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見陽光的日子 正文 第四章
    1

    小學的音樂教師陸文群一口否定了張焰在她那裡待了兩個小時的說法,她同時也否定了自己和他存在著暖昧關係。這是一種毫無根據的瞎說八道,關於這一點,陸文群說她的丈夫可以作證。他丈夫那天晚上大約九點多鐘回來的,一直到天亮他們都在一起。陸文群的丈夫叫李小龍,他同樣不相信自己妻子和張焰之間有什麼暖昧關係,對於警方作出的有關暖昧的提示,他似乎感到有些憤怒。「這可能嗎?」李小龍以反問的口吻,向顧駿提出了疑義,「幸好我在家,要不然這事還真說不清楚。你們難道不覺得這種想法太滑稽了一點,我妻子會和比她小許多歲的毛孩子搞到一起去?」

    通過進一步的調查,顧駿掌握了兩條對張焰很不利的證據。第一條,被害李文紅和張焰有著非同尋常的糾葛。在審訊中,張焰承認他早就和李文紅髮生過關係,事實是,在李文紅十二歲的時候,他就以用口琴吹歌給她聽,誘姦了李文紅。張焰是引誘李文紅走上墮落的第一個男人,他和她好一陣壞一陣,漸漸地把興趣轉到了別的女人身上。調查表明,張焰的道德品質十分惡劣,是那種典型的街頭不良少年。

    第二條對張焰不利的證據是,一位去外地度暑假的女教師回校以後證實,出事的那天晚上,她正好去火車站,時間是八點多一些,她看見張焰在操場上和李文紅說著話。李文紅的情緒很不好,她咿裡哇啦說著什麼,看樣子是在和張焰吵架。女教師清楚地記得李文紅帶著哭腔對張焰又喊又叫,甚至說著很下流的字眼。他們就站在那個後來吊著李文紅屍體的雲梯旁邊,女教師記得張焰當時還把腿擱在雲梯的一根鐵管上,吊兒浪當的樣子,好像對李文紅說的什麼話都無所謂。

    張焰始終都在抵賴,他先是否認自己誘姦了李文紅。他把一切都推到了李文紅身上,說是李主動要求和他發生關係的,他例舉了一打和李文紅有關係的男孩子的名字,以此證明李文紅是一個很不要臉的女孩,她差不多和整條街上的壞男孩都睡過覺。至於那天晚上李文紅對他大喊大叫,他自己也不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也許是她知道他和音樂老師關係曖昧,所以因為吃醋,她變得有些瘋狂。李文紅是一個有脾氣的女孩子,她瘋瘋癲癲大喊大叫,本來就是常有的事情。張焰說自己不可能僅僅因為她對自己大喊大叫,就把她殺掉。

    對張焰的審訊一次又接著一次,張焰敘述中的漏洞也越來越多。當他聽說陸文群老師否認了對他來說至關重要的時間證據以後,他又把已經說過的「從陸老師家出來,在街上無目的地走了一大圈」的話重複了一遍。

    審訊記錄上是這麼寫著的:

    問:你到底在陸文群家待了多少時間?

    答:我記不清了。

    問:你想想再說,老實交待。

    答:我沒有殺李文紅。

    間:你到底在陸文群家待了多少時間?正面回答,不要繞圈子。

    答:反正我沒有殺李文紅,我殺她幹什麼?我在陸文群家待多少時間,這有什麼重要的,她說我拿了歌本就走了,那我就是拿了歌本就走了。我在街上轉來轉去,轉到十一點多的時候,我就去打牌了。

    問:既然你沒有在陸文群家待兩個小時,那你為什麼要編這樣的故事?

