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詞轉向我,「昨天,你去警局,我去陪護小妹,見到一個人。」
「阿清?」
「不,不是阿清,是張楚。」
我的心立即停跳。張楚?哦,對了,昨天他也在醫院的,陪他太太做檢查,他們遇上了?
宋詞說:「我和張楚聊了幾句,決定一起去看小妹,她睡著,一直說夢話,聲音很恐怖,不住念著一個人的名字……」
「我知道,是秦歸田。」
我將小妹住在賓館裡每夜夢魘的情形說給大家。
宋詞點點頭,問:「那你有沒有想過她為什麼會一直喊著秦烏龜的名字呢?」
「很簡單,她是第一個來到案發現場的人,看到秦歸田的屍體,受了驚嚇……」
「錯,她受到驚嚇不假,卻不是因為見到死烏龜,而是因為活的秦烏龜。」
「什麼意思?」我隱隱猜到了什麼,可是一時不敢斷定。
宋詞又問:「唐詩,你能不能告訴我,小妹在你處養病,養的是什麼病?」
「這個……」我猶豫,這是小妹隱私,可方便宣之於眾?
但是宋詞已經說出答案:「是墮胎對不對?你有沒有想過,她為什麼要墮胎?是誰的孩子?」
「是阿清的。」我理所當然地回答。
「不,不是阿清的。一個男人和女人之間發生過某種親密接觸後,連空氣都會變得曖昧。可是小妹和阿清在一起,還仍然生疏客氣得很。」
「那……」我忽然想起那天談及孩子時阿清臉上痛苦的表情,難怪他不要那個孩子,原來那並不是他的選擇。可是,小妹對阿清的癡情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她不像是一個放蕩的女孩,如果孩子不是阿清的,又會是誰的呢?難道……
沒等想清楚,元歌已經先叫出答案:「孩子是秦歸田的!」
我愣住,緊張地盯著宋詞,希望她否認。可是,她卻肯定地點點頭:「沒錯,這是惟一的可能性。所以小妹才會一而再地做噩夢,在夢中喊秦歸田的名字。」
「小妹和秦歸田,怎麼可能呢?她是那麼單純的一個女孩子,不可能跟秦歸田那個大色狼的。」
宋詞憐惜地看著我:「唐詩,你太單純了,只想到愛才會懷孕有子。卻想不到,這世上有一種人,邪惡如野獸,可以做出完全沒有人性的舉動。」
「你是說……」我被那殘酷的猜想嚇住了,「不!怎麼會這樣?」
宋詞的眼光更加憐惜:「張楚沒有猜錯,他說你連聽到妙玉的最終結局很可能是落入賈芹之手都受不了,一定更不能接受小妹曾被秦歸田侮辱的猜測。」
「可這是非常可能的。」元歌幫腔,「在公司的時候,我幾次都撞見秦烏龜調戲小妹,每次小妹給她送茶遞水,他都會趁機猥褻。那只烏龜沒有做不出來的缺德事兒,他連我都想染指,還會對付不了小妹嗎?」
宋詞點點頭,接著說:「我和張楚已經分析過,小妹夢境的惟一解釋就是:姓秦的曾對她施暴,致使她懷孕,她喊『秦經理饒了我』,不是因為夢到殺人現場,而是夢到她被強暴的現場。」
天哪!我被這超乎自己想像能力的推理嚇住了,忽然間隱隱約約想到一件事:「那,那不是說,她有殺人動機?可是,小妹哪兒有那個能量?而且,她看起來,根本不像個殺人犯。」
「不僅是不像,而是可以肯定,她不是殺人兇手,而且真兇是誰,她也根本不知道。」宋詞娓娓分析,「小妹是個心思很重的人,如果她知道是誰殺了姓秦的,那麼夢裡喊的就不是『秦經理不要』而是『阿清不要』了!」
阿清?!
我望著宋詞,她終於說出了這個名字。這個名字,也是我剛才隱約想到而不敢肯定的。是阿清,會嗎?
「一定是阿清!」元歌叫起來,「如果孩子的確是秦歸田的,那麼就不僅小妹有殺人動機,阿清也有殺人動機,而且,他是轉業軍人出身,又是大廈保安,既有殺人時間又有殺人能力。他才是最大嫌疑!」
蘇君接著宋詞的話頭說下去:「剛才,張先生來了我家,我們討論了很久,雖然不能完全確定案情經過,卻也八九不離十。來找你們,就是想再彼此印證一下各人所知道的……」
「等等,等等。」元歌叫,「你一再說到張先生,張先生是誰?又怎麼攪進這件事裡去了?他那麼會分析,為什麼不乾脆請他來跟我們一起開會?」
宋詞望向我,我慘然地低下頭。張楚,他一直在暗中幫助我,或者說,是幫助他自己。我們在為同一件事而奔波,可是,卻不能夠並肩作戰,甚至連見一面也不可以。
相愛而不能相親,世上還有什麼比這更殘酷的嗎?
