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文學編輯部同志:關於為作家出版社編《一九五九年短篇小說選》一書的初選工作,我有幾點意見和你們談談。
一、初選作品的字數約為出書字數的一倍。例如本書準備出五十萬字,則初選作品的字數可以在一百萬字左右。
二、題材應盡量求其廣泛,各方面都有。其中比較薄弱的方面,初選時的藝術標準要放寬些,例如少數民族方面的就要比工業農業等方面的放寬些(其中包括少數民族作家寫的和描寫少數民族生活的)。
三、應盡量包括各種各樣的風格。
四、你們認為可選可不選的,也集中起來送給我看。
五、除中央各刊物外,要盡可能廣泛地選輯各地方刊物的優秀作品。請催促各地方把推薦的目錄早日寄來。
我想,根據以上五點來做初選工作,就可以避免把應該選入的作品遺漏了的現象。不知你們以為如何?你們有何意見亦盼函告。匆此,順頌編安!
茅盾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