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的角度說,毛傑的案子還沒有結。如果僅僅是沒有結的話,那還算不上什麼,問題的關鍵是,這案子搞來搞去搞到現在,看樣子像是結不了啦!
毛病全都出在法庭上。
在公安局進行預審的時候,毛傑就關口否認對他進行販毒活動的指控,一口咬定他只是替家裡給一個開小店的親戚送東西。
他聲稱他送的東西僅僅是茶葉,到了船上碰上了他過去的女朋友,那女朋友讓他把一隻挺沉的帆布箱幫忙拎到岸上去,一上岸地就被捉,一打開箱子才知道裡面原來是毒品。按照毛傑的這個說法,他不僅沒有罪,不僅是無辜的,而且,簡直就是被公安陷害的。
問題是現在法院都實行司法公開,獨立判案了,法院只按法院的原則判,誰說什麼都不頂事。法院的原則是什麼?——事實是根據,法律是準繩。事實是什麼?——法律上的所謂事實就是:證據。
毛傑的母親在庭審中的供詞,決定性地救了她兒子的命。她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下沒做任何招架便承認了她和被擊斃的丈夫從事的販毒勾當,但她表示她的兒子毛傑絕不知情。她說那天她和丈夫都生了病,才讓毛傑到烏泉去取貨。她只告訴毛傑找一個拿帆布箱的人,然後把旅行包交給他,把帆布箱拿回來,如此而已。她這個說法在情理上是成立的,用她自己的話說,我們自己幹就幹了,幹什麼讓孩子冒這個險!在審毛傑母親的時候,毛傑是作為證人出庭的。在法庭的質證之下,毛傑最後承認了他母親的說法。他母親把這事一口咬住了,明擺著是拚死保他!在法庭上,面對腿傷尚未痊癒還一瘸一拐的母親,在母親一再大聲強調兒子完全不知情時,毛傑就哭了。然後他認同了這個供詞。
法官面對毛傑的哭泣,沉默了片刻,問道:「你原來不是說是一個女的讓你幫忙把那個帆布箱持到岸上去的嗎?到底是那個女的讓你幫忙抬到岸上去的,還是被告人梁鳳芝(毛傑的母親)讓你把那只帆布箱帶回來的?」
毛傑泣不成聲,他知道母親的用意,他也知道如果他承認這帆布箱是他母親要的,他母親就完了。他抬頭看著被告席上他的母親,他的母親也看著他。母親那張面孔看上去死板著,沒有一點表情。審判長又厲聲問了一遍,毛傑的聲音全啞了,但他終於做出了以下的證詞,他的證詞不僅開脫了自己,同時也肯定了母親的死罪。
「是,是我媽媽叫我把那個帆布箱帶回來的……」
「你知道那帆布箱裡裝了什麼東西嗎?」審判長問。
「知道。」毛傑還有些哽咽。
「你是什麼時候知道的?」
「是我上岸的時候被抓住以後知道的。」
「是怎麼知道的?」
「是警察說的。」
「警察怎麼跟你說的。」
「警察說箱子裡裝的全是白粉。」
……
對毛傑母親的審判進展得比較順利,法庭在進行了充分的庭審調查和簡單的辯論之後,宣判被告死刑,立即執行。宣判毛傑母親死刑時毛傑不在庭上,但這個結果他在前一天出庭作證時就應該想到了。
接下來對毛傑的審判就比較麻煩了,雖然毛傑手執一箱毒品被當場擒獲,但認定他犯罪的證據並不鐵定。毛傑的拒不認罪和他母親的關於毛傑並不知情的供詞,控方在證據上無法推翻,在這種情況下法庭自然不能硬判有罪。休庭時法院向檢察院和公安局通報了這個形勢,請公安局看看是否可以找到新的證據來支持對毛傑的起訴,否則,從法律上講,只能宣佈無罪,或者由檢察院自己主動撤訴。主動撤訴對檢察院來說,比由法庭宣告無罪面子上好看一點。
檢察院說:也好,那我們主動撤訴,以證據不足為理由,發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公安方面連忙叫停,希望法院先別急著判無罪,希望檢察院也別急著撤訴。公安局法制辦的同志說:容我們再研究研究,看看還能不能找到什麼突破口,再說。
