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者低語 正文 三、消失者們
    頭頂的傷還疼著,已經結了疤。

    窗外大雨。

    熱茶自陶壺注入杯中,香氣撲鼻。

    倒茶的時候,得用手按著壺蓋,否則不嚴實的蓋子很?易掉下來。

    茶壺的造型很奇特,不方不圓,表面凹凸不平,一瞧就是學徒級的DIY自製品,壺嘴上還有模糊的指印子。

    「是你自己做的?」我問。

    「寶寶做給我的。」

    她示意我看杯底,那兒刻著「親親公主殿下」。

    這一刻,她笑得無比溫柔美麗。

    「小姑娘羞答答的,內向得很。小兵把她寵得哦,含在嘴裡怕化了,什麼事情都不讓她做。」十分鐘前,樓下雜貨店的裘老太這麼對我說。就是她說的劉小兵準是被城管抓了黑車。當時我就在心裡嘀咕,這老太太說話太不靠譜,滿嘴跑火車,她說的張巖,和我認識的完全就是兩個人嘛。

    可此時,我覺得裘老太的話有幾分道理。

    茶壺和兩個歪歪扭扭的小杯子放在寶藍色的小圓桌子上。其中的一個杯子外壁上刻了張笑臉,另一個刻了張生氣的臉。在這整套茶具裡,只有一個生氣臉的杯子,是給張巖專用的,因為這個小家裡能生氣的只有公主殿下一個人。公主生氣的時候,寶寶一定得笑。

    公主在紙上寫下「寶寶不能生氣,寶寶從不生氣」的時候,有一瞬間,她眉宇間隱藏的憂慮和恐懼全都不見了,巨大的甜蜜的幸福感如洶湧潮水,把她整個人都淹沒了。這潮水觸碰到我心中柔軟的地方,潮來如此,潮去也如此。

    寶藍色小圓桌的旁邊,是幾張巴洛克風格的白漆靠背木椅。看起來昂貴,其實和小圓桌一樣,來自舊貨商店。買回來之後,把原本的漆脫掉,又用沙皮細細磨過,再重新刷上漆。張巖熱衷於為我介紹這一室一廳小屋的每個角落,每個角落都和劉小兵息息相關。她通過這種方式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回想、回想。

    這樣就是新的了,她寫道。

    「寶寶說,公主一定得用全新的東西。」

    「但我還是和他發脾氣,因為我想要真的全新的東西,而不是這些,被他刷得滿是油漆味道呢。所以那之後,他每天更早起來出門掙錢了,我醒來枕邊總是空著的,只有床頭櫃上的那個盛著熱牛奶的保溫瓶。」

    「其實聞慣了,覺得也挺好聞。」

    她深深地嗅著。

    「沒有油漆味道了。已經全都散掉了。」

    我坐在旁邊,幾乎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配合她安慰她。似乎她也不需要我說話。

    「他想要存些錢,好生個小寶寶。我常常問他,要是寶寶有了小寶寶,哪一個更寶貝些?他每一次都不會上當的。」

    「上當?」我不明白。

    她拿起茶杯,把生氣的臉給我看,我就明白了。

    只有一個人能生氣,只有一個人是中心,沒有誰可以取代,即便是自己的孩子也不行。

    「你們在一起多久了?」我忍不住問。

    「3+4。」她寫。

    是戀愛三年,然後結婚四年的意思吧。

    真的很難想像,這樣濃烈的愛戀,竟然已經維持了七年。

    在得知竹竿和劉小兵同時失蹤之前,我和那些警官一樣,曾覺得劉小兵的失蹤,也未必不會是他主動的。不喜歡老婆了,在外面有人了,想逃開這個家過新生?了……但任何人只要踏進這間屋子,都不會再有這種想法。他是那種會為老婆擋子彈的男人,只要有一口氣在,爬都會爬回來看他的公主。這話一點都不誇張,瞧瞧這桌子椅子茶杯陶壺,觀一羽可知全豹啊。

    「他每天清晨出門,中午的時候回一次家,幫我把午飯燒好。我擔心影響他做生意,他說不會的,因為他已經知道在哪些地方蹲點最容易拉到生意,足可以把中午的這點時間補回來。」

