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我們就進山了。
我早已換上羊絨衫、牛仔褲、夾克外套,既保暖又輕便,是登山的最佳裝束。
他和我做類似的打扮,外加一隻巨型登山包,裡面包羅萬象,一應俱全。
沒有人會懷疑我們不是一對度蜜月的愛侶,至少也是情人。
可是事實全不是那麼回事。
我們在逃亡,他是殺人犯,而我是人質。
我苦笑,愈發堅信「事物的外表往往是假相」這一被前人重複過千百次的真理。
鍾楚博命我換上布鞋,說這樣才不會在土路上留下腳印。他向我解釋他的計劃:「大連的警察們做好一系列準備調查工作,把消息層層發佈出去,傳真你我的照片給外市警局,各局收到消息再開會下達任務,佈署方案,直到開始行動,總要有三五天的時間,現在是時候大搜查了。不過都是一陣風,過三兩個月找不到人,自然鬆懈下來。所以這三兩個月裡,是最危險的時候,不得不十二分小心。秦嶺是真正的深山老林,野獸出沒,再不會有人跑到那裡來搜查的。而且這時候山裡可吃的東西正多著,就算糧食不足也餓不死,而等到秋後天氣轉冷,山裡捱不下去的時候,我們也該出來了。那時候再隨便找個城市買份假證明住下來,絕對不是難事兒。現在我什麼都沒有了,可是最不缺的,就是錢。」
我瞠目,這計劃的確周詳,可是,他為什麼會選擇陝西秦嶺做他的落腳點呢?
「很簡單,因為我對這個地方不瞭解。」
這算什麼答案?我望著他,似懂非懂。
他搖搖頭,取笑我:「聰明面孔笨肚腸,白做了我那麼久秘書,這點彎兒也轉不過來。你應該知道,無論是公司業務,還是我的私人關係,都同西安絲毫不沾邊兒,也就是說,西安幾乎是我最不可能來的一個地方,所以我就偏偏要到這裡來。要知道,很多逃犯落網,犯的最大錯誤就是投親靠友,豈不知親友是世界上最不可信任的一種動物。」
「那麼,你有真正的朋友嗎?」
「沒有。」他斷然答,接著反問,「你有嗎?」
「我?」我想起無憂,無憂是我真正的朋友吧?「我有。」
「那可真是天大的不幸。」他呵呵笑,又重複一遍他的至理名言,「朋友是這世界上最不可信任的動物。你每多相信一個人,自己的危險就會增多一分。如果你認為自己還有真正的朋友,那意思就是說,你的身邊存在著真正的危險。」
「所以你連老婆都殺。」
「不錯。因為她知道得太多了,不可以信任。」
「她知道了什麼?」
「我的過去。」
「你的過去?」
「我過去是賣白粉的。我靠這個起的家。」
我瞪大眼睛,一時忘了走路。他說起白粉時的隨意的語氣就好像在說他過去是賣豆腐或者碼頭扛活的,絲毫不以為有什麼不妥。
「喂,接著走呀。」他催促我,像說故事簡介那樣三言兩語交待他的過去,「我和我老婆打小兒就認識,一個村裡的,窮怕了,就賣白粉,先是幫人干,後來自己幹,再後來賺了錢,就洗手不幹了,便惦記著怎麼換個活法兒,三換兩換,東跑西跑,就跑到大連去做了廣告人,嘿,幹得還不賴。要不是出了這檔子事兒,說不定我明年還要去競選十大傑出青年呢。」
「你?傑出青年?」
「怎麼?不可以?」他哈哈笑,「哪個大富豪成名前沒幹過點昧心枉法的事兒?這就像大樹,只有把根往泥土裡,往黑暗處扎得越深,盤得越緊,樹幹才能長得越高,越能得到最充分的陽光。所以,凡是最光明的,身後必然是最黑暗的。」
我匪夷所思,在鍾楚博的論調裡,總有一大堆離經叛道而又自成一家的說辭,這個人,已經完全不可理喻。
我同他討價還價:「你的計劃的確很周密,可是你忽略了一點:殺妻雖然是重罪,但是並沒有對社會造成危害,不一定會判死刑。就算追捕,也不會被列為重案來辦。但是加上綁架,事情就會越鬧越大。所以,不如你放我走,自己一個人逃,應該會更容易脫身的。」
「沒錯兒。如果我現在把你殺了,就更加安全。」他打趣,「別對我花言巧語,你還沒學會。」
我氣結,只得免開尊口。
一路上,我們吃泡麵和餅乾果腹。
晚上,就住在野地裡,把酒精澆在枯枝上點燃,裹著充氣睡袋取暖。
松濤起伏,蛩鳴成陣,山裡的夜晚幽靜而深邃。我望著天空,從來沒有看過那麼多那麼亮的星,每一顆都寫著思念與哀傷。
今天已是五月一號,我同以然成婚的日子,可是現在,我們卻天各一方,音信不通,不知道今生今世還有沒有機會再見。我的心又愴惻地疼痛起來,越疼越緊,彷彿五臟六腑都要扯碎。火苗將樹枝舔得「嗶剝」地響,不知名的山蟲在啁啾地叫,除此之外,再沒有別的聲息。
飄忽的火光中照見以然的臉,一臉焦灼,滿眼真情。
有流星自夜空劃過,是誰的淚傷痛了誰的心?