當天,公安局內部經過一番緊張研究,決定由潘隊長連夜趕到廣屏。第二天潘隊長便找到了安心婆婆的家,連看望安心母子,帶說這件事情。當然,主要還是說這件事情。
老潘說:「我記得你說過你和毛傑在船上交貨的時候還聊了幾句,毛傑讓你以後別再幹這種販毒的事了,他說這種事不是女孩子干的,你還記得他說的這些話嗎?」
安心說:「記得呀,好像他就是這麼說的。那時候船快要到岸了,周圍人都擠著下船,我們也不可能說得太多,話也不可能說得太明。」
老潘說:「這就夠了,這就證明他和你交接手上的東西時,完全知道他自己在幹什麼!」
在後來的一段時間裡,潘隊長,還有隊裡的其他一些人,陸陸續續地向安心講述了毛傑和他的母親在法庭上互相開脫掩護的情形。安心聽著,想像那個場面,不免怦然心跳。當然,她也懂得,他們販毒運毒,罪在不赦,但從母子之情以死相救的單純角度,確實讓安心的心裡震動了一下。
潘隊長對安心說:「我們已經和檢察院、法院都講好了,大後天繼續開庭。毛傑拘押的時間已經不短了,所以大後天,要麼判了他,要麼放了他,法院方面表示不好再拖了。所以你最遲後天就得趕回南德去,我們還要和你一起再仔細研究準備一下。大後天,你要作為檢方的證人,出庭作證。孩子你離開幾天行嗎?不行你就帶著他。」
安心一下子愣了。她明白她一直想要躲避的事情,不僅躲不過,而且還不偏不正地落在她的頭上了。她愣了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
老潘說:「你如果有困難,希望你無論如何要克服一下,好不好?」
安心躲開了老潘焦灼的目光,低頭結巴了一句:「哦,沒,沒有。」
那天在鐵軍母親帶著孩子掃墓回家之前,潘隊長就走了,他乘坐中午的火車趕回南德去了。在老潘走後的第三天一早,安心按照命令,也乘坐中午的火車返回南德。關於她回南德的原由,她沒有跟鐵軍和婆婆說得過於具體,只說隊裡要她回去一趟,過去有個案子是她經手的,有些情況要回去交待一下。因為這件事涉及的對象是毛傑,所以她不想跟鐵軍母子說得那麼詳細。
路上,她腦子裡反覆想這件事,這件事讓她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沉重的心情。儘管,她知道,她是一名警察,作為一個在誘捕現場執行任務的警察,到法庭上去證明罪犯有罪是她的職責。但是,就本心而言,她確實不願由她本人站到法庭上去面對自己昔日的朋友。她是問過老潘的,毛傑如果被證實有罪,能判多少年?老潘說:應該是死刑吧。其實不用問她也清楚,她在公安專科學校上學時做過班裡的法律課代表,畢業後又在緝毒大隊幹了那麼長時間,那帆布箱裡有多少克海洛因她是知道的,多少克海港因該判多少年刑她也是知道的,就憑毛傑從她手裡接過那個帆布箱子這一件事,如果被認定是參與了販運毒品的話,他有九個腦袋也不夠砍的。也許是因為安心從一開始就跟老潘說過她和毛傑之間已經什麼也沒有,她說過她對毛傑從來沒有產生過真正的感情,所以老潘才這樣毫無顧忌地、實事求是地、就事論事地。
輕鬆地,說了「死刑」兩個字。
是的,她和毛傑,沒有感情。她想,她對他,大概從一開始就確實談不上感情,最多只能說有好感罷了。再往本質上說,只是異性相吸的情慾罷了。她想原諒自己——現在這個時代姑娘和小伙子,小卜肖和小卜冒有這種事,並不一定非要以結婚生育傳宗接代為目的。當然按道理說男女只有相愛才可以行其事,但現在不為了永遠相愛就發生關係的年輕人有的是。在上大學時不少同學就認為性是人的基本權利之一,應該允許每個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使用和處置自己的身體,只要發生這種關係是兩相情願的,就不算什麼錯誤。當然,她知道,這觀點也就是在年輕人當中有點共鳴而已。