    劉小兵最常守候的區域,是張江地鐵站附近。這裡夜晚的機會最多,特別是末班地鐵時,會有許多夜歸客,或者沒趕上地鐵的反方向乘客需要出租車。

    那禮就是竹竿的地盤。十月十九日晚,竹竿扮作剛下地鐵的乘客,上了劉小兵的桑塔納。時間是十一點十五分,這個時間是當晚另一個在場的黑車司機告訴我的,他有些氣劉小兵搶生意,並且劉小兵總是這樣,一點不講規矩。

    因為是搶過去的生意,所以那名黑車司機,也知道竹竿要去的地方——和我從阿笛那兒問到的伏擊點一致。

    昨天夜裡九點半,我從地鐵站開始,追尋失蹤的兩人一車。

    竹竿長得瘦瘦長長,所以才有了這樣一個外號。在石哥手下的這群人裡,他不是最出風頭的,也非最不合群的。平時談得來的人也有三五個,但終究是酒肉朋?。在道上飄著,沒人會真正關心你,所以失蹤了這麼些天,也沒有人管,甚至許多人根本不曾注意到。阿笛同竹竿走得最近,這才有些狐疑,但說到是否真正為他擔憂,卻也未必。

    風很大,雨卻遲遲不至。知道了起點和終點,劉小兵的行車路線就大致能確定個八九不離十了。

    劉小兵失蹤後,被寵在家裡當寶貝的張巖像沒頭蒼蠅一樣到處亂撞。她豁出一切臉面力氣,只為讓那個從不能生氣的寶寶重新回來。但她在寶寶的羽翼下過太久,完全不諳世事,一舉一動都顯得那樣莽撞甚至可笑。

    這曾經讓我對劉小兵的失蹤並不太在意,我初時覺得他?定是因為犯了其它什麼事情進了拘留所,後來覺得應該是遭逢突發的惡性事件,比如搶劫綁架之類,好吧,沒人會綁架這麼個窮小子,但我真的沒過多思考這事情,用大白話說就是沒進腦子。這樣說顯得有點冷血,但這座城市裡每天都在發生著無數的不幸,看得太多,難免麻木。

    但竹竿也在同一時間失蹤,這就有點蹊蹺了。

    真巧呀。

    但我從不相信巧合。

    竹竿上了劉小兵的車,如果一切正常,二十分鐘之內,車會在伏擊點停下。但沒有,劉小兵和竹竿,連同那輛紅色的桑塔納2000,再也沒人見過他們。

    我在地鐵站租了輛自?車,順著那條行車路線,一路問去。

    問的是路邊夜晚還開張的商舖。

    簡單得很,如果一切還在常理能解釋的範圍內——這指的是,只要車不是憑空蒸發的,就必然存在一個轉折點,讓車駛離原先的目的地。

    比如劉小兵識破了竹竿的身份,兩人發生爭執後車改向了;再比如有第三人強行把車攔下。不管是哪種情況的轉折點,都會讓這輛車顯得異常,從而給別人留下印象。

    整條路線不超過三公里,叫車也就是個起步費。問到一半的時候,我就已經沒多少信心。大多數的人都會這樣回答:兩個禮拜前的事情,怎麼可能記得清楚。

    ?直到離伏擊點還有一條街遠的地方。

    那是個生意不錯的柴爿餛飩攤頭,老闆是個紮著頭巾的黑臉男人。

    「有,見過。」老闆肯定回答的時候,我慣性地以為這是和之前那許多店家相同的一個回答,直到話在腦子裡轉了三個圈,才意識到我已經找到了突破口。

    「就坐在你旁邊那張木桌子上,一個高高瘦瘦,一個矮小敦實。那輛紅色普桑就停在路邊。怎麼樣,來一碗嘗嘗?」老闆問我。

    這時風裡開始夾了星星的雨點,冷冷地砸在額上嵌入頸間。

    「哦好的。還記得他們長什麼樣嗎?」我進一步和老闆確認,紅色的桑塔納不稀奇?別搞錯了。

    老闆把小餛飩下進網裡,開始形容他們的長像。

    「矮的那個,額頭很寬,兩條眉毛密得快要連在一起了。」

    ……

    眉毛下是一雙圓眼睛,微微瞇起來,很亮。他的嘴咧著,露出潔白的虎牙,鬍子沒全刮乾淨,右邊面頰緊緊擠著張巖的左臉,伸出一隻手攬著她的肩,用力得?要把她融到自己身體裡似的。

