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與火之歌5:魔龍的狂舞 正文 第十二章 臭佬(席恩一)
    那老鼠當他咬上它時發出尖叫,在他的手中拚命地掙扎。肚子是最柔嫩的部位。他撕咬著這甜美的肉,溫暖的鮮血順著嘴角流下。它是如此美味,令他流出了熱淚。咕咕作響的肚子驅使他狼吞虎嚥。咬到第三口時老鼠已不再掙扎了,他幾乎要感到心滿意足了。

    這時他聽到了地牢門外傳來人的交談聲。

    他立刻僵住,嚇得不敢再嚼了。他嘴裡塞滿了血肉和毛髮,但他既不敢吐出來也不敢嚥下去。他呆若木雞般驚恐地聽著,聽著靴子在地上摩擦聲和鑰匙串的叮噹聲。不要,他想,諸神慈悲,現在不要來人。他好不容易抓住的老鼠。如果被他們看到,那它就將被奪走,然後他們就要上報,拉姆斯大人就會來懲罰我。

    他知道他應該先把老鼠藏起來,但他實在太餓了。已經有兩天沒吃東西了,或許是三天。地牢裡實在太黑了很難說得清楚。他的四肢瘦的像蘆葦桿,他肚子腫脹,空空如也,而且疼得令他無法入睡。每當他合上雙眼,就不由自主想到霍伍德夫人。拉姆斯大人與她完婚之後,就把她鎖進了塔樓,活活地把她餓死。到最後她把自己的手指都吃了。

    他蜷縮在牢房的一個角落裡,把自己的獵物緊緊地護在懷裡。他飛快地吞嚥著剩下的老鼠,鮮血順著嘴角流下。他盡力在牢門打開之前多吞下一些溫暖的血肉。肉有些難嚼,但對他來說也太肥膩了,他擔心自己不能消化。他不停地咀嚼吞嚥著,用被拔掉的牙留下的豁口剔著細骨。它太難嚼了,但他餓得停不下來。

    聲音變得越來越響,諸神保佑,他不是來找我的,他一邊祈禱著,一邊撕扯著一條鼠腿。已經很久沒人探視過他了。這裡還有別的牢房,別的囚犯。有時就算隔著厚厚的石牆,他也能聽見他們發出的慘叫聲。女人的叫聲總是最大的。他用力吸吮著鼠肉,想要吐掉腿骨,但它只是從下唇滑落,纏進了他的鬍子裡。走開,他祈禱,走開,別在我這停下,求你了,求你了。

    但是腳步聲剛好在變得最大時停了下來,然後開鎖的叮噹聲就在門外響起了。老鼠從他的指間滑落。他在褲子上蹭著沾滿鮮血的雙手。「不,」他咕噥著,「不……」他的腳跟胡亂地蹬著地上的稻草,試圖把自己塞進牆角,擠進冰冷潮濕的石牆中去。

    鎖被打開的聲音是最令人恐怖的。當火光照在他的臉上是,他發出了一聲驚叫。他不得不用雙手遮住眼睛。如果他有勇氣的話應該把他們摳出來,他的腦袋又轟轟作響了。「把它拿開,把它熄滅,求你,求你啦。」

    「不是他。」一個男孩的聲音說。「看看他,我們進錯牢房了。」

    「左面最後一間牢房,」另一個男孩回答。「這就是左面最後一間,不是嗎?」

    「對。」停了一下。「他在說什麼?」

    「我覺得他不喜歡光亮。」

    「如果你變成這副模樣,你會喜歡?」那小子清清嗓子,吐一口吐沫。「他身上的臭味快令我上不來氣了。」

    「他剛才在吃老鼠,」第二個男孩說。「看。」

    頭一個男孩笑了,「沒錯,真有意思。」

    我沒辦法。那些老鼠趁他睡覺時來咬他,啃他的手指、腳趾,甚至他的臉,所以當他抓住一隻時絲毫沒有猶豫。吃或被吃,別無選擇。「我是吃了,」他咕噥著,「我吃了,我吃了,我把它吃了。它們也吃我。求求你們……」