是的,她和毛傑沒有感情,但讓她去指控毛傑,並且最終把他送上刑場,對安心來說,思想上感情上,都有些障礙的。她受她母親文人氣質的影響太大了,在感情上和心理上還沒放得這麼開,那種特別無情特別狠的事,她有點幹不來。她知道她內心最深的那個地方可能過於柔軟了,和她的職業和她的經歷不相吻合。無論是公安學校、跆拳道訓練隊還是緝毒大隊,她呆的地方都是充滿著朝氣、野性、剽悍和殘酷氣氛的。儘管她表面上的個性還算開朗、明快、直率、潑辣,看上去在這氣氛裡還算適應,其實她才軟弱呢。除了她的爸爸媽媽和後來的我之外,其他人,也包括鐵軍在內,誰也沒有發覺她在深層氣質上和別人有著特別重要的區別。
她回到了南德。當天晚上與市局法制辦和檢察院的人,還有潘隊長,一起商量斟酌她將要向法庭提供的證詞,一直商量到深夜方散。安心回南鹹河邊她那間宿舍裡住了半宿,半宿沒睡著。
從晚上開會時大家的表情上,她知道明天的開庭,很可能將是最後一次對毛傑的審判,是殺是放,都在明天!
天亮的時候她竟然睡去了,鬼使神差,居然夢見了毛傑。夢中的情景無疑是他們初識時的樣子,好像是在什麼地方一起吃飯,然後又到了什麼地方,有了一段纏綿。正在柔情萬般之際毛傑突然冷笑,笑著笑著變成了壞人,進而又變成一個青面的鬼魅……她一下給嚇醒了,醒來後聽見有人敲門。
敲門的是播隊長,他開車來接安心去法院。
那是個雨天。安心坐著潘隊長的吉普車,軋過城內舊街濕滴滴的石板路,開向位於市中心的南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的那座大樓我後來看見過,新建了沒幾年,從基到頂,一律白磚掛面,看出來花了不少錢,其建築風格雖然與周圍舊式的街巷完全說不上話,說難聽點是對這個城市南召古風的一種肆意破壞,但單獨來看很難想像南德這樣的小地方會有這麼氣派的法院。不光法院,南德的檢察院、公安局,大樓一個個蓋得都很牛。所以我還一直想不通以前安心為什麼老說他們緝毒大隊的民警都特窮。
這一天上午九點整,安心難時坐在了法院大樓二樓的一間證人休息室裡等候傳喚。這屋子挺大,只有她和潘隊長兩個人。老潘很沉默,站在窗前看外面浙然瀝瀝的雨水,一根接一根地抽煙。安心坐在屋子的一角,那一角擺著一排木製的長椅,她坐在長椅上,同樣默默地發呆。
庭審應該是九點鐘開始的,安心知道前邊要進行一系列的入庭程序,公訴人和辯護人要唇槍舌劍地再亮一遍各自的觀點,她和潘隊長大約在這間屋子裡等了近一個小時,才有人過來傳喚他們。來傳喚他們的是一個年輕的法庭工作人員,他急匆匆地走進這間屋子,急匆匆地說了一句:「證人出庭!」又急匆匆地走了。
安心和老潘互相看了一眼,什麼都沒說,也毋須再說,便一起走出了這個沉悶的房間。
從這個房間通向審判大廳的,是一條又寬又長的走廊,走廊上沒有人。她和潘隊長順著這條走廊一步一步地往前走,皮鞋敲在磁磚鋪就的地面上,聲音顯得特別的孤單也特別的空曠。那聲音彷彿是別人的,別處的,就像夢中遙遠的迴響。
安心這時腦子裡不期然地閃回了那個清晨的惡夢,雖然夢的主體內容是歡快的忘情的和纏綿的,但在這個時候夢見毛傑,對安心來說,無疑是個惡夢!惡就惡在,這個夢提醒她別忘了,她和毛傑確實有過一段不容置疑的美好的時光,且不論那段時光的長短!