    答:我覺得這樣省點事,免得你們老是問我。

    2

    二十年以後,積案小組的三馬分別閱讀了當年的審訊記錄。由於張焰最後承認了是自己殺害了李文紅,因此,如果對這案子還有什麼疑問的話,那就是當年的審訊,究竟採取了什麼樣的方式。換句話說,有沒有誘供和逼供。大馬並不認為事情的真相像小說描述的那樣簡單,小說中的男主人公是在警方的逼供下,被迫承認自己殺了人。

    大馬希望顧駿發表自己的意見。他是當事人,對這件案子最有發言權。顧駿否認了逼供的假設,雖然事情已經過了漫長的二十年,顧駿對當時的情景記憶猶新。作為三結合破案小組的組長,顧駿堅決反對逼供。破案小組屢屢遭到了張焰的愚弄,他一會承認殺了人,一會又反供,把破案小組的每位成員都弄得精疲力盡。由於李文紅一案在梅城產生的巨大影響,迅速偵破此案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有許多顯而易見的證據證明張焰就是兇手,事實上,當那麼多證據掌握在警方手中以後,破案小組只是在盡最大的耐心,等待張焰坦白交待。

    張焰是在連續審訊十四大以後交待的。在這十四天裡,他十分狡猾地和警方兜著圈子。他編造了許多拙劣卻又是十分逼真的故事,不斷地陷入不能自圓其說的陷阱之中。是他自己把自己逼到了走投無路的境地。警方的耐心終於使他精神崩潰,他開始嚴重地失眠,剛開始還是審訊人員不讓他睡覺,可是到了後來,他不得不承認自己只要是一閉上眼睛,眼前便會出現李文紅吊在雲梯上的影子。有一天,張焰要求服用安眠藥,顧駿先是拒絕了這一要求,因為他害怕張焰有自殺的企圖。顧駿曾聽說過有人把每天晚上吃的安眠藥積累起來,一次吞服以達到自殺的目的。

    警方沒有放棄審訊,該有的罪證似乎都有了,現在需要的就是等待張焰招供。審訊人員讓張焰回答這樣一個問題,當他意識到李文紅已經懷孕了,他會怎麼想。張焰說,他首先想到這和他沒什麼關係。他說李文紅是一個很容易就和別人上床睡覺的騷丫頭,憑什麼說她肚子裡的小孩就是他張焰的。審訊人員說,要是李文紅一口咬定這小孩是他的,他又怎麼樣。張焰無話可說,有些恍惚地問,「她這樣說了嗎?」

    審訊人員冷笑著說:「這得問你自己。」

    張焰歎著氣說:「你們為什麼非要我承認是我殺了她呢?」

    審訊人員說:「我們只要你說老實話。」

    「該說的老實話我都說了,我告訴你,那天晚上,她要和我幹那事,我都沒幹。」張焰苦著臉,他想用這話來引起別人的興趣,但是審訊人員顯然是不樂意再和他兜圈子。問題的要害,是他必須如實交待他究竟怎麼把李文紅弄死的。迴避沒有任何用處,他事實上已經無路可走。張焰無可奈何地說:「這種事,只要一承認,我肯定就是死刑。」

    審訊人員再一次向他說明政策:「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張焰說:「這種事有什麼從寬不從寬的,我坦白了,難道還能不判死刑,你們不用蒙我了,我不會承認的,除非你們給我吃安眠藥。」

    破案小組的成員集中起來開了一個會,一致決定加強攻勢,堅決不向張焰讓步。顧駿又一次親自對張焰進行了審訊,他告訴張焰,他不能睡覺的直接原因,不是因為沒有安眠藥,而是因為他現在內心有嚴重的內疚。如果他有勇氣把自己幹過的事統統說出來,也許他就能夠心安理得地大睡特睡。「事情非常簡單,這就是事情究竟是不是你幹的,全市有這麼多人,為什麼我們不找別的人,單單找到了你?」顧駿不慌不忙地說著,「實話告訴你吧,我們有足夠的耐心等著,現在沒有耐心的恐怕已經是你。」

    張焰果然是失去了耐心,他趁看守不注意的時候,試圖上吊自殺。他把自己穿的汗背心挽成繩索,想懸在窗勾上將自己掛在那,可是汗背心承受不起他的重量,他咚地一聲,重重地跌在了地板上。這一次,醫生給張焰打了一針鎮靜劑,他跌入夢鄉昏昏而睡,足足睡了二十個小時。醒來的時候,他的眼睛望著天,好半天不說一句話。最後,他眼睛裡閃著光芒說:「好吧,你們想知道什麼,我都告訴你們。」

