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若權中短篇小說 正文 抓住你要的幸福
    年紀漸長,愈來愈知道「幸福」的可貴。也慢慢了解:一個人是否夠擁有幸福,多半和他本身的個性直接相關,和他本身有多少財富,關系並不大。至於,「幸福,可遇不可求」這種說法,更覺得似是而非了。

    幸福,是心中一顆夢想的種子,需要用整個生命的熱情去耕耘灌溉,它既不是遇到的,也不是求來的。缺乏生命的熱情的人,沒有足夠能量,遇不到也求不到幸福。幸福,原來是眾裡尋它千百度,卻在自己內心的燈火闌珊處。

    小時候在經濟不甚寬裕的家庭中長大,看盡父母為錢勞苦奔波的窘境,一直相信「貧賤夫妻百事哀」,誤以為只有賺到足夠的錢,才能獲得幸福。而一個人或一個家庭,必須累積多少錢、擁有多少財富才算足夠呢?幾年前,當我決定要離開Microsoft微軟公司那份待遇及福利十分優厚的工作前,我問自己這個沉重的問題,母親卻給我十分輕松的答案:「我們一家三口,每個月只要新台幣兩萬五千元,就可以餐餐吃魚吃肉了。」

    經歷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母親,對幸福的渴望只不過是和她的丈夫及兒子團聚,全家餐餐有魚有肉可吃,如此簡單而容易獲得幸福。

    這個答案,對當時的我而言,有極其關鍵性的影響。我終於在職場上脫離金錢的牢籠,得到「做自己想做的事」的自由。

    成立工作室幾年後,實現了一些小小的夢想,有了一點基礎的儲蓄。母親卻意外腦干出血導致中風,從此失去自由行動的能力。這對一個幸福的家庭而言,是一次重大的打擊。所幸,我們全家人同心協力堅持要再站起來,陪伴母親度過生命的難關。父親扮演「生活看護」的角色,兩位已出嫁的姊姊也常回來充當「造型師」及「營養師」,我則兼任「司機及雜役」。幸福,不但沒有遠離,反而將全家人更親密地圍繞在一起。

    錢財並非完全沒有用,基本的生活開銷還是要顧到。但是,過多的錢財,真的沒有太多用途,它換不回健康,也買不到快樂。

    同樣居住在這片土地的人們,基本上都是有錢人,至少以「小康之家」占大多數。但是,我們卻不見得能將生活過得十分幸福、快樂。比起東南亞、中國大陸、甚至更遠的東歐,那些經濟上還有待改善的地方,我們有錢多了,但是,他們可能過得比我們幸福、快樂。

    多年來獨自旅行的經驗,讓我有幸能見識清貧的幸福。泰國鄉間的孩童,騎在大象身上賽球。中國新疆吐魯番的村民,他們自己種葡萄,喝著世界上最香醇的紅酒。在東歐波羅的海三小國之一的拉托維亞街道上,我看見一群婦人正在選購琥珀飾品,價值約新台幣一百元,她們卻像在買百萬名鑽般慎重而興奮。

    從他們單純而珍惜的表情,一再印證幸福的種種可能性。維持生活基本的條件之外,需要的是知足而感恩的心情,是敏銳而細膩的眼光,是自然而優雅的美感,是誠懇而體貼的自信。

    這些足以創造幸福、維系快樂的條件,非關財富,但對某些已經被利慾薰心的人來說,可能比財富還更難獲得。畢竟,這是很內省的功夫,必須反求諸己,才能重新獲得。

    幸福是發自內在的感覺,不假外求;也不是可以靠別人給的。依賴別人施捨的幸福,如海市蜃樓般虛無的繁華,只是暫時的假象。

    很多人以為:幸福,是來自於愛你的人。其實,這是很危險的想法。如果,你自己無法掌控幸福,而將幸福與否的關鍵,放在別人手上,對彼此而言,都是太大的負擔,也不公平!再說,怎麼忍心讓愛我們的人,承擔這樣巨大的責任。

