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散文集 卷九 書信 致《文藝報》編輯部
    《文藝報》編輯部:十四日來信及所附強立同志的《沒有施耐庵這個人麼?》一稿均已讀悉。因為事忙,直到今日作復,十分抱歉。強立同志對我的發表於《文藝報》14期的《談〈水滸〉的人物和結構》一文中的關於「如果寫定《水滸》的果真是施耐庵其人」一語,提出反對意見,——他這樣的討論精神,使人佩服。我歡迎他提意見,但是,他對於我那篇文章中的那句話(如上引)的論斷,是不能使我佩服的。

    首先,我那篇文章的那句話——「如果寫定水滸的果真……

    是施耐庵起人……「——主要是講」寫定「水滸這件事,而……

    不是講施耐庵之有無其人;施耐庵之有無其人,是一回事,而寫定水滸之果真是否施耐庵,又是一回事,兩者不能混為一……

    談。強立同志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從我那文章中的這一句話得到了我是認為施耐庵並無起人的結論,又從此結論而得出了我的議論與胡適的見解一般的結論,——這是不能使人佩服的。

    其次,我那篇文章的第一段(就是強立同志摘出了「如果寫定水滸的果真是施耐庵其人」這一句話的那一段),全段文字的論點是從假定施耐庵是「寫定」水滸出發的,因而,如……

    果強立同志是貫通全段文學的意義,而不是斷章取義來作結論的話,便不會看不出我不但沒有象胡適那樣否認了施耐庵之實有其人,而且我是傾向於承認施耐庵是《水滸》的寫定……

    者。

    又次,最後「寫定」水滸的(這就是說,現今所存的那些舊刻本的祖本),到底是施耐庵呢?抑是羅貫中呢?這個問題,不但在我為《文藝報》14期寫那篇文章時還沒有定論,甚至到現在也還沒有足夠的可靠的證據來對這個問題作肯定的結論(在這封信中,不可能就這一點多作論證)。因此,我以為就這問題不作硬性的肯定的說法,而用「如果寫定水滸的……

    果真是施耐庵其人「,並沒有什麼不對(就強立同志的《沒有……

    施耐庵這個人麼?》一稿看來,似乎他就沒有想到《水滸》由口頭文學發展到「寫定」的書面文學的一大段過程,因而他完全沒有注意到我那一句話中的最關重要的「寫定」二字)。

    最後,我以為強立同志的稿中引魯迅的話,以及將「魯迅」是筆名來比擬施耐庵之可能為筆名(他是注魯迅原文的「因疑施乃演為繁本者之托名」一句的「托名」二字發揮這樣的議論的)等等,立論都不科學。強立同志倘把魯迅的原文(見中國小說史略)全面地(不是斷章取義地)仔細研究一番,便可知道他在這稿子中發揮魯迅的話是和魯迅原意有出入的。

    我很歡迎任何人對於我所寫的任何文字提意見,如果是我錯了,我決不怕檢討。但是,對於強立同志所提的批評,則我以為他是歪曲了我的原文,把兩個問題混為一談,他的批評近於無的放矢(如果說得直爽些,便是無的放矢,而不是「近於」了),因此,恕我不能如他所願地來檢討一番,卻反而要自辯一番。

    茲將強立同志的《沒有施耐庵這個人嗎?》一稿奉還。

    順致敬禮!

    茅盾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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