    3

    小馬見到了《黑暗的日子》的作者譚大平,《黑暗的日子》就是那本以張焰一案為素材的推理小說。積案小組的其他成員都在埋頭重新研究當年的審訊記錄,小馬決定另闢蹊徑,直接找小說的作者談一次話。局裡的人都知道,正是因為這本小說,引起了人們對一件已經成為過去的歷史又一次有了興趣。報紙的連載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電視台已經正式和譚大平簽約,小馬去見譚大平的時候,他剛完成十集的電視劇本,躊躇滿志,錯把穿著便衣的小馬當成了某報社去採訪他的女記者。

    「我已經申明過了,這申明就寫在小說的扉面上,難道你沒見到上面寫著『本書純屬虛構』這幾個字?」譚大平警惕性很高地說著,他早就聽人說過公安局可能會找他的麻煩,在過去,他一點不擔心來自公安部門的麻煩,作為一個名氣不大的作者,他知道公安局的干預,反而會讓他出名,現在他已經出了名,又是晚報連載又是拍電視,他開始有些擔心公安局的干預。

    「可是這城市所有的人,恐怕沒什麼人會在想它是虛構的。」小馬不動聲色地看著譚大平,這是一個書獃子兮兮的人物,戴著一副近視眼鏡,一旦他知道了小馬的身份以後,便顯得很緊張,原先的躊躇滿志立刻沒了蹤影。「你真的覺得自己的小說,僅僅是虛構?」小馬問著。

    「當然是虛構。」

    「完全是虛構?」

    譚大平吃不準小馬找他的用心究竟是什麼,他仍然保持著警惕性,但是又隱隱覺得小馬並不像是來找他的麻煩。「也不能說是完全虛構,百分之一百的虛構是寫不出小說來的。」譚大平用手托了托眼鏡框,很嚴肅地說著,「這是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為了寫這部小說,我收集了許多資料。你要是看過我這篇小說,就會知道,其實我是在控訴四人幫時期的黑暗。」

    小馬不想和譚大平繞圈子,她直截了當地問譚大平:「對不起,我想問你一下,張焰被槍斃的那一年,你多大?」

    譚大平怔了一下,很快反應過來,不知道怎麼回答才好。他支支吾吾地說著:「我小說中的張火,和張焰其實沒什麼直接的關係。」

    但是,小馬仍然要他回答這個問題。

    譚大平想了想,說:「我那時候小學六年級,大概是十三歲吧。」

    「你認識張焰?」

    「我?」譚大平又一次托了托眼鏡框,這是他的習慣動作,眼珠子滴溜溜轉了一圈,「我當然認識,我們住在同一條街上,我小時候,放學路上,常常看見他坐在門口吹口琴。他是個大個子,一個高高大大的人坐在門口吹口琴,這是很顯眼的。他的口琴吹得不錯,我記得他那時候經常吹的一首曲子,就是《莫斯科郊外的夜晚》。」

    「那麼那個被害的女孩子,你認識不認識?」小馬繼續問著。

    「談不上認識,不過也知道,那時候她的名氣很大,我們一起玩的小男孩子都知道她是壞女孩子,有點像現在的女流氓,或者說是失足女青年。她的名聲當時很不好。」

    「名聲怎麼不好?」

    譚大平沒回答,這問題似乎不用回答,女孩子的名聲不好,誰都能想到是怎麼一回事。他臉上做出一種很古怪的表情。

    小馬覺得應該讓這次談話更直截了當,她看著譚大平,突然說:「為什麼你會覺得張焰是被冤枉的,為什麼一一不是說你的小說,而是說張焰這個人,這樣說吧,我們不管你的小說是怎麼寫的,也不追究你的小說是否真實,你的小說和我們這次談話沒什麼關係,我現在要問的,就是你為什麼會覺得張焰可能是無辜的?你把你的想法說出來好了,實話告訴你,我們現在已經立案,對這事重新進行調查。」

