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男與育女
古國古禮,無子為七出之一,為人妻者,無論你的德容言工好到怎樣程度,可是若生不出兒子的話,按法據理,就得被丈夫逐出去;即使"夫恩浩蕩",不忍逼令大歸,你就得趕快識趣,勸夫納妾圖後,自己卻躲在"不妒"的美名下噙著眼淚看丈夫與別個女人睡覺。反之,情形就不同了:母以子貴,兒子若做了皇帝,你就是聖母太后;說得小一些吧,就是兒子是白癡,只要他知道性交,你的丈夫的祖先總可不作若敖氏之鬼,你也不失為X門中的一位功臣。
但是,生女兒可就不同了:一女二女尚可勉強,三女四女就夠惹厭,徜其數量更在"四"以上,則為母者苦矣!有嘲生女詩云:"去歲相招雲弄瓦,今年弄瓦又相招;弄來弄去都是瓦,令正原來是瓦窯。"故女人能多弄幾個璋固佳;若成瓦窯,不如不弄矣!
不信請到"社會大舞台"上去觀察一下:若有二個妯娌,一有四子而另一生四女,其公婆之待遇如何?丈夫的心情如何?親友之態度又是如何?若同為一新寡的霜婦,有干者與無子者所受區別如何?——
社會估定了女子的價值:"賠錢貨!"
身為賠錢貨而居然又產小賠錢貨,其罪在不赦也明矣!陣痛,腹壓,九死一生,產時痛苦不能稍減,而當場開彩,一個啞爆竹!天乎?命乎?又怨誰?目光遲鈍地凝視著眾人的臉,一個個勉強的笑容掩不住失望的神情。
"好吧,先開花,後結子!"
"明年定生小弟弟!"
"先產姑娘倒可安心養大,女的總賤一些。"
"好清秀的娃娃,大來抱弟弟。"
"大小平安。我們明年待你生兒子時再來吃你的紅蛋。哈,哈,哈……"鄰居張四嫂,汪大嬸子等擠擠眼一窩風去了。室中只餘下產婦的慘笑面容,婆婆的鐵青臉色,僕婦的無聊神情,及嬰兒的個呱呱哭聲。
生產的是女人,被生的是女人,輕視產女的也是女人。生產的女人感到悲哀,被生的女人覺得(?)不舒適,輕視產女的女人困在失望的痛苦中。生產的女人恨輕視產女的女人予以難堪而遷怒於被生的女嬰,輕視產女的女人因怪生產的女人的肚子不爭氣而遷怒於被生的女嬰,於是眾怒之的——女嬰——雖有"千金"、掌珠"之名而不能有"千金""掌珠"之實矣!精"之過乎?卵"之過乎?女嬰有知,質諸達爾文?
在被失望,討厭的狀態中生長著的女孩,自有她的特徵,表現這個特徵的工具,即此女孩之"芳名":正面意義,名為"招弟"者有,"領弟"者有,"來弟"者有,惟"有弟"更爽快。反面意義,有連生四女皆以"春"為排行,至第五女乃名"春回",請繼續前來投胎之女鬼速返香輦也。又有生女取名擬用"芬"字者,後終屏棄他擇,蓋恐"芳"將繼"芬"而至也。
世有連產四女欲求一子而納妾者,未聞室有四子欲得一雌面納妾者;男子欲綿延血食而望得子,女子欲取悅男子而望得子。今男女平等,雖法有明文,而某要人無子而不納妾,人皆美之,以其"與眾不同"也;欲在"習慣法"中除去"產女罪",其待明皇復生乎?
男人要老婆,而不要自己老婆替人塑老婆;苟將來科學的力量能使精卵會合時必男不女,則來日之"老婆"將供不應求矣。還是請上帝開個瓦窯,則既可預防公妻主義,且亦替女人受過,功德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