安心和潘隊長並肩穿過這條漫長的走廊,走廊的盡頭有一個雙開的厚重的大門。潘隊長先邁一步推開大門,看得出他對這地方已然很熟。安心卻是頭一次來,她沒想到南德新建成的這個法院會有這麼漂亮的審判大廳。也許是南德電視台曾經對這個案子做過兩次專門報道的緣故,這一天來旁聽的人還真多。因為破案那天發生了槍戰,當時在社會上成為轟動的新聞,市民都很關心這事的結局,所以這案子在南德算是大案名案。在一周前毛傑的母親被依法綁赴刑場執行槍決時,電視新聞也播了一下。對她兒子毛傑的審判儘管已開庭多次,審得曠日持久,但從今天法庭的上座率看,人們的興趣並未與日俱減,階梯式的旁聽席上,七八成的聽眾已經坐了黑壓壓的一片。
安心走進審判庭,看到了這黑壓壓的聽眾,這黑壓壓的聽眾也一齊看她。再加上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書記員檢察員以及律師和法警,目光全都集中在她的臉上,並且一直嚴肅地跟隨著她,移向證人席。安心緊張得步伐有點慌亂,她感覺走了好久才走到了證人席上。證人席在法庭的一側,與審判長和被告人勢成鼎足。安心深深吸氣鎮定自己,然後抬頭目稅審判長,審判長隨即發問:「證人,請向法庭通報你的姓名和職業。」
「我叫安心。我是南德市公安局緝毒大隊見習警司。」
安心發出的聲音,情不自禁地又細又小,她情不自禁地,有種逃避的心理,好像她生怕別人,特別是怕毛傑,聽到她姓什麼叫什麼和幹什麼似的。審判長對她的口齒含混沒有計較,繼續問道:「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公民有作證的義務,拒不作證和作偽證的,都要承擔法律責任,你清楚嗎?」
儘管,向法庭作證不僅是她的義務,同時,也是她的職責,她不僅是一個普通公民,同時也是一名緝毒警察;儘管,她趕回來作證,怎麼作證,甚至連每一句證詞組織上都和她商量好了,但現在真的站在這裡,站在這個莊嚴的法庭上,她的回答不知為什麼還是有幾分可以察覺的勉強。
她的目光下意識地,迴避了法官的注視,她答道:「清楚。」
「證人,去年九月十三日南德市公安局在烏泉因被告人倒運海洛因而將被告人逮捕,你參加了那次逮捕行動嗎?」
「參加了。」
「現在請你看一下,那天你們抓捕的那個接運毒品的人是被告人嗎?」
安心轉頭將目光投向被告席,這是她走進這個審判大廳後第一次正視毛傑。在這之前她一直強忍著不讓自己的目光移向那裡,儘管她知道毛傑就在那兒,就站在被告席上。現在,她終於,也必須,正面地去注視他了。她和他的視線灼灼相對!她從毛傑的眼睛中能感覺到,從她走進這個大廳的那一刻起,這雙眼睛就一直盯死了她!
