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著人流和車流,我望著對面的張楚,不動。
他亦不動。完全沒有走過來的打算。
綠燈。讓車輛暢通無阻,卻讓行人止步。
我在心裡無聲地重複著一句話:又相遇了!
世上有多少人,北京有多少路,沒有人可以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為什麼兩個人卻能一而再地偶遇?
這樣千千萬萬分之一的機會,同他遇上一次又一次。通常這樣的相遇,不是緣就是劫,都逃不過的。
可是他偏偏還是要逃,不肯再往前走一步。
隔著斑馬線,我看著他,不明白他為什麼不肯跨過來。如果,如果到了下一分鐘,他還是不過來,我,我就要過去了。
我咬住嘴唇,決定不理會什麼道德與規範,也不顧忌所謂的自尊與矜持,讓驕傲見鬼去吧,我只知道,我想走近他,同他並肩而立,上長城,泡茶館,談曹雪芹,看梅蘭芳。只要同他在一起,做什麼都行,可以去天涯海角,就是在荒山孤島也不寂寞。
紅燈亮起來,車流停下來,我像一支小火箭一樣衝過去,衝過去,衝過馬路對面。
馬路的對面,沒有他!
他走了!
他,走,了。
他不肯等我,紅燈亮了,他走了,他不肯等我。
我們之間,沒有緣,也沒有劫,什麼也沒有,只是一廂情願的獨自掙扎與奔跑。
精衛窮盡一生也填不平海,誇父至死也沒有追上太陽。
一廂情願。
異樣的寂寞,蝕一樣咬嚙自己的心,碎片也不剩下,天地皆空。
我無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心在剎那間被洗劫得一片空蕩,我一無所有了,我的感情,驕傲,希望,與執著,在紅燈亮起的一刻徹底消滅,不剩下一絲一毫。
路那麼長,人那麼多,車那麼擠,紅燈亮了又滅,滅了又亮,我還擁有什麼?
流不完的淚,不知道為什麼要流淚?
我走。
長長的街道,曲裡拐彎,不知道拐向哪裡。下一個街口,有愛我的人在等我嗎?
經過很多很多很多的人,但不是他,再不是他。
我的心一片空白。空白如夜晚說過「再見」之後的電視屏。
半塌的四合院門牆上,寫著大大的「拆」字。
我停住,驀然驚醒,就是這裡,這就是他的家哦,是我們第一次見面的地方。它還沒有拆掉嗎?它在這裡,是要等我嗎?要等我將童年的感情與它一起埋葬。
一切都是注定的,是嗎?
我推開門走進去,心裡苦得流不出淚來。
這已經是一座死去的房子,上次我來的時候,還僅僅看到零亂,可是這一次,滿眼只剩下陳舊與頹敗。老樹已經不等人家來伐就自動枯死了,廢家俱上落滿了灰,並不足以遮去它們的本色,可是看在眼裡,總覺得已經入土,或者,剛剛出土。到處都是雜草,卻並不茂盛,就好像草也預知死亡,而懶得費力氣出生一樣。枯樹葉和碎紙屑以及破塑料袋掛在樹上招搖,像幡,為屋子招魂。
我在樹下坐下來,不思不想,房子死了,我的心也即將死去。如果就這樣沉默地守著房子化土化灰,也許對於我反而是最好的歸宿和解脫。
從十七年前的雪燈籠想起,到分別,到重逢,到思念與現實合二為一,到所有的希望與渴念摧毀,不,我並沒有做錯什麼,事情從頭來一次,我還是會那樣選擇,還是會一樣地愛上他,卑微而委屈地愛上他。怎能不愛呢?如果一切從頭來過,還是會走到今天。無可躲避。
然而,如果一切不是我的錯,又該是誰錯?是天嗎?老天何其欺我!
遠遠地,是誰在唱?
「若說沒奇緣,如何偏又遇著他;若說有奇緣,如何心事終虛話?」
怎麼肯就此心事成虛,怎麼肯讓尋找落空,讓重逢是錯,讓未來化零?怎麼肯?
不知道這樣坐了多久,院門「呀」一聲推開了。我舉起沉重的眼瞼望過去,看到蕭瑟中的張楚。
心劇烈地刺痛起來,血液在身體內奔騰,四肢卻被禁錮了一樣不能動彈。
是張楚!張楚!張楚!張楚!