我偷看一眼在火堆旁打盹的鍾楚博,他似乎睡得正熟,攤手攤腳地躺在火堆旁,完全沒有防備。對他的恨在這一刻達到頂點,我不禁暗暗想怎樣才能乘其不備將砍柴用的彎刀一下子劈向他。
然而,就在我的手悄悄伸向彎刀,眼看就要握住刀柄的一刻,那刀子忽然凌空而起,已經握在了鍾楚博的手中。
他望著我,「嘿嘿」地冷笑:「想幹什麼?」
「不幹什麼。」我看到他站起來,心上一凜,反問,「你想幹什麼?」
「你說呢?」他的唇邊現出邪惡的笑,「良辰美景,花前月下,我們可不能辜負春宵啊。」
我恐懼起來,迅速抽出一根著火的樹棍擋在面前自衛,「你敢!」
「要不要試試看?」
他狂笑著,步步逼近,雙眼灼灼,如一隻看到獵物的野獸。
我尖叫,將手中的火枝拋向他,轉過身狂奔起來。可是沒奔出幾步已經被他追上,整個人跌進他的懷中。我掙扎著,尖叫著:「放開我!救命啊!」
他的手鐵鉗一樣箍住我,口中的熱氣一直噴到我臉上來:「叫吧,荒山野嶺,看誰會來救你?!」
但就在這時候,樹梢上忽然掠過一陣風,霧氣更濃了,完全遮蔽了月光,我聽到有種奇怪的聲音從遠處傳來,如泣如訴,如怨鬼索魂。
電光石火間,我明白過來。「許弄琴!是弄琴魂追來了!」
鍾楚博惱怒地四顧:「又是你這妖孽!出來!我不怕你!」
四野無聲。
霧氣散去,露出淒冷的月光,與嗚咽的松風相映成畫。
鍾楚博的興致已經完全被破壞了,恨恨地一腳踢向篝火,火星四散,我勝利地笑起來,第一次發現,原來鬼魂非但不可怕,還很可愛呢。
這已經是進山後的第三天。
山路越走越崎嶇,漸漸已經無路可走。
可是野花的顏色卻越來越鮮艷,樹葉與小草也越來越青翠,鳥鳴的聲音就像用泉水洗過一樣的清澈,清風徐來,奶白色稀薄的霧會被拂得飄來蕩去,彷彿天上的雲落到了人間。
一切不是不美的。
如果能同相愛的人執手同游,觀山賞月,煮水論茶,也該是人生一大快事。
可是,我身邊的人卻是鍾楚博。一個雙手沾滿血腥的殺人犯。而且沾染的是自己結髮妻子的血。
這使鮮花和曉霧都黯然褪色。
自從弄琴魂重新出現之後,他再也沒有意圖侵犯過我。也有幾次,他在話裡話外露出挑逗的意思,我警告他:「小心,你老婆在一旁看著呢!」
他「呸」了一口,憤憤詛咒:「妖孽,冤魂不散!」但是到底不敢公然不敬。
這樣子,我們總算得上是和平相處。可是我仍然一日更比一日憔悴,雙腳都打起了水泡,舉步維艱。
但到了這一天,總算鍾楚博說:「好了,不用再走了。」
他終於找到了一個認為滿意的山洞,很深,充滿樹葉腐爛的氣味。「要清理以後才能住,我已經觀察過了,附近有水源,打掃工作不會很難。喂,大小姐,在家做過家務嗎?」
我望著他,一時不明白他話中所指。
他說:「看什麼?以後這就是我們的家了。起碼要住幾個月呢。怎麼樣,新房還挺不錯的吧?這可是真正的『洞房』啊!」
「洞房?我看牢房還差不多。」我在心中嘀咕著,也學著他的樣子在周圍考察了一遍。
客觀地說,如果不是有一個殺人犯窺伺在旁,這裡倒的確是個風景幽美的地方,洞口有兩棵歲數遠比我大得多的老樹,左右互抱,在洞口形成天然門簾,洞前的地勢相對平坦,鋪滿青草,讓人只想躺上去甜酣一覺。城裡也有草地,但都是不許腳踏的,這使我隨意地踏在青草上時心中有異樣的感覺。
這麼說,真的要做野人了?還是五十萬年前的山頂洞人。
接著我又想,人類歷史上最早屬於母系社會,既然時光倒轉,那麼是不是該由我說了算?
