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虎 第三卷 第一章 索米斯上巴黎
    索米斯很少出門旅行;十幾歲時曾經隨父母和維妮佛梨德兜過一個「小圈子」——布魯塞爾、萊茵河、瑞士,然後經過巴黎回家;二十七歲那一年,自己剛對油畫發生興趣,曾經在意大利耽過五個星期,看看文藝復興博物館——覺得有點名不副實;回來時在巴黎耽了兩個星期,什麼都沒有看;象法國人這樣一個極端自我中心、極端「外國氣」的民族,把一個福爾賽放在他們當中,必然會是如此。他的法文還是在中學時代學的,那些人說話他也聽不懂;覺得在人前還是沉默為上;不至於弄得像個傻瓜。男人的衣服樣子他看了就不喜歡,轎式馬車他也不喜歡,戲園子就像蜂窩,美術館一般蜜蠟氣味。他做人又太小心,而且膽也太小,因此巴黎的另外一面,福爾賽家人稱做的秘密趣味的一面,也不敢去涉足;收藏家找的那些油畫——休想撈得到半張便宜貨!正如尼古拉說的一句口頭禪一樣——都是些一毛不拔的人。他回來時心裡很不痛快,說巴黎被人捧得過頭了。

    有這些緣故,所以一九○○年他上巴黎時,在他還是第三次見識這個文明的中心。這一次可是移樽就教,因為他覺得自己現在比巴黎的文化程度高,而且可能真正是如此。還有,這一次他是抱有固定的目標來的,並不是上這座藝術修養和傷風敗俗的神廟來頂禮膜拜,而是為了進行自己的法律事件,老實說,他所以去是因為事情已經再不能看作是兒戲了。偵察老是那樣進行下去,可是永遠沒有結果——沒有結果!喬裡恩從來沒有回過巴黎,除了他之外更沒有別的「嫌疑犯」!由於近來忙著接許多關係私人秘密的新業務,索米斯愈加覺得一個律師的名譽關係多麼重大,可是到了晚上,或者閒暇的時候,想到光陰飛逝,錢財滾滾地進來,然而自己的前途卻照樣「動彈不得」。自從那次馬法金解圍的夜晚之後,他就覺察到有個「傻頭傻腦的年輕醫生」追隨安耐特的左右。他有兩次撞見這傢伙——一個高高興興的小傻瓜,頂多不過三十歲。再沒有比看見人高高興興更使索米斯生氣的了,這是一種下流的、華而不實的品質,毫無事實的根據。總之,在慾望和希望的夾攻之下,索米斯已經愈來愈吃不消了,近來他的念頭又轉到伊琳身上,想到她也許發覺有人在釘自己的梢。就因為這個緣故,他最後決定親自上巴黎去看看;再一次設法破除她對自己的厭惡,破除她拒絕重新使自己和他的前途比較順當的決心。如果他再失敗了——那麼,他就要看看她平時究竟怎樣過的!