    兩個小子靠近了些,他們腳下稻草沙沙作響。「跟我說話,」其中一個說。他兩個當中的小個子,一個瘦小的男孩,但更聰明。「還記得你是誰嗎?」

    他體內一下子湧起了恐懼,他呻吟著。「告訴我。告訴我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一聲哀嚎卡在了他的喉嚨。他們教過他名字,他們教過,但隔得太久他已經忘記了。如果我答錯了,他就會再取走我一根手指,或者更糟,他會……他會……他不願再往下想了,他不能再往下想了。他的下巴和眼睛像針扎一般刺痛,他的腦袋也轟轟作響。「求求你們,」他吱唔著,他的嗓音細若游絲,他聽起來彷彿已經上百歲了。或許他真的是一百歲了。我在這裡待了多久?「走開。」他隔著殘缺的牙齒和手指咕噥著,他的雙眼緊閉躲著耀眼的光亮。「求你啦,你把老鼠拿走吧,別傷害我……」

    「臭佬,」那大塊頭男孩說。「你的名字是臭佬。記得嗎?」他拿著一支火炬,那小個子拿著鐵鑰匙圈。

    臭佬?眼淚順著臉頰滑落。「我記得,我記住了。」他的嘴巴張開又合上。「我的名字叫臭佬,押韻蔥苗。」呆在黑暗中他不需要名字,所以他很容易被忘記。臭佬,臭佬,我叫臭佬。這不是他原來的名字,他曾以另一個名字生活過,但在此時此地,他就是臭佬。他記得。

    他也記起了這兩個小子。他們穿著相同的羔羊毛緊身上衣,銀灰色上面裝飾著深藍花邊。兩個都是侍從,都是八歲,都叫瓦德·佛雷。大瓦德和小瓦德,是的。只是大個的是小瓦德,小個的是大瓦德,弄得旁人經常搞混,兩個小子卻以此為樂。「我認識你們,」他透過乾裂的嘴唇小聲說。「我知道你們的名字。」

    「跟我們來。」小瓦德說。「大人想見你。」大瓦德說。

    恐懼像把刀子一樣穿透了他。他們不過是小孩,他想。兩個八歲的男孩。他能對付兩個八歲男孩,肯定行。即使他如此虛弱,他可以奪走火炬和鑰匙,還有小瓦德屁股上掛著的那把匕首,然後逃走。不,不,這太容易了。這肯定是個陷阱。如果我逃跑,他就會取走我一根手指,敲掉我更多的牙齒。

    他之前逃跑過。大概是一年以前,那時他還有些氣力,還有些膽量。當時是凱拉給他的鑰匙。她告訴他偷到了鑰匙,她還知道有個後門,那裡從來沒有守衛。「帶我會臨冬城,大人,」她乞求他,臉上蒼白,渾身發抖。「我不認識路。我自己沒法逃跑。請帶我走。」他同意了。看守倒在一汪葡萄酒中爛醉如泥,褲子褪到了腳腕上。牢門被打開了,後門也無人守衛,一切都如同她所說的。他們等著月亮隱到烏雲之後,然後溜出城堡,飛快地躺過淚水河,艱難地翻過岩石,在寒流中凍得半死。當跑遠之後,他吻了她。「你拯救了我們。」他說。真是個傻瓜,白癡。

    那一切都是一場騙局,一個遊戲,一個玩笑。拉姆斯大人愛好捕獵,尤其喜歡追捕兩腳的獵物。整晚他們都在幽暗的樹林中穿行,但當太陽升起時,遠處的號角聲穿過樹林隱隱傳來,他們聽到一群獵犬的嗥叫聲。「我們應該分開跑,」在那些獵犬逐步逼近時,他告訴凱拉。「它們不能同時跟蹤我們兩個。」那個女孩被嚇得發瘋了,就算他賭咒發誓如果她被抓住的話,他會帶著一隊鐵民來解救她也不肯離開他的身邊。

    不到一個小時,他們就被捉住了。一隻獵犬將他撲倒在地,另一隻在凱拉攀爬一個山丘時叼住了她的腿。其他的獵犬包圍了他們,不停地低吼咆哮,只要他們略微挪動一下就會激起一片吼叫聲,它們看守著他們直到拉姆斯·雪諾帶著他的獵手們乘馬追趕上來。他那時還是個私生子,沒被接納為波頓家族的成員。「你們在這兒,」他說,坐在馬鞍上微笑地俯視他們。「你就這麼一走了之,真令我傷心。你這麼快就厭倦作為我的客人了嗎?」這是凱拉抓起一塊石頭把它擲向他的腦袋。它偏出了足有一尺,拉姆斯露出微笑。「你們必須要接受懲罰。」