那雙眼睛和過去有什麼不同呢?有的,那眼睛已經沒有一點光澤,沒有一點生氣了,已經呆掉了。安心甚至已經分辨不出那眼神中究竟是漠然還是凶毒,是憎恨還是恐懼。毛傑看著她的神情姿態猶如一具不動的殭屍。
他們對現了多久?誰也說不清楚,法官和聽眾只是很快聽到了安心的回答:「是他。」
法官說:「請證人把那天逮捕被告人時發生的情況,向本庭如實提供證言。」
安心從毛傑臉上收回了目光,她的心裡那一刻一片混亂,她幾乎像背書般地開始發表證言。她的證言在昨天晚上的會上經過了集體討論,逐段逐句地拿捏過了,結構簡明用詞嚴謹。她首先用了不到兩分鐘的時間概念性地敘述了一下這個案件的背景,如何立案如何長期偵查,如何在那個小旅館裡擒住那個攜帶帆布箱的年輕女人,然後怎麼決定去烏泉誘捕接貨的人。再之後,她語氣呆板地講了她在烏泉的船上,如何看到毛傑快到岸時才從一隻尼龍帶裡突然取出那隻大象牌旅行包,說明只有刻意的掩護和偽裝才需要這麼做。又講到當時她看到毛傑時非常吃驚,因為她以前認識他,是在一個小餐館裡和幾個醉鬼打架時認識的。在她講到這裡時審判長插了話,審判長的突然插話令安心有些心慌意亂,她幾乎懷疑自己是不是因為心情緊張說錯了什麼,其實審判長只是詳細地問了安心和毛傑相識的過程,看上去他的目的似乎是為了讓旁聽的群眾能聽得更明白一點。之後,審判長開始提示安心敘述最關鍵的那段話。
「證人,當你和被告人發現互相認識以後,被告人和你交接那只帆布箱了嗎?」
安心遲疑了片刻,這片刻的遲疑出自她無法克制的本能,她像是低頭思索了一下,才很不順暢地回答:「交接了……我看到他拿出那個旅行包,就上前對他說了暗語,我問他:「你知道今天下雨嗎?『……他接了我的暗話,他說:「今天不下明天下。』當時我們把箱子和旅行包都放在地上,他下船的時候主動拿了我帶來的那只帆布箱。」
「你有沒有主動提出讓被告人幫你把那只帆布箱提到岸上去,有沒有主動提過這樣的要求?」
「沒有。」
「那麼被告有沒有提出幫你把這只帆布箱提到岸上去的建議?或者他拿了你的帆布箱有沒有可能是被告想要幫你?」
「沒有,不,不可能。」
「你為什麼覺得不可能?被告當時跟你說了什麼話嗎?」
「說了,他問我為什麼要幹這種事,他讓我以後千萬別再幹這種事了。」
安心在做出這句回答時,她無法控制自己不回首往事,毛傑的這句告誡確實能夠證明他販運毒品的本質,但同時也說明了他對她的關心。安心知道。她不愛毛傑,但毛傑愛她!
審判長聲音依然冷靜,按部就班地問道:「根據你的理解,被告讓你以後千萬別再幹這種事了,是指什麼事?」
「是指販毒運毒。被告當時對我說:你以後別幹這個了,這種事不是女孩子幹的事!他還說不管我幹這事多久了,希望這是我幹的最後一次。」
到這句話為止,安心整個證詞的主要內容,主要想說明的問題,都說出來了。她的證言有力地支持了檢察院對毛傑的指控,這從現場聽眾嗡嗡嗡的議論聲和對面兩個辯護律師交頭接耳的動作上就能看出。
安心說完,看了一眼毛傑,只看了一眼。或者說,她的目光很自然地,在毛傑的臉上掃了一下。她看到毛傑依然像木偶一樣表情呆滯地坐著,但他的目光已不在她的身上了。
審判長要求場內肅靜,然後向毛傑發問:「被告人毛傑,證人上述證詞,是事實嗎?」
毛傑呆了片刻才回答,他的冷淡的面客讓人幾乎分辨不出是過於鎮定還是有點遲鈍。
「不,不是。」
「你大聲回答。」
「不是。
審判長也遲鈍了一會兒,才繼續發問:「請你詳細說明,哪一句不是事實。」
「哪一句都不是。」
「你到快下船的時候才把旅行包從尼龍袋裡拿出來,也不是事實嗎?」
「這個是事實,船上很髒,我是怕把旅行包弄髒才裝到尼龍袋裡的。快下船的時候我才拿出來的。」
「你對證人說過不希望她再幹這種事的話了嗎?」
「沒說過。我因為和她認識,就和她聊天,好像說天氣氣候了,忘了說沒說下雨的話了。船到岸的時候我問她那箱子是給我爸爸媽媽帶的嗎,她說是。我就拿了那個箱子。」