然而,真的就再也不能相見了嗎?連遠遠地看一眼也不可以?我不甘心,真是不甘心呀!
元歌看看宋詞又看看我,若有所悟:「哦,是不是你那位望塵莫及?可是……」
「別可是了,先說正事吧。」宋詞打斷她,「讓我們把案件重演,整件事,要推溯到三個月以前……」
三個月前的一天晚上,小妹留宿在大廈地下室,秦歸田下去取一件東西,看到小妹一個人在那裡,頓時起了色心,威脅利誘,對她施暴。
在小妹的家鄉,女子失貞是件非常可恥的事情,她受辱之後,不敢張揚,忍氣吞聲,只把這件事告訴了阿清。阿清從此對姓秦的恨之入骨,可是不知道該怎麼辦。
直到案發當晚,元歌與宋詞先後離開大廈,阿清看到元歌氣沖沖離開,覺得好奇,於是上樓巡視,發現秦歸田喝得醉醺醺的,一個人呆在辦公室裡擺弄他的那些特殊「珍藏」,一時兜起舊恨,順手抄起酒瓶將他打昏,然後用絲襪將其勒死,又將避孕套罩在他頭上洩憤,並順手牽羊取走了保險櫃裡的玉飾。
阿清是轉業軍人出身,做這些事小菜一碟,簡便至極。做完後,他將玉飾轉移,然後回到保安室睡覺,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對誰也沒有說起。
第二天早晨,小妹發現秦經理屍體,大叫起來。
阿清並不驚慌,立刻衝到樓上去報警,現場雖然發現了他的腳印,也只以為是他剛剛留下的,又因為他一向憨厚,對姓秦的感恩不盡,完全沒被懷疑……
「難怪警察說酒瓶上並沒有發現任何人的指印。」元歌恍然大悟,「那是因為公司規定,保安在執勤的時候必須戴白手套。所以他根本沒有也不需要做任何掩飾工作,卻可以把真相掩飾得天衣無縫。」
「還有一個原因他沒有被懷疑,」宋詞接著說,「誰都知道阿清窮得要命,而且,他剛跟唐詩借過錢,如果他手上有價值二百萬的玉飾,又何必借錢呢?」
元歌輕呼:「難道是故意遮人耳目?那麼這阿清也太厲害了。」
「那倒未必是遮人耳目。」蘇君分析,「那些玉飾牽連甚廣,並不容易出手。阿清只是一個農村孩子,在北京會有什麼路數脫手玉飾?難道去琉璃廠拍賣?他又沒那膽子。所以再好的玉飾在他手中也只是一堆廢石頭。」
「也可能,他不知道那些玉飾是我的。」我忽然想起來,案發那天,阿清忽匆匆迎向我,曾經說過一句很奇怪的話:「唐小姐,沒想到那些玉是你的。」當時因為顧著兇殺案的事,沒有注意到,現在想起來,應該是報案之後,他才知道原來經理辦公室的玉並不是秦歸田所有,而是屬於我。
「這也有道理。」元歌沉吟,「阿清那個人,陰沉沉木愣愣的,殺了人和沒殺人都是那麼一副傻呆呆的表情,除非懷疑到他,否則也很難從他的言談舉止中看出什麼蛛絲馬跡。說不定他根本就覺得姓秦的死有餘辜,完全沒有內疚感呢。」
「應該說是犯罪感。」蘇君接著分析,「以阿清的智商,未必想得出那樣完美的殺人計劃,所以這次殺人完全是偶然。也就是說,他很偶然地得到了那樣一個機會,順水推舟,順手牽羊,勒死秦歸田之後又取走玉飾,心安理得,理直氣壯,當然也沒有告訴任何人。這就引所有的人走進一個誤區,認為殺人竊玉案是老手所為,而且計劃周詳,所以無論是我們還是警察都把注意力放在一些高智商高能力的人身上,而完全沒有想到這件事有可能簡單至極,只是非常巧合而且順便的一宗報復殺人案。而阿清在做案之後,因為過於順利輕鬆,又自認為無愧於心,毫無犯罪感,照舊回去一覺睡到天亮,直到小妹大喊大叫,他才重新想起昨晚發生了什麼,順理成章地報警,有問必答,積極配合。什麼元小姐何時離開大廈呀,又宋小姐走的時候帶著什麼樣的皮包呀,都一一報告,恪守職責。但是,沒有人明白地問他:秦經理是不是你殺的?如果有人突如其來地這樣問他,說不定以他的性格就會毫不猶豫地承認了。但是沒有,沒有一個人懷疑到他,只是問他都看到了什麼。而他當然不會主動承認是自己殺死了秦經理。這是人保護自我的本能。他不想服罪,不想坐牢,所以嚴守秘密,連小妹也不告訴……」
