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水微瀾 第五章 第三節
    從正月十一夜,在成都東大街一場耍刀之後,蔡大嫂不惟不灰心喪氣,對於羅歪嘴,似乎還更親熱了些,兩個人幾乎行坐都不離了。

    本來,他們兩個的勾扯,已是公開的了,全鎮的人只有正在吃奶的小娃兒,不知道。不過他們既不是甚麼專顧面子的上等人,而這件事又是平常已極,用不著詫異的事,不說別處,就在本鎮上,要找例子,也就很多了。所以他們自己不以為怪,而旁邊的人也淡漠視之。

    蔡興順對於他老婆之有外遇,本可以不曉得的,只要羅歪嘴同他老婆不要他知道。然而羅歪嘴在新年初二,拜了年回來,不知為了甚麼,卻與蔡大嫂商量,兩個人盡這樣暖曖昧昧的,實在不好,不如簡直向傻子說明白,免得礙手礙腳。蔡大嫂想了想,覺得這與憎嫌親夫刺眼,便要想方設計,將其謀殺了,到頭終不免敗露,而遭凌遲處死的比起,畢竟好得多。雖說因他兩人的心好,也因蔡興順與人無爭的性情好,而全虧得他們兩人都是有了世故,並且超過了瘋狂的年紀,再說情熱,也還剩有思索利害的時間與理性。所以他們在商量時,還能設想周到:傻子決不會說什麼的,只要大家待他格外好一點;設或發了傻性,硬不願把老婆讓出與人打伙,又如何辦呢?說他有什麼殺著,如祖宗們所傳下的做丈夫的人,有權力將姦夫淫婦當場砍死,提著兩個人頭報官,不犯死罪;或如《珍珠衫》戲上蔣興哥的辦法,對羅歪嘴不說甚麼,只拿住把柄,一封書將鄧ど姑休回家去;像這樣,諒他必不敢!只怕他使著悶性,故意為難,起碼要夜夜把老婆抱著睡,硬不放鬆一步,卻如何辦?蔡大嫂畢竟年輕些,便主張帶起金娃子,同羅歪嘴一起逃走,逃到外州府縣恩恩愛愛的去過活。羅歪嘴要冷靜些,不以她的話為然,他說傻子性情忠厚,是容易對付的,只須她白日同他吵,夜裡冷淡他,同時挑撥起他的性來,而絕對不拿好處給他,他再與他一些恐駭與溫情,如此兩面夾攻,不愁傻子不遞降表。結果是採了羅歪嘴的辦法,而在當夜,蔡興順公然聽取了他們的秘密。不料他竟毫無反響的容納了,並且向羅歪嘴表示,如其嫌他在中間不方便,他願意簡直彰明較著的把老婆嫁給他,只要鄧家答應。

    蔡興順退讓的態度,犧牲自己的精神,——但不是從他理性中評判之後而來,乃是發於他怯畏無爭的心情。——真把羅歪嘴感動了,拍著他的手背道:「傻子,你真是好人,我真對不住你!可是我也出於無奈,並非有心欺你,你放心,她還是你的人,我斷不把她搶走的!」

    他因為感激他,覺得他在夫婦間,也委實老實得可憐,遂不惜金針度人,給了他許多教誨;而蔡興順只管當了顯考,可以說,到此方才恍然夫婦之道,還有許多非經口傳而不知曉的秘密。但是蔡大嫂卻甚以為苦,抱怨羅歪嘴不該把渾人教乖;羅歪嘴卻樂得大笑;她只好努力拒絕他。

    不過新年當中,大家都過著很快活。到初九那天,吃午飯時,張占魁說起城裡在這天叫上九,各街便有花燈了。從十一起,東南兩門的龍燈便要出來,比起外縣龍燈,好看得多。並不是龍燈好看,是燒龍燈的花火好看,鄉場上的花火,真不及!蔡大嫂聽得高興,因向羅歪嘴說:「我們好不好明天就進城去,好生耍幾天?我長這麼大,還沒到過成都省城哩!」

