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來世的左邊等你(來不及愛你) 正文 盜鹽記
    我們在山裡「定居」了下來,過起穴居的原始日子。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像一對真正的野人。

    初夏的秦嶺,正是楊槐花開的日子,還有桐花、榆錢兒,都是捋下來就可以入口的美食。

    青白色的桐花大朵大朵,綠色的榆錢兒小粒小粒,各有各的香甜。鍾楚博教給我,一次不可以貪心采太多,只要夠當天吃就可以了。因為貯存食物的最好辦法就是由得它們留在樹枝上,隨吃隨采,才能保證鮮美可口。

    黃昏時,他帶我到小溪旁,不再用雷管炸了,而是在河床直徑最窄的地方張網懸掛,一夜之後,自然有許多傻小魚自投羅網;他還會通過形狀與潮濕度來判斷哪塊石頭底下可能有小蟹,用水煮來吃,又是一頓美食。

    他又自己做了彈弓,用來射麻雀,雖非百發百中,卻也從不落空。我用泥和了水裹在麻雀的外面,埋在土裡,上面生了篝火,火熄之後,扒出麻雀來,輕輕一敲,外面的泥殼連同羽毛就一同剝落下來,露出嫩紅的肉,一口咬下去,恨不得連舌頭一起吞掉。

    有一次他連窩端了一個鳥巢,那些鮮美的鳥蛋的滋味哦,相信下輩子我也忘不了。

    我們進山前原買了大量的方便食品,但是多半用不著,單是新鮮的山珍海味已經足夠飽腹的了。我起初還擔心自己會得消化不良,沒想到進了山,人的胃口自動變得堅強起來,反倒比在家的時候健康多了。

    漸漸我練得一手烹調魚蝦菌菇的好廚藝,也學會怎樣把吃不完的兔肉割下來掛在洞口風乾以備後用。

    我們倆就像妹妹鳥傳說中的那對兄妹,依山吃山,傍水吃水,與自然化為一體,過著完全與世隔絕的日子。

    生命回復到最原始的狀態,我們的需要並不比一朵花兒為多,不過是水、陽光和空氣。

    早晨,他為我採來帶露的野花,三彎七扭編成一個開花的頭環。很美,有種神話的色彩。我本能地心動,可是遲疑地不肯伸手去接。他惱了,將花環丟在地上,提腳欲踩。我忙忙喊「不要」,迅速拾起,戴在頭上。他立刻便笑了,眼中掠過一抹狡黠,像個計謀得逞的壞孩子。

    我心裡一動。他對我倒是的確不錯,而且,在他的內心深處,也依然珍藏著美好與童真,也依然有一絲不泯的人性吧?

    現在我清楚地知道鍾楚博對我的在乎,它體現在所有的細微之處:一隻燒得焦嫩可口的野兔腿,一束罕見的新鮮野花,一捧黑得發亮的最飽滿的桑椹,都和吃喝有關,直抵生命的最核心處。

    食物是大自然給予的,快樂也是,還有愛。

    在我們洞房的頂部長著一棵老松樹,根部暴露在地面,像枯老而有力的手指,深深地抓進岩石的縫隙中。樹上有鳥兒築了巢,每天吱吱喳喳地飛進飛出。我們打麻雀,掏鳥蛋,可是不招惹它們。因為感覺上它們不只是鳥,而是我們的鄰居,是熟人,朋友。

    在原始的山林中,人們對於溫情的需要超過任何有形的物質。

    一天中,最喜歡做的事仍然是看夕陽。每當黃昏來臨,我就什麼也不做,爬到山峰最高處,坐在石頭上看夕陽在山巒起伏間轟隆隆滾落。那壯美的一刻是我一天中最快樂的時候,我可以從夕陽西下一直呆到星辰滿天,然後猜測哪一顆星是我的歸宿。無言的夜空下,大地變得溫柔而神秘,一切彷彿都被賦予了另一種意義,那是我們這些渺小的人類所不知道的。

