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水微瀾 第二章 第二節
    鎮街上還有一家比較可觀的鋪子,在火神廟之南,也是一個雙開間的鋪面。在前是黑漆漆過的,還一定漆得很好;至今被風日剝蝕,黑漆只剩了點痕跡,但門枋、門檻、鋪板、連裡面一條長櫃檯,還是好好的並未朽壞。招牌是三個大字:興順號,新的時候,那貼金的字,一定很輝煌;如今招牌的字雖不輝煌,但它的聲名,知道的卻多。

    興順號是鎮上數一數二,有好幾十年歷史的一家雜貨鋪。貨色誠不能與城內一般大雜貨店相比,但在鄉間,總算齊備。尤其是賣的各種白酒,比鎮上任何酒店任何雜貨鋪所賣的都好。其實酒都是販來的,都是各地燒房裡烤的,而興順號的酒之所以被人稱揚者,只在摻的水比別家少許多而已。

    興順號還有被人稱揚之處,在前是由於掌櫃——在別處稱老闆,成都城內以及近鄉都稱掌櫃——蔡興順之老實。蔡興順小名叫狗兒,曾經讀過兩年書,雜字書滿認得過,寫得起。所以當他父親在時,就在自家鋪子裡管理帳目,並從父親學了一手算盤。二十歲上,曾到新都縣城裡一家商店當過幾年先生。一點惡嗜好沒有,人又極其膽小可靠,只是喜歡喝一杯,不過也有酒德,微醺時只是賜著眼睛笑,及了量,便酣然一覺,連炸雷都打不醒。老闆與同事們都喜歡他,也因為他太老實一點,對於別人的玩弄,除了受之勿違外,實在不曉得天地間還有報復的一件事。於是,大家遂給他敬上了一個徽號,叫傻子。

    他父親要死時,他居然積存了十二兩銀子回來。他父親雖是病得發昏,也知道這兒子是個克紹箕裘的佳兒,不由不放心大膽,一言不發,含笑而逝。老蔡興順既死,狗兒便承繼了這個生理,並承繼了興順名號。做起生意,比他父親還老實,這自然受人稱揚;但不像他父親通達人情,不管你是至親好友,要想向他賒欠一點東西,那卻是從來沒有的事。可是也有例外,這例外只限於他一個表哥歪嘴羅五爺。

    興順號在近年來被人稱揚的,自然由於他的老婆了。

    方蔡傻子三年,滿孝生意鼎盛之際,他新都的一個舊同事,因為一件甚麼事,路過天回鎮,來看他;也不知他因了甚麼緣由,忽然留這舊同事吃了杯大麴酒,一個鹽蛋,兩塊豆腐乾。這位被優禮的客人,大概為答報他盛情起見,便給他做起媒來。說他有個遠方親戚,姓鄧的,是個務農人家,有個姑娘,已二十二歲了,有人材,有腳爪,說來配他,恰是再好沒有了。

    蔡傻子雖然根本未想到娶妻這件事,也不明白娶妻的好處,但既經人當面提說,也不免紅起臉來。自己沒有主意,特意將羅歪嘴找來商量。

    羅歪嘴道:「你是有身家的生意人,不比我這個跑灘匠,你應該討個老婆,把姑夫的香煙承繼起來。我早就跟你留心了的,既有人做媒,那便好了;你只管答應下,我一切跟你幫忙好了。」

    務農人家的女兒配一個雜貨鋪的掌櫃,誰不說是門戶相當,天作之合?何況蔡掌櫃又無父母、伯叔、兄弟、姊妹,人又本分,這婚姻又安得不一說便成,一成便就呢?

    但是誰也料不到豬能產象。務農人家的姑娘,竟不像一個村姑,而像一個城裡人。首先把全鎮轟動的,就是陪奩豐富,有半堂紅漆木器;其次是新娘子有一雙伶俐小腳;再次是新娘子人材出眾。

    新婚之後,新娘子只要一到櫃檯邊,一般少年必一擁而來,稱著蔡大嫂,要同她攀談。她雖是怯生,卻居然能夠對答幾句,或應酬一杯便茶,一筒水煙;與一般鄉下新娘子只要見了生人,便把頭埋著,一萬個不開口的,比並起來,自然她就蘇氣多了。

    鎮上男子們不見得都是聖人之徒。可惜鄧家ど姑嫁給蔡傻子,背地議論為「一朵鮮花插在牛矢上」的,何嘗沒有人?羨慕蔡傻子,羨慕到眼紅,不惜犯法背理,要想把乾坤扭轉來的,又何嘗沒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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