    兩個相愛的人,能不能擁有共同的幸福,最先決的條件,是他們各自是不是幸福的人。唯有自己本身就是幸福的人,才能和另一個人共同創造幸福。

    我們無法向別人乞討幸福,卻可以大方地和別人分享幸福,甚至對別人奉獻幸福。更奇妙的是,分享與奉獻,完全無損於我們本身擁有的幸福。反而,會因為你付出愈多幸福,就在付出的同時,獲得愈多幸福。

    幸福,是每個人心底的一口永不乾凅的活泉。流出來愈多、被舀走愈多,它愈是不停湧出。愈動愈有活力;愈給愈快樂。這是生命不滅的能量,它形成一種磁場。放出的能量愈大,形成的磁場范圍就愈遼闊。可以吸引和你有同樣幸福特質的人,在適當的時候、適當的地點相遇。

    有情的人,一定會相遇。但是,相遇的不一定是真正的有緣人。對於那些自省功夫不夠、修練程度不深的人來說,生命的能量十分微弱,磁場交會時不免產生混亂。他們的碰撞,只會有短暫的火花,來不及留下彼此互放的光亮。

    若不是幸福的所在,無須強留。我們可以在錯誤中學習,領悟之後,要讓錯誤離開,或讓自己遠走。糾纏與眷戀,都是混亂,只會浪費能量。

    末世男女,常錯把短暫的火花中發生的激情,拿來燃燒通往永恆的愛情引線。奈何它的燃點不夠、持續力也不足,無法化剎那為永恆。

    世間能永恆的,唯有真愛。了解自己要的是什麼,提升自己生命能量,總有一天會遇到旗鼓相當的人,耐心地共同培育心中夢想的種子,以幸福的姿勢……

    願以吻紋身

    吻痕畢竟不是刺青,

    沒有辦法留下終身不可磨滅的痕跡。

    能讓愛永恆的,

    是兩顆真心共同營造幸福的努力。

    來家裡裝電燈的男性工作人員,年紀非常輕,卻已經離過一次婚,有個三歲的孩子。工時延誤,他的手機三番兩次響起。

    「我的老婆又打電話來催了!要我趕快回去吃晚飯。」他指的「老婆」,其實是目前同居的女友,他去酒廊安裝電燈時認識的。

    根據他的描述,她是個很熱情的女子,雖然曾經在酒廊上過班,現在卻已洗盡鉛華,做晚餐給他吃,還幫他帶孩子。

    「她對你很好啊!你很幸福。」我羨慕地說。

    他刻意伸長脖子給我看,頭部向兩邊搖擺,一顆顆鮮紅的草莓密密地散落在他的頸上。

    其實,早在他一進門我就看到了,只是不好意思說!沒想到,他倒是大大方方自我炫耀起來。

    「不簡單吧!我們在一起快要兩年了,她每天都要這樣。」

    對男人而言,那才是幸福的證據。

    種在脖子上的草莓,有許多不同的意義。它代表愛侶之間感情濃厚,激情也不少。

    他能滿足她,她也給他熱烈的回應。

    留在脖子上的吻痕,不是用嘴落下的,而是用心烙下的。唯有火熱的激情,才能令人忘我地留下那麼深刻的痕跡。

    而且,他不穿高領的衣服遮著,表示不避諱讓別人知道這件事。性愛對他而言,不算是隱私。

    女人願意一再地在她的男人身上烙下吻痕,是對愛情的一種承諾。

    她看著她的男人,驕傲地帶著她的吻痕去上工,她的心也隨著那些草莓的印記跟著他。

    女人在男人頸邊烙印唇形的標記,也是一種獨占的宣示:「這個男人是我的,你休想動他的腦筋。」

    熱戀中的男女,恨不能夠以吻紋身。可惜,吻痕畢竟不是刺青,沒有辦法留下終身不可磨滅的痕跡。一、兩天消退之後,照常是船過水無痕。

    就像伴隨激情而來的愛情,快速地在潮來潮往之間,消逝無影蹤!再怎麼熱烈的激情總是短暫;能讓愛情永恆的,其實是兩顆真心日復一日共同營造幸福的努力。

    不該讓吻留下副作用

    認真談一場戀愛,

    才是教一個人成熟長大最好的方法之一。

    有一陣子高中校園很流行討論「種草莓」,學生之間用以彼此取笑或者炫耀。

    年輕的學生總是比較清純,就算種了「草莓」,也不見得就真的發生肉體接觸的性行為。據我所知,高中學生對「種草莓」這件事情的動機,誇耀的成分遠大於追求實際的性滿足。

    年輕的愛情,很值得誇耀,不是嗎?

