思地,後來就習慣了,覺著挺親切的。除了他和廚房裡的兩個墨西哥人就全是國產的了,老闆是福建人,說話帶口音,但是人還算大度,時常和年輕的WAITRE開玩笑。

    「小林,要換新鞋子了。」

    我揉著腳,「自做工以後腳又長大了一碼,我現在才知道為什麼有人羨慕三寸金蓮。」

    「大腳小囡,呵呵,沒得人中意。」

    再好看有什麼用?累了一天往床上一躺還不是一隻美麗的死豬?

    倒也不是沒有人追求,畢竟這裡華人女生很少。店裡清閒時前台做WAITER的丁磊有時會過來聊天,大家胡亂侃幾句。這天店裡人多,一點鐘以後才打烊,我累得胳膊酸痛,好不容易那兩個該死的老墨抬起沉重的屁股離開,我忽然看到丁磊灼熱的眼,「蓓,去我那裡吧?」

    「不。」我簡單地回答。

    「為什麼?你又沒有男朋友?」

    「沒男朋友就要做慰安婦?等你做到網易CEO再說吧。」

    丁磊很鬱悶,他爸給他起名兒的時候網易的丁磊還沒來得及大紅大紫,和精英重名也很不幸——經常要被物質的女孩子們奚落。

    「小蓓,你就不能發揚一回風格嗎?老談金錢多傷感情啊。」

    收銀的郭敏大笑,「小丁,帥就可以吃霸王餐啊?過夜費還是要給的嘛!」

    「靠!我還不準備上市呢!」我白了郭敏一眼。

    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捨不得媳婦套不住流氓,捨不得錢當然也泡不到妞,談金錢傷他的感情,但是不談金錢他也不會因此感謝我,至多覺得自己泡妞兒有術。老丁的口頭禪是:「做愛、做愛、即使沒有愛,做著做著就做出愛來了。」前台收銀的郭敏十五歲時就來了美國,學的是陽春白雪的鋼琴。學了幾年,琴藝沒有多大長進,獎學金卻弄沒了。搞藝術的父母辭職做起了生意,為的是要交郭敏的學費。後來據說她與一位台灣男子同居,吃住由男子包了。不知怎麼,兩人又分開了,她也斷了生活來源。在餐館打工時,我親眼見過郭敏纏著老闆給她介紹男人,說只要有錢,年齡多大都行。老闆說:「幾個人一起出錢共享你行嗎?」「沒問題。」郭敏仰靠著椅子,雙腳翹起在飯桌上,回答得十分乾脆。

    我理解她,但我永遠也不願意和她一樣。

    寂寞是可恥的,但大家都很實際,在這裡沒有什麼不可以標價,勞資雙方互惠互利,自然關係固若金湯,誰也無須自作多情愛上誰,想滿足生理需要還是想要進一步發展都直接說明白比較好。我懶得再花工夫去習慣陌生人,左右都是找棵樹吊死,乾脆就找棵眼熟的吧。

    韋君也挺忙,但在我看來他過的已經是神仙日子了。他有時會來接我下班,我不由得感慨環境真是能夠改造人,以前一口一個「我媽說……」「我媽說……」的韋君都知道關心人了,儘管只是走個形式。但是他的住處也挺遠,又沒車,這麼接送弄得我又很擔心他回去路上有什麼意外。時間長了,韋君說咱們合租一個房子吧,省錢。我想了想,沒敢答應,我本質上是個良民,總覺得這種男盜女娼的事兒要做得鬼鬼祟祟一點才符合專業精神,另外也是覺得一點好處沒落著,多少有點難過。

    韋君二話沒說給他和我的家人打了電話,通告了一下我們的情況,他家人很支持,我家人不反對。我們的事就這麼初步交待了。韋君媽媽還專門過來考察了一下,確認我身體健康適宜傳宗接代後,開心地給了我一個大鑽鑽。我一面笑成一朵花兒一面掂著鑽鑽暗自傷感,才五十分不到的一個石頭就換我這麼活蹦亂跳的一個大活人,怪不得都說女兒本是賠錢貨。

    我想給猴子打個電話通告一下,但是打不通,他大概是換號了。我掛上電話,突然想起他唱的《當愛已成往事》,「有一天你會知道,人生沒有我並不會不同。」

    你錯了,語冰,我生命中的熱情就那麼多,已經全部被你耗盡。現在,我已經心力憔悴,再也沒有力量去愛了。

    或許平淡才是生活的真諦。情深不壽,強極則辱。有時我做著夢,會迷迷糊糊地回到過去,那時我還是個不識愁滋味的小姑娘,自以為很成熟,每天叫囂著鬱悶孤獨尋找刺激。愛過,也疼過,可以了,該收心了,還要什麼呢?

