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都不是天使(天使和魔鬼做姐妹) 正文 《黑色星期天》和一個真正有錢的男人
    一個真正有錢的男人A

    在雪地上行走的人看不見自己的腳印是很惶恐的。

    不敢回頭,卻頻頻回頭,心中的恐懼在積壓,膨脹,終至撕裂。想號叫,喉嚨似被掐住了,聲音窒息扭曲至不可聞,猶豫著是不是要停下,卻終於忍不住狂奔,哪怕前面是萬丈懸崖,也寧可縱身而下,在毀滅中享受尖銳的痛感,於死亡裡體味真實。

    然而沒有,奔跑的方向只是奔跑本身,雪野無邊無際。

    每一步,都踏不到實處……

    我只不過想毀滅。

    人生已經沒有什麼可追求可期待的了,奇跡永不屬於我。

    我只不過想毀滅。

    昨夜,那個女人又來了,大紅緞襖,高綰雙髻,很古怪的裝扮。喃喃地詛咒著。

    其實我從沒有見過她,不過,我知道她是誰。

    她的面目模糊不清,有血從眼耳口鼻緩緩地流出,腥紅黏稠,漸漸瀰漫開來。

    她的聲音,那惡毒的血腥的詛咒,敲擊著我的耳膜,在雪野裡追逐著我。在她的詛咒聲中,漫天的大雪都變得腥紅,如血。

    為此我將音響開至最大,希望蓋過她的聲音。

    「SundayisGloomy,Myhoursareslumberless.」

    我聽的歌叫做《黑色星期天》。一首關於死亡的歌,我的摯愛。

    幽靈的聲音。從地底掙扎著傾訴,又似呼喚,求著,找人與她同行。

    傳說裡找替身的水鬼,如果會唱歌,便是這樣。

    我抱膝聽著,坐在V8包廂的角落裡,抽著煙,倚著音箱。聲音先到達我的背,然後才是耳朵。

    先感到,後聽到。身心的雙重震顫。

    煙頭在黑暗中閃爍。

    星微的光亮。因為那一點點的光而使黑暗愈發深沉。

    也只不過是夜裡八九點鐘吧,室外應該是燈火通明的。但是時間在這裡是靜止的,密封的包間,只有門沒有窗,四周還要拉上深紫色落地厚絲絨簾子,既為裝飾也為隔音。

    我像蛹一樣被裹在深紫色的厚絲絨的繭裡。《黑色星期天》唱得再哀傷也不會打擾別人的情緒。

    V8靠近走廊最深處,最小,也最潮濕。黑暗中坐在地毯上聽音樂,總覺得四周有無名菌類在默默滋長,而另外一些生命在枯萎、腐爛。除非客滿,否則很少會有客人點這一間。

    如果有事,服務員會知道到這裡來找我。不唱歌也沒有客人請的時候,我總是在這兒的,吸煙,聽音樂。偶爾也會罵人。

    在「夜天使俱樂部」裡,我表面上是歌手,暗地裡則是不加冕的副經理,老闆高生身邊的紅人兒,操生殺大權。

    連經理秦小姐也要畏我三分。

    「夜天使」,夜裡的天使,以燈光和音樂做翅膀,舞在醉生夢死的嫖客的笑影裡。

    世上人,無非嫖客與妓女。我姥姥說的。

    她說弄明白了這一點,才好做人,不然總是處處碰壁。

    我就是在碰了壁之後才明白的。

    明白了,卻依然不肯信。總有例外吧?總會有的。

    曾經以為高生是個意外,無關財色。

    我生日那天,他從香港航運來刻有莊子《秋水》全文的巨幅玉石屏風。

    「秋水時至,百川灌河,涇流之大,兩岸渚崖之間,不辨牛馬。於是焉河伯渙然自喜,以天下之美,為盡在己,順流而東行,至於北海,東面而視,不見水端。於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歎:野語有之曰,聞道百,以為莫己若者。我之謂也!……」