    其實,認真地談一場戀愛,才是教一個人成熟長大最好的方法。

    「種草莓」,象是另一種「成年禮」。在年輕的生命中,有一個心愛的對象,在你的頸上留下吻痕,代表一次華麗的冒險,一次不凡的經驗。

    但是,把持不了、控制不住,而將草莓從頸部悄悄往下種的案例也不少。更何況頸部的吻,有時候不是雙方親密接觸的起始點,而是伴隨激情產生的「副作用」——可能只是被對方在高潮時太興奮用力吸吮所致,未必是前戲時展現的愛,這就比較麻煩。

    隨著年齡增長,「副作用」的麻煩會漸漸減少,少到只需要應付一些尷尬的狀況。

    例如:有些過度好奇或不識相的朋友,聊天時突然發現某人脖子上的紅斑,像發現新大陸似地在大庭廣眾的環境中叫喊:「喂,你脖子上怎麼了?一塊一塊紅紅的?」

    「哦,被蚊子咬的!」脖子上有吻痕的人,尷尬地回答。

    「哇,蚊子的嘴有這麼大嗎?」會再繼續追問這個問題的成年人,絕對不是因為過度好奇或不識相,而是存心要對方出糗。

    通常真正被這種行為糗到的,並不是那些實際剛剛發生一夜激情的人,而是孤枕難眠時,真正被蚊子咬過的人。

    實際剛剛發生一夜激情的人,雖談不上什麼好漢做事好漢當,但至少爽快過後,受到懷疑,也當之無愧了。

    反倒是那些孤枕難眠時,真正被蚊子咬過的人,實在被冤枉得可憐!

    他不但沒有肉體上的滿足,也沒有心靈上的慰藉,還平白被可惡的蚊子糟蹋了一夜,隔天又在快要忘記紅腫痛癢的時候,讓人給狠狠提醒,所有的難過又卷土重來──多麼像歷經一段破碎的愛。

    若要避免這樣難堪與不安,最好的方法是:遠離只想吸血而不愛你的蚊子;還有像蚊子一樣的情人。

    親吻也該有所堅持

    女人認為:

    接吻是一回事,

    上床又是另一回事。

    親吻,可以表示愛慕之意,也可以試探愛情的進度。

    年輕人討論感情的進展,喜歡用打棒球的方式隱喻。接吻,是所謂的「二壘安打」。

    能夠有打進二壘的功力,表示距離「全壘打」也不遠了。有人甚至是在一個晚上,就迅速從一壘奔回本壘,跑出滿堂紅!

    接吻是個關鍵。尤其,男人常常認為:如果女方願意和他接吻,應該也不反對和他上床。偏偏女人並不這麼想,她們認為:接吻是一回事,上床又是另一回事。

    關於接吻,男人想的是:我該不該繼續吻下去,探測她身體的其它部位?女人想的是:他的嘴會不會有異味,萬一不好聞,我能不能關緊牙齒拒絕。

    不論男女雙方到底怎麼想,親吻之前,內心應該有幾點堅持,必要時,雙方還得事先提出來討論:

    張口吐舌之前,先確認自己可以給對方好氣味——接吻雖是很浪漫的事,但嘴裡有口臭或肉屑,可就大大地殺風景。

    讓他清楚知道,這次接吻可以進行到什麼地步。

    半推半就,最容易出問題。

    很多女孩很「意外」地被男友親吻,手足無措之余,和對方繼續親熱下去,等到撥開衣服,後悔已經來不及。

    倆人若無愛意,千萬不要輕易答應和對方接吻。嘴對嘴的親吻,是和愛情一樣神聖的事,不要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接吻。