毛傑說這些話的時候,嗓子完全暗啞,聲音呆板,了無生氣。他用了無生氣的聲音,全部否認了安心的證詞。
接下來應進行的程序,是公訴人和辯護人分別對證人發問。
公訴人表示沒有什麼問題了,不再發問。辯護人問了安心幾句你和被告人怎麼認識的,你們後來又有什麼交往,你以前對被告人印象怎麼樣,你想到他會幹販運毒品這種事了嗎,等等。安心的回答,據散庭後公訴人和老播的評價,應對得還算妥當。關於她和毛傑認識的過程,她重複了她在證詞裡的說法,是在小飯館和醉鬼打架認識的;關於後來的交往,她說:交往不太多,後來毛傑來找過她幾次,也就是聊聊天什麼的;關於對毛傑的印象,她回答:瞭解不太深,表面上看毛傑性格比較衝動,等等。都是一般的話,不易被對方抓住什麼漏洞。
然後,審判長讓安心退了場。安心退場前用眼睛的餘光最後再看了一眼毛傑,那餘光告訴她,毛傑也在看她。餘光畢竟是模糊的,她沒能看清毛傑最後投給她的目光是呆板的還是平常的還是特別的狠。
當天的庭審就這麼結束了,從法院回來的路上播隊長和參加現場旁聽的市局法制辦的領導都挺輕鬆。儘管安心在整個作證過程中頭腦發蒙、語言僵滯,但從領導們在車上交談的口氣中聽來,他們似乎都認為今天效果不錯,對給毛傑判刑比較樂觀。
安心從法庭出來後就一直沉默,從心情上講,她當然不可能為自己在法庭上的表現受到肯定而沾沾自喜。證人這個角色對她來說,始終是一片陰影。她一回到緝毒大隊就向潘隊長提出,如果她的任務完成了的話她想早點回廣屏去,現在孩子太小還離不開她。
潘隊長同意了。
下午,潘隊長放下手裡的事情,親自用車把安心送到火車站,幫她買了票,告訴她已經替她往家裡打了電話,到時候鐵軍會去車站接她。
在站台等車的時候安心情緒沉悶,默默無言,列車進站以後,她和老潘握手告別。老播面容慈祥,突然說了這樣的話:「安心,我知道毛傑這事你心裡頭不大好受,這心情我理解,你們過去,過去……畢竟朋友一場。可他畢竟也幹了這種事,這種沾毒的事,是沒法原諒的。我們不是無緣無故往死裡整他,是他自己幹了殺頭的事情。」
安心抬頭看一眼老潘,老潘那張臉顯得特別憔悴特別蒼老。
她說:「我也理解你隊長,你父親是被這種事弄死的。我恨毛傑幹這個,可你比我更恨!」
者潘沒有馬上應答,他和安心對視了幾秒鐘,似乎在琢磨安心的情緒和安心的話。他接下來的口吻有幾分不快,語調也變得嚴肅起來:「安心,如果你覺得,我,還有隊裡其他人,我們干緝毒是出於個人感情,是因為我們跟那玩意兒有仇,那你可就錯了。你要這麼想可就錯了。」
安心聽完,沒有回嘴,突然便嚥了一下,哭了。她自己也說不清為什麼哭,是因為老播第一次這麼板起臉來說她嗎?是因為毛傑終將因她的證言而死嗎?也許她這一代人和老播這一代人在心理上和世界觀上總是有那麼點不同的。老活他們把對國家、社會、黨,之類的原則和責任看得很重、很固定,而現在安心這個歲數的年輕人卻更關注個人的感情、感覺和單純的個性,評定一件事的對與錯,更憑個人的感受和心情而定。她和老潘畢竟是兩代人,儘管他們都是警察。
火車就要開了,列車員開始收起車廂門口的梯子,有人在車尾處的站台上揮起綠色的小旗。安心說了句:「再見隊長。」便低頭上了車,火車隨即吮噹一聲開動。她看到老潘轉了身,向站台的出口走,風把他好久沒時間去剃的頭髮刮了起來,像黑色的火焰一樣甩動著。
她想:老潘這輩子,也非一個「苦」字了得。老潘過得真是挺不容易的。
安心回到廣屏,看到鐵軍到車站來接她,她的心情變得好起來。才兩天不見,她想孩子已經想到心疼的程度。當然,也想鐵軍。鐵軍問她:隊裡的事情處理完了嗎?她說完了。她默默地想,這事也該完了,她和毛傑,早就應該完了,只是沒有想到是今天這麼個完法。
她讓自己的心情平靜下來,努力忘掉過去。忘掉過去是一種心理治療的方法,而能夠忘掉過去則需要在現實的生活中汲取力量。她想,這個力量就是她的家庭,愛人,和孩子!