    我很開心,拚命地張開雙臂去擁抱畫屏,閉著眼睛大聲背誦:「且夫我嘗聞少仲尼之聞,而輕伯夷之義者,始吾弗信,今我睹子之難窮也,至於子之門,則殆矣!吾長笑於大方之家……」

    高生問:「每個人都有物慾,有些人集郵,有些人集火柴貼花,有些人攢錢,有些人收藏美酒或老爺車……但是你,你的嗜好是搜集各種版本的《莊子》,為什麼?」

    我不答,只抱著屏風搖頭晃腦:「北海若曰:井龜不可以語海者,拘於虛也;夏蟲不可以語冰者,篤於時也;曲士不可以語道者,束於教也……」

    他不放過我,仍然追問:「有人說通常執著於物慾的人,是因為對生活沒把握,所以才渴望擁有,借實在的東西來安慰自己。你呢?你為什麼這樣喜歡莊子?」

    我仍然笑著,閉著眼睛接下去,「高生不可以語莊子者,吝於情也。」

    他笑起來,忽然將我高高舉起,恐嚇道:「你不說,我就把你從樓上拋下去。」

    是百花樓。

    聽起來像個妓院的名字,位於廣東梅州郊區的百合花園。

    百合花園別墅區,每一幢都有一個很好聽的惹人遐思的名字,百草堂,百鳥軒,百尺閣,百步亭,百色坊……我們這一幢,叫百花樓。

    對物的擁有是生命最真實的痕跡。無論是別墅,還是莊子,都只是一種佔有。

    我佔有莊子畫屏,高生佔有我,我們佔有百花樓。

    百花樓上,莊子屏前,醉在龍飛鳳舞潑墨如畫的《秋水》裡,我以為高生是與眾不同的,至少他對我用了心。

    是在那夜委身於他,自以為並不是賣。

    但是後來知道,一切仍然是場看起來挺美的交易,交易終究是交易。

    V8的門輕輕響了一下,Shelly走進來,通知我演唱的時間到了。

    我盯視她,心裡猶豫著要不要找個借口刁難。

    但是在我還沒有拿定主意的時候,她已經轉身走了。

    我有些悻悻然,捻滅煙,在手袋裡取出鏡子來補妝。

    Shelly是我在俱樂部裡惟一的對手。我一直想降服她,讓她像其他人那樣對我小心翼翼,隨便她在背後怎樣罵我都不要緊,但是當著面,她必須對我畢恭畢敬,俯首稱臣。

    可是不行,無論在任何人面前,經理、老闆、客人,或者我,她都是這副不卑不亢的樣子,像個貴族。

    呸,扮高貴,何必來這種聲色場所打工?不過是一個小小的經理助理而已,就是經理也對我謙恭有加,她憑什麼可以永遠這樣從容不迫?

    走出V8,領班阿容立刻滿面笑容地迎上來,甜甜地叫一聲「Wenny」,話音未落,笑影兒已沒了。

    就沖這一點,我猜她早已過了二十三歲。

    可是她賭天誓日地說自己只有十八。十八?鬼才信。這裡的女孩子,個個都說自己只有十八歲,但是眼角的魚尾巴沾水都能游了,不化妝像主婦,化了妝像怨婦,就是怎麼看都不像少女。

    很多人想盡辦法除皺祛斑,可是,有沒有一種護眼霜可以抹上去讓眼中滄桑盡去,清純無邪?

    睜著一雙厭倦瞌睡的眼,就算把臉上的粉抹得再厚也蓋不住那股風塵味兒。

    在駐顏有術這一條上,沒有人可以比得過我們雲家的女兒。

    代代都是不老的妖精。

    姥姥算年齡怎麼也有七十了,可是看起來只像五十多;媽媽該有五十了,可是說她三十歲也有人信;而我,連我自己都快說不准自己的年齡,因為媽媽從來不肯承認自己的真實年齡,連帶我的年齡也一改再改,如今,我對外聲稱自己十九歲。

