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動詞—紅鞋的血咒 07 幻城傳奇 店員小姐
    生活,一向由自己來造就。

    店員小姐

    項斯微

    楊志新天生就風流成性,無論是傲慢的gucci小姐,或者是幹練的g-star小妹,大it小it的那些鶯鶯燕燕,女人嘛,關上燈之後,除了手感之外,其他的倒沒有太多的分別。胖一些,瘦一些,又或者是穿這著一樣專櫃的制服,到頭來,又有什麼真的分別麼?連快樂都是一模一樣的。店員小姐,就是他這一生最好的朋友,也是他最好的伴侶。

    楊志新是從來都不缺錢的,他只是沒有朋友。父母留下大筆遺產,就死了。據說是和亞洲船王很有些沾親帶故的。但是父母的臉也都不認得了,從20歲那場車禍開始,他就不記得人的樣子。最多能保持的記憶,只有一天。別的都不會忘記,唯獨對於臉孔,身材,這等等數據,模糊的要命。花園裡來散步的黑狸花貓,他依然遠遠就能看出頭頂上的花紋和花園外面那只有什麼不同。但是對於人,就是記不住。開始還用那種方法,當別人打招呼的時候,還假裝回答」你不就是……,記得記得。」中間的省略號,等別人自己來填補。但別人填補的多了,終究對這一句話起了疑心。以為他是傲慢,從來不用心紀錄臉孔和名字。從此後,他只能和店員小姐做朋友,每週日去購物,搭訕不同的專櫃,把所有品牌都買個遍,再順便帶店員小姐回家。楊志新保留購買的衣服標牌,按圖索驥。中山公園的龍之夢,就只剩下quicksliver一家沒去過。要不今天嘗試一下?

    夜裡,當阿歡躺在楊志新身邊時,她以為他睡著了。其實楊志新在暗中好笑,專櫃小姐為何都如此水性楊花,只不過幾個眼神,幾個瀟灑的刷卡動作,就把她帶了回來,一夜承歡。明天一早過後,不僅他會把她的樣子忘記的一乾二淨,就連這位小姐本身,也不會記得他吧。他卻發現阿歡偷偷摸摸地起床了,打開抽屜,翻找他收集的那些標牌。他心想,今天的這位小姐真是奇怪,難道還把工作帶到家裡來。明天,明天記得要把quicksliver的標牌也放進去。龍之夢從今以後不再踏足。

    阿歡卻看著這個自己每週都要來過問的抽屜,又有點黯然神傷。龍之夢的工作才做了沒多久啊,他又要換新的百貨商店,他的筆記本上,寫著青浦的奧特萊。那麼遠。最近工作不好找,也不知道奧特來的店長要不要她,但是,有什麼別的辦法呢?如果20歲那年,楊志新沒有救下她那只頭上有花紋的黑狸花貓該有多好呢,卡車,應該就不會把他的腦袋裡面撞掉那麼一小塊了吧?而,她也不會就這樣把眼神盯在他的身上,從此再也不能拿開,然後,當一輩子的店員小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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