    他在古馬丁街找到一家旅館,旅館裡簡直沒有人講法文,對於福爾賽是再適合沒有了。他也沒有定下什麼步驟;他不想驚動她;但要想個方法不給她機會避不見面。第二天早上,天氣非常之好,他就出發了。巴黎是一片歡樂的氣象,五星形1上面照著大太陽,索米斯看了簡直著惱。他莊重地在路上走著,鼻子抬得微微偏向一邊,顯出真正的好奇心。他現在也願意懂得一點法國的風俗人情,安耐特不是法國人嗎?這一次旅行的確可以有不少收穫,只要他有辦法去取。在協和廣場時他就是處在這樣的健康心情下,有三次幾乎被馬車撞倒。皇后道到了;伊琳的旅館就在這裡;到得未免太快,因為他還沒有決定下一步怎麼辦呢。過河到了對岸,他從一片筱懸木葉子中間望見旅館的白房子,很是悅目,掛著綠色的遮陽簾。想想上旅館去找她太危險,還是在露天的場合不期而遇要好得多;索米斯就找了一條長凳坐下,從這裡正好留意著旅館門口。時間還不到十一點,人不可能已經出去了。筱懸木的影子中間日光照在地上就像一灘灘的水,一些鴿子昂然走著,或者在剔羽修翎。一個穿藍上衣的工人打從這裡經過,從裝午飯的紙包裡扔些麵包屑給鴿子吃。一個頭上扎緞帶的小女傭領著兩個打辮子、穿縐邊襯褲的小女孩過去了。一輛馬車紆回地駛了過去,車伕穿一件藍上衣,戴一頂又黑又亮的帽子。在索米斯眼中,這一切好像全都有一種做作神氣,雖則入畫,可是已經不入時了。法國人真是一個戲劇性的民族!他想到自己被造化捉弄到異域來這樣東飄西蕩,很覺得委屈,就點起一支自己的名貴的香煙來。這種外國生活敢說伊琳過得很開心呢;她從來就不是真正的英國味兒——連外表也不像!他開始盤算起那些綠遮陽簾下面的窗子,不知道哪一扇會是她的窗子。這次來找她談話原是企圖攻破她那道驕傲頑固的防線的,這些話怎麼樣措辭呢?他把煙頭向一隻鴿子扔去,心裡想,「這樣永遠坐在這裡想空頭心思總不成。還是不要等吧。下午再來看她。」可是他仍舊坐下去,聽見敲十二點,敲十二點半。「既然等了,」他想,「就等到一點鐘。」可是就在這時候,他驚得跳起來,又縮起頭頸坐下去。旅館裡出來一個穿奶油色衣服的女子,打了一頂淡褐色的陽傘正要出門。偏偏就是伊琳!他等她走遠了,不至於望得見是自己時,才起身跟在她後面走去。她就像沒有固定目標似地在路上閒蕩!要是他的記性沒有錯的話,她是朝著波隆森林的方向去的。至少有半小時他都是遠遠地在馬路對面尾隨著她;後來望見她走進森林。難不成真是跟人碰頭嗎?也許是什麼狗法國人——《漂亮的朋友》1之流,成天沒有事情做,就是纏著女人——原來那本小說他過去看過,看起來很困難,又厭惡,又覺得有趣。他沿著一條綠蔭小路緊緊跟在後面,有時候路轉彎時就會望不見她。這時候,他忽然想起多年前一個晚上,自己對伊琳和小波辛尼含著火一樣的妒意,在海德公園裡從這棵樹後面溜到那棵樹後面,從這個座位窺視到那個座位,在那裡盲目地、非常可笑地到處搜索。小路轉了一個大彎,他急忙趕上去,只見伊琳正坐在一處小噴泉前面——一座尼奧比2的綠銅像;長髮一直遮到苗條的臀部,在凝視著她向著哭泣的一泓清泉。這樣突然間和伊琳碰個正著,使他來不及轉身脫下帽子,就擦了過去。

    伊琳並沒吃驚。她永遠是極端的鎮定——這一點最使他佩服,也最最使他不痛快,因為他永遠猜不出她心裡想些什麼。她可覺察到有人尾隨她呢?這樣若無其事的派頭使他非常生氣;

    也不屑解釋自己怎樣跑來的,只指指那座悲傷的小尼奧比說:

    「這個像還不壞。」

    這時候,他才看出她是竭力故作鎮定。

    「剛才我不想嚇著你,所以沒有招呼;你常上這兒來嗎?」

    「常來。」

    「太冷清一點。」他話才說完,一位女太太逛過來,停下來看一會銅像,又走了。

    伊琳眼睛望著那個女子的後影。

    「不冷清,」她說,用陽傘搗搗地,「從來不冷清,總有個影子跟著你。」

    索米斯懂得這話的意思;他狠狠望著她,叫道:

    「哼,這是你自作自受,你要沒有影子跟你還不容易,伊琳,回家吧,影子就沒有了。」

    伊琳大笑。

    「不許笑!」索米斯大聲跺著腳說:「這是不人道的,你聽我說!有什麼條件你可以提出來的,只要你肯回家?如果我答應你單住——隔這麼一個時候來看看你,行嗎?」

    伊琳站起來,臉上和身上忽然射出憤怒。

    「沒有條件!沒有!沒有!你可以一直追到我死,我也不回去。索米斯弄得又難堪又生氣,反而畏縮起來:

    「顧上一點面子!」他厲聲說,兩個人站著不動,望著小尼奧比,日光把尼奧比的綠色肌膚曬得通亮。

    「那麼,這是你最後的回答,」索米斯說,兩隻手緊緊勒著,「你把我們兩個人都判了死刑了。」

    伊琳頭垂下來。「我沒法回去。再見!」

    索米斯一股怨氣從頭頂上冒出來。

    「住嘴!」他說;「你聽我講幾句話。你給我一個神聖的誓言——你給我一個辨士的妝奩也沒有。我能夠買給你的東西你全有了。你毫沒來由就背棄你的誓言,你害得我被人家當作笑話講;你連孩子都不給我生一個;你把我丟在泥坑裡;你——你現在還使我不能忘情,所以我要你——我要你。你想想你自己成了怎樣的人了?」

    伊琳轉過身來,臉色雪白,眼睛裡燃著怒意。

    「上帝把我造成這個樣子,」她說;「你要說壞,就說壞吧——可是還沒有壞到要把自己送給一個她仇恨的男人。」

    她走開了,日光照得她頭髮閃閃的;而且好像把她那件緊腰身的奶油色衣服從頭到腳都撫愛到了。

    索米斯沒有說話,也沒有動。「仇恨!」這樣不留餘地。這樣原始的兩個字,使他的整個福爾賽性格都在發抖。他深深詛咒著,向著她走去的相反方向大踏步走去,那位女太太正逛回來,索米斯和她撞個滿懷——蠢貨,釘梢的蠢貨!