心在狂呼,可是發不出聲音;熱烈的注視穿透了夜幕迎向他,他一張臉也迅速地褪了色,白紙一樣。
什麼都不必說了,這一刻,我知道他的心同我一樣,也在被分別折磨著,也在為重逢驚喜著,也在為未來痛苦著,哦,張楚!張楚!
「房子的拆遷因故拖期了……我路過這裡,便想進來看看。」他終於開口說話了,聲音啞啞的,都不像真的。他自己也覺到了那份怪異,好像言不由衷的說話在此時此地全不和諧似的,說了也等同於沒說。
於是他不再說話,卻在我的對面倚著四腳朝天的破爛炕櫃站住了,不語,也不動,就那樣沉沉地望著我,望著我。
我們的眼睛,在空中交織碰撞,撞成永恆。
黃昏對著我們包圍過來,無聲無息地拂落,沉重而完整,無遠弗屆,是安慰,也是催促。游動的夜色像一襲濕衣,挾裹著我的情感,飄出來,飄出來,再也無法自已。
良久,我在夜色的遮蔽下輕輕說:「我喜歡你。」
夜色載著我的愛的表白勇敢地悄悄地飛向他,飛向一片寂靜。
我的淚落下來,那句話彷彿是對我自己說的,或者,它們只是從我心上到舌尖打了個轉兒,根本沒有真正說出口。
如果它們不能得到回應,我也總算是說出來了,沉默了十七年的情懷,終於在今夜開啟,像一朵月夜的幽曇花,雖然只開一瞬,卻曾艷麗芳華。
然而,也正因為我終於將心事說出,也就再沒有理由賴在他的身邊了吧,連佯狂的資格也放棄,自尊和矜持都消滅,我只有離開,只有離開。
可是,就在這時,石破天驚地,我聽到了歷史的回聲。
他在滿目廢墟中對我說:「我也喜歡你。」
時間忽然就靜止了。
淚水泉一樣地湧出,不可扼止,在這初夏的黃昏。
風中有隱約的香氣,不知是什麼花,我的聲音終於得到了來自記憶彼端的回應,我的從小到大的感情,珍藏了十七年的愛,終於得到了回應。他說,他也喜歡我。
夠了,這就夠了,我再也不求其他。
我不要承諾,不要將來,只要這一刻的溫存與承認。他終於承認了我,承認了我,這就夠了,就夠了。
他喜歡我,他喜歡我,他喜歡我!我的生命在他說出這句話的一刻得到了終極的完成,從來沒有一個時候像現在這樣慶幸我自己是活著的,慶幸自己作為一個人而存在,作為一個有思想有感情的人存在。
夜色更重地包裹了我,在夜色的蔭庇下,我靜靜地對著我的心傾訴,對著我的神告白,終於有勇氣說出埋藏心中已久的話。
「這一生,我愛過兩個人:第一個,是你;第二個,還是你。這是命中注定,我無法恨天,也無法自欺。我傷心過,逃避過,可是,所有的理智與原則沉澱後,有一點是無法改變的,就是我對你的愛。我不管你是不是已婚,不管我們有沒有將來,不管這份感情會不會得到祝福,更不問它有沒有結果我有沒有名分,我只知道,我愛你,這是不容更改的事實。如果愛你是錯,就請讓我,錯到底。」
我聽到眼淚墜落的聲音,很沉重,砸碎在廢墟的石稜上,我聽到。
而靈魂在眼淚墮下的一刻得到飛昇。
我們在廢墟中擁吻,任夜色將兩個人牢牢捆縛,當整個世界靜止,當大地回到最初的混沌鴻蒙,只有我們的愛,在黑暗中依然閃亮,宛如午夜最燦爛的一朵煙花,即使短暫,也要照亮整個的人生。
我知道這一生我不可能愛其他人如愛他一樣,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得不分開,而我不得不為這片刻的愛的歡愉付出慘痛的代價,我會將雙腳踏在刀刃上歡笑著說:我愛過,我不後悔!