    十九歲的臉,二十九歲的身體,三十九歲的靈魂和心。

    阿容衝我鬼鬼祟祟地笑,很親密的樣子:「Wenny,上了台,別忘了注意一下T2穿深色西裝的男人。」

    「怎麼?」

    「那是吳先生,他已經來了三個晚上了,是大主顧。」

    「梅州會有什麼大主顧?左不過哪家酒店經理罷了。」

    「正是大世界假日酒店的,不過不是經理,是董事長,香港人,梅州是他祖籍,像大世界這樣的酒店他在全世界至少有十幾個,是真正富翁。他每次給公關的小費都三四百,光是猜猜拳喝喝酒,連包間都沒進過。」

    「沒進包間就給三百塊小費?」我微微上心,這樣子才是真大方了,「他都點過哪幾個小姐?」

    「從沒點過,都是秦小姐安排給他的,安排誰就是誰,他不挑不揀,見誰都散鈔票,整個一散財童子。那幾個公關為了爭他都快打起來了。」阿容的聲音裡充滿妒意,恨不得立時三刻就脫下工裝去做公關,可以賺那三百元小費。「Wenny,要我說,你把那個吳先生搶過來算了,只要你一出手,那些公關算什麼,吳先生瞄都不會瞄她們一眼,看她們再輕狂?」

    我笑了。在俱樂部裡,表面上雖然等級森嚴,總經理、經理、經理助理、總管、主管、領班、服務員和公關小姐、打雜的小弟小妹,一層層分工明確,秩序井然。但是說到底,是誰最能拉攏客人最有本事,賺到錢聲音才大,所以阿容雖然是領班,對比她低半級的紅小姐卻只有瞪眼吃乾醋的份兒,看不得別人賺小費,自己又沒本事,便巴不得一拍兩散,出動我去殺一殺那些小姐們的威風,讓她們別太得意。

    梅州的款爺不少,真正的富翁卻不多。但是富翁不等於「凱子」,能不能釣上他,要憑技巧。

    我有一點點技癢。

    阿容察言觀色,打蛇隨棍上:「剛才那吳先生特意下單子點歌,說很喜歡你唱的《黑色星期天》,請你多唱兩遍。」

    「沒問題。」

    一個真正有錢的男人B

    今天如此絕望

    我的時間從此無邊無際

    我愛,我沉睡在黑暗的底層

    白色的小花不能喚醒你

    悲傷的黑色靈車哦,它們引你去哪裡

    天使們不肯將我還給你

    如果我想要參加你,他們會生氣嗎

    絕望的星期天

    《黑色的星期天》,我自己譯的歌詞。

    這是一首死者唱給生者的歌。每當唱起它,我的身心就完全沉浸在音樂的淒涼無奈中,不能自已。我的靈魂出竅,追隨著白色小花黑色靈車遠去,紅塵中的一切將不能再誘惑我,羈縻我,摧毀我。

