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讀者談《家》}}
有許多小說家喜歡把要對讀者講的話完全放在作品裡面,但也有一些人願意在作品以外發表意見。我大概屬於後者。在我的每一部長篇小說或短篇小說集中都有我自己寫的「序」或「跋」。有些偏愛我的讀者並不討厭我的嘮叨。有些關心小說中人物的命運的人甚至好心地寫信來探詢他們的下落。就拿這部我在二十六年前寫的《家》來說吧,今天還有讀者來信要我介紹他們跟書中人通信,他們要知道書中人能夠活到現在,看見新中國的光明才放心。二十六年來讀者們常常來信指出書中的覺慧就是作者,我反覆解釋都沒有用,昨天我還接到這樣的來信。主要的原因是讀者們希望這個人活在他們中間,跟他們同享今天的幸福。
讀者的好心使我感動,但也使我痛苦。我並不為覺慧惋惜,我知道有多少「覺慧」活到現在,而且熱情地為新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工作。然而覺新不能見到今天的陽光,不能使他的年輕的生命發出一點點光和熱,卻是一件使我非常痛心的事。覺新不僅是書中人,他還是一個真實的人,他就是我的大哥。二十六年前我在上海寫《家》,剛寫到第六章,報告他自殺的電報就來了。你可以想像到我是懷著怎樣的心情寫完這本小說的。
我很早就聲明過,我不是一個冷靜的作者,我不是為了要做作家才寫小說,是過去的生活逼著我拿起筆來。我也說過:「書中人物都是我所愛過和我所恨過的。許多場面都是我親眼見過或者親身經歷過的。」的確,我寫《家》的時候,我彷彿在跟一些人一同受苦,一同在魔爪下面掙扎。我陪著那些可愛的年輕生命歡笑,也陪著他們哀哭。我一個字一個字地寫下去,我好像在挖開我的記憶的墳墓,我又看見了過去使我的心靈激動的一切。在我還是一個孩子的時候,我就常常目睹一些可愛的年輕生命橫遭摧殘,以至於得到悲慘的結局。那個時候我的心由於愛憐而痛苦,但同時它又充滿憎恨和詛咒。我有過覺慧在他的死去的表姐(梅)的靈前所起的那種感情,我甚至說過覺慧在他哥哥面前所說的話:「讓他們來做一次犧牲品吧。」一直到我在一九三一年年底寫完了《家》,我對於不合理的封建大家庭制度的憤恨才有機會傾吐出來。所以我在一九三七年寫的一篇《代序》中大膽地說:「我要向這個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Jaccuse《我控訴》。」我還說,封建大家庭制度必然崩潰的這個信念鼓舞我寫出這部封建大家庭的歷史,寫出這個正在崩潰中的地主階級的封建大家庭的悲歡離合的故事。我把這個故事叫做《激流三部曲》,《家》之後還有兩個續篇:《春》和《秋》。
我可以說,我熟悉我所描寫的人物和生活,因為我在那樣的家庭裡度過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歲月,那些人都是我當時朝夕相見的,也是我所愛過和我所恨過的。然而我並不是寫我自己家庭的歷史,我寫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歷史。川西盆地的成都當時正是這種家庭聚集的城市。在這種家庭中長一輩是前清的官員,下一輩靠父親或祖父的財產過奢侈、閒懶的生活,年輕的一代卻想衝出這種「象牙的監牢」。在大小軍閥割據地方、小規模戰爭時起時停的局面下,長一輩的人希望清朝復辟;下一輩不是「關起門做皇帝」,就是吃喝嫖賭,無所不為;年輕的一代卻立誓要用自己的雙手來建造新的生活,他們甚至有「為祖先贖罪」的想法。今天長一輩的已經死了;下一輩的連維持自己生活的能力也沒有;年輕的一代中有的為中國革命流盡了自己的鮮血,有的作了建設新中國的工作者。然而在一九二○年到一九二一年(這就是《家》的年代),雖然五四運動已經發生了,愛國熱潮使多數中國青年的血沸騰,可是在高家仍然是祖父統治整個家庭的時代。高老太爺就是封建統治的君主。他還有整個舊禮教作他的統治的理論根據。他是我的祖父,也是我的一些親戚的家庭中的祖父。經濟權捏在他的手裡,他每年收入那麼多的田租,可以養活整整一大家人,所以一大家人都得聽他的話。處理年輕人生死的大權也捏在他的手裡。他認為錢可以解決一切問題,他想不到年輕人會有靈魂。