接下來的時間不知是苦澀更多還是甜蜜更多。
我同張楚終於開始約會,可是他每次都顯得十分沉重,同自己掙扎得很苦很苦。而我們在一起,對話反而比初見面時少了,常常靜坐整個下午,都不交流一句,而且,絕不談及感情。
我知道,他是在努力製造一種友誼的假象,可那是徒勞的,愛情就是愛情,不可能與友誼混淆。然而如果這樣可以使他的心好過一點,我願意合作。
於是本來就天真的我又刻意讓自己比實際年齡小了十歲,每次見面只是同他談些不著邊際的孩子話,只要他不提起將來,我也絕對不問,生怕給他帶來壓力,令他再一次退縮。
不知道世上有沒有第二對情侶的約會是像這們這樣:沒有山盟海誓,沒有燭光晚餐,沒有甜言蜜語,甚至也沒有四目交投,款款傳情。
有的,只是虛幌,只是壓抑,只是隱忍,只是卑屈。
終於相信,有時候相愛也是一種折磨。
一天傍晚,我們從酒吧裡走出,天上下著微雨,門口有兜售玫瑰的小女孩,見到我們,立刻迎上來流利地推銷:「姐姐好漂亮啊,哥哥給姐姐買支玫瑰花吧。」
我暗暗希祈張楚可以接受,一支玫瑰不過三塊錢,可是從他手中接過的愛情之花,應該是不同的吧?
可是他拒絕了,沉默地從女孩身邊經過。
我低下頭來,無限失落。他是存心地,不留下任何愛的痕跡,不願給我哪怕一支花的表白。
可是,我寧可讓他騙騙我,哪怕是假象也好,只要在這一分鐘,我知道他是愛我,就已經足夠。
已經走到停車場了,張楚抬頭看看天,忽然又轉回去,再回來時,我看到他抱著整籃的玫瑰。要麼不買,要買就買光,我忽然明白了他的心意,他是為了,讓那個小女孩早一點回家,不要再淋雨做生意了。
他遞玫瑰的手欲送還休,我接過,打破僵局:「我知道,你不是真的要送我玫瑰,只是想幫助那個小女孩。」我故意笑一笑,說,「你對她要比對我好。」
「她讓我想起你小時候。」張楚凝視我,「唐詩,很慶幸我們沒有這樣的童年,不必在酒吧門口賣玫瑰來養家。上天對我們已經很好。」
感慨再一次將我的心充滿。
他做每一件事都這樣平和自然,不僅讓我愛,更令我敬。我低下頭,將臉埋在花束裡,深深地嗅。
走在街上,我抱著成籃的玫瑰,而他伴在我身旁,在路人的眼中,沒有人會不把我們當作是一對正在熱戀的情侶吧?
事實卻不是這樣。
我真的不知道我們的愛情將走向哪裡,總有一個結局的吧?可是我不敢細想,怕求全反毀。
此時此地,我只想多見張楚一次,再見一次,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我會微笑著面對,因為終於可以死在有愛的季節。
然而,便是這樣的夢也不能長久。
那一日,當我又給張楚打電話約他見面時,他拒絕了我。他的聲音從彼端傳來,一句一頓:
「我剛才陪妻子去醫院……她懷孕了……已經三個月……預產期在年底……唐詩,我不能再赴你的約了。」
話筒從我的手中掉下來,心一層層地灰下去,彷彿陰霾密佈的天空,見不到一絲陽光,而且,永遠也不會重新開晴。
我已經經不起這樣一次又一次的拒絕和冷落,自尊與矜持早已零落成塵,被他踩在腳下,這都無所謂,可是同時還要被自己的良心與道德感折磨,卻使我再也無力承受。我並沒有一顆鐵打的心,何況,就算心真的是生鐵鑄成,也早已被情火與犯罪感冷熱交攻而融化。
他不來了,他說他不能再見我,他說他的妻子懷孕了,已經三個月了,預產期在明年初。
這使我們的相愛在忽然之間變得殘忍而無理。
可是,三個月前,我還沒有來到北京,還不認得張楚。這,能是我的錯嗎?我細細地想回頭,從四合院的初見,到黃葉村的重逢,到在大學校園裡他告訴我自己已婚,到琉璃廠旁邊隔著斑馬線的相望,到終於爆發的激情和不斷隱忍的畸愛……
然而,也終於只得放棄了。
妻子,懷孕,預產期……這些詞好像離我很遙遠,可是,我卻不能不理會。讓他怎樣來見我呢?如果我是他,我也無法在這個時候拋下懷孕的妻子去會見別的女孩。他不是無情,而恰恰是,太重情義。
是的,人情之外,還有義。很難說情與義孰重孰輕。
這樣的大前提下,我只得放棄了。
放棄,我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