    有一種說法:風塵中的應召女郎,從不在接客時和男人接吻。

    健康的說法是避免傳染疾病,包括肝炎、性病和其它疾病。

    而另一種很浪漫的說法是,她們要把「嘴對嘴的親吻」保留給內心真正愛的人。換句話說,純粹來做性交易的客人,根本不配和她接吻。

    接吻,是愛情的最後一道防線。這樣的堅持,教人聽起來有些感動,也有點傷心。

    愛值得主動追求

    在感情的路上,

    忙著主動出擊的人,

    沒有傷心受挫的余力。

    西方作家褚威格在《一個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時》文中說:

    「女人拒絕異性的追求,是先天的特權。即使拒絕了一個男人最熱烈的追求,也不會被認為殘酷。

    「但是,如果讓女人打破羞愧的本性,不顧一切地向一個她並無把握的對象,毫不保留地獻出她的熱情,而對方表示冷淡和拒絕時,那結果就不堪設想了。男人拒絕女人的追求,就等於是損傷她最高傲的自尊。」

    中國也有一句古話說:「男追女,隔層山;女追男,隔層紗!」流傳幾個世代下來,這句話的意義依然歷久彌新。

    「男追女,隔層山!」表示:女人很不容易被男人了解,更不容易追到手。

    「女追男,隔層紗!」透露:男人不挑食,面對投懷送抱的女人,難以拒絕。

    但不可否認的是,男女雙方都有人很主動、也有人很被動。而且,隨著時代的演進,兩性觀念的開放,男女之間願意采取主動與被動態度的比例也在相互消長。

    無論是男性或是女性,不敢在愛情策略上采取主動的人,表面看來是怕被拒絕,其實真正的原因是對自己沒信心。

    因為對自己沒有自信而長期處於被動的人,應該調整自己的心態。主動向對方表達愛慕之意,並不是丟臉的事。你給對方機會,是他的福氣。但是,也要尊重對方有說不的權利。

    至於,行動上一定要保持積極。

    在感情的路上,忙著主動出擊的人,沒有傷心受挫的余力。

    「男追女,隔層山;女追男,隔層紗!」這句話或許真的還是錯不了。

    但是,千萬別忘記:山,可能是喜馬拉雅山、也可能是陽明山。紗,可能是天然紗、也可能是混紡紗。

    重點是碰到愛情的時候──男人,一定要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女人,還是可以有朦朧的美感。

    不論誰主動追誰,中間隔的到底是山還是紗,雙方都能無憾於這一場遇合。

    愛不須提早曝光

    真愛來的時候,

    逃不過任何人的眼睛!

    朋友調了新職,算是高升,新的主管提醒他,不要張揚,以免提早曝光,把事情搞砸。

    他喜形於色,無人可以一吐為快,找到我這個沒有利害關系的人,搶先慶祝一番,順便問我:「為什麼不能提早曝光?」

    「一定是還有別的人事安排沒擺平,如果風聲不緊、消息走漏,主管會很為難。」道理很簡單,當局者迷。想跳槽的人,也一樣要注意,謀得新職後,不要太早曝光,否則被現在主管知道了,動用關系向新東家施壓,最後兩頭落空。

    有一次成龍開拍新片之前,舉辦了公開甄選新片女主角的活動。活動才剛要辦完,竟傳出他內定要用演員舒淇當女主角。

    這個傳聞,對成龍造成很大的困擾,對整個「甄選女主角」活動的形象,也有所傷害。

    成龍為此相當震怒,立刻對外界說明:「為召公信,該片絕對不用舒淇當女主角!」他進一步向記者表示:「開會時,的確有備案,倘若甄選不到合適的女主角,可能會考慮用舒淇。這下子,被害慘了。萬一,真的沒有甄選到合適的女主角,也不能用舒淇了。否則,社會大眾會以為我這個甄選活動是辦假的,純粹是搞噱頭!」

    結果呢?女主角的人選還沒定案之前,舒淇就差點被三振出局了!後來幾經波折,又決定用舒淇出任女主角,弄得大家十分尷尬。

    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不該走漏的消息若提早曝光,鐵定會把事情搞砸!