    羅歪嘴點頭道:「可是可以的,只你住在那裡呢?」

    她道:「我去找我的大哥哥,在他那裡歇。」

    「你大哥哥那裡?莫亂說,一個在廣貨店當先生的,自己還在打地鋪哩!那能留女客歇?鋪家規矩,也不准呀!」

    杜老四道:「我姐姐在大紅土地廟住,雖然窄一點,倒可擠一擠。」

    這問題算是解決了。於是蔡興順也起了一點野心,算是他平生第一次的,他道:「也帶我去看看!」

    羅歪嘴點了頭,眾人也無話說。但是到次日走時,蔡大嫂卻不許她丈夫走。說是一家人都走了,土盤子只這麼大,如何能照料鋪子。又說她丈夫是常常進城的,為何就不容她蕭蕭閒閒的去玩一次。要是金娃子大一點,丟得下,她連金娃子都不帶了。種種說法,加以滿臉的不自在,並說她丈夫一定要去,她就不去,她可以讓他的。直弄得眾人都不敢開口,而蔡傻子只好答應不去,眼睜睜的看著她穿著年底才縫的嶄新的大鑲滾品藍料子衣裳,水紅套褲,平底滿幫花鞋,抱著金娃子,偕著羅歪嘴等人,乘著轎子去了。

    自娶親以來,與老婆分離獨處,這尚是第一次;加以近六七天,被羅大老表教導之後,才稍稍嘗得了一點男女樂趣,而女的對自己,看來雖不像對她野老公那樣好,但與從前比起,已大不相同。在他心裡,實在有點捨不得他女人的,卻又害怕她,害怕她當真丟了他,她是一個說得出做得出的女人。在過年當中,生意本來少,一個人坐在鋪內,實在有點與素來習慣不合的地方,總覺得心裡有點慌,自己莫名其妙,只好向土盤子述苦。

    「土盤子,我才可憐嘍!……」

    土盤子才十四歲的渾小子,如何能安慰他。他無可排遣,只好吃酒。有時也想到「老婆討了兩年半,娃兒都有了,怎麼以前並不覺得好呢?……怎麼眼前會離不得她呢?……」自己老是解答不出,便只好睡,只好捺著心等他老婆興盡而回。

    原說十六才回來,十八才同他回娘家去的。不料在十二的晌午,她竟帶著金娃子,先回來了。他真有說不出的高興,站在她跟前,甚麼都忘了,只笑嘻嘻的看著她,看得一眼不轉。

    她也不瞅睬他,將金娃子交給土盤子抱了去,自己只管取首飾,換衣服,換鞋子。收拾好了,抱著水煙袋,坐在方凳上,一袋一袋的吸。

    又半會,她才看了蔡興順一眼,低頭歎道:「傻子,你咋個越來越傻了!死死的把人家盯著,難道我才嫁跟你嗎?我忽然的一個人回來,這總有點事情呀,你問也不問人家一句,真個,你就這樣的沒心肝嗎?叫人看了真傷心!」

    蔡興順很是慌張,臉都急紅了。

    她又看了他兩眼,不由笑著呸了他一口道:「你真個太老實了!從前覺得還活動些!」

    蔡興順「啊」了一聲道:「你說得對!這兩天,我……」

    她把眉頭一揚道:「我曉得,這兩天你不高興。告訴你,幸虧我擋住你,不要去,那才駭人哩!連我都駭得打戰!若是你,……」

    他張開大口,又「啊」了一聲。

    「你看,羅哥張哥這般人,真行!刀子殺過來,眉毛都不動。是你,怕不早駭得倒在地下了!女人家沒有這般人一路,真要到處受欺了,還敢出去嗎?你也不要怪我偏心喜歡他們些,說真話,他們本來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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