是的,在她的心裡,家庭、愛人和孩子一下子變得重要起來,事業什麼的一下子無所謂了。現在最讓她感到溫暖安慰的,最值得她去珍惜的,就是這個家。鐵軍和婆婆一直希望她在南德實習結束後能夠分配到廣屏來,並且為此積極努力地上下活動。
可惜廣屏市公安局不巧正在精減機構,這一年也沒有接收大學生的指標,安心即便能進廣屏市局也只能安排到基層去。所以鐵軍的意思是,不幹警察也沒什麼。廣屏公安專科的畢業生分到哪兒的都有。於是鐵軍的媽媽聯繫了市人大,他們那兒要擴充信訪辦,正需要進人,主管信訪工作的人大副主任已經點了頭。但安心離實習期結束還有七個月,人家不可能空著編製等她。鐵軍的意見,讓安心索性把產假再續長一點,一直續到實習期結束,在休產假期間,可以先到人大信訪辦上班去,先把位子佔住,再說。
本來,安心並不想離開南德,離開緝毒大隊,她對那裡已經習慣並且有了感情。但在從南德出庭作證回廣屏的路上,她突然覺得自己應該忘掉南德,再也不回去了。
在回家的第二天早上,吃早飯的時候,婆婆對安心說今天市人大的邢副主任過生日,我送點東西去,順便再說說你調到信訪辦的事。你這次回去,續假的事和你們領導談了沒有?你們領導怎麼說?安心稍稍猶豫,抬頭看鐵軍,鐵軍也看她,安心便把心一流,轉臉對婆婆說:還沒呢,不過這個假,我想應該續得出來吧。
她這樣說,等於是一個表態、一個決定。對南德,對緝毒大隊,她心裡依然有點留戀,也有點傷感,但還是這樣說了。婆婆和鐵軍都很高興。鐵軍還說,等過兩天你再回隊裡一趟,把這事辦牢靠了。你就說你和孩子現在身體都不好,需要醫生證明的話我可以去槁。安心說不用,我們潘隊長對我不錯,人也通情達理,過兩天我給他打個電話,說說就行。
一周之後,安心還沒有打這個電話,潘隊長倒先來了電話。
電話是在午飯後,安心和婆婆和孩子都剛剛睡下的時候打來的。
第一個被電話的鈴聲吵醒的是孩子,吭吭卿卿地哭起來,安心哄孩子,婆婆一臉煩躁地爬起來去接電話,問了一句便把話筒遞給安心,說:「找你的。」
電話裡,是老潘的聲音,好像在火車站送安心時的那點氣還沒消似的,聲音沉悶。安心問:「隊長,有事嗎?」老播悶了半晌,才說:「今天上午,毛傑那案子,法院已經審完了。」
安心的心忽一下提了起來,儘管她已發誓忘掉過去的這段往事,但一聽毛傑兩個字,她還是急切地問了句:「噢,怎麼樣?」
「檢察院在宣判前主動撤訴。今天中午,毛傑被無罪釋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