    關於愛情的消息,也是一樣適用「不要提早曝光」的道理。只不過分寸上更難拿捏,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向對方表明、什麼時候才可以公開戀情?

    向心儀的情人表示「我愛你」,或坦然宣布兩個人已經「在一起」,並沒有固定的時間表。但是,十分確定的是,寧願不要太早。

    不要在還沒有確定自己要的是什麼之前,就急急忙忙向對方說「我愛你」。不要在彼此還沒有信任基礎之前,就匆匆促促地宣布兩個人已經「在一起」。

    什麼時候才是最好的時機?

    等到對方已經體驗到愛的感動,他自然會知道你想對他說「我愛你!」;等到你們通過感情的考驗,有了相信相依的心靈互動,大家自然就會知道你們兩個人已經「在一起」。

    愛情,不用等你刻意去提早曝光。真愛來的時候,逃不過任何人的眼睛!

    愛要互動才能長久

    一味地追求、

    或一味地付出,

    時間久了,

    任誰都會覺得疲憊。

    被愛,是幸福的!被追求,也是幸福的嗎?

    看著愛神打從你的門前經過,是主動一點比較好,還是被動比較好?

    很多女性都認為:還是被動一點,比較安全!

    其實,被動比主動的風險還要高得多。因為,被動的人選擇性比較少。

    這個道理很簡單。就像在超級市場買東西結帳,主動的人就是推車的消費者,他可以選擇要到哪裡一個收銀機前面結帳,看哪裡一台收銀機的結帳員動作比較快、態度比較親切、或人長得比較順眼。

    被動的人就是收銀機旁邊的結帳員,不論推車過來的是何方神聖,都得花時間應付一下,掌控這一場相遇成敗的因素不多,頂多給討厭的消費者一張晚娘面孔,逼得他不得不加快腳步、匆匆離開!給看得順眼的消費者一個微笑,說聲:「謝謝惠顧!」而已。

    所以,寧可主動一點,也不要太過於被動。

    主動固然比較好,但是一場戀愛能不能精采,單靠其中某一方很主動,絕對是不夠的。

    所謂的「主動」,其實只是在最初始的階段,去敲開對方的心門,讓愛能夠飄進來。正式開始交往之後,一定要靠雙方彼此「互動」,才能夠讓愛可長可久。

    一味地追求、或一味地付出,時間久了,任誰都會覺得疲憊。

    盡管,愛情的施與受、給與得,常常象征著雙方條件的優劣勢;但愛情畢竟是愛情。有時候它可能有點現實,有點勢利,可是,它絕不是買賣,不是交易!沒有那麼簡單。

    主動的人,不該屈居劣勢;被動的人,也不至於能夠長期擺出高姿態待價而沽。除非,他甘於變成有行無市的滯銷品!

    可曾碰見哪裡個小販在市街叫賣愛情?

    就算有這樣的攤子,被叫賣聲吸引而駐足凝望的人們之中,又有幾個真正買得起?

    愛情,是世間無價!

    男人該讓身體聽大腦使喚

    大部分身體不聽大腦使喚的男人,

    都是被女人寵壞的。

    美國名廣播電台主持人暨專業心理輔導師蘿拉·史萊辛爾小姐,在她的作品《男人,別傻了!》中列舉男人經常做的十件蠢事,包括:硬逞「騎士精神」、任「性」而為、不願表露感情、未用心經營夫妻關系……等。發行該書中文版的出版社與本地某家媒體合作,票選生活中男人常做的愚蠢的事,結果由「穿凡賽斯外衣,卻任內褲破好幾個洞」高票當選台灣男人最常做的蠢事。

    這些男人常做的蠢事,看起來好笑,實際上正反映出男人內心的矛盾情結,有待女性多加留意、了解!