    臭佬依舊記得當時凱拉眼中透出的絕望和恐懼。她從來沒有像那一刻顯得那麼幼小,不過是個半大女孩,但他無能為力。就是因為她我們才被抓住的,他想。如果當初能按他的想法分開逃跑,或許有一個能夠逃脫。

    這段回憶令他透不過氣來。臭佬把他被淚水模糊的雙眼從火把上挪開。這次他想要怎樣對待我?他絕望地想到。為什麼他不放過我?我沒做錯什麼,這次沒有,為什麼他們不能就讓我呆在這黑暗中?他有一隻老鼠,一隻肥肥的老鼠,還是溫暖的,還在顫抖著呢……

    「我們是不是該給他沖洗一下?」小瓦德問。「大人喜歡他發出惡臭,」大瓦德說。「這就是他稱呼他為臭佬的原因。」

    臭佬。我的名字是臭佬,押韻渺小。他不得不記牢這些。服侍和聽命,還有記住你是誰,你就不會再受到傷害。他承諾過,大人承諾過。就算他想反抗,他也沒了力氣。他所遭受的鞭打,飢餓和剝皮酷刑已經搾乾了他的力氣。當小瓦德推搡著他,大瓦德揮舞著火把驅趕他走出牢房時,他像只溫順地小狗聽從著指揮。假如他有條尾巴的話,他肯定會把它夾緊在雙腿之間。

    如果我真有條尾巴,那個雜種肯定會把它切下來。這個想法不由自主地冒了出來,一個邪惡的念頭,很危險。大人已經不再是個私生子了。他姓波頓,而不再是雪諾了。那個帶著鐵王冠的男孩國王已經宣佈拉姆斯大人為合法的繼承人,授權他使用他父親的姓氏。稱他雪諾那是提醒他的私生子出身,會令他勃然大怒的。臭佬必須牢記這些。還有名字,他必須牢記自己的名字。剎那間他突然想不起來了,這嚇得他絆倒在牢房的石階上,褲子都掛破了,擦破皮溜出了鮮血。小瓦德不得不揮舞起火把才令他重新開始挪動起來。

    在外面的庭院中,夜色籠罩著恐怖堡,一輪滿月在城堡的東牆之上冉冉升起。蒼白的月光將高聳的三角形垛口的影子投在冰凍的地面上,像一排黑色鋒利的牙齒。空氣冰冷而潮濕,帶著久違的氣息。人世,臭佬告訴自己,這是人世間的味道。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地牢裡呆了多久,但至少有半年了。如此漫長,或許還要更久些。會不會是五年,十年了,或者二十年?我怎能知曉呢?如果我在下邊瘋了,我的半生已經逝去了又將如何呢?但不是那樣,那想法太蠢了。不可能過去那麼久了。那兩個男孩依舊還是孩子。如果真的十年過去了,他們應當長成大人了。他得記住這些。我不能讓他把我逼瘋。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和腳趾,他可以摳出我的眼睛,割掉我的耳朵,但他不能奪走我的意志,除非得到我的允許。

    小瓦德舉著火把在頭前帶路,臭佬溫順地跟隨著,大瓦德在後面押著他。他們經過狗捨時,獵犬衝著他們狂吠。寒風捲過庭院,吹穿了他身上穿著的又薄又髒的破衣衫,激起了滿身的雞皮疙瘩。夜晚的空氣又冷又濕,雖然還沒有下雪的跡象,但肯定寒冬將至了。臭佬懷疑自己能否活著看到第一場雪的降臨。我還剩下幾根手指?幾根腳趾?當他抬起手查看時,震驚地看到它是如此蒼白,如此枯瘦。皮包著骨頭,他想。我有了一雙老人的手。難道我認錯了這兩個男孩?莫非他們根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他們的兒子?

