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華短篇小說選 正文 紅魔鬼門券
    「這些炒蛋流血!我不吃!我不吃!」

    子健暴怒,把整張飯桌掀翻了。乒乒蓬蓬,匡匡啷啷的巨響,令鄰居也大吃一驚。

    我們知道,這個精神有問題的孫兒,又向他那可憐的祖母大發脾氣。鄰居都看不過眼,但也無能為力。

    因為金婆婆,是心甘情願受氣的——

    為了贖罪。

    子健已經十五歲了。身體發育如成人,力大無窮。但他自閉、狂燥。從來不笑,也不哭。只有在暴力發洩以後,才比較舒服。

    每當他想起弟弟子康時,便完全失控。

    「炒蛋流血了,你吃吧,你吃飽它吧,這是弟弟的血!」

    地上是一盤亂七八糟的番茄炒蛋。金婆婆正想默默地收拾碎片和剩菜時,子健又來猛踢她一腳,還揪起來,推撞到牆角去。

    金婆婆扭傷了。疼得一手撐著腰,一手扶著牆呻吟:

    「哎喲——」

    子健呼吸急促,自言自語:

    「弟弟回來了,跑進我的身體——我要破開頭,讓他出來-」

    他不斷把頭撞向堅硬的牆壁,一邊大喊:

    「出來!出來!向阿婆索命!餵她吃元寶蠟燭香!」

    金婆婆逆來順受,不敢按住他,又不敢跑遠,生怕他傷害了自己。只一個勁道:

    「子健,不要這樣,子健——」

    她是欠了他。

    也欠了子康。

    只消子健一提到弟弟,便是她的死穴。

    八年前,當子健七歲,子康三歲時,他們的爸爸在大陸包二奶。對這個家毫不留戀,開始虐打兒子。媽媽受不了,決定分手,把兒子帶回娘家,由金婆婆照顧,自己到一間茶樓打工。晚上兼清潔。賺錢過活。

    有一天,子康睡得正香。金婆婆鎖好門,上街買菜,還捧著一包米。

    在樓下,她見到很多人圍觀。好奇一瞧,——原來倒在血泊中的是子康!

    子康頑皮,睡醒後爬到窗前玩耍,窗花失修,他的身字一滑,連人帶鐵,墮到地面。

    金婆婆慌忙抬頭。七歲的子健雙手抓住窗框,望向地面的人群和血泊。他受驚過度,呆壞了。手抓著窗框足足三個小時也不肯放。救護人員又哄又勸,都不動。後來好像麻醉了,送院診治。

    子健醒來後,弟弟猝死的陰影,成為他向祖母發洩的借口。也借此消滅自己的內疚。

    半年後,心情矛盾抑鬱的媽媽,——既恨母親疏忽,又恨自己遇人不淑無力管教,她在同一處,跳樓身亡。

    「你是罪人!你害死他們!」

    金婆婆背負這個包袱,她不敢解釋,不敢自辯,甚至不敢稍為逆拂——她連生病也不敢,因為她畢生的責任,便是好好養大子健。即使他不是個正常的人。

    子健雖然怕血,但嗜紅。

    他是"紅魔鬼"曼聯的球迷。他沒有朋友,同學也躲開。只愛曼聯,有碧鹹、傑斯、堅尼和"黑雙煞"。三更半夜看球賽,聲浪太大,狂呼大叫。幸好本城曼聯的球迷不少,捱夜起哄的人,都不會怪責子健欠公德。

    金婆婆知道他的心頭好,給他買球衣。

    「這件是冒牌貨,幾十元,我才不要!」

    子健把球衣扔在地,猛踩幾腳:

    「拉練開胸的,要四百多元!」

    又硬來:

    「給我錢,我自己買——給雙份,弟弟也要!你不給,留來買元寶蠟燭香嗎?」

    精神狀態較好時,他上"恃弟行兇"。

    這一天下午,他一從外面回來,便怒不可遏:

