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土為安。
兩分鐘錢,秋收隔著數排密集的墓碑,遠遠地看著田小麥。看著她在一群老警察的陪伴下,坐上警車離開墓地。
冬至夜,不到五點天就快黑了。傳說今晚是鬼魂出現的日子,人們警告孩子晚上不要出門,以免惹上不乾不淨的東西。
秋收早已在墓園門口買了一束鮮花,他終於走到田躍進的墓碑錢,將花束放在剛剛下葬的田躍進跟前,放在田小麥和老警察們共同獻上的那些鮮花中間。
還記得十五年前的夏天,那個大雨的夜晚,他躲在南明路小雜貨店裡,第一次見到田躍進的情景。雖然,老田沒有如承諾的那樣,為少年抓住那只惡鬼。但秋收依然感激他。感激他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感激他把孤獨的自己帶到家裡,感激他讓自己認識了他的女兒小麥。也感激他在自己逃跑以後,還專門寫到西北小縣城來的一封信。
在那封信的末尾,田躍進寫道——
你可以成為任何人,但我不希望你做賊,我是警察,你如果做賊,我一定會抓住你!
許多年後,秋收才明白為何老田的信寫得如此不客氣——因為老警察看過太多的案例,那些父母一方被殺害的孩子。尤其是親眼看著父母遇難的孩子,內心往往遭受無法彌補的創傷。接下來在單親或重組的家庭中成長,免不了會遇到種種問題。不少孩子因此成為問題少年。甚至變成未來的罪犯。
田躍進只是想提前警告這個少年,讓他時時刻刻保持一顆警惕之心。
十年前田躍進堅決反對秋收與小麥在一起,甚至還專門為此教訓過秋收。
此刻,面對老警察的墓碑,他卻絲毫都恨不起來。
他只是默默地看著墓碑,直到冬至的天色越來越暗,一切都隱入黑色的混沌。
2001年,秋收在法律上死了,田躍進聽說這個消息,一定為之難過了很久吧?
那時,「死後」的秋收,正坐在擁擠嘈雜的南下火車裡,看著許多滿懷憧憬的年輕目光,卻不知道自己還能嚮往什麼,僅有的願望,也只是「活下去」三個字。
這時候,他認為生活就是「生下來,然後活下去。」
秋收的第一站是廣州,在這裡,開始了顛沛流離的打工生涯。幸好有替他死的那人的身份證,可以很容易找到工作。他使用身份證上「李罡」的名字,起先在工廠打工,後來騎助動車做過快遞員,然後是在餐館端盤子的傳菜員,又做桑拿房和夜總會的保安,最體面的一份工作是推銷員。可以得到老闆發的一套白襯衫。大多數時間他都住在員工宿舍。有時也跟許多人在城中村合租,一日三餐基本靠盒飯打發。
那一年,孫志剛還活著。
那一年,秋收與孫志剛在同一座城市打工。
那是一家香港人開得成衣工廠,老闆在一夜之間逃出關口,秋收和一群工人被趕到了大街上,只有二十歲的秋收對這樣的變化毫無防備,一下子也找不到其他工作,茫然地背著唯一的行李——吉他,流浪在橫跨珠江的許多橋下。
橋洞,是不幸流離失所的人們的天堂。
秋收也在橋洞下露宿過幾夜,好在那是一年中最熱的幾天,只要墊幾張破報紙就能睡覺。
直到一天晚上,他在睡夢中被人拎了起來,抓到一輛擁擠的麵包車裡,裡面擠滿了和他差不多的人。而他最後清醒的意識,就是拚命抓著自己的吉他。他們被送到一個院子,那是當年的收容所。秋收沒敢拿出李罡的身份證,他被認定為一個盲流,將被送上火車趕出這座城市。
他在收容所裡度過了悲慘的幾天,即便身上最後一分錢都被人搶去,他還是死死抱著吉他不放。然而,他並沒有像別人那樣被遣返原籍,而是被一個強壯的漢子領了出來。
秋收看到那個漢子就有些害怕,但心想總比死在收容所裡好吧?於是,他跟著漢子來到一個出租屋裡,在那裡認識了大哥,二哥、三個直到六哥。
秋收成了他們的老七。他們每天待在出租屋裡打牌,準時吃到新鮮的飯菜,晚上還能出去洗熱水澡,日子過得煞是愜意。然而,他總是懷疑這些人的來歷,不曉得他們的錢是從哪裡來的。
一個月後,有天晚上,六個哥哥回到出租屋,還帶來一個四五歲的小女孩。他們關照秋收,必須把小女孩看緊,二十四小時寸步不離。可是,小女孩不停地哭喊,整夜不肯睡覺,拚命叫著爸爸媽媽,他從小女孩穿的衣服判斷,多半是有錢人家的孩子——秋收突然才明白,這是一個專門綁架勒索的犯罪集團!
白天,「哥哥」們要出去幹活了,大哥臨行前再次關照秋收,說只要照看孩子三天。大哥隨手給了秋收兩千元,答應只要三天過去,就會把小女孩送回給她父母,秋收還可以得到十倍於此的獎勵。
等到「哥哥」們遠去以後,秋收帶著小女孩逃出了出租屋,還沒忘記帶上吉他。小女孩基本只會粵語,更說不清自家的地址。秋收費了好一番波折,才找到她家的門口。那是一棟別墅,但他沒敢進去,更不敢見她的父母,而是迅速逃跑了。他沒走遠,躲在附近樹叢中,看到別墅大門打開,一對夫婦驚訝地抱緊女兒,痛哭流涕,這才悄然離去。
然後,秋收找了一部公用電話,撥打了110,告訴警方「哥哥」們的出租屋地址。
幾周以後,他在廣州找到了一個夜總會保安的工作。員工宿舍裡有台二手彩電,秋收在電視新聞裡看到了戴手銬的「大哥」,警方說他們專門綁架有錢人的小孩,贖金到手以後就撕票。報道裡提到警方已追捕他們多年,最近根據一條市民提供的線索,迅速果斷地抓獲了這個綁架團伙。
「謝謝!」
數年之後,秋收大聲地對墓碑下得田躍進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