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 正文 第17節 嗜血本性
    一天上午,我剁肉骨頭,一不小心就剁到了手,血流如注,痛得我蹲坐在地上。小格林循聲趕來,關切地嗚嗚叫著,一看我受傷了急忙伸出舌頭來舔我的傷口,我本能地把他推開。格林還沒打疫苗,況且狼的唾液中有太多的細菌,怎能讓他在開放的傷口上舔舐?而且,天啊,鮮血對即將換食的他是多大的刺激啊?狼畢竟是食肉動物,馬戲團的馴獸師還常常因為傷口的血腥味引得長期馴養的食肉獸野性大發,何況這來自原生荒野的狼,如果他從此熟悉了我的血味……不敢再想下去,我背後一陣寒意。

    格林委屈地叫著,不明白我為什麼斷然拒絕他的關心。他試探著再湊近,伸出舌頭。我仍舊把他推開,雖然已不像剛才那麼用力,可他還是傷心極了,退後幾步一腳踩滑,爪子上沾滿黏黏的紅色液體讓他很不舒服,他下意識地舔了一下小爪子,又舔一下……格林的眼神一下子就變了,他立刻狂野地舔舐起地板上這些紅色腥味的液體來,腳踩在血上站不穩,幾次滑倒,身上、嘴上、臉上,到處都沾滿了刺目的鮮紅。格林仍不顧一切貪婪地舔著,一邊翻起眼睛注視我,那神情和飢渴比起喝牛奶要瘋狂多了。

    諷刺啊,我心愛的小狼第一次展示野性竟然是舔我的血。我呆站一旁,不知所措。

    絕不能讓他把我血液的味道歸類為食物,我勉強站起來,拿起光禿禿的掃把將格林挑開,格林退後幾步,竟然對我皺著小鼻子齜起了牙!耍狠也沒有用,絕對不能開這個先例!我也照樣露出了牙齒,發出低吼恐嚇的聲音,看誰更狠!格林愣了一下又退後了幾步,仍舊露出沾著血的牙齒,意猶未盡地用舌頭舔著牙尖,死死盯著地上的殘血,遲疑不前。我趕忙拿來一坨紙巾蓋在地上把血污擦拭乾淨,格林喉嚨裡如隨時啟動的引擎般低吼著,眼睛泛紅,埋低腦袋,蹲下後腿,做出要撲上來的動作,但他終究還是沒有撲上來,而是很不甘願地看我把這些「美味」統統抹去,扔在垃圾桶裡拎出了門外。格林嗅嗅緊閉的大門,又嗅嗅剛才流淌著美味的地面,悵然若失。

    狗改不了吃屎,狼改不了嗜血,格林這麼小就已經顯露出對血的狂熱,這也是我們最擔心的。亦風讓我千萬別喂生肉,不能把格林的野性激發出來。我猶豫不決,格林已經換食了,這是遲早要面臨的問題,喂不餵食生肉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意味著是把他當寵物還是當野物來養,以及馴化與不馴化的抉擇。

    格林是見了肉不要命的傢伙,可是有時也會例外地把我看得比肉食更重要,比如我剛買菜回家,遞給他一隻凍雞,飢腸轆轆的格林會匆匆忙忙撕下一塊雞翅膀跑到我面前,使勁蹦跳著,做出想抱我舔我的樣子。他急切地嗚嗚叫著,似乎在傾訴我離開的時間裡他對我的狂熱想念,唯恐歡迎儀式不夠熱烈我感受不到他的激情。但與此同時,他又捨不得放掉嘴上叼著的美味雞翅膀,邊和我親熱,邊護著雞翅,著急糾結的可愛狀每每令我受寵若驚。我有時會想,咱們天天都在一起,出門買菜不過半個小時而已,至於像久別重逢那麼誇張嗎?

    格林走路漸漸靈巧輕盈,有了他父母的步態,不像當初那樣叉著腿走路。隨著運動量的加大,他的四肢越來越穩健,能在靜止狀態下瞬間提速,像炮彈一樣把自己射出去,也能長時間不知疲累地輕快奔跑,我逐漸跟不上了。他能輕而易舉地把我甩在身後,得意地回頭,見我沒跟上就站在前面等,或者又回過頭來繞著我轉圈催促,每次散步時他總是像忠實的衛星一樣圍繞著我,從不讓我遠離他的視線。隨著格林的體型和模樣越來越狼味兒十足,他引來越來越高的回頭率和詢問,我也越來越緊張,白天不敢帶他出去逛街了,我只好讓他在樓頂天台上活動,天台有兩千多平米的無人空間,可供他跑一跑。晚上,藉著夜色的掩護,我和亦風才能偷偷地帶他出去跑跑。每當穿越光影閃動的馬路,面對車水馬龍,格林就畏縮不前,我得抱著他過街。走到陰暗處,格林瑩瑩反光的眼睛才提醒了我,在漆黑的原野中,光是何等重要的信號?沒有人煙的地方,夜晚的光亮往往是動物的眼睛,而大街上那麼多鐵甲動物圓睜著兩隻發光的大眼睛呼嘯而過,怎不叫他害怕?

    可憐我的格林本應屬於自然,卻在這鋼筋混凝土的森林中成長,在燈火闌珊處譜寫著另類的曲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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