    相片裡的張巖努力揚著臉,驕傲……如公主。相框放在客廳的餐邊櫃上,公主顯然不是個很會收拾家的女孩,但相框周圍空出了一大圈,清爽乾淨。

    「很想他。」

    我收回凝望相片的目光,張巖正看著我,看得很認真。

    早晨七點,張巖傳短信問我,有沒有查出些什麼。我醒來後看見,想了會兒,回她說有一些消息,當面說比較好。於是她請我去家裡吃午飯。

    已經在她這兒坐了快一小時,連說帶寫,用去了五張A4紙。許是感覺出些什麼,她一直沒給我說話的機會,而是不停地在聊她和劉小兵。那?生活中瑣碎的片段,慢慢地組成一個只屬於他們兩人的世界。

    她也時常停下來,躊躇著猶豫著掙扎著。然後在我打算開口說些什麼之前,又把話題岔到另一個地方。

    直到這刻。

    她愣愣瞧著我,深深吸了口氣。在什麼話都還沒說出來之前,眼淚卻已經流出來了。

    她慌亂起來,胡亂地把眼淚擦去,猛地站起,說去給我做些吃的,快步進了廚房。

    她在廚房裡呆了很久,然後端出一碗放了咖喱的煮方便麵,一碗番茄炒蛋,一碗炸豬排。

    「真香啊,我還以為你不會做菜呢。剛才你說都是劉小兵回來做給你吃的。」我說。

    「寶寶最喜歡吃我做的。」她朝自己翹翹大拇指,以示自己做菜的手藝要遠高過劉小兵。

    「他要乖很長一段時間,我才會做給他吃的。」

    「嘗嘗,嘗嘗。」

    「好吃嗎?」

    我大口吞著,猛點頭。張巖笑著,也大口吃。

    兩個人悶頭吃東西,無話。她吃掉小半碗,停了筷,抬頭看我。

    「不用吃這麼快。」

    「好吃呀,我的吃相很差吧。」我衝她笑笑。

    「其實不好吃吧。」她忽然這麼說。

    我一愣。

    「我知道其實不好吃,我知道的。」她輕輕搖頭。

    「我耳朵不好,但是舌頭沒?。寶寶做的菜,好吃過我一萬倍。但他還是喜歡吃我做的,是真的喜歡,和你不一樣。」

    「哦對不起。」她向我道歉:「但真的和你不一樣。」

    我默然,我該說什麼呢。

    劉小兵,已經不在了呀。他還會回來嗎?我可以對她說,我們一定會找到她的寶寶的,就如我對她說,她做的菜很好吃一樣。

    降臨在這世間,我們便注定要經受磨難,有些人少,有些人多。

    黑面的柴爿餛飩老闆看見劉小兵和竹竿時,就覺得他們許是剛經了場劫難。

    兩個人都有些狼狽。一個袖口扯破了,另一個手腕處有抓痕,衣服皺著,像是和誰小干了?架。

    兩個人吃了餛飩,粗眉毛付的帳——也就是劉小兵,然後上車離開。

    我再細問,老闆回憶說,來餛飩攤之前,這輛車已經在遠處停了好一會兒。

    如果在之前的某個路段,他們停車和別人發生了爭執,肯定會有人看見。但我問下來並沒有,那就應該並沒有「別人」。劉小兵車開到一半識破了竹竿的身份,激憤之下在車裡就和他拉拉扯扯爭執起來,卻憋著不敢真的大打出手。最後的結果,十有八九是給點錢私了。否則走「正常程序」,又是罰錢又是扣車,不值當。氣總是要受的,但為了張巖,劉小兵能忍下來。小小市民,但凡有些牽掛,?願意和執法隊真的扯破臉?

    所以竹竿並沒把車引到伏擊點去,因為錢已經落到他自己腰包裡去。那麼他們去了哪裡?

    如要討好竹竿,既然請吃了小餛飩,吃完把人送回家,也是正常的禮數。

    幸好我從阿笛那裡把竹竿住的地方也打聽到了。這也算是經驗,有用的沒用的都問個清楚周全,天知道什麼時候哪條信息就會派上用場。

    竹竿住在個很便宜的出租屋裡,離餛飩攤只有三條街。像先前那樣,我一路問去,卻一無所獲。

    沒人再記得這輛車。

    是我判斷錯了,他們沒往這裡來?

