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文集之民俗風物 正文 賦得貓
    ——貓與巫術1

    我很早就想寫一篇講貓的文章。在我的《書信》裡「與俞平伯君書」中有好幾處說起,如廿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云:

    「昨下午北院葉公過訪,談及索稿,詞連足下,未知有勞山的文章可以給予者歟。不佞只送去一條窮褲而已,雖然也想多送一點,無奈材料缺乏,別無可做,久想寫一小文以貓為主題,亦終於未著筆也。」葉公即公超,其時正在編輯《新月》。十二月一日又雲2:

    「病中又還了一件文債,即新印《越諺》跋文,此後擬專事翻譯,雖胸中尚有一貓,蓋非至一九三三年未必下筆矣。」但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又云:

    「近來亦頗有志於寫小文,仍有暇而無閒,終未能就,即一年前所說的貓亦尚任其屋上亂叫,不克捉到紙上來也3。」如今已是一九三七,這四五年中信裡雖然不曾再說,心裡卻還是記著,但是終於沒有寫成。這其實倒也罷了,到現在又來寫,卻為什麼緣故呢?——

    1周作人在晚年寫給友人的信中,談到有意借鑒「英法兩國似的隨筆」。使中國的散文「性質轉為多樣」,並表示重讀「舊的文集」,見《賦得貓》等篇,「至今還是喜愛」。

    2在此之前,11月15日給俞平伯的信中,還有「想寫一依關於貓的小文,擱在心上已久,尚未能下筆,實因還未想熟(有如煮熟)也」等語。

    32月25日信中,在此句以下還有一句:「世事愈惡,愈寫下進文中去(或反而走在閒適一路),於今顧覺得舊詩人作中少見亂離之遠亦是難怪也。」

    當初我想寫貓的時候,曾經用過一番工夫。先調查貓的典故,並覓得黃漢的《貓苑》二卷,仔細檢讀,次又讀外國小品文,如林特(R·Lynd),密倫(A·A·Milne),郤貝克(K·Capek)等,公超又以路加思(E·V·Lucas)文集一冊見贈,使我得見所著談動物諸文,尤為可感。可是愈讀愈糊塗,簡直不知道怎樣寫好,因為看過人家的好文章,珠玉在地,不必再去擺上一塊磚頭,此其一。材料太多,貪吃便嚼不爛,過於躊躇,不敢下筆,此其人大約那時的意思是想寫《草木蟲魚》一類的文章,所以還要有點內容,講點形式,卻是不大容易寫,近來覺得這也可以不必如此,隨便說說話就得了,於是又拿起那個舊題目來,想寫幾句話交卷。這是先有題目而作文章的,故曰賦得,不過我寫文章是以不切題為宗旨的,假如有人想拿去當作賦得體的範本,那是上當非淺,所以請大家不要十分認真才好。

    現在我的寫法是讓我自己來亂說,不再多管人家的鳥事。以前所查過的典故看過的文章幸而都已忘卻了,《貓苑》也不翻閱,想到什麼可寫的就拿來用。這裡我第一記得清楚的是一件老姨與貓的故事,出在弄園主人著的《夜談隨錄》裡。此書還是前世紀末讀過,早已散失,乃從友人處借得一部檢之,在第六卷中。是《夜星子》二則中之一。其文云:

    「京師某宦家,其祖留一妾,年九十餘,甚老耄,居後房,上下呼為老姨。日坐炕頭,不言不笑,不能動履,形似饑鷹而健飯,無疾病。嘗畜一貓,與相守不離,寢食共之。宦一幼子尚在襁褓,夜夜啼號,至睡方掇,匝月不愈,患之。俗傳小兒夜啼謂之夜星子,即有能捉之者。於是延捉者至家,禮待甚厚,捉者一半老婦人耳。是夕就小兒旁設桑弧桃矢,長大不過五寸,矢上系素絲數丈,理其端於無名之指而拈之。至夜半月色上窗,兒啼漸作,頃之隱隱見窗紙有影倏進倏卻,彷彿一婦人,長六七寸,操戈騎馬而行。捉者擺手低語曰,夜星子來矣來矣!亟彎弓射之,中肩,卿卿有聲,棄戈返馳,捉者起急引絲率眾逐之。拾其戈觀之,一搓線小竹籤也。跡至後房,其絲竟入門隙,群呼老姨,不應,因共排闥燃燭入室,遍覓無所見。搜索久之,忽一小婢驚指日,老姨中箭矣:眾視之,果見小矢釘老姨肩上,呻吟不已,而所畜貓猶在胯下也,鹹大錯愕,亟為拔矢,血流不止。捉者命撲殺其貓,小兒因不復夜啼,老姨亦由此得病,數日亦死。」後有蘭巖評語云:

    「怪出於老姨,誠不知其何為,想系貓之所為,老姨龍鍾為其所使耳。卒乃中箭而亡,不亦冤乎。」同卷中又有《貓怪》三則,今悉不取,此處評者說是貓之所為亦非,蓋這篇夜星子的價值重在是一件巫蠱案,貓並不是主,乃是使也。我很想知道西漢的巫蠱詳情,可是沒有工夫去查考,所以現在所說的大抵是以西歐為標準,巫蠱當作witch一craft的譯語,所謂使即是familiars也。英國藹堪斯泰因女士(linaEckenstein)曾著《兒歌之研究》,二十年前所愛讀,其遺稿《文字的咒力》(ASpellofWord,1932.)中第一篇雲《貓及其同幫》,於我頗有用處。第一章《貓或狗》中云:

    「在北歐古代貓也算是神聖不可犯的,又用作犧牲。木桶裡的貓那種殘酷的遊戲在不列顛一直舉行,直至近代。這最好是用一隻貓,在得不到的時候,那就用煙煤,加入柄中。」

    「在法蘭西比利時直至近代,都曾舉行公開的用貓的儀式。聖約翰祭即中夏夜,在巴黎及各處均將活貓關在籠裡,拋到火堆裡去。在默茲地方,這個習俗至一七六五年方才廢除。比利時的伊不勒思及其他城市,在聖灰日即四旬齋的第一日舉行所謂貓祭,將活貓從禮拜堂塔頂擲下,意在表示異端外道就此都廢棄了。貓是與古代女神荔賴那有系屬的,據說