    我媽說:「韋君這孩子不錯,你早點定下來也好,有個人照顧你我們也放心。」

    嫁人?呵呵,以前一直在風頭浪尖上奔走,真沒想到自己也有偃旗息鼓的一天,嫁吧,嫁誰沒關係。隱約記得看過一篇小說裡寫一個女子,「張三嫁得,李四也嫁得,年老嫁得,年少也嫁得。」不過她是為錢,我是為什麼呢?我自己也不知道。我這只青蛙呆在井底太久了,連抬頭的慾望都沒有了。也許是為了衛生間吧。韋君比我混得好,他的公寓裡有獨立的廚衛和陽台,而我已經快被我們那個隔三岔五堵塞的衛生間逼瘋了,房東是個吝嗇刻薄的猶太人,他的口頭禪是「你們的房租還不夠付物業公司的管理費呢。」我現在迫切希望嫁給一個能提供一個乾淨舒適的衛生間的男人,管他是誰呢。

    隔壁的Wilson家的小女兒不過三歲多一點,經常趁她媽媽不注意時到處亂跑,有一次她把我的幾本書弄得亂七八糟,「Monica!Tellmewhatisit."

    我掃了圖片一眼,「Itis……itisamonkey."

    "Youfoolme,Monica."

    "ItaChinesemonkey."我笑笑。

    是的,一隻中國猴子,叫孫悟空。它是我小時候唯一的偶像。

    也許就是對它印象太深了,才會愛上一個男人,叫他猴子吧?

    韋君也跑來看,憨厚地笑著,試圖給小丫頭講解神秘的東方猴子的故事。

    「你跟她說這些幹嗎?」我有點煩。「Culturedifference.她聽得懂才怪。」

    韋君斜瞥我一眼閉了嘴。我歎口氣,韋君是個好孩子,可是還是少了點什麼。不怪他,是我的問題。「縱然是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我喃喃道。

    「你說什麼?」韋君惴惴不安地問。

    「沒什麼。」我拍拍他肩膀,這孩子雖然傻點兒,但好歹也是我的人了,名分既定,還是要在我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對他好一點。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會覺得好過一些,我經常閉著眼睛撫摩他的臉。想像如果他是楊瓊,或者如果他是方語冰,或者二者都是……為什麼不能呢?他們是那麼相像。想著想著,眼淚就滑下來。

    韋君很容易感動,他會吻掉我的淚,「你愛我嗎?」

    「愛,你呢?」

    「一樣了。」

    有時我看著他會覺得傷感,前塵如夢。我知道他和從前的女友還有聯繫,我甚至聽過他在長途電話裡海誓山盟,但是我們從來不揭破對方。我們幾乎生活在一起,彼此隱瞞欺騙的同時彼此尊重,也許這樣最好。生活中總有太多的假象和欺騙,要想活下去,不但要學會撒謊,還要學會相信謊言。如果做不到,那麼留給自己回味的,只能是深深的無奈和淒涼。

    所以當他問我時,我永遠說,「愛。」我問他時,他也一樣回答。

    他很聰明,不會多追究下去,自己很快就睡熟。我就著明亮的月光,請求上帝或者是佛祖的原諒,我只能做到這樣了。

    看《香草的天空》時我看到卡梅隆問湯姆克魯斯:「一晚上四次不是愛是什麼?」

    是啊,我告訴自己,這就夠了,愛情是人類麻痺自己的鴉片。而我已是不再相信南瓜會變成馬車的灰姑娘。

    我們之間沒有愛,只有一夜四次。這或許不足以成就一段愛情,但足以成就一段婚姻。

    男人就像月亮,既然知道背面難看得很,就不要去自己嚇自己了,只看表面,還是說得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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