    大廳裡光線昏暗,煙氣繚繞。左右兩行火把燃燒著,火把插在牆上探出來的人的手骨之上。頭上高懸的是被煙燻黑的木椽,拱頂隱沒在了陰影中。空氣裡滿是葡萄酒,麥酒和烤肉的香氣。這香味令臭佬腸胃咕咕作響,垂涎三尺。

    小瓦德推搡著他踉踉蹌蹌地經過守衛們吃飯的長桌。他發覺到他們在盯著他。靠近高台的上等席位那裡坐著拉姆斯的心腹,還有「雜種的寵兒們」衛隊裡的成員,「骨頭」本,這個老傢伙為他的主子照管心愛的獵犬。達蒙,外號「為我而舞」的達蒙,一頭金髮,帶著孩子氣的傢伙。「咕嚕」,因為在盧斯大人的訊問中粗心的答話而丟掉了他的舌頭。酸阿蘭,「剝皮者」還有「黃雞雞」。在離得遠些,鹽瓶之下還有一些他看上去眼熟但叫不出名字的傢伙:傭兵和士官,士兵,看守和打手。但那還有幾個陌生人,他從沒見過的面孔。有些人在他經過時皺起鼻子,其他人一見他就哄笑起來。客人,臭佬想,大人的朋友,我被帶來給他們取樂。他嚇得哆嗦了一下。

    高桌之上,波頓的私生子正坐在他父親的座位上,用他父親的杯子飲酒。桌上還有兩個老傢伙,臭佬瞥上一眼就看出來兩個人都是領主老爺。其中一位身材乾瘦,目光冷峻,留著一幅長長的白色鬍鬚,臉色陰沉像是掛著寒霜。他的罩衫是張破碎的熊皮,陳舊而且油膩,裡面穿著一件連環鎖甲,就算是坐在餐桌旁也沒有脫掉。另一位也是同樣的乾瘦,但是身形扭曲:一肩高、一肩低,躬腰駝背就餐的姿勢好似禿鷲在享用腐肉。他的眼睛是灰色的,露出貪婪的目光,牙齒焦黃,銀白色的鬍鬚分岔著。佈滿老人斑的禿頭上還剩下幾縷白髮,但他穿的披風用料上乘,灰羊毛裝飾著黑貂皮,用一顆鏨銀芒星紐別在肩上。

    拉姆斯穿了一身黑色和粉色裝扮:黑色的靴子,黑色的腰帶,黑色的刀鞘,黑色的皮外套罩著一件粉色天鵝絨緊身上衣,橫七豎八地綴飾著暗紅色的緞子。他的右耳之上一顆切割成血滴形狀的石榴石在微微發亮。儘管打扮得光鮮漂亮,但是他依舊是個醜陋的傢伙。大骨架,削肩膀,身上的贅肉顯示他後半生會越來越肥。他皮膚是粉紅色的,佈滿疤痕,蒜頭鼻子,小嘴巴,灰暗長髮如枯草。嘴唇肥厚,但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他的兩隻眼睛和他父親大人一樣:小,離得很近,眼瞳的顏色淡得出奇。有人稱之為幽靈灰,但事實上這雙眼睛近乎無色,就像兩片骯髒的冰。

    看到臭佬,他面露笑容。「他來了。我酸臭的老朋友。」他向身邊的人介紹道:「臭佬從我的小的時候就跟隨著我。家父大人作為父愛的象徵送給我的禮物。」

    兩位大人交換了一下眼神。「我聽說你的跟班已經死了,」歪肩膀的那位說。「據說被史塔克家的人殺了。」

    拉姆斯大人咯咯笑道。「鐵民會對你說『逝者不死,必將再起,其勢更烈』。就像臭佬。我得承認他聞起來真像是從墓穴中『再起』的。」

    「他一身屎尿味兒。」歪肩膀的老大人把啃過的骨頭扔到一邊,在桌布上擦拭他的手指。「你為什麼非要在我們吃飯的時候來收拾這個傢伙?」

    另外一位大人,穿著鎖甲腰背挺直的老人用凌厲的目光盯著臭佬。「再瞧瞧,」他催促另外一位大人。「雖然他的頭髮變白了,也瘦了四十多磅,但他可不是什麼跟班。你認不出來了嗎?」

    駝背大人又仔細看了看他,猛地抽了口氣,「是他?果真如此?史塔克家的養子,愛笑,臉上總是帶著笑的那個傢伙。」

    「他現在笑得不那麼頻了。」拉姆斯大人承認。「我把他幾顆白淨漂亮的牙齒給敲掉了。」

    「你割開他的喉嚨會更好,」穿鎖甲的大人說。「對付一隻反咬主人的狗,最好就是剝了它的皮。」

    「噢,他確實有幾塊地方被剝了皮。」拉姆斯說。「是的,大人。我是個壞蛋,大人。厚顏無恥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想自己還幹過什麼壞事。服侍和聽命,他告誡自己,這樣他就會留你一命,還能保住你身上剩下的零碎。服侍和聽命,還有記住你是誰,臭佬,臭佬,押韻乖巧。「……作惡多端還……」

    「你的嘴上有血,」拉姆斯打量著他,「你又啃自己的手指啦,臭佬?」

    「沒。沒有,大人,我發誓。」臭佬有一次試圖把被剝了皮的、疼痛難忍的無名指咬掉。拉姆斯大人從不簡簡單單地切斷一個人的手指。他喜歡先把一根手指的皮剝掉,然後讓裸露的肉風乾,崩裂,潰爛。臭佬遭受過鞭刑,拷打和刀割,但那些痛苦的滋味都比不上剝皮之後隨之而來的痛楚的一半。那種疼痛能讓人發狂,誰也堅持不了多久。早晚受刑者會哀嚎,「求你,別再,別再,別再讓它疼啦,把它切掉吧,」然後拉姆斯大人才會施恩幫忙結束這痛苦。這就是他們玩耍的遊戲。臭佬瞭解這規矩,他的手和腳可以作證,但是那次他忘了規矩,想自己用牙齒終結那痛苦。拉姆斯不高興了,因為這場冒犯,臭佬又付出一個腳趾作為代價。「我吃了一隻老鼠。」他低聲回答。

    「老鼠?」拉姆斯的灰眼珠在火光的映照下閃閃發亮。「恐怖堡所有老鼠都屬於我的父親大人。你怎麼膽敢沒有得到我的允許就拿去一隻給吃掉?」

    臭佬不知該如何回答,只能默不作聲。說錯一個字的代價就是一根腳趾,甚至是一根手指。迄今為止他已經丟掉了左手兩根手指和右手小拇指;但右腳只少了一個小腳趾,與之相對的是左腳少了三根腳趾。有時候拉姆斯會戲言給他兩邊找回平衡。大人只是在開玩笑,他試圖說服自己。他不想傷害我,他是這麼告訴我的,只有我觸犯了他的告誡他才會這麼做。大人仁慈又和善,他本來可以把臭佬的臉皮剝掉,為了臭佬之前的胡言亂語,那時候臭佬還沒搞清楚自己實際的名字和真正的處境。

    「這變得太乏味了,」穿鎖甲的大人說。「殺了他,辦正事吧。」

    拉姆斯大人給自己滿上麥酒。「他會是我們慶典儀式上的一個亮點,大人。臭佬,我有條好消息要告訴你。我要成親了。我父親大人給我送來一個史塔克家的女孩。艾德·史塔克大人的女兒,艾莉亞。你還記得小艾莉亞,是吧?」

    搗蛋鬼艾莉亞,他差點脫口而出。馬臉艾莉亞。羅柏的小妹,褐髮,長臉,瘦得皮包骨頭,成天髒兮兮的。珊莎是個漂亮的女孩。他記得有次他以為艾德·史塔克大人會把珊莎嫁給他,認他為兒子,但那不過是小孩子的幻想。然而艾莉亞……「我記得她,艾莉亞。」

    「她將成為臨冬城夫人,而我是她的夫君。」

    她不過是個小姑娘啊。「是,大人。恭賀新禧。」

    「你願出席我的婚禮嗎,臭佬?」

    他猶豫了。「如果您想要的話,大人。」

    「噢,我當然希望。」

    他又猶豫了,猜測這是否又是某個殘忍的騙局。「是,大人。只要能令您開心,我樂意效勞。」

    「那麼,我們必須要把你從那個糟糕的地牢中放出來。把你洗得白白淨淨,給你找幾件乾淨衣服,弄些吃的。來些煮得軟軟的稀飯,你喜歡嗎?或者來塊擱了火腿的豌豆派。我有件小小差事交給你,如果你要為我效勞首先要恢復你的力氣。你的確想為我效勞,我知道。」

    「是,老爺,全心全意,」他渾身一陣顫抖,「我是您的臭佬。請讓我服侍您,我懇求您。」

    「既然你這麼討巧地求告了,我又怎能忍心拒絕呢?」拉姆斯·波頓笑了。「我要上陣啦,臭佬。而你將跟著我,幫我把我的童貞新娘迎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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