    「豈有此理,本來有三萬多張票,竟給足總、球會和贊助商走後門。只剩六千多發賣,怎麼會輪到我?」

    金婆婆進他一身污跡,眼角有淤傷,呼吸急促。猜想在長龍中,被人欺負了。

    「都是那些大陸崽、黃牛黨——」

    「你乖乖排在隊尾便輪到啦——」

    「輪你個鬼!人家都通宵排隊。幾千人,人多勢眾,怎麼輪到我?」

    子健緊握拳頭,躺在床上眼光光,瞪著天花板,像有不共戴天之仇。因為他的失常,有些球迷嘲笑他"神經崽",歧視他——他覺得這全是阿婆害的。

    金婆婆一夜不能安睡。

    翌晨,天剛亮,天空還是灰蘭色。五時半,她趕忙爬起床,出門去了。

    她急步走。

    飛跑過馬路。

    心中只有一個目標:——

    "紅魔鬼"曼聯對南華的表演賽,原來有"長者票"出售。年滿六十五的老人家,可以不用通宵輪候,日曬雨淋。她決定去為孫兒"撲飛"。

    趕呀趕。

    八時正,門券開售了。老公公老婆婆得到優先。

    金婆婆一出來,馬上被一些熱情如火的球迷圍住了。

    「阿婆買了幾張?有多嗎?讓給我好嗎?」

    「我只買了兩張。」

    「什麼?你真笨!每人可以買四張的呀!多買的用來炒也行!」

    「我沒錢了。」你買的是多少?——四百元的票。阿婆,我給你一千五,賣給我吧?

    「不不不。」

    金婆婆衝出重圍。急著回去送票給孫兒。

    他們瞅著她背影笑:

    「阿婆,有錢不賺,趕著投胎嗎?」

    「哈哈哈!」

    她氣沖沖地跑回家。

    「子健!子健!快醒來!」

    子健揉著滿佈紅絲的倦眼。婆婆觸到他作日的淤傷,他痛極,用力推倒:

    「你要死了,幹什麼?」

    「給你票。快。來不及了——」

    一看,嘩!是求之不得的門券呢!但子健古肯感激,他認為一起是應份的,還罵道:"他媽的!什麼來不及?七月二十四日才比賽。你老糊塗了,去吃元寶蠟燭香吧!"

    再看,她手上有兩張票子,忙問:

    「弟弟那張呢?你給我,我燒給他。」

    心想:如果遲點炒賣,總有一兩千元進帳。

    金婆婆退後一步,兩步。退至門外:

    「子康那張,我親手給他。」

    她用手背擦擦直淌的鼻血,又叮囑:

    「雪櫃有火腿和四個菜包。我的存折和零錢在第二個抽屜。社工的電話也在,你準時同她聯絡。如果住宿舍,要聽姑娘話——」

    「真囉嗦!好討厭!」

    金婆婆有點不捨:

    「子健,我已經盡力了,連本帶利還你了!我好辛苦!——」

    「你走你走!不要再回來!」

    他把鬧鐘向門外一砸,沒砸中。鍾墮地,停在十時二十三分。婆婆悄悄地離去。

    子健昨天去排隊,沒上課,不在乎今天也逃課。

    把珍貴的門券放在枕下,誰也搶不走。沒有安全感,拎出來再看看,肯定到手了,又放回枕下。倒頭再睡。

    一直到了晚上。

    肚子餓了。阿婆還沒有燒飯?

    正打開雪櫃,門鈴急響。他斥喝:

    「又說不回來——」

    門外是兩個警察。

    「請問金順妹住在這裡嗎?」

    「什麼事?」

    「關於一宗車禍。」一個警察把記事本打開:「金順妹,六十七歲。今日凌晨六時左右,在往香港大球場的十字路口,匆匆橫過馬路時,被一輛高速駛至的私家車撞倒,拋起,落地時頭鼻重創。送院後不治——」

    「什麼?幾點?沒理由,我在十點多才見過她,她幫我買票!看——」

    警察不解地撿起地上的鬧鐘,十時二十三分。

    子健連忙在枕下取出一張門券。

    此時,他才發覺,這張紅色的,印著他迷戀的徽號的門券,滲出鮮血。

    門券上的血,緩緩地染紅子健的手,浸透他的皮膚,鑽進他身體。用力擦不掉。

    它以生命換取,還清了債。還給他,也還給弟弟。

    (選自李碧華小說集《逆插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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