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靜無聲的特需病房,盛世華虛弱地閉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過去。沒有人再敢說話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還能再說什麼好,氣氛異常沉悶而尷尬。
即便涵養一流的盛太太,也無法坐下去了,她低頭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個人獨處。
這個年過五旬美麗優雅的女人,終於露出衰老的疲態,獨自走出醫院電梯,走出略顯清冷的大樓,來到雪花飛舞的夜空下。
遠處的高架橋燈光閃耀,馬路對面的餐廳生意正好,街邊有年輕男女們走過,還有叫賣十塊錢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裡走了幾步,回頭看著身後的足跡,也看到了另一個女人的身影——那個女人比她年輕二十多歲,悄悄跟在她身後,面無表情地看著她的眼睛。
「小麥,你怎麼下來了?」
她皺起眉頭後退了一小步,田小麥卻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兩個女人面對著面,小麥在風雪中用力深呼吸著,近到彼此能感覺對方呵出的熱氣。
她嗅到死神的氣味。
終於,田小麥對自己點了點頭,確認了所有的判斷。
「伯母,我已經知道了——是誰殺死了慕容老師和錢靈!」
「誰?」
盛太太的這聲「誰」問得異常平靜,似乎她也猜了出來。
「就在我面前。」
小麥說完這句話,發現盛太太的目光顫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麥,請你別開這種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異常嚴肅,這時盛讚也來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麥,你發瘋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麥已把盛讚當做空氣了,繼續說:「伯母,您把自己隱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點您沒辦法隱藏乾淨——那就是您身上的氣味!」
「香水?」
「是。」小麥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氣。「當我坐在你們車裡,坐在您的身邊,聞著普羅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卻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發現了慕容老師的屍體,我聞到她絲巾上也有相似的氣味。」
「這又能說明什麼?」
「雖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復了記憶,就不可能遺忘那氣味。發現慕容老師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記憶。十年後,錢靈死去的那天,我再次從繞著她脖子的絲巾上,問到了同樣特別的氣味。雖然,這時我已聞到過您身上的香水,卻完全沒意識到竟是絲巾上的氣味。那天,跟你們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愛的香水,告訴我那是各種珍貴香料混雜的普羅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這隱藏觸動了我的記憶。當時,我才會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許忽略了這本書的副書名:一個謀殺犯的故事!」
盛太太鎮定自若,眼神沒有任何變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別,而且也確實用了十幾年,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氣味。」
「沒錯,就是這種氣味,獨一無二,永不磨滅!這種氣味的記憶,將永遠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腦裡——伯母,您自然也明白這一點。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細清除過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個人長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種香水,這種氣味會滲透到皮膚裡。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徹底清除乾淨!而您因為習慣這種氣味,所以並不會感覺到這一點。」
這句話則讓盛太太啞口無言。但她搖了搖頭:「這證明不了什麼。」
雪粒積滿小麥的頭髮,又慢慢融化下來。她從容不迫地說:「香水碰上絲巾這種東西,最容易保留氣味,哪怕只有一點點味道。當兇手站在慕容老師和錢靈背後,用絲巾將她們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絲巾,就是頭髮和衣服,一定會劇烈摩擦到兇手的頭髮,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氣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烏黑的長髮,輕描淡寫地回答:「嗯,好像有點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師死後的那個清晨,經過一夜雨水的沖刷,我仍然聞到絲巾上殘留的香水。是的,那兩條殺人的絲巾,它們在說話,說您就是兇手!」
秋收是通過眼睛辨認出了第一個兇手,小麥卻是通過鼻子抓到了第二個兇手。
