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銘同志:信及書1均收到。茲就書中有關事實方面之小小錯誤,另紙書呈,供參考。至於全書論點,我無意見。又,書中引陳伯達語,似乎可刪。匆此即頌2健康
沈雁冰〔一九七八年〕二月二日
H附錄I茅盾同志對《論茅盾四十年的文學道路》(一九六三年
1葉子銘注(下同):指《論茅盾四十年的文學道路》。
2指《論茅盾四十年的文學道路》1959和1963年版第92頁所引陳伯達的《人民公敵蔣介石》裡的一段話,內容是轉述上海外文報紙記載魯迅、茅盾受國民黨法西斯通緝的情況。這段話在1978年的修訂本第96頁裡仍然保留,但刪去了出處。
版)的審閱意見(以下均為原文):頁4:「在上海任國民通訊社的主編」,誤。我從未任此職,中山艦事變後我回上海,仍在黨領導下做地下工作1。
頁6:底頁末一行「一九四九年北京解放後……」,應為一九四八年底,黨中央佈置在香港的民主人士秘密離香港到大連,轉瀋陽暫住。
北京和起解收後黨派一列專車請所有在瀋陽的民主人士到北京籌備政協會議。「頁7:」主要是從事國家最高文化行政機關的領導工作「下,可加」寫了不少文學評論,後編輯為《鼓吹集》,《鼓吹續集》。「頁9:」算學「均應改為」數學「。
頁9:「八歲時……」,「體操」二字應刪。當時該校無此課。又「教員是懂新學的」句應改為「由於教員不懂新學,故茅盾雖入學,卻不經常上課,而由他母親教他」。又此句中說該校課程有歷史、地理,亦誤。當時該校並無此兩門課程;我父親當時臥病在床,由母親教我歷史、地理。又此下一大段「同時,在進小學之前……」到頁10「不近」為止,都不合事實,應刪。
我的父親因自修數學,從來沒有工夫教我讀書,在我十歲以前,都是母親教我。
頁10:《新民叢報》外,還有《浙江潮》。
頁10:關於我母親的一段,應有如下內容:母親姓陳,是烏鎮名醫陳我如的唯一女兒,我如先生名馳杭、嘉、湖三府,白手起家,積資較多,把這女兒從四歲起就請人教古典文學。茅盾的父親在訂婚後
1中山艦事變後,茅盾曾根據毛澤東同志的指示回滬籌辦國民黨左派的報紙《國民日報》並被內定為正主筆,但這張報紙後來並未辦成,詳見茅盾的回憶錄(八)《中山艦事件前後》(《新文學史料》1980年第3期)。
拙作舊版曾根據孔另境的《懷茅盾》一文,誤認茅盾回滬後任國民通訊社的主編,孔另境系據傳聞將這兩件事混合起來了。
到丈人家學醫,茅盾的母親十九歲出嫁,受丈夫影響,改學當時所謂經邦濟世之學,先習中國史、地,後習世界史、地等等,但不學聲光化電。茅盾的父親除數學外,也習聲光化電,《格致彙編》是當時上海出版的起刊性的介紹西洋聲光化電的書。
頁12:頁底末行「……陶煥卿、范古農」均刪。當時二中(即嘉興府中)無此二人任教,二中的校長方青箱是同盟會中人,教員中有數人(如教幾何的計仰先)也是同盟會中人。辛亥革命時,計仰先帶學生軍(其中有二中的高年級學生)進攻杭州巡撫衙門。方青箱作為光復後的嘉興軍政分府主席,二中校長換了人。校中民主空氣沒有了。
頁12:我進北大是十七歲(虛歲十八)。上面的「十五歲」應是實歲。書中講到我的歲數時或虛或實,不一致。
頁25:我不編《小說月報》原因如此:當時禮拜六派攻擊《小說月報》,我在《小說月報》上作文反擊,商務內的頑固派怕起來了,說商務向來不得罪任何人,要我停止反擊,我不肯,就辭職。商務怕我出去後另辦刊物與之競爭,於是堅留我仍在商務任編輯(歸入「學生國學叢書」的《莊子》等書,即在此後編的),而以已在商務編《兒童世界》的鄭振鐸繼編《小說月報》,表示《小說月報》方針不變。鄭振鐸於一九二二年來上海,初編《時事新報》的《學燈》副刊,後入商務編《兒童世界》。
頁48-49事實是:一九二五年國民黨西山會議派勾結帝國主義佔奪了上海環龍路44號的房子(這所房子本為孫中山私宅,是辛亥革命後華僑送給中山先生,在孫中山改組國民黨和共產黨時,這所房子就成為「上海執行部」的辦公大樓,平時尚未建立國民黨上海市黨部),上海市的國民黨左派黨員失去了領導機構,於是黨命令惲代英和我籌組左派的國民黨上海市黨部,於一九二五年十二月成立,另租房子為辦公室1。此時,國民黨召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左派的國民
1據茅盾後來在《中山艦事件前後》一文裡的回憶,當時黨指令惲代英同他籌組國民黨上海特別市黨部執行委員會,後簡稱上海特別市黨部,地址在貝勒路永裕裡81號。
黨上海市黨部選派代表六人去廣州開會1,惲代英與我是代表。到廣州已為十二月下旬2,大會後,惲與我被留在廣州工作,惲進黃埔。我進中宣部。二次大會選汪精衛為中宣部部長,汪因已任國民政府主席,不能兼顧,當場推薦毛主席為代理部長。我進中宣部即在毛主席領導下工作。同時進中宣部的還有蕭楚女及二、三個廣東左派國民黨年輕黨員,後又從浙江調來了張秋人(也是共產黨員)。中山艦事變後,毛主席辭去代理部長(汪精衛出國,中宣部長實際上無人,蔣介石請顧孟余——北大教授——擔任中宣部長),我和蕭、張都退出中宣部,蕭留廣州,在農講所工作,又兼黃埔政治教官,張秋人(他原是浙江地下黨省委委員)專編《政治週報》,我回上海。我是在中山艦事變後一星期方回上海,原文謂「中山艦事變後第二天我即回上海」,與事實不符3。
又原文(頁48)「那時的部長是汪精衛,後來代理部長是毛主席」,亦與事實有出入。可照我上面所述事實酌改。
1據茅盾後來的回憶,當時選派的代表共五人,除惲代英、沈雁冰外,還有張廷灝、吳開先等人。詳見《中山艦事變前後》。
2據茅盾後來的回憶,抵廣州的時間應為1926年元月初旬。
3據茅盾後來在《中山艦事變前後》裡的回憶,他是在中山艦事變後四、五天,根據黨的指示離開廣州返滬的。拙作舊版曾根據孔另境的《懷茅盾》一文的記載,誤作事變後第二天回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