    男人,不管年紀多大,也不管學位或職業多麼高貴,內心裡總躲藏著一個長不大的小男孩,時常跑出來調皮搗蛋一番,甚至做一些叛逆不道的事,讓這個表面上成熟穩重的男子,自己既傷透腦筋、卻又暗爽不已。

    讓自己「傷透腦筋」又「暗爽不已」這兩種矛盾的心情,的確可以同時存在於成年男子的內心,而且相安無事,除非東窗事發,否則他並不會覺得有什麼麻煩。

    一個董事長關著辦公室房門的時候,可能躲在大大的辦公桌下面摳腳丫子,也可能在電腦桌前童心大發地玩起電腦游戲,說不定還會不由自主地發出「嘩」、「啊」、「喔」等叫聲,但是,只要一聽到秘書輕輕敲門的聲音,他就會立刻收拾起「純真」的自己,回到現實裡,擺出一副成熟世故的嘴臉。

    我還認識一位年約五十歲的男子,平常煙癮和酒癮大得不得了。每次見他煙抽得太凶,或飲酒過量,都會對他好言相勸,甚至舉出很多醫學的專業報告:「煙抽多了,會導致陽痿;酒喝多了,會傷肝!」對於這些忠告,他總是充耳不聞,裝做沒聽到,好像對健康毫不在意的樣子。

    但是私底下,他卻竭盡所能買重量級的去除煙垢專用牙膏,努力清潔美化他的牙齒,同時櫃子裡也藏了好多保肝的口服液。更絕的是,他從來不吃任何甜食,他說:「中年人吃甜食容易得糖尿病!」

    可見他對健康其實是很重視的,只不過他難以自抑地做了一些事危害了自己的身體。

    這是男人典型的矛盾情結,既費盡心思想擁有健康的身體,卻又不斷做一些戕害自己健康的事。

    還有另一個明顯的例子是對感情與婚姻的態度。

    男人口口聲聲說要成家立業,心中也明白穩定的感情和完整的家庭,的確有助於事業成功。但是,男人卻又經常不知自我節制地拈花惹草──只要是個「男人」,都避免不掉的壞習慣。

    輕則和女友或太太外出逛街時,眼睛一直偷瞄性感美艷的女郎。重則和女友或太太關系穩定,卻又偷偷摸摸和第三者發生「不妥當」的關系。

    結了婚的男人,明明知道家中妻兒等著「爸爸回家吃晚飯」,卻又因為一些必要或非必要的理由,在外面流連忘返。

    一位廣告公司的業務總監向我坦承:「一直看表,知道時間不早了,心裡也告訴自己幾十遍:『再混半個鍾頭』就走人,但是一定又多混好幾個『半個鍾頭』以後,雙腳和頭腦才會真正達成最後協議!」

    沒錯,這就是男人,身體和腦部傳達及溝通訊息所需的時間,總是比女人長得太多太多了!

    看在女人眼底,這些行為真是不可思議地矛盾到底。身為男人,卻覺得這實在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究竟,問題出在哪裡裡?只是兩性觀念的差異,還是男人內心裡的確有解不開的矛盾情結?

    說穿了,男人之所以會有這麼「矛盾」的行為,不外乎是下列三個令男人十分「為難」的原因!

    (1)太愛面子:男人素來愛面子,內心有自卑感的男人尤其嚴重。加上從小被期望要爭強好勝,不肯服輸,總是期勉自己不要令人失望。因此,有實力的男人,盡全力搏命演出。實力不夠的男人,只好打腫臉充胖子!

    (2)力不從心:說男人身體和腦部的距離很遠,話雖沒錯。但真實的原因是:男人要得太多,所以經常力不從心,表現出言行不一的樣子。這和考試作弊的心態差不多,無非就是想省點力氣!明明知道拿不到名次,但卻又想得到高分,只好拖延時間或冒險走旁門左道。

    (3)惰性難改:童年時被女人照顧得太周到的男人,後半輩子注定要連累另一個女人。他知道:麻煩來時總有女人會幫他;做錯事以後,女人也十分樂於原諒他,所以,往往不能夠對自己的言行負完全的責任。

    也許,看完上述三項剖析,女人又覺得:「男人真是會為自己講理由、找借口!」「男人,總是會為自己脫罪!」對啦!這就是男人!但是,千萬別忘了──大部分身體不聽大腦使喚的男人,都是被女人寵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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