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即若離(兩個人的下雪天) 正文 第一章 鄰居的吉它
    誰又是上帝我們在等待什麼奇跡

    最後剩下自己捨不得挑剔最後對著自己

    也不大看得起誰給我全世界我都會懷疑

    心花怒放卻開到茶靡——

    王菲《開到荼蘼》

    暮夏初秋的午後。

    陽光被半合的窗簾切成V字形,淡淡地印在對面的白牆上。我俯在書桌上看一本亦舒小說《開到荼蘼》。這本書已經被我翻得很舊了,我還記得一年前,當我在書店裡終於找到它時博文那憂心忡忡地樣子,他看著我,緩慢地說:「其實,天意,我覺得你還是少看點這樣的書會比較好。」

    我把嘴咧開來,做出一個史諾比似的微笑算是回答。

    他輕輕地拍了一下我的頭,然後我們一前一後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也是這樣的天氣吧,陽光給他的頭髮渡上一層金色,風打著旋帶著夏天的最後一絲熱氣掠過我的耳旁。

    我抱著書朝著他的背影做鬼臉,懷著一種莫名的暈眩開始盤算高二的日子。比如,好好地學習數學,不再逃課看無休無止的言情電視劇,不再吃小攤上的零食不再和隔壁班的女生在食堂裡為了占靠窗的位而吵架,等等等等。

    做個乖女孩,為了博文,我是願意的。

    雖然,博文與我是那麼的不同,他可以將一道在我看來九彎八拐的物理題在一分鐘內輕鬆的解決,卻讀不懂任何一篇稍稍小資的文章。比如我獲得全市中學生創作比賽金獎的那篇散文,他給我的評語就是:「太散了,簡直不知所云。」

    有一次我逼著他和我一起聽一首楊乃文的歌,那是一首我多麼喜歡的歌啊:「滿天星星在眨眼,他陪在我身邊,輕聲細語溫柔的臉,看著我的眼,一枚戒指在我眼前,是他的諾言,愛我永遠……」

    我正聽得如醉如癡希望他能和我有所共鳴的時候他忽然問我:「這首歌叫什麼名字來著?」

    「《祝我幸福》。」

    「出大問題了,怎麼是《祝我幸福》,應該是《祝你幸福》才對呀。這是最基本的常識,寫歌的人連這點兒也不懂,這歌還有什麼好聽的?」

    我差點沒當場暈過去。

    這個總是讓我啼笑皆非卻牽腸掛肚的孩子,我一直以為和他之間會有一些長長久久的情節。我甚至在開始替他寫一篇長篇小說,男女主人公分別用了我們各自的名字,計劃著在他二十歲生日的時候給他一個讓他措手不及的驚喜。

    從十七到二十,我曾一度以為會是一場充溢著鮮花和甜美的旅行。

    可惜的是,我的小說才寫了一個開頭博文就離開了我,留洋去了。

    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是下午的最後一堂課,我們正要進行一場數學考試,結果我交了白卷,我沒有辦法,我面對考卷腦子裡一片空白,我真的是一道題都做不出來。我那時候恐怕一加一等於多少都已經忘記。

    博文在放學後空空蕩蕩的教室裡跟我說對不起。我嘲諷地笑了一下我真不明白他為什麼要跟我說對不起,他沒有對不起我什麼,他的將來是他的而我的將來是我的。我唯一的錯誤就是曾經將這兩份將來愚蠢地混為一談。

    「你不是一直想要個Diskman嗎?」他把他的Diskman遞給我說:「留給你,想我的時候就聽歌吧。」

    「你認為我會想你嗎?」我仰起頭來,努力地微笑著問他。

    「也許會吧。」他說。

    我真想給他一耳光,但是我沒有。我也沒有去接他的Diskman,而是很有風度地跟他說再見。他走過來拉我一把說走吧我送你回家。我甩開他說不要不要我自己又不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他歎息說天意你真是一個容易讓人擔心的孩子。我想說你那麼擔心我難道就不能不走嗎?