    我知道我唱歌的時候是最美的,尤其全情投入時,「會有一種遺世獨立的聖潔感」。這是我的研究生導師何教授告訴我的。哦,何教授……

    今天如此絕望我消失在暗影中

    我和我的心都已經決定面對結束

    鮮花和祈禱文如此悲傷

    我明白,讓他們不要哭泣吧

    讓他們看到我微笑著離去

    死亡不是夢,我在死亡裡愛撫你

    我的靈魂祝福你直到最後一次呼吸

    絕望的星期天

    英文唱完唱中文。一曲唱罷,沒有人鼓掌。

    我非常滿意。在燈紅酒綠的夜總會裡,掌聲和口哨都不代表什麼,脫衣舞女郎站上台不必表演也會有吁聲。沉默的聆聽才是最好的讚美。

    他們全被我感動了。

    只有這一刻我是活著的,是他們的主宰,憑借我的歌聲,而不是身體。

    我討厭用身體賺錢。可是逃避不了。

    畢竟用身體賺錢比用頭腦賺錢更實惠,更快,更多,也更直接。

    我喜歡直截了當。

    無需經過任何引見或邀請,下了台,我直接坐到吳先生身旁。

    他微微驚訝,更多歡喜,站起身子來拉座位。他的朋友起哄地說歡迎,爭著遞煙,遞酒,遞瓜子兒碟子。

    我點燃了煙,同一干人輕輕碰杯。

    坐在一旁的陪酒小姐的臉漲得緋紅,我看也不看她一眼,推開碟子說:「我從不嗑瓜子兒。」

    我從不嗑瓜子兒。

    因為媽媽說過,瓜子兒和妓女是分不開的,是她們的道具、營生、手段和標誌。

    兒話的尾音使吳先生更加驚訝:「你是北京人?」

    是。我吐出一口煙,並不順著話題往下說。

    多話的女人總是容易被看輕。名正則言順。沒有地位的人最好少說話。

    如果不能為自己辯解,那麼沉默也是一種選擇。

    一個真正有錢的男人C

    收工後,吳先生約我去江邊宵夜。

    江上有很好的月亮,和燈光彼此爭輝。江邊情侶如雲,鄰座有人在猜拳,「孟加拉呀孟加拉」,叫得很大聲。在別人眼中,我們未嘗不是一對情侶。

    我點了桐花雀、椒鹽黃鱔、牛奶炸菠蘿,還有一隻海鮮盅。

    吳先生揚眉:「你很能吃,不忌油炸葷腥,年輕人很少這樣。」

    「很少哪兒樣?」我兩隻手一頭一尾地掐著黃鱔,用牙齒撕著吃。吃相無比難看。如果媽媽看到,一定又會訓斥我太不像一個淑女。

    淑女,媽媽苦心孤詣地想將我培養成一個淑女,可是現在的我,從頭到腳,哪一點兒像個淑女。

    我不過是個歌女。在夜總會轉場駐唱的小歌手。優伶的一種。而且尚未躋聲名伶的行列。

    名伶叫歌星。可以灌唱片上電視。再成功點的叫藝術家。

    但是無名之伶,就叫歌手,或者直接點兒,叫歌女,甚或歌妓。

    所謂十伶九妓。說得對極了。而我是那十分之九里面的一個。

    想到母親使我感到由衷的恨意,而想到「妓女」這個詞則使我痛快。

    痛,並快樂著。這種詞是為我這種人準備的。歌者的快樂與痛苦從來都分不開。

    我唱歌,逢迎客人,玩弄翻雲覆雨的小手段,換取我想要的香車、香閨、香水、香衣,一應生活所需,皆來自男人,來自我的歌聲與容顏。

    但是吳先生,他約我來江邊宵夜,目的當然不止是宵夜這麼簡單,他感興趣的,究竟是我的歌聲呢,還是容顏?