「真是被他害死了!」元歌氣憤,「可是他畢竟殺了人,怎麼可以這樣逍遙法外呢?我們應該報警抓他。」
「證據呢?」宋詞問,「這一切只是我們的推論,可是證據在哪裡?難道僅憑小妹流產這件事就可以構成證據來控告阿清殺人嗎?」
元歌歎息:「那小妹也真是可憐,剛擺脫一個強姦犯,又遇上一個殺人犯……」
「我覺得小妹值得。」宋詞忽然說,眼神閃亮,「那個男人阿清,雖然什麼也不懂,可是他真正疼惜小妹,視她高於一切,可以為她出生入死……」
我們都沉默了。不錯,對於現世中的女子,這樣的愛近於失傳。如果能夠這樣徹底地得到一個男人的愛,哪怕是一個殺人犯的愛,那女人的一生也是豐盈而絢美的。
阿清懂得不多,也許,正因為他懂得不多,所以才可以愛得這樣超脫而絕烈,讓愛凌駕於一切之上,包括生命、法律、苦難和殺戮。
而我和張楚,卻無法有這樣的堅決,我們的障礙,正是在於懂得太多,想得太多,怕得太多,也就抑制得太多。
「也許可以突然襲擊。」始終靜靜傾聽著的小李忽然插話進來,「就像蘇先生剛才說的那樣,如果有人猛地跑去問阿清:你為什麼要殺秦經理?他一個不留神也許就說了出來。」
蘇君笑起來:「哪有那麼容易?不過,這也是個辦法。就算他不承認,也總會有些馬腳露出來,我們可以帶上錄音機,一連串地發問,不給他思考的餘地。」
「我們一大堆人一起去,不怕他行兇!」
「可是,讓誰來發問呢?」
「我。」我回答,「讓我來問他吧,他一直很感激我,不會對我動粗。」
討論了半晌,連每一個細節也考慮到,然後我們一大隊人才浩浩蕩蕩地開拔到醫院去。
一路上,我的心情非常複雜,既希望我們的猜測完全正確,而突然襲擊也順利成功,那樣,整個案件就可以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另一面,我又衷心希望不是阿清做的,他那麼憨厚,對小妹又那麼癡情,他怎麼可能是一個殺人犯呢?
可是到了醫院才知道,小妹已經出院,護士小姐說,是一個黑黑壯壯的穿制服的男子接走了他。
「是阿清。」宋詞皺眉,「他們會去哪裡呢?」
「也許會回賓館。」我說。
於是一大群人又轉身趕往賓館。
前台小姐見到我,立刻迎上來:「唐小姐,和你同屋的那個女孩子和你那位穿保安制服的朋友剛才來過一趟,又馬上走了。」
「走了?」我們大驚,七嘴八舌地問:「什麼時候走的?有沒有拿走什麼東西?你怎麼可以讓她走呢?為什麼不通知我們?」
小姐被問得暈了,叫饒起來:「喂,你們這是在審犯人哪?唐小姐又沒有退房,又沒有拿行李,她同屋的人要走,我們有什麼道理不讓走?上次是唐小姐自己說那個男的是她的朋友,讓我們見了他不要再攔的。再說,房間我們已經檢查過,什麼設備也沒少,至於唐小姐自己的東西,又沒有托我們保管,就算被你同住的人拿走了,那人也是你的朋友,是你自己請來的,我們又不能把她強攔下來不讓走。酒店可沒這個規定。」
「好了好了,我們才問了幾句,你倒抱怨一大堆。」元歌嗔怒,「你這是怎麼跟客人說話的?告訴你,你放跑了一個殺人犯知道嗎?小心我告你一個干擾司法公正!」
「什麼什麼?殺人犯?」小姐呆住了。
小李一拉元歌:「別嚇她了,我們快去房間看看少了什麼沒有。」
一句話提醒了大家,我們一行人忙擠進電梯,打開房門一看,不由得都愣住了。
只見房間被收拾得整整齊齊,我所有的真絲衣裳都被取出來洗乾淨,濕淋淋地掛在衣架上。
而桌子上,放著一隻醒目的蛇皮口袋,和三四盒香味撲鼻的東北特味菜。
我們幾個對視一眼,走過去,打開那口袋,發現是一堆玉飾——正是王朝大廈失竊的那些。
玉飾的表面,放著一張字條,上面歪歪斜斜地寫著:「唐小姐,你是好人,我不能再連累你的朋友,我去自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