    這話是在心裡的,我當然沒有說出口。因為我明白從我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一切都成了定局。博文對我也許是善意的隱瞞讓我覺得羞辱。我固執地坐在座位上裝做在做作業的樣子。聽他在我身後粗重的喘息聲,聽他無可奈何地說:「那我先走了。」

    我沒答話,其實我也說不出一個字來。等到他真正地走了,我的眼淚才一顆一顆地掉下來,掉在課桌上,發出悶悶的迴響。淹沒了一行用鋼筆寫的小小的字,那行字是:「天很藍,我很愛你。」

    這是一個天很藍的週末的下午,他握著我的手一個字一個字寫下的。寫到「愛」字的時候,我還記得他停頓了一小下,那種停頓真是一種充滿了折磨的幸福呵。

    那時暈頭暈腦的我哪裡會明白,天各一方其實只需要一個夜晚和一個白天。

    博文還是留下了他的Discman,留在了我家的信箱裡。只是從此,我再也不喜歡聽歌,那個嗜歌如命的夏天意彷彿在一夜之間得了恐歌症,走過音像店的時候,多半是呈半跑的誇張的姿勢。

    自從博文走後,我們便很少聯繫,偶爾的一封Email也只是很淡很淡的問候,我差不多要忘記,他修長的手指,陽光下孩子般的笑容和那些下了晚自習後一起回家的夜晚,在那顆開滿不知名的白色大花的樹下,他曾經給過我的恍惚的擁抱。

    罷了。

    年少的愛情,總是如此的一值不提。

    還有三天就是高三了,假期顯得冗長而無奈,不過我並不盼著開學。整個下午,我都在亦舒的故事裡沉浮,如果有令我想起他的細節,我就毫無出息慌裡慌張地跳過去。這樣的閱讀多少有些居心叵測吧,說是不想說是不想卻又不可避免地牽出許多往日的回憶來。

    我想合上書卻好幾次欲罷不能,直到老葉敲開了我家的門。

    老葉是我爸爸的同事,住在我家隔壁。她喜歡穿大花的衣服,說話的嗓門也很大。見了我,指著門口的一大箱子書說:「天意,我知道你喜歡看書,你來挑挑,你不喜歡的我就全賣掉了。」

    我知道這是老葉女兒的書,她的女兒是我的校友,叫吳媚媚。但其實她長得並不媚,個子矮矮的,臉上時爾會有因為讀書而熬出來的青春豆。我在上學放學的路上常常遇到她。她給人的感覺是一個高傲而冰冷的女孩子,不過我並不討厭她,因為,她有高傲的本錢。

    這不,她考上北大了。

    一個我永遠也望塵莫及的學府。

    「你是不是也要去北京?」我一邊埋頭在那箱書裡亂撿一邊問老葉。這個老土的吳媚,她居然還看《簡愛》,不過是中英文對照版。我放回去又重新拾了回來。

    老葉說,「是啊,吳媚的爸爸一直就在北京工作,我反正也退休了,這下我們一家子可以團圓了。」說到這裡她忽然想起來:「對了,我這裡的房子租給一個才畢業的大學生了,他要過幾天才會來,可我們明天就要上北京了,我把鑰匙放在你家,讓他到你家來拿,你看好不好?」

    「好的。」我說。

    吳媚的書真的是很多,不過全都是些沒用的,我胡亂抱了幾本到懷裡算是給老葉面子。老葉挺好的,有時做了好吃的還往我家送送,在陽台上澆花的時候還喜歡把壺伸過來替我家的花也澆澆,和吳媚媚的冷完全不同,是個天生的熱情的人。

    她拍拍我肩說天意你要好好考哇,明年就輪到你了。

    「我不及你們家吳媚媚一半。」我自慚形穢地說。

    「我還不知道你!」老葉的嗓門真是大得讓我難以忍受:「作文比賽第一名哦,我們家丫頭才三等獎呢。」

    「那是歪門邪道。」我笑嘻嘻地說。我知道這事兒是老葉的心病,索性自己諷刺自己讓她開心一些。

    她果然中招,不再與我囉嗦,笑呵呵地搬著一箱書下樓去了。

    五天後,我見到了凌夏。

    他抱著一隻大音箱來敲我家的門討鑰匙,那音箱太高了,我好不容易才看到他從音箱後面探出來的頭。

    「等等,葉阿姨說要看身份證。」我咬著一隻蘋果對他說。

    他笑笑,吃力地從屁股後面把身份證掏出來,的確是凌夏,一個聽起來冷冰冰的爛名字。我把身份證和那串鑰匙遞還給他,他接過,轉身開了門,再用牙咬住它,推著音箱進去了。門關上的一剎那我注意到他的牛仔褲,是LEECOOPER,文博很喜歡的品牌。其實文博很多時候比我奢侈,他會花掉所有的壓歲錢去買一條看上去沒什麼兩樣的褲子,如果要送我巧克力,他一定會送我kisses。他有他的不凡追求,只是他在我身邊的時候我沒能將他看透。