    這有很大的區別,決定了我要採取的獻媚方式——對一個自以為尊重藝術的男人過於主動,他會敗盡胃口的;然而同樣的,對一個慾望洶湧的男人扭捏作態,也會令他索然無味。

    最好的辦法,是陪他大吃一頓,而且不必顧忌吃相。

    那麼,如果他屬於前者,必然會帶著寬容或驚訝的口吻研究起你的多重個性;而如果他是後者,則食色性也,飽暖思淫慾,他會在你據案大嚼時動手動腳。

    一個人的德行在兩種時候最不受控制,一是賭桌,二是餐桌——而且是越隨便越好的那種真正為吃而吃的餐桌,最好就是江邊大排檔。

    無疑吳先生是屬於前者的。他正在很認真地看著我的眼睛,等待答案。

    我笑著告訴他:「我不需要減肥,歌手的生活使我整個作息都顛倒了,吃再多東西也不會發胖的。」

    「是這樣?」他眼中露出同情。

    這是好現象。每個人都有同情心,可是富人的同情心被打動要比窮人的同情心有價值得多。

    他說:「為什麼不考慮換一份工作?」

    我警惕地看著他,暗暗捉摸他話的真假。很多女人會在這種時候涕淚橫流地痛說家史,以為把自己說得越可憐就越會博取同情心。

    但我不會這麼幼稚。

    因為我相信吳先生沒這麼幼稚。

    一個在世界各地都開有連鎖店的大老闆,手下不知有幾百個像我這樣的小歌女,什麼樣的說辭沒見過?情節雷同只會使他輕視。

    他同情有姿色的女人,不見得是因為她身世可憐或者需要資助,天底下需要可憐的人太多了。他的話,絕對是一種試探。

    高手過招,差之毫釐,謬之千里。我賭定他是在與我作戲。

    但這也是個好兆頭,他有心與我演對手戲,便是已經對我產生興趣,才會做進一步試探,玩場智力遊戲。

    我不會輸給他。

    放下只剩一根魚骨頭的黃鱔,我用紙巾優雅地拭了唇,媚眼一飛,反問他:「如果我不做歌手,你去哪裡聽我的歌呢?」

    他笑了,看著那根被我剔得乾乾淨淨的魚骨頭。

    我剔魚刺,就像我姥姥嗑瓜子兒一樣在行。

    姥姥嗑瓜子兒。

    她一生中所有的閒暇都用來嗑瓜子兒。

    每當想起她,首先映入我腦裡的影像便是她坐在床沿邊盤起一條腿,另一條腿垂在床邊,腳上吊著繡花拖鞋,露出白襪子,一隻手抓著瓜子兒,另一隻手慢悠悠地往嘴裡送。微啟雙唇,輕輕一磕,那麼清脆而嬌柔的一聲,皮兒出來,仁兒留下,乾淨利落,沒半點兒多餘動作。

    嗑著瓜子兒,姥姥的眼睛半瞇著,望著窗外,很專注的樣子,可是眼神是空的,望的方向不屬於空間,而屬於時間。她望向過去,望向遙遠的記憶裡,那胭粉沉香的胭脂胡同蒔花館……

    ——胭脂胡同蒔花館,規整的四合院兒,磨磚對縫,飛簷雕龍,因為曾經出了玉堂春那樣大名鼎鼎的妓女,後來代代花魁都叫小蘇三,希望借了前輩的餘蔭也找到好人家上岸。

    蘇三們在屋子裡供著玉堂春的畫像,咿咿呀呀地且拜且唱:「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不指望他十分富貴九品相,不指望他八斗才高七步詩,六炷香煙,五樣蔬食,只求得四季衣裳三餐飯,兩個人兒一樣癡,一心一意,豐衣足食,不愁穿來不愁吃……」

    樸素的願望,卑微的心事,女人最奢侈的理想,不過是男人。

    ——迄今走過京城著名的八大胡同,我仍然彷彿聞到那股甜膩的沉香,依稀看到年少的姥姥在某個街口倚閭相望。

    舊時的風塵,全寫在姥姥的眼底了,歲月從她臉上不留痕跡地滑過,可是榮毀與死亡的陰影,卻全沉澱在了河流的底層。

    吳先生接著問:「這麼說,你是因為熱愛唱歌才來夜總會的?」

    又一個煙幕彈。我暗暗小心。此人不簡單,擺明了是誘我上當。如果我就此大談自己熱愛音樂,求他助我走上歌壇事業,那又是進了圈套,要被他恥笑了。

    「喜歡肯定是喜歡的,但是也談不上熱愛。只不過在那個時候,那種情況下,剛好有這樣一份工作,就入行了。沒什麼選擇的機會。」抬起頭,我微瞇著眼望向江心,做一個無聲的歎息,略露滄桑:「選擇命運是有錢人的事。像我們這樣的人,是沒得選的。」

    一句話,逗起他的談興來,再也顧不上試探,順著我的話頭也感慨起來:「有錢人,又有多少抉擇的自由?人和人還不是一樣,都是聽從命運的安排。就像你說的,在某個時候,某種情況下,剛好有某種機會,也只有抓住了,別無選擇。」

    「可是你至少可以選擇是請我宵夜還是請別人呀。」我巧笑,拈起一片奶炸菠蘿,知道自己贏了第一回合。

    在談話中佔上風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學問。再沉默寡言的人也是有傾訴欲的,如果你能使一個人面對你的時候有傾訴欲,你就已經得到了他一半的心。