「胡說!」這回輪到盛讚跳出來,「你知道要把一個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嗎?像我媽媽這樣年紀的女人,怎麼可能做到呢?」
「對不起,你知道Esfahan絲巾的柔韌性有多好嗎?這種天然蠶絲製成的頂級絲巾就是最佳的絞殺工具!何況,上個週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還說過,您年輕時候是知識青年,在西北農村插隊落戶,經常像男人一樣下地幹活,胳膊變得極有力量。您現在身材保持得這麼好,無疑是常年堅持鍛煉的結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絕不會小!再加上一條合適的絲巾,足夠在對方毫無防備之下,殺死一個女人!」
「夠了!」盛太太搖搖頭說:「小麥,你說來說去還是氣味!氣味——算是證據嗎?」
「當然不算,就算讓我出庭作證,也無法證明我的嗅覺是正確的。其實,我也無法通過氣味來確定伯母就是兇手。當我把您身上的普羅旺斯薰衣草香水,與慕容老師跟錢靈遇害時絲巾裡的氣味聯繫起來,我仍然不敢懷疑到您——在我的眼裡,伯母您是那麼高貴美麗,怎麼可能是一個謀殺犯?而且,您也絲毫沒有殺人動機。難道是報復錢靈甩掉了您的兒子?難道是當年慕容老師教過您兒子語文就起了殺機?實在想不到一個合理的殺人理由!但剛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與慕容老師和錢靈的私情後,您的殺人動機終於完全地符合邏輯了。盛先生在為自己澄清的時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們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兇手,只是不願當場說出來罷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裡,她的嘴唇有些發紫:「眼神?算是證據嗎?」
「當然不算!不過,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樣的不在現場證明嗎?」
「沒有。」
「還是不要繞圈子了吧!」小麥說了一個最簡單的方法,「警方已證實過了,他們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樁命案的兇手指紋,只要與伯母您的指紋對比一下,就能證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說到這裡,盛太太的臉色已經變了,她滿臉蒼白地注視著小麥的眼睛,直到低下頭來。
「好吧,我承認!」
這句淡淡地回答,讓盛讚跳了起來:「不!媽媽!不是這樣的!」
盛太太嚴厲地對兒子說:「你別插嘴!」
燈光下呼嘯的雪風,並未模糊小麥的視線,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師和錢靈,看到她們掙扎在絲巾的絞索內。
「謝謝!」小麥柔聲說。
「其實,1995年,我已發現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愛這個男人,我不希望因為別的女人,而與我的丈夫分開,再讓我的兒子受到傷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處理好他的問題,後來,我聽說那個女人被殺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為。凶器就是條紫色絲巾,我不會告發他,我就當什麼都沒發生過,只要他繼續好好過日子。」
盛讚真想找個地洞鑽下去:「媽媽,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撫摸兒子蒼白的臉,「2000年,我發現你爸爸無法克服男人的弱點,勾搭上了那個姓慕容的女老師。我像從前一樣,等待他處理好自己的問題,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為。我決定代替他完成——那個大於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車站附近,我看到那個女人也繫著紫色絲巾,還有個少年陪伴在身邊。等到那少年離開,車站那兒只剩下女老師一個人。趁著四下無人的雨夜,我無聲無息地來到她背後,抓住絲巾用盡全力把她勒死。我擔心屍體在車站很快會被發現,就拖到附近的廢棄工廠。」
田小麥的目光變得犀利與冷酷:「可惜,大於並未洗去絲巾沾染的你的氣味。」
「錢靈也是被我殺死的!半年前,我發現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經五十五歲了,卻還像年輕時一樣。我給了他改正錯誤的機會,但他同樣遲遲沒有動手,只能由我親自出馬了。那晚,我趁著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點來到錢靈的住所。錢靈給過他一把鑰匙,但他平時不用,一直鎖在他的保險箱裡。我的丈夫並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險箱密碼。保險箱裡的鑰匙自然落到了我手裡。沒想到她那麼晚還沒睡覺,人正好在衛生間裡。我看到桌上有條紫色絲巾——與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條一模一樣,再次看到這條絲巾,它就像對我施了咒一樣,讓我想起了殺人的老辦法,那一刻,這也是讓你給我最解恨的辦法。我躲在房間的角落,等到錢靈毫無防備地出來,就用絲巾從背後纏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氣味。」
「我已經非常小心了,提前兩天沒用香水,特意換上一套新衣服,卻還是留下了氣味。」盛太太真是不動聲色,到現在連一絲後悔的表情都沒有,「殺死錢靈以後,我拿走了她的手機,為銷毀她與我丈夫交往的證據。我看過她手機裡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個發現慕容老師屍體的人。直到今晚,我也從沒想到你竟然接觸過那兩條殺人的絲巾,更沒想到你會把絲巾上殘留的氣味牢牢記住!即便我對你的絲巾心懷芥蒂,卻對你的鼻子毫無防備。」