但是事實上全不是這麼回事,在山裡,我就像一個無用的廢物,所有的學問和知識全用不上。
鍾楚博卻從容自在,如魚得水,好像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似的。他知道辨別有毒的蘑菇和可吃的鮮味美菇,可以通過炊煙的味道判斷大概幾里以外有人家,並且隨時隨地收集一些草藥來曬乾以備不時之需。他甚至懂得怎麼樣用削尖的樹矛射殺野兔,架在火上烤來吃。
在他烤野兔的時候,我按照他的指點不住地搜集枯枝,已經撿了好大一堆了,他仍然沒有喊停止。
兔肉的香味兒飄過來,我忍不住問:「還不夠嗎?這些火,可以烤一百隻兔子了。」
鍾楚博笑著反問:「誰說我要用來烤兔子?」
原來,他是要將那些樹枝堆到洞裡去點燃,除盡洞中的穢氣和潮濕。火一直燒到傍晚還沒有熄,把夜都照亮了。
鍾楚博坐在篝火旁,把大背囊裡的東西一樣樣擺開來,裡面的珍藏可著實不少:鍋、碗、方便筷子、濃縮工業酒精、上百把簡易打火機、藥品、方便食物、調料罐、衣服、漁網魚鉤、成匣的子彈……
「怎麼樣?過三五個月不成問題吧?」他得意地賣弄,「應有盡有,包您滿意。」
「如果有面霜和香水就更好了。」我故意挑剔,「你沒有替我的皮膚著想。」
「是嗎?要不要帶上跑步機和咖啡壺?」他諷刺。
「謝謝,我不喝咖啡,只喝茶。」
說到茶,我不禁想起以然來,心立刻又刺痛起來。不知道以然這時候在做什麼,有沒有同樣地想我。他還常到「水無憂」去喝茶嗎?記得我們關於七碗茶的對話嗎?
我輕吟:「一碗喉吻潤,兩碗破孤悶,三碗搜枯腸,惟有文字五千卷……」
「說些什麼鬼話?」
「你不會懂的。」我幽幽地說,存心激怒他,「這是我和柯以然第一次約會時的談話。」
「少跟我提那個姓柯的!」他果然憤憤,但立刻不懷好意地一笑,詭秘地問我,「你知道法醫在古時候又叫什麼嗎?忤作!好聽一點叫『官財子』,也就是『棺材仔』啊!」
我氣結。
他哈哈大笑。接著問:「柯忤作跟你握手時可有感覺?」
這惡毒的調侃令我憤怒,忍不住反唇相譏:「當然有,溫柔至極,刻骨銘心。」同時,心中不禁暗暗驚奇,咦,學會吵架了。我可是這個大惡人的人質,現在正被綁架著呀。或許是星空太美,春風太輕,烤野兔的味道太香,讓我提不起恨來。
而大惡人已經讀出我的心意:「你生氣自己不夠恨我是不是?你呀,你是個好女孩子,還沒學會仇恨呢。」他歎了一口氣,眼神溫柔,「如果有一天你發現自己非常非常地恨我,你會很不開心,因為那首先代表你自己不再可愛了。」
我嚇了一跳:「這是什麼邏輯?」
「愛的邏輯。」他瞇起眼,神思跑回老遠的過去,「我剛認識阿琴那會兒,她也是一個不知道恨的好女孩子,河水一樣的純潔,小鳥一樣的簡單。我們非常相愛,她一直想過更好的日子,為了她,我出生入死,過起刀尖上舔血的日子。後來我們發了財,日子越過越好,可是阿琴越來越不快樂。她不知道從哪裡聽來的理論,認為男人有錢就會變壞,老是懷疑我會在外面找女人。我開始煩她,真的認識了許多不同的女人。她生氣了,怕我會拋棄她,而我也確實越來越想離開她。她要挾我,說如果我敢同她分手,就向警察告發我。她不知道,其實威脅和恐嚇對我這種人都是沒有用的,她本來有一個非常厲害的武器,就是我愛她。如果她善用我對她的愛,她會一直立在不敗之地,可是她卻迷信武力和威脅。我最恨人家恐嚇我,所以我殺了她,讓她說的一切都變成真的。」
我越聽越奇,這又算是什麼樣的理論?在鍾楚博的世界裡,好像全沒有真假對錯,所有的是非標準都由他一個人制定,完全不理會世人的眼光與喜惡。我想像鍾楚博與許弄琴的過去,再不相愛的夫妻,在起初也是有過真情的,否則又怎會走到一起。可是,是什麼使相愛的人疏離隔膜,彼此仇恨,終至反目成仇呢?
月光透過樹葉的縫隙斑駁地灑落在地上,有風在枝頭低吟,不知道,弄琴魂,是否也聽到了這番死神的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