    竹竿的房子和一條自行車地道緊臨著,不能行機動車,所以開車得繞個大圈子才能到。這圈子可以從兩個方向繞,?騎著車兩條路線都走了一遍,一家家小雜貨店超市地問,沒人記得見過這輛車和這兩個人。

    我把自行車靠在棵行道樹旁,站在地道上方,點起支煙。雨忽地大起來,一滴雨落在煙頭熄了火。我重新點著,往下看。

    地道有點偏僻,這會兒沒什麼人經過,半數路燈都滅了,昏暗得很。

    遠處有燈慢慢近了,是一輛出租車開進來,停在底下。按理這下面是專走自行車和行人的,車不能進。但這是晚上,沒有攝像頭,更沒交警。在我站的地方十米遠有條台階,直通地道,對打車的人來說是條捷徑。乘客從車上下來,順著台階往上走。

    所以,?可能劉小兵當時也沒繞圈子,直接把竹竿送到了這下面?

    不過這下面根本沒店舖,我該去向誰打聽情況?

    我吸了口煙,沿階而下。

    十多年前,這裡在規劃中屬於鎮中心區域,為了避免充分發展起來後的交通擁堵,預先建設了人車分流,下面走人和自行車,上面走機動車。結果地道建成的時候,鎮領導班子換了,規劃也改了,建設中心移到別處,於是上面的車行道就沒再繼續投資建設。到今天,這兒倒成了個交通遺留問題,地下不能走車,地面的小路被周圍居民搭了許多違章出來也不能走車,拖累得附近的房價都一直上不去,成了處發展滯?不受人待見的角落。

    出租車已經調頭開走,地道裡除了我,一個人都沒有,空空蕩蕩。

    因為只有半數路燈亮著,其中有些還明滅不定,讓地道黯淡陰森。我走進橋洞,雖然這樣淋不到雨,但感覺並沒好多少。這種地方天然能聚集恐怖的氣息,走著走著,就會讓人忍不住回頭去看,身後有沒有別人跟著。

    地道的兩側牆是黃色的,很髒。上面有些隨意的塗鴉,應該是在這兒過夜的流浪漢們的作品。我邊走邊看,要是曾在這裡發生什麼古怪的事情,沒準會有些痕跡留下來。好吧,那已經是兩周前的事情了,我其實並不抱指望。

    沒走幾步?我意識到自己的小錯誤,便調頭往回。那道階梯入口在橋洞外,所以劉小兵也不會把車開進橋洞,而是停在和先前出租車差不多的位置,如果曾發生什麼,也是在那兒。當然,這意味著我又要回到雨裡去。

    陰森的氣氛讓雨落在身上多了幾分寒意。也許是這裡的環境使然,我越發地覺著,劉小兵和竹竿的失蹤有說不出的古怪。兩個人唯一的交集就是在同一輛車裡坐了半小時,吃了碗小餛飩,為什麼會一起失蹤呢?我試著在腦海中還原當天夜晚的情景,上車、識破後爭吵、和解、吃小餛飩、再次上車,然後在某地方遭遇無法逃脫的變故!

    哦,我想我找?變故了!

    一處撞擊的痕跡,就在離階梯口不到五米的牆上。我摸出手機,用屏幕的光把這處痕跡照得更清楚些,沒錯,紅色的油漆印,這該是車漆,不新不舊,時間也大概能對上。

    我蹲在地上,用手機照著仔細地看,尤其是地面的縫中。或許是時間過去太久,沒發現想像中的玻璃碎渣。這讓我又猶豫起來,這牆上的紅印真的是那晚劉小兵開車撞上留下來的嗎。

    我再回頭看撞痕,卻意識到若以此推測,當時的撞擊其實並不嚴重,也不可能使車內的人受到較大的創傷。甚至當時根本就沒有碎玻璃散落一地,否則掉進地縫裡的玻璃屑不是那麼好?清理乾淨的。

    所以,即便劉小兵在這裡出了個小車禍,兩個人也肯定還有清醒的意識和較完全的行動能力。讓他們失蹤的不是撞車,或許……是導致撞車的原因。

    我繞著撞痕一圈圈地兜,想再發現些其它的線索。我甚至仔細研究周圍的塗鴉畫,但是沒用,只有這一處痕跡能和劉小兵扯得上關聯。

    我越來越焦慮。一定漏掉了哪裡,因為我總覺得有地方不對勁。

    什麼地方呢?