他靠田租吃飯,卻連農民怎樣生活也弄不清楚。甚至在軍閥橫徵暴斂一年征幾年糧稅的時候,他的收入還可以使整個家過得富裕、舒服。他相信這個家是萬世不敗的。他以為他的兒子們會學他的榜樣,他的孫子們會走他的道路。他並不知道他的錢只會促使兒子們靈魂的墮落,他的專制只會把孫子們逼上革命的路。他更不知道是他自己親手在給這個家庭挖墳。他創造了這份家業,他又來毀壞這個家業。他至多也就只做到四世同堂的好夢(有一些大家庭也許維持到五代)。不單是我的祖父,高老太爺們全走著這樣的路。他們想看到和睦的家庭,可是和平的表面下掩蓋著多少傾軋、鬥爭和悲劇。有多少年輕的生命在那裡受苦、掙扎而終於不免滅亡。但是幼稚而大膽的叛逆畢竟衝出去了,他們找到了新的天地,同時給快要悶死人的舊家庭帶來一點新鮮的空氣。
我的祖父雖然頑固,但並非不聰明,他死前已經感到幻滅,他是懷著寂寞、空虛之感死去的。我的二叔以正人君子的姿態把祖父留下的家業勉強維持了幾年,終於帶著無可奈何的淒涼感覺離開了世界。以後房子賣掉了,人也散了,死的死,走的走。一九四一年我回到成都的時候,我的五叔以一個「小偷」的身份又窮又病地死在監牢裡面。他花光了從祖父那裡得到的一切,花光了他的妻子給他帶來的一切以後,沒有臉再見他的妻兒,就做了一個無家可歸的流浪人。這個人的另一面我在小說中沒有寫到:他面貌清秀,能詩能文,換一個時代他也許會顯出他的才華。可是封建舊家庭的環境戕害了他的生機,他只能做損人害己的事情。為著他,我後來又寫過一本題作《憩園》的中篇小說。
我在前面說過,覺新是我的大哥。他是我一生愛得最多的人。我常常這樣想:要是我早把《家》寫出來,他也許會看見了橫在他面前的深淵,那麼他可能不會落到那裡面去。然而太遲了。我的小說剛剛開始在上海的《時報》上連載,他就在成都服毒自殺了。十四年以後我的另一個哥哥在上海病故。我們三弟兄跟覺新、覺民、覺慧一樣,有三個不同的性格,因此也有三種不同的結局。我說過好幾次,過去十幾年的生活像夢魘一般壓在我的心上。這夢魘無情地摧毀了許多同輩的年輕人的靈魂。我幾乎也成了受害者中的一個。然而「幼稚」和「大膽」救了我。在這一點我也許像覺慧。我憑著一個單純的信仰,踏著大步向一個目標走去:我要做我自己的主人;我偏要做別人不許我做的事。我在自己辦的刊物上發表過幾篇內容淺薄而且有抄襲嫌疑的文章。我不能說已經有了成熟的思想。但是我牢牢記住丹東的話:「大膽,大膽,永遠大膽!」這三個大膽在那種環境裡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幫助我得到了初步的解放。覺慧也正是靠著他的「大膽」才能夠逃出那個正在崩潰的家庭,找尋自己的新天地;而「作揖主義」和「無抵抗主義」卻把覺新活生生地斷送了。
有些讀者關心小說中的幾個女主人公:瑞玨、梅、鳴鳳、琴,希望多知道一點關於她們的事情。她們四個人代表著四種不同的性格,也有兩種不同的結局。瑞玨的性格跟我嫂嫂的不同,雖然我祖父死後我嫂嫂被逼著搬到城外茅舍裡去生產,可是她並未像瑞玨那樣悲慘地死在那裡。我也有過一個像梅那樣年紀的表姐,她當初跟我大哥感情好。她常常到我們家來玩,我們這一輩人不論男女都喜歡她。我們都盼望她能夠成為我們的嫂嫂,後來聽說姑母不願意「親上加親」(她自己已經受夠親上加親的痛苦了,我的三嬸是我姑母夫家的小姐),因此這一對有情人不能成為眷屬。四五年後我的表姐做了富家的填房少奶奶。以後的十幾年內她生了一大群兒女,一九四二年我在成都重見她的時候,她已經成了一個愛錢如命的可笑的胖女人。我們家裡有過一個叫做翠鳳的丫頭,關於她我什麼記憶也沒有了,我只記得一件事情:我們有一個遠房的親戚托人來說話,要討她做姨太太,她的叔父徵求她本人的意見,她堅決地拒絕。雖然她並沒有愛上哪一位少爺,她倒寧願後來嫁一個貧家丈夫。她的性格跟鳴鳳的不同,而且她是一個「寄飯」的丫頭。所謂「奇飯」,就是用勞動換來她的飲食和居住。她仍然有權做自己的主人。她的叔父是我們家的老聽差。他並不虐待她。所以她比鳴鳳幸運,用不著在湖水裡去找歸宿。
我寫梅,寫瑞玨,寫鳴鳳,我心裡充滿了同情和悲憤。我慶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進了我的小說。我代那許多做了不必要的犧牲品的年輕女人叫出了一聲:「冤枉!」