小麥拚命壓抑劇烈的心跳,以免對方發現自己的激動:「所以,你毫不介意讓我瞭解你的普羅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卻陰差陽錯地被我發現了殺人絲巾裡氣味的秘密!」
「對,我完全沒有想到過這一點!我只是覺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勢,我不會懼怕一個沒見過世面的年輕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讚這麼喜歡你,還是不要出面公開反對你們,以免他恨我一輩子。」
盛太太說罷看了看兒子,盛讚追悔莫及地喊道:「媽媽,我想從前爸爸說的沒錯——不要去警察的女兒做媳婦!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麥異常失望地看著眼前這個男人,這種家族的智商和情商總是一代不如一代,他連他父親的十分之一都不如。從前對盛讚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們共有的帥哥癡迷症吧。
她從新看著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後一個問題:「你,真的想過要做我的婆婆?」
「其實——」盛太太苦笑著搖頭,「小麥,我從來沒有喜歡過你。」
「謝謝,伯母,您終於說出真心話。」
「當你第一次繫著那條紫色絲巾,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詳的第六感,我對你所有的慇勤和喜歡都是假裝出來的——我已經假裝了那麼多年了,沒有什麼是不可以裝的!一切,都是為了我的丈夫和兒子。我發現這兩個我最愛的男人,竟然那麼喜歡你,迷戀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說實話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麥慶幸自己還能活到今晚:「對,嫉妒心已經讓你殺死了兩個女人,說不定以後我會成為第三個。」
「沒錯,你是在我的計劃裡——下個月的某一天,你還沒有成為我的兒媳婦,大家會發現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纏著那條紫色絲巾。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誰讓你有那條絲巾?人們會聯想到錢靈的死,認為是你們以前的關係惹上的麻煩。當然,也有人會懷疑盛讚,因為他與你們兩個死去的女人都談過戀愛,但我肯定會給他安排好不在現場的證明,但絕不會有人懷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話!」
盛太太平靜地說完這些冷酷的話,仰頭對著飛雪的夜空冷笑起來。
聽著這不寒而慄的笑聲,就連盛讚也頭皮發麻地抓住她說:「媽媽!你沒有殺過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來的,我要帶你去接受精神鑒定!」
田小麥的表情卻沒有絲毫變化,一動不動地站在雪中,她剛讓自己躲過了一場劫難——要不是靠著記憶力驚人的鼻子,下個月她就會像許碧真,慕容老師,錢靈一樣,被紫色絲巾無情地殺死,化作又一具美麗的屍體。
忽然,看著盛太太微笑的雙眼,小麥感到一陣深深的噁心,有什麼要從胃裡翻騰出來。
轉頭看著外面的世界,路邊廣告牌上不斷閃過「merrychristmas」,還有趕著麋鹿的聖誕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幾片雪花,看著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麥,我會去見警察的。」
說罷,盛太太沿著來時的足跡,穿過醫院大樓門口的那片積雪。
盛讚也低頭跟在母親身邊,耿耿於懷地回頭看了要買一眼。
田小麥依然一動不動地站在雪地裡,癡癡地看著他們母子的背影,漸漸隱沒在醫院大樓裡,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們。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從包裡小心地取出一張紙條,燈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裡難受你
這行來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墳墓」遲到了十年的字,漸漸被雪水打濕化開,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書信,一遇到空氣就迅速化為烏有。六個平淡無常的簡體漢字,也像六隻蝴蝶張開翅膀飛舞起來。直到中間那兩個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處。
沒有了中間的「裡」和「難」,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麥看懂了這句話的意思,合起來就是十八歲那年的夏天。一個少年對自己寫下的誓言——
我愛你
遲到了十年,還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淚,熱熱的眼淚,融化了紙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間剩下的「心」和「受」。
終於,她高高地揚起頭,穿過茫茫無邊的黑夜,穿過平安夜的風雪,看著醫院的第十八層樓,想像某扇窗戶裡是手術室,想像那個男人已安全甦醒。
他睜開眼睛,回到了十三歲。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