    我環顧四周:空無一人的地道,昏暗的燈光,污漬處處的地道牆……我錯過了哪兒?

    我突然回頭,回頭看橋洞下。

    什麼都沒有。

    ?我摸著下巴,在雨裡轉了幾個圈,又疑惑地往橋洞下看去。還是什麼都沒有。

    可是,怎麼會什麼都沒有呢?我明白自己的古怪感覺來自何方了。

    這是座讓我印象深刻的橋,我相信背後一定有個完整的故事。

    整座橋都是金黃色的,很明媚。橋下有水,水中有魚。都是用蠟筆畫成,筆觸有點粗,有點幼稚,非常可愛。

    橋的一頭站著個小男孩,一頭站著個小女孩。小女孩的那邊有五彩的祥雲,有花有草有蝴蝶有小鳥,小男孩那邊就單調了許多,只是手裡捧著好大一團的……

    「他手裡是什麼?」我指著問。

    「棉花糖。我最喜歡吃棉花糖。」張巖說。

    這是一本厚厚的大簿子,每一頁都寫滿了,有的是畫,有的是文字,更多的是畫加上文字。

    簿子?扉頁上寫著「公主的睡前故事」。因為是睡前聽的,讓張巖再讀唇語就太累了,劉小兵都是畫給她看的。很多時候,劉小兵回到家裡太晚,公主已經睡著了,他就會把欠下的故事畫到本子上去,因為常常半夜裡公主會把他搖醒要求補故事的。

    實際上,即便不是講睡前故事,只是平時的交流,劉小兵也是盡量地用筆而非用嘴。對他來說,能多體貼十分,就不會只做九分。所以像這樣的簿子,有整整一櫥。

    沒人能想到,劉小兵會對張巖這麼好,就連彼此的父母都想不到。

    劉小兵是武漢人,家境很不錯。張巖沒有對我說得很清楚,只說他家有好?套房子,這便足以說明許多問題了。張巖是上海人,家裡談不上有多困窘,卻也是很清貧的普通百姓人家。兩個人走到一起,雙方家裡都是反對的。劉家當然不希望兒媳是殘疾人,張家則不相信劉小兵會真心待張巖一輩子,萬一過幾年兩人離婚,失聰加離異,再找第二個男人就難了。

    所以他們只有和自己家裡斷了關係,獨立打拼。想著再過些年,等時間向所有人證明了愛情之後,自然能被家裡重新接受。

    「我是不是很傻?」張巖說:「我什麼都不懂,一個人什麼都做不了,寶寶不見了以後,我才明白自己真的很沒有用。」

    「你已經做得很?了。」我說。

    「你知道嗎,我聽不見你說什麼,我是用眼睛看的。所以,我可沒那麼好糊弄。」

    我尷尬地咳嗽。

    她低下頭,一頁頁地翻那些厚本子,速度忽快忽慢。從前的片段紛至沓來,光陰都停在這些紙張上了。

    「我知道你有些事情要告訴我。」她說:「但我需要些勇氣,更多更多的勇氣,才能聽你說。真的很謝謝你,一早就來了,卻等了這麼久時間。你們記者一定很忙的吧,有許多重要的事情要採訪吧。」

    「哦,其實沒什麼。對我來說,現在你的事情最重要。」

    張巖笑了:「這看上去倒像是真的呢。我想,?準備好了。不管怎麼樣,不管寶寶去了什麼地方,我都得找到他。他一定沒出事,他一定還在什麼地方等著我。我準備好了。」

    她把本子合上,手用力地壓在封皮上,手背變得蒼白起來。這股蒼白從手一直蔓延到額頭。

    「你說吧。」她抓起最厚的本子,抱在胸前,盯著我說。

    陽光從窗戶照進來,雨還在稀疏地下著,成了罕見的太陽雨。太陽完全從雲後出來的時候,光移到我眼睛上,刺得我閉起眼。對面的張巖化作個有光暈的黑色輪廓,就如昨夜的橋洞。在我醒悟的一刻,那橋洞的形象拉長扭曲,就像此時印在我眼廉的一團光影,不可捉摸?

    橋洞下,地道裡,沒有人。

    這就是讓我覺得不舒服的根本癥結。

    因為不該沒有人的。

    即便是在這樣的時間。

    或者說,在如此的深夜,這地道裡反倒該有人在。

    那些在地道牆上畫了許多塗鴉的流浪漢們呢?