的確我的悲憤太大了。我記得我還是五六歲的小孩的時候,我在姐姐的房裡找到了一本《烈女傳》的插圖本。下欄是圖,上欄是字。我做小孩子的時候,在家裡很少見到圖畫書。所以我把這本已經翻舊了的線裝書當作寶貝。我一頁一頁地翻看。儘是些美麗的古裝女人。有的用刀砍斷自己的手,有的在烈火中燒死,有的在水上飄浮,有的拿剪刀刺自己的咽喉。還有一個年輕女人在高樓上投繯自盡。都是些可怕的故事!為什麼這樣的命運專落在女人的身上?我不明白!我問我那兩個姐姐,她們說這是《烈女傳》。年輕姑娘都要念這樣的書。我還是不明白。我問母親。她說這是歷代的節烈的婦女。我求她給我講解。她告訴我:那是一個寡婦,因為一個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當著那個人的面砍下自己的手來;這是一個王妃,宮裡發生火災,但是陪伴她的人沒有來,她不能一個人走出宮去拋頭露面,便甘心燒死在宮中。為什麼女人,特別是年輕的女人,就應該為那些可笑的陳舊觀念,為那種人造的禮教忍受種種痛苦,甚至犧牲自己的生命?為什麼那本充滿血腥味的《烈女傳》就應當被看作女人學習的榜樣?連母親也不能說得使我心服。我不相信那個充滿血腥味的可怕的「道理」。即使別人擁護它,我也要反對。不久這種「道理」就被一九一一年的革命打垮了,《烈女傳》被我翻破以後,甚至在我們家裡也難找出第二本來。但是我們家裡仍然充滿著那種帶血腥味的空氣。我有個表姐在民國初年還有過抱牌位成親的「壯舉」。不用說,她念《烈女傳》入了迷,甘願為她從未見過一面的亡故的未婚夫守節,還夢想有人為她立一座貞節牌坊。甚至在五四運動之後,北京大學已經開始招收女生了,三個剪了辮子的女學生在成都卻站不住腳,只得逃往上海或北京。更不用說,我的姐姐妹妹們享受不到人的權利了。一九二三年我的第三個姐姐,還被人用花轎抬到一個陌生的人家,做填房妻子,忍受公婆的折磨,一年以後就寂寞地死在醫院裡。她的結局跟《春》裡面蕙的結局一樣。《春》裡面覺新報告蕙的死訊的長信,就是根據我大哥寫給我的信改寫的。據說我那個最小的叔父(我的小說裡沒有他)當時還打算送一副輓聯去:「臨死無言,在生可想。」她的丈夫把她的靈柩拋在尼姑庵裡,自己忙著張燈結綵做第三次的新郎,後來還是我的大哥花錢埋葬了她。
我真不忍挖開我的回憶的墳墓。那裡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傷心斷腸的痛史。
然而在我們家庭的暗夜中,琴出現了。這是我的一個堂姐的影子,我另外還把當時我見過的少數新女性的血液注射在她的身上。在我離家的前兩三年中,她很有可能做一個像琴那樣的女人。她熱心地讀了不少傳播新思想的書刊,我的三哥每天晚上都要跟她在一起坐上兩個鐘頭讀書、談話。可是後來她的母親跟我的繼母鬧翻了,不久她又跟她母親搬出公館去了。雖然同住在一條街上,可是我們始終沒有機會相見。三哥還跟她通過好多封信。我們弟兄離開成都的那天早晨到她家裡去過一次,總算見到了她一面。這就是我在小說的最後寫的那個場面。可是環境薄待了這個可愛的少女。沒有人幫忙她像淑英那樣地逃出囚籠。她被父母用感情做鐵欄關在古廟似的家裡,連一個陌生的男人也沒法看見。有人說她母親死後,父親捨不得花一筆嫁女費,故意讓她守在家裡,不給她找一位夫婿。我一九四二年回成都見到了她,她已經成了一個「弱骨支離」的「老太婆」了。其實她只比我大一歲。我在小說裡借用了她後來寫的兩句詩,那是由梅講出來的:「往事依稀渾似夢,都隨風雨到心頭。」她那一點點鋒鑣*終於被「家庭牢獄生活」磨洗乾淨了。她成了一個性情乖僻的老處女,到死都沒法走出家門。連一個同情她的人也沒有。只剩下從父親遺產中分到的三四十畝田,留給她的兩個兄弟。我用這麼多的話談起我二十七歲時寫的這本小說,這樣地反覆解釋也許可以幫助今天的讀者瞭解作者當時的心情。
我最近重讀了《家》,我仍然很激動。我自己喜歡這本小說,因為它至少告訴我一件事情:青春是美麗的東西。
我始終記住:青春是美麗的東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巴金195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