    我還曾經遺憾過他不夠聰明,現在想起來,傻得是我自己。

    不僅傻,而且弱智,才會讓「文博」這兩個字見縫插針地來攻佔我的記憶。

    吃晚飯的時候,媽媽正在對我進行「很快就是高中的最後一年了要拚命哇」之類的勸告時,耳邊忽然傳來一陣激越的鼓聲,然後是電吉它悠長的鳴叫,再接下來是低悶的貝斯和毫無章法的鍵盤。

    媽媽憤怒地拍下筷子喊起來:「該死的老葉,看看她都把房子租給什麼人了?!」

    「難道是樂隊?」我想起凌夏的那隻大音箱:「不會吧,這麼誇張?」

    「你!」媽媽用手朝著爸爸一指說:「快過去打個招呼,這樣子亂來,天意還要不要看書啦!」

    「都是鄰居麼。先忍忍。」爸爸說,「晚上不吵就行。」

    「就你能忍。」媽媽不開心了,「忍到今天還是這個樣子,忍出什麼名堂來了嗎?」

    爸爸前一陣子說是要升職做副科長,誰知道到了最後居然沒成。老媽心裡有氣,動不動就提這事兒。

    爸爸不說話了,飯也不吃了,臉拉得老長地躲到陽台上抽煙去了。

    媽媽夾菜,筷子和碗碰得叮噹響。眼看著就可能爆發一場戰爭,我趕緊放下碗筷對媽媽說:「要不我去看看吧。」

    我用了很大的力氣才敲開隔壁的門,準確地說不是敲,而是踹。踹到第六腳的時候門終於開了,開門的正是凌夏,我往他身後一看,還有四五個年輕人,手裡都拿著各自的樂器,音箱調音台樣樣俱備,客廳的中央還立著一枝老高的話筒。老葉的家,彷彿在瞬間被改造成了一個小型的錄音棚。

    見到是我,凌夏揚揚眉,說:「小姑娘,有何貴幹啊?」

    我指指樓上又指指樓下說:「代表民意,請你們暫停。」

    他嘻皮笑臉地一抬手說:「你看,天還沒黑呢,哥哥們正玩在興頭上,您去幫我們打打招呼?晚了准停!」

    「不行。」我說,「現在就得停。」

    「為啥?」他還是笑笑的。

    「樓上有八十歲的老奶奶有心臟病,樓下有剛出生的小寶寶要睡覺。還有,王大媽說了,你要是不停,她就打110。」

    聽我這麼一說,一屋子的人都哈哈大笑起來,凌夏說:「你這丫頭,倒挺能掰的。」說完,朝著裡面喊:「得,看來門窗沒換成隔音的以前,咱還是老辦法,啞練吧!」

    「多謝成全!」我目的達到,見好就收地打算離開。他卻忽然喊住我說:「喂!我是凌夏。」

    「知道了。」我說。

    「你呢?」他笑嘻嘻地靠在門邊。燃起一根煙來問我。

    「我叫冰山。」我順口胡謅。心裡想,你「零下」,我「冰山」,看誰厲害?

    「冰姍?」他並沒聽出我玩笑的意味,而是說:「這名字不錯。麻煩告訴我在這裡何時排練沒人有意見?」

    我想了想說:「大家都上班的時候吧。」

    「嘿!廢話!」他說,「那時我也得上班。」

    「那就……辭職!」我說完,已經進了自家的門,老媽看著我滿意地說:「咱家姑娘現在學會外交了,不錯。」

    她老當我只有十歲。

    見我不作聲,她又說:「對了,剛才博文打過電話給你。」

    「博文?」我的心狂跳起來,「哪個博文?」

    「還有哪個?」老媽奇怪地說,「就是去英國唸書的那個博文啊。我見他是國際長途,讓他過會兒再打過來。」

    我盯著電話老半天。把我爸的茶杯都弄灑了。

    媽媽氣鼓鼓地說:「都快要高三了,怎麼還是這麼沒頭沒腦的。」

    她就是這樣換著法兒一天提醒我十次我快要高三了。

    結果,博文沒有再打過來。

    一個晚上,電話都很固執地沉默著。他走了快一年,沒有打過一個電話來,終於打來的時候,我卻剛巧不在家。這到底算什麼?