    大多數的國家裡,城市越是大,越是現代化,流浪漢就越多,中國也是如此。城市居民的收入高了,施拾給他們的錢就多,於是就能「養」起更多的流浪漢。

    這些流浪漢白天在各個繁華路段行乞或者編些奇怪故事要錢,晚上當然不會去旅館,有個能遮風擋雨的地方就行。這樣的地道橋洞,儘管是在浦東不那麼繁華的地段,也該有流浪漢把它作為夜宅才對。錯了,不是該而是肯定,看看塗鴉就能知道。

    可是現在沒有一個流浪漢,地道裡空空蕩蕩,這是怎麼回事?這絕對不正常。

    我沒頭蒼蠅一樣在地道裡來回兜圈子,雨濕了衣服,冷得發起抖來。

    也許是偶然,也許只是今天沒有流浪漢,平時都會有,也許……但在這樣一宗古怪的失蹤案裡,任何的偶然任何的也許都不能小覷。

    為什麼這裡沒有流浪漢安家?誰能為我回答這個問題?

    我跑出地道,飛快從台階上去,跨上自行車,頂著雨向前飛快地騎。

    我不確定自己的目的地在哪裡,只是在周圍的街上繞。我得找到另一個橋洞,熟悉流浪漢世界的只有流浪漢自己。我得找到他們。

    大約七八分鐘後,當我把車放倒在一處高架橋下閘道邊的綠化帶旁(必須得放倒,否則風也會把車吹倒的),深一腳淺一腳踏過草地往閘道橋洞走時,頭髮已?濕得可以擰出水。

    橋洞下照不進路燈光,黑影綽綽。我走得近了,看見裡頭果然有人。是呀,這樣的地方,本來晚上肯定得有人的。

    兩卷破席,一個大背包一條麻袋,兩個人和衣而臥。

    風雨夜,所以我快走到的時候,他們才發現有動靜。一個人站了起來,警覺地看著我,另一個許是已經睡的迷糊,原本弓著背背著我,現在轉了個身,卻沒起來。

    我是有準備的,摸出煙來。這是先前路上在超市裡買的,紮在塑料袋裡,原本身上的煙早就濕作一團了。

    那站起來的漢子沉默地看著我,不開口。我進了橋洞,停在離他們七八米遠?地方,拋了兩支煙過去,說:「有火沒?」

    這漢子看著我額上的雨水直往下滴,模樣比自己更不堪,又低頭瞧煙,沒去撿,開腔說:「你來借火?」

    河南口音,帶著濃濃的疑惑與警惕。

    旁邊悉悉嗦嗦響起來,漢子歪頭一看,卻見躺著的同伴已經撿起煙點著火抽上了。

    「借個火。」我揚揚手裡的煙,笑笑,卻不知黑暗裡他是否能看清我的笑容。

    漢子想了想,蹲下來,撿起另一根煙放在鼻前嗅嗅,夾在耳後,把火機拋給我。

    「謝謝了。」我接了火機,點了煙,連著整包煙一起拋回去,並沒再走近。

    「抽完我?走,順便問個事。」

    漢子還是冷冷看著我,拿了我的煙,卻沒放鬆丁點警覺。這也在理,我模樣雖然狼狽,但並不像是個流浪漢,正常的城裡人,平時誰願意多搭理流浪漢呢。而在這樣的雨夜,一個陌路人突然間闖到這兒來,能不讓人提防嗎?

    「你知道……」我有點擔心他們不清楚正式的地名,遲疑了一下:「在東南面,有一條專走自行車的地道,叫……」

    他們的神情姿態突地變了,等我說出自行車地道的名字,那個一直睡著的漢子一骨碌跳了起來.而原本站著的漢子「啊」地大聲驚叫,竟拔腿就跑,頭也不回地奔進雨裡。

    我傻了眼,見那跳起來的漢子像是也要跑,急忙衝上去要拉住他。

    這是個下意識的不理智的動作,如果我有時間想一想,肯定不會這麼幹,因為太容易引發肢體衝突了。但那時候怎麼有空多想,一把就抓了過去,正揪住他後背的衣服。這漢子「呵呀呵呀」地怪叫,一副驚駭過度的模樣,卻根本想不到回身揍我,只顧著拚命向前跑,試圖掙脫我。