    我已經得到吳先生一半的心。歡心。

    這個晚上,就在他的傾訴中度過了。

    其實話題內容仍然是老套的,就像十個歌女雖然有十一種心事然而目的永遠都只有一個——就是出人頭地一樣,十個富翁有十一種發家史,煩惱也都只有一種——就是妻子不瞭解自己。

    有些是因為政治婚姻,有些是齊大非偶,有些則乾脆是為了喜新厭舊找借口,總算遇到那第一百零一個對婚姻忠心的,經醫生檢查,診斷他是性能力衰竭。

    我姥姥說過:世上人,無非嫖客與妓女。

    一等嫖客嫖一等妓女,末等嫖客嫖末等妓女,僅此而已。

    吳先生的婚姻是典型的強強聯手,他和妻子各有事業,兩人碰面的機會一年也沒有幾次,見面時自然是恩愛夫妻,犯不著不恩愛。

    但是不見面的時候,那就各自為政吧,她從沒想過要抓他的姦情,他也從不過問她的艷遇。廊橋遺夢或是鐵達尼號的故事每天都會發生,只不過發生在現實生活中往往便不像影片去蕪存精後那般浪漫罷了。隔三差五會有個把小白臉或者小歌星登門鬧事,揚言要公告於媒體逼得當事人身敗名裂云云,然而這種事,對於富翁階級來說根本就是家常便飯,除了生意,有什麼可以使他們身敗名裂的?

    但是煩惱仍然會有,她是因為鐵達尼號靠岸後傑克依然不肯下戲;而他則是因為尋遍廊橋,找不到真正的紅顏知己。

    真正的恩愛夫妻有沒有呢?盲妻與瘸夫互相攙扶著過獨木橋時,應該是經典鏡頭。

    我們自備了紅酒,我輕輕地旋轉著酒杯欣賞酒的掛杯度,讓眉梢眼角略微透露幾分春情,繼續賣弄自己的小聰明:「電影播映前會打出一行字來提醒觀眾:本片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哦?」他挑起一邊眉毛等待,知道我必有下文。

    我微笑,這人的確是一個好的談話對手。——「其實,根本不可能雷同的,因為世上其實沒有愛情,只不過人人都在說愛,才製造了電影。是電影和小說給了世人一個關於愛情的夢,也給了夢想破滅的失望與苦惱。」

    「這種說法倒很新鮮。」吳先生也笑了,凝視著我,「你的小腦袋到底是什麼材料做的,可以這樣聰穎剔透?」

    我歪著頭,將手扣在自己額上:「我這裡,是潘多拉的匣子。」

    「專門釋放疾病與煩惱,但是最後時分,也放出了希望!」

    「希望?」我笑了,「愛情與夢想,是潘多拉的匣子裡最可怕的災難。」

    「來,為潘多拉的匣子乾杯。」

    杯中酒干,江心月白,然而江畔兩邊仍是燈火通明。他看著我,略略躊躇。而我搶在他開口之前說:「送我回宿舍好嗎?明天還要演出,我得好好補一覺。」

    「哦,對不起,是我讓你留得晚了。」他立刻站起身來,露出難題迎刃而解的輕鬆笑容。

    於是我知道自己又勝一局。千萬不要在一個男人視你為紅顏知己大談傢俬之後投懷送抱,會把他剛剛建立起來的那點兒尊重和信賴全部輸光的。他得到一個女人,卻失去一個朋友,是件很煞風景的事。

    而男人對女人往往沒有對朋友來得慷慨。

    我並不在乎成為任何人的女人,但我在乎自己的出現應該不僅僅是一個女人。任何和我在一起的男人,我都會要他們一輩子記得我,至少,要尊重我。即使我是為了錢。

    所有的男人都肯為我保守秘密。他們以為我對他特別不同,所以亦對我特別不同。

    是因為這一點,我才沉浮慾海終年而仍然有個好名聲。沒有人知道我其實已經千瘡百孔。

    我說過我有一張十七歲的甜蜜臉孔,何教授說我的臉像安琪兒,不染紅塵。

    不染紅塵?我明明已歷盡風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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