    但是如果這一天陰雨霏霏,我就看不到落日,可是也不會傷心失望,因為那意味著布谷鳥會叫。在細雨中,山深處,一聲又一聲,「哥哥!哥哥!」無限依依。那時候,我就會想起以然。如果可以同他再見面,多想也當面喊他一聲「哥哥」。古往今來人們發明了多少對情郎的暱稱,可是我現在覺得,還是這句「哥哥」最質樸也最親切。可是,我還有機會活著同以然重逢嗎?

    想起那些曾經的口角與眼淚,現在才知道那時有多麼奢侈。如果早知道相聚的時光原來如此短暫,而緣分是這樣脆弱的一回事,我一定不會再那樣任性,隨意地把執手相看的時間消耗在無謂的爭吵與猜疑裡。

    眼淚落下來,我覺得淒愴,卻並不孤獨,因為山裡所有的妹妹鳥都在為我哭泣。

    山中無歲月,我漸漸不再知道進山的準確日子。

    總有一個月了吧?因為我看到漫山遍野的花都開了,樹梢上結滿紅紅綠綠的野果,有酸有甜。當然,也有的可能有毒,不可以隨便嘗鮮。最簡單的一種分辨方法,是把果實捏碎,塗在手上,顏色鮮艷可以充染料用的,多半有毒,汁水豐富且一洗就掉的,則相對安全。

    鍾楚博的軍用手錶上有清楚的日期顯示。但是我不問,也不關心,因為已經沒有意義。

    很久以來,除了他之外,我沒有再見過一個人。

    剛進山的時候還惦記著逃跑,可是跑過一次,穿過了一片樹林又一片樹林,摔倒了一次又一次,卻越跑越心驚,最終迷失在遮天的林木中,再也找不到歸路。我跌坐在樹下痛哭起來,哭完了抬起手擦眼淚,卻發現鍾楚博站在我的面前。原來,他一直在後面跟著我,卻不肯露面,存心看我笑話。

    那以後,我徹底放棄了逃跑的念頭,認命地把自己當成山林的一部分,只當從出生起就在秦嶺中生活,也只等將來老死山中了。

    幾十天住下來,那大樹,那河流,那野花,都已經成為我的朋友,讓我不再倉皇。生命中只要有了它們便已富足,再別無他求。

    不為果腹而奔忙的時候,我嘗試移植野花,因為酷愛在花香中醒來的感覺,卻又不忍心採摘那些沾著露珠的鮮花。我將那些花連根帶土挖出來種在我的洞口,可是不知為什麼,同樣的陽光,同樣的山地,移植的花卻很少能繼續生存下來的。我覺得傷心,鍾楚博安慰我:「那些花,朝生夕死,你就是不採它們,它們也活不了幾天。」

    我反駁:「可那也是生命。花也會疼,會留戀的。」

    鍾楚博不語。我忽然省起,這是一個殺人犯,連人的命都不懂得珍惜尊重,又怎麼會在乎一朵花兒的生死呢?我可不是在對牛彈琴?

    但是我錯了,他似乎真的很感動,而且非常有攀談的興致。他在我身邊坐下來,一邊幫著挖土,一邊緩慢地說:「你真是個特別的女孩子,又柔軟,又堅硬。」

    「柔軟?堅硬?」我啼笑皆非,「哪有這麼形容人的?」

    「可我就是這麼感覺的。你很善良,又敏感又傷感,動不動就為花兒啊魚啊的發脾氣掉眼淚;可是發起火來又凶得不得了,被我綁到山裡來,也能安之若素,在這樣的環境裡還忘不了自得其樂,忙著跟花兒鳥兒們交朋友,這種勇敢,在城裡女孩子中很罕見呢。」