    我這時根本顧不上思考為什麼這兩個人聽見那條地道就驚恐到如此程度,抓著漢子的衣服,卻被他拖著踉蹌向前。

    「等等,別跑。」我喊著,另一隻手又抓住漢子的手腕。他發了狂似地掙,眼角瞥見一條人影從雨裡跑進來,可能就是先前衝出去的那人,我心裡一凜,未來得及作出反應,抓著的漢子腳一軟倒在地上。這種時候都是下意識地反應,於是我彎腰去拉他起來,耳邊卻起了股風。風刮過耳根的時候,頭上已經挨了一擊,還沒感覺到痛,就暈了過去。

    我是被水潑醒的。

    頭頂上火辣辣的痛,一直痛到裡面,彷彿腦子也被打渾了。睜開眼睛,見到兩張離我很近的臉,及一個飄著火苗地打火機。

    「醒了醒了。」

    「還好還好。」

    火機熄後,就幾乎沒了光線,還是在夜裡,且聽見雨聲了,所以我沒有暈太長時間。

    不太熟悉的語調,噢,是河南口音。嗯?就是先前那兩個人,剛才是哪個打的我,左邊這張臉,還是右邊這張臉?分不清。

    我動了動,想爬起來,左邊的臉連忙扶我。他自己是蹲著的,被我手一推,差點倒在地上。我自己搖搖晃晃站起來,瞧見個塑料盆在地上,然後感覺到臉上像是沾了很多泥砂。他們潑我用的水,是雨水,還是積水?

    「真是對不住,記者老師,對不住啊記者老師。」兩條漢子也跟著我站起來,一個勁地道歉。

    「你們……怎麼知道……」

    「哎哎,我們翻了你的東西,看見名片了。」

    「是他翻的,他翻的,這人手賤得?。」另一個說。

    我用手摸摸衣服內袋,好像皮夾的位置有些不一樣。

    「我們什麼都沒拿,不會做那種事情的。」

    「剛才……是你打的我?」我眼睛在兩人身上晃了晃,看著「另一個」說。然後我四下裡張望,瞧見了凶?——一根方形的長木桿子,像是哪裡剩下的建材。

    「對不住啊,我們被嚇慘羅,以為你就是那個鬼,又沒看見影子。我本來已經跑掉了,想想不能扔下阿三不管,再回來救他。哦,呵呵呵……」他說著說著覺得不合適,乾笑起來。

    沒影子?我瞧了眼自己腳下,模模糊糊是看不清影子。不過晚上在這樣一個沒星沒月沒路燈的地方,能瞧見影子才怪,他們倒不看看自己有沒有影子。

    「什麼那個鬼?」我撇開這個愚蠢的影子不管,先前我似乎聽到了一個奇怪的名詞。

    「哦,就是,那個地道。」他的語速明顯緩了下來,旁邊的阿三輕輕聳?肩膀。這是個不自覺地保護自己的小動作,從行為學上說,一個人害怕或者想逃避什麼的時候,常常會聳起肩好讓腦袋縮起來,像受驚的烏龜一樣。

    我心裡卻生出些許欣慰,折騰了大半夜,騎了幾十條街,淋了一身雨,最後還被敲了悶棍,總算開始有收穫了。我對鬼什麼的並沒當真,但那意味著,曾有不同尋常的事情在那兒發生過。

    「都說那地方有鬼,沒人願意待在那兒,傳得可神了。」

    「能說說嗎,有多少人見過,什麼樣的,出了什麼事?」我問。

    阿三又「呵呵」了一聲。

    「沒人見過。」

    「因為敢住在那兒的?,最後都會不見。」

    「被鬼抓去,迷走,吃掉,誰知道,反正他們都不見了。」

    頭頂又一陣痛,像是有誰在撕開我的頭皮。

    劉小兵不見了。

    原來劉小兵是和竹竿一起不見的。

    原來和劉小兵、竹竿一起不見的,還有許多流浪漢。

    許多是多少,幾個,十幾個,幾十個,甚至更多?沒人能統計清楚,這些無家可歸者,從來都是生活在視線之外的。

    張巖看著我。

    雨停了,太陽照在小几上,几上的茶已涼了。

    「寶寶沒事的。」她說。

    「就算真的有鬼,寶寶也會沒事的。我會從鬼那裡把他搶回來。」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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