    4

    事實上,對張焰可能被冤枉這一點,早在他被槍斃之前,顧駿就想到了。在死刑判決之前,顧駿曾向分管政法工作的市委副書記提出自己的看法。雖然張焰自己已經招供,可是顯然有些疑點要澄清。張焰的交待中曾提到,他那天去陸老師家,確實是去幽會的,拿歌本只是個借口,他所以待了兩個小時就走,是因為陸文群那天身上正好來例假。他丈夫本來說好是上夜班的,後來怎麼又回來,這就說不清楚。

    張焰的這番話所以不被相信,是陸文群丈夫的同事證實,那天晚上因為停電,夜班取消了,陸文群的丈夫在九點鐘的時候就回家了。他是在小學的門口和同事分手的,而他回到家中時,張焰已經拿了歌本走了。陸文群的鄰居也證實,那天晚上陸文群丈夫很早就回來了,他們雖然不能確定他究竟什麼時候回來的,但是曾看見他替陸文群倒洗澡水。那是一個很熱的夜晚,大家睡得都很遲。他們看見李小龍拎著鉛皮小桶往陰溝裡倒水。

    顧駿感到可疑的,是張焰說出了陸文群那天身上正好來例假的細節。這個細節當時並沒有得到證實,因為陸文群否認了。儘管陸文群就算是不否認,僅僅是知道她身上來例假,也不能證實張焰就一定和她有關係。陸文群的丈夫也堅決否認妻子的不忠實,覺得張焰的說法完全是無稽之談。他感到憤怒的是,張焰這個小流氓胡說八道,敗壞了自己妻子的名聲。可是當被詢問陸文群那天是否真的來了例假的時候,李小龍的臉色非常難看,他顯然被問住了,怔在那裡啞口無言。

    陸文群老師長得並不好看,且不說比張焰要大許多歲,就是她和他年齡相當,人們也很難相信張焰會喜歡又矮又胖又黑的陸文群。張焰是一個沾花惹草的街頭少年,他到處追逐漂亮的女人,而且確實也討不少女人的喜歡。人們都不相信陸文群會和張焰有染,張焰的同伴曾親耳聽他說過「陸教師這人怎麼這麼難看」這種話,他甚至問過他的同伴,如果讓他白和「陸文群上床」,那他幹不幹。張焰還說過陸文群有狐臭,熏得人氣都喘不過來。他說過,如果要和陸文群睡覺,必須帶著氧氣瓶才行。

    由於張焰最終招認了自己是兇手,對於他和陸文群究竟是否有男女關係的調查,便失去了意義。張焰的招認意味著可以結案,一旦結案,有些事再想推翻,就有一定難度。在張焰招認的一個星期以後,在小學校園裡玩耍的小孩,從水泥乒乓球桌的磚縫裡,發現一張紙條子,紙條上用歪歪扭扭的字體寫著:

    今天是個倒霉的日子,一切都重新開始,李文紅要在今天結掉一切。我不是個壞的女孩子,不想人們想的那麼壞……我不在乎人們怎麼想我,我就是我。

    經過筆跡專家的鑒定,認定紙條上的字,是李文紅寫的。她顯然是不會寫或者是臨時忘了結束的「束」這個字,而「不想」是「不像」的誤寫,這是一張沒有寫完的條子。由於雨水的浸潤,寫這張條子的具體時間已經無法辨認。讓顧駿感到疑惑不解的是,根據這張紙條放置的位置,當初在檢查李文紅衣物的時候,完全有可能發現。顧駿記得自己當時曾經很仔細地檢查過每一張乒乓球桌子。當然任何仔細仍然可能會有疏漏的地方,這不完整的幾句話意味著什麼意思呢,李文紅又是在什麼樣的心情下寫下了這幾句話?