    我有些臉紅起來。沒想到他從來不講恭維話,一旦誇起人來竟是這麼肉麻。

    不過他說的是實話,我的確從沒有像現在這樣深刻地體味到大自然的真實含義,也從沒有像現在這樣熱愛它依賴它。早晨的鳥鳴,中午的溪流,黃昏的落日,都是我無盡的財富,都令我沉醉流連。

    然而,就在我對人類的概念已經日漸淡漠,死心踏地地把自己當作秦嶺中的一棵草的時候,一個意外的發生又重新喚起了我作為一個人的渴望,對文明和城市的渴望。

    那天,我們從溪邊捉魚回來,走進山洞時,我忍不住驚叫了一聲。

    很明顯,有野獸造訪過我們的「洞房」,只見洞裡一片狼藉,睡袋被扯碎了,鍋碗筷碟散落一地,油鹽醬醋翻倒過來,最慘的,是鹽罐打碎了,白花花的救命鹽散落一地,淌在水裡,化為烏有。

    我當然明白,野居的日子裡,食鹽對我們意味著什麼。

    鍾楚博與我面面相覷,許久,吐出一個字:「偷!」

    「偷」,是一個「人」字加上一個「俞」字,是人與人的對抗。

    換言之,我們的獵食對像不再是榆錢兒桐花或者小魚小蝦,而是人。

    因為只有人才會向我們提供油鹽醬醋一應調料。沒聽說魚蝦可以自動把自己烹調好了送上桌的。

    秦嶺是少有的在深山處還有人家耕種的野山,每天到了下午,我們躺在野地裡,都會遠遠看到炊煙直上,大約有十來家的樣子。

    早晨天濛濛亮的時候,也會遠遠聽到幾聲雞啼。

    但是一家同一家都隔得老遠,正所謂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

    鍾楚博說:「想找到住家很簡單,朝著炊煙的方向走準沒錯兒。最麻煩的是狗。山裡人家沒有不養狗的。不過沒關係,現在正是農忙季節,估計上午的時候農人都會下地幹活,多半會帶著狗走,那是我們行動的最佳時機。」

    「可是怎麼知道屋裡有沒有留人呢?」我問。

    「你可真笨。看看院門有沒有插銷不就知道了?」

    終於又要同人打交道了,我不禁感到興奮與忐忑。

    我們早上出發,一直走到大中午的時候,才來到第一戶人家。

    院門果然用一根橫棍插著銷。

    鍾楚博向四下看了看,拉著我很從容地走過去把插銷拔開,推門而進。我的心「怦怦」地跳,要知道,這可是作賊呀!

    但是四周實在太靜了,靜得足以讓人忘記行為的本質,而只把它當成一次歷險。我新奇地看著院中的碌碡,水井,還有豬圈,這還是我第一次走進一個真正的農家,只覺眼中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為這一切在小說和電視中都似曾相識,陌生是因為從沒想過有一天自己會真的親臨其境,那感覺,就好像無意中走進了電影片場,完全沒有真實感。

    在我四處打量的時候,鍾楚博已經毫不遲疑地穿堂入室,順利地在櫃子中找到一罐粗鹽,還順手牽羊拿了四隻蒸饃和一小瓶油,出來對我說:「好了,走吧。今天可以加餐,不用再喝薺菜湯,可以炒菜吃了。」

    「好了?」我驚訝。這樣平靜順利?簡直順利得離譜兒,毫無驚險之處。

    這時候我在窗台上看到一本書,還包著書皮,頓時像葛朗台撿到金子一樣興奮地歡呼起來:

    「書!書!」撲過去抱在懷裡,不禁滿眼是淚。

    「喊什麼?怕人聽不見?」

    我不理,依然用守了三十年寡的深閨怨婦見到初戀情人的變了調的聲音尖叫著:「書!書呀!」一邊小心翼翼地翻開來,可是只看一眼,就不由傻了——那竟是一本小學代數課本。

    鍾楚博哈哈大笑:「你不會想把乘法表從頭複習一遍吧?」

    我垂頭喪氣,遷怒於他:「還說你的百寶囊應有盡有,連本帶字的東西都沒準備,簡直野人!」

    「這野人的生活,你還要過很久呢。」他笑起來,過一會兒,收斂了笑容,很認真地問我,「現在你知道我為什麼一定要帶你進山了吧?」

    「為什麼?把我當紅寶書一天讀三遍?」

    「差不多。在這山裡面,最可怕的不是寒冷或者野獸,而是寂寞孤獨。如果只有我一個人進山,不出半年,我怕自己會悶瘋的。所以,你得不停地跟我說話,不然,小心出山之後變啞巴。」

    我不響,心裡卻知道他說的是真的。有生以來,我從未像現在這般寂寞空虛,從未像今天這樣強烈地意識到文字的可愛和充實。

    我又吟起那首陸游的《鷓鴣天》來:

    家住蒼煙落照間,絲毫塵事不相關。

    斟殘玉液行穿竹,卷罷黃庭臥看山。

    貪嘯傲,任衰殘,不妨隨處一開顏。

    元知造物心腸別,老卻英雄似等閒。

    哦,哪怕手上有一卷佛經道論也好呀,只要是帶字的,可以讓我研習背誦的,就是我的綸音聖旨了。在這遠離文明的曠野中,真令人覺得一天就像一年,一年也只如一天,紅顏白髮,不過在彈指一揮間,念著那句「老卻英雄似等閒」,我的心中一陣蒼茫。

    鍾楚博安慰我:「要不,咱們再偷幾家看看,總有一家會有人識字看書吧?不是有個挺有名的讀書人說過,什麼『偷書不算偷』嗎?」

    我瞪他一眼:「是孔乙己說的,讀書人竊書不算偷!」

    「對了,對了,就是這個孔老三說的,竊書!竊書不算偷?」

    我又蒙了:「什麼孔老三?」

    「孔夫子姓孔,孔乙己也姓孔,孔夫子又稱孔老二,孔乙己自然只能排老三了。」

    我瞠目,看著他一本正經的樣子,終於忍不住,「撲哧」一下樂了出來。

    於是,為了「竊」書,我們一一拜訪了秦嶺深處的幾戶農家。

    有一次我總算偷到一大摞書,可是看仔細了,發現全是醫書,又看到屋裡擺滿中藥,原來戶主是個老中醫。我擔心那些書要用來救命,雖然不捨,還是放回了原處。

    還有一次,翻賬本的時候鍾楚博翻出一張紙,忽然臉色大變,像撿到炸彈一樣把紙片扔掉了。我問是什麼,他回答說是小孩子的亂塗亂畫,隨手揉成一團扔進了炕下灶裡。那天晚上,他告訴我最近要格外小心,而且,短期內不可以再動賊心。

    他不知道,其實我早已注意到那張紙片,那上面是我和他的油印頭像,那是一張通緝令。

    那一刻,我的心跳得前所未有地劇烈。這張通緝令重新喚起了我出逃的慾望。許久以來,我幾乎已經忘記山之外還有另一個世界,一種文明的充實的城市生活,現在,這張通緝令喚醒了我對城市的記憶,對家人的思念,對正常生活的渴望,不,我不能再在山裡呆下去,就這樣同鍾楚博化為一體。我要回到文明世界裡去,那裡有文字,有電視,有以然的笑話和無憂的茶館。我要回到他們中間去!

    我嘗試勸鍾楚博自首:「如果可以重新選擇,你想不想有一種比較清白的人生?」

    他瞇起眼睛打量我:「你在打什麼主意?報警?服案?我頭上頂的可是死罪,那不叫自首,叫自投羅網。人的路是兩條腿一步步走出來的,沒有第二次選擇。」

    我決定不再白費唇舌,卻暗暗計劃當夜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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