    沒有一會,他在林中深處已經走得汗流浹背了。

    「好吧!」他想,「現在她對我一點顧惜沒有,我對她也不用有所顧惜了。今天我就要給她顏色看,叫她知道她還是我的妻子。」

    可是在回旅館的途中,他又不得不承認自己這些話講得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總不能在大庭廣眾之間鬧起來;不能在大庭廣眾之間鬧起來,他又能夠有什麼作為呢?他簡直對自己的死皮賴臉著惱起來。本來就不該對她那麼重視;可是他——唉!都是咎由自取。旅館裡遊覽的人川流不息地在他面前走過,手裡拿著遊覽指南,他坐在那裡午飯也沒有吃,卻感到一種極度的沮喪。捆得動彈不得!他的整個一生就這樣糟蹋掉,所有的本性,所有正正經經的慾望都被封閉起來,束縛起來,所以弄到如此,全因為造化捉弄他在十七年前全心全意愛上了這個女人——真是全心全意,弄得他到現在對任何女子都沒有一點真心真意!那一天碰見她真是倒楣;而且偏偏就看不出她是這樣一個害人精的維納絲,真是瞎枯了眼睛!可是,他眼睛裡看見的仍舊是日光照著的那件緊腰身的中國綢衣服;他發出一聲呻吟,正好被一個經過他面前的遊人聽見;那人心裡想,「這人病了!我來看看。啊呀,我今天午飯不知吃了些什麼啊!」

    下午,他在歌劇院附近一家咖啡店門口坐著,用一根麥管飲著面前的檸檬茶,忽然來了一個惡念頭,決定到她旅館裡去吃晚飯。她如果在場,就上去跟她說話;不在,就給她留個條子。他回到旅館裡小心換上晚餐服,寫了下面的條子:

    你跟喬裡恩那個傢伙的風流逸事反正我已經知道了。你再搞下去的話,我就把什麼事情都翻出來,叫他無地自容。

    索?福。

    他把便條封好,可是沒有寫信封。她現在又用娘家姓了,真是無恥;寫她的娘家姓他不甘心,寫福爾賽的姓又怕她信也不看就拿來撕掉。他隨即出了旅館,穿過許多儘是尋歡作樂人的輝煌街道,到了她的旅館;在餐廳的一個遠角落找到位子坐下,從這裡所有的進口和出口都看得見。她沒有在。他晚飯吃得很少,吃得很快,而且一直留意著。她沒有來。他在客座裡慢吞吞飲著咖啡,又喝了兩杯白蘭地。可是她還是沒有來。他走到旅客牌的地方看看上面的名字。十二號,就在二樓!他決定親自把便條送上去。上了鋪紅地毯的樓梯,走過一間小客座;八號——十號——十二號!敲門呢,還是把便條從門底下塞進去,還是——?他鬼鬼祟祟向周圍看一下,就去轉門鈕。門開了,可是走進一點還有一道門,他在門上敲敲——沒有人答應。裡面門鎖著,而且緊貼地板,連便條都塞不進。他把便條揣在口袋裡,立了一會,耳朵傾聽著,肯定她大概不在家了。忽然拔起腳走了,經過小客座,下了樓梯,到了櫃檯面前站住。

    「請你把這個條子交給海隆太太好嗎?」他說。

    「海隆太太今天動身了——下午三點鐘忽然走的。家裡有人病了。」

    索米斯嘴嘟起來。「噢!」他說;「你們知道她的住址嗎?」

    「不知道,先生。想是英國。」

    索米斯把便條收回口袋,出了旅館,叫住一輛過路的敞篷馬車。

    「隨便去哪兒!」

    車伕顯然不懂得他說的什麼,笑了笑,就揚起鞭子。索米斯就這樣坐在那輛黃色輪子的小敞篷馬車裡跑遍了星形的巴黎;馬車東停一下,西停一下,同時來一句「是這兒嗎,先生?」「不是,再走!」終於車伕完全付之絕望,一任那輛黃色輪子的馬車在那些平門面、百葉窗的高房屋和筱懸木的大街上飛馳著——就像荷蘭人的鬼船1一樣。

    「就像我的一生,」索米斯想,「沒有目的,儘是向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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