    如果這幾句話是在李文紅臨死前寫的,它對張焰也許有些幫助,因為這可以理解為是李文紅寫的遺書。這意味著李文紅是自殺。可是李文紅為什麼要自殺呢,這是一個揭不開的謎。必須要找到她自殺的動機,此外,還有許多新的問題不能解釋。第一,怎麼解釋李文紅膝蓋上的擦傷痕跡。第二,如果這是一封遺書,寫這封遺書的筆又在哪裡。經鑒定,遺書是由雙色圓珠筆寫的,開頭的第一筆還留著紅色筆痕,現場勘查時並沒有發現這種雙色圓珠筆。如果藏在水泥乒乓球桌縫中的紙條還有可能疏漏的話,那支用來寫字的雙色圓珠筆是不可能發現不了的。

    顧駿提議暫緩撤銷破案小組,他向政法副書記打了一個報告,政法副書記因此召他談了一次話。由於顧駿只是在進行假設,政法副書記很耐心地聽著,終於失去了耐心:「全市人民對於能迅速偵破此案,歡欣鼓舞,階級敵人的囂張氣焰已經被我們打下去了,我們完全沒有必要懷疑存在著不是張焰做案的可能性,有人證,有物證,事實證明我們沒有冤枉他。」

    顧駿不得不承認自己僅僅是存在一些疑問,這些疑問都不成熟。

    政法副書記說:「如果罪犯反供的話,我們還可以重新審查,可是你知道張焰已經供認不諱,他完全承認是他幹的。」

    大馬對重新關注張焰強姦殺人一案似乎缺乏起碼的熱情,積案小組過了一段時候開碰頭會,大家談自己的看法,他一言不發,像個局外人那樣聽小馬喋喋不休地說著。這似乎和他的急性子有些不吻合。小馬令人難以置信地成了譚大平的贊成者,她相信小說情節的真相,就像小說裡所寫的那樣,真正的兇手不是張焰,而是陸文群的丈夫李小龍。

    「有充分的證據表明,小學的音樂老師陸文群和張焰之間有曖昧關係,也就是說,案發的那天晚上,張焰確實是在陸那裡待了兩個小時,這兩個小時很重要,因為只有這兩個小時能證明張焰不是兇手。而陸文群的丈夫李小龍那天晚上也確實是在九點鐘左右就回來了,他的同事看見他進了學校的大門,也就相信他是回了家,其實他是在操場碰到了李文紅。這樣,事情就容易解釋,他強姦了李文紅,由於李文纖是認識他的。事後,李小龍將李文紅殺害,偽造了自殺現場。」

    小馬幾乎是在複述譚大平所寫的小說上的細節,大家都在聽她講,沒有任何反應,這種沒反應意味著都不贊成她的意見。老馬心不在焉地拿起一張報紙看起來,一邊看,一邊喝茶,顧駿和大馬不約而同地都把目光轉向老馬,小馬不往下說了,她也看老馬。老馬毫無反應地喝茶看報,他彷彿知道大家的目光所在,依然無動於衷。小馬不樂意了,噘著嘴說:「你要是不同意我的意見,你可以提出來嗎!」老馬做出一驚的樣子,說:「我同意,誰說我不同意了?」

    小馬要顧駿發表意見,顧駿笑而不答,小馬又要大馬表態,大馬沉思了一會,煞著眉頭說:「事情絕不會這麼簡單。」

    小馬認為這不能算是表態,這只是在敷衍。「事情有時候就是這麼簡單,有時候的複雜,是被我們自己弄複雜了。我是這麼想的,顧老為什麼會要我們重新關注已經成為歷史的張焰強姦殺人案,我想,就是為了不想讓真正的兇手逍遙法外。顧老,你說是不是?」

    顧駿仍然笑而不答,是微笑,他不想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

    大馬說:「如果我們在張焰這個案子上已經犯了錯誤,那麼,更重要的,是我們不能再犯同樣愚蠢的錯誤。」

    小馬不解地說:「你這話什麼意思?」

    大馬不耐煩地說:「我們恐怕不能再讓李小龍成為第二個張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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