    我上了網,信箱是空的,因為那個沒接到的電話,我寫了一封長信給他,信真的很長,很多很多一直沒說的話,我文采飛揚按鍵如飛,一邊寫一邊流下淚來,可是在臨到「發送」的那一刻,我卻全又刪掉了它。

    博文,早就是一個被刪掉的名字,又何必再提起?

    夜深了,爸媽早已入眠。隔壁的樂隊沒有再吵,他們的安靜讓我有些許的內疚,因為我知道喜歡做什麼卻又不能做什麼的滋味不好受,其實此時的我倒是希望可以聽到一些震耳欲聾的音樂,也許才可以淹沒我心裡那些亂七八糟的煩燥的想法。

    說來也怪,我正這麼想著,耳邊就傳了了優雅的吉它聲。我的窗戶緊靠著隔壁的陽台,我敢肯定那吉它聲是從隔壁傳來的,而且,是木吉它,不是吵吵鬧鬧的電吉它。我推開了窗戶,琴聲更清晰了,在清涼漸深的夜裡美妙得有些無與倫比。再接下來,我聽到的是和品冠一樣乾淨的嗓子在唱一首我從沒有聽過的歌:

    我親愛的你啊親愛的你呀你說你要去遠方

    我的心我的心忽然就有那麼一些慌張

    這夏天的風啊秋天的風他究竟要吹要何方

    而我們的愛我們的愛我已經完全沒有了主張

    我想念的你想念的你呀如今會在何方

    你好不好呢好不好呢我還是那麼緊張

    這春天的雨啊冬天的雪啊他到底要飄向何方

    而什麼時候什麼時候我才會把你遺忘

    我有沒有跟你說過愛是我不變的信仰

    我有沒有告訴過你愛就是永遠把一個人放在心上

    ……

    我靠在窗邊靜靜地聽,眼淚觸不及防地決堤。

    我已經很久沒有聽過歌了,遠離王菲遠離楊乃文的日子,我總是在讀亦舒或是讀安妮寶貝,我一天比一天更安於宿命,表面快樂內心憂鬱地過著我裝模作樣的十七歲。

    這該死的我以為再也不會有色彩的十七歲。

    我沒想到會和這樣的歌偶然的相逢。它唱出我壓抑很久的感覺,讓我的心在瞬間變得清澈透明,我枕著它入眠,一夜無夢。

    第二天一早出去買早點的時候遇到凌夏,他已經出門上班,牛仔褲脫下了,穿很正規的西服,手裡拿個公文包,和昨天的他有很大的不同。見了我,他微笑著說:「是你啊,冰姍,早!」

    「這麼早出門?」我問他。

    「沒辦法,單位遠麼,要轉兩次車。」

    「那幹嘛租這裡的房子?」

    「葉阿姨是我遠房親戚,房租算我半價。」

    原來是這樣。

    「昨晚唱歌的是你嗎?」我有些迫這及待地問他。

    他愣了一下轉頭看我說:「呵,原來你聽到。」

    「我想知道是誰的歌。」

    「我的啊。」他說,「你喜歡?」

    「你自己寫的?你會寫歌嗎?」我真不是一般的吃驚。

    「哈哈哈。」他並不答我,而是打著哈哈跟我說再見。我衝著他的背影喊道:「喂!」

    「什麼?」他轉頭。

    「我叫天意,不叫冰姍,下次不要亂叫了。」

    他恍然大悟地抓抓頭說:「你這丫頭真夠調皮的。」

    看著他的背影我才發現,我已經很長時間不這麼跟人聊天了,更別說是一個陌生人。那一瞬間我只聽過一次的歌清晰地浮上我的心頭:「我有沒有跟你說過愛是我不變的信仰,我有沒有告訴過你愛就是永遠把一個人放在心上……」

    對啊,博文,我有沒有?

    我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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