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書社出版部早就約我寫篇較長的文章,有種種原因,使我不敢答應。眼看到寒假了,出版部先生的信又來到,附著請帖,約定在香港吃飯。賠上幾十塊路費也得去呀,交情要緊。繼而一想,不賠上路費而也能圓上臉,有沒有辦法呢?這一想,便中了計。寫文章吧,沒有旁的可說。答應了。
答應了,寫什麼呢?我自己也不知道,這可真難倒了英雄好漢。大體上說,長篇總是小說嘍,我沒有寫詩史的本領,對戲劇是超等外行。只能寫小說——好壞是另一問題。寫什麼呢?想了好久,題目決定為《文博士》。是什麼呢?不能說,說破就不靈了。內容?還是不能說,沒想出來呢,再逼我,要上吊去了。我實在想不出答覆來。這不是發牢騷,也不是道歉,這是廣告。廣告不可騙人過甚,所以我不能說:讀完此篇,獨得十五萬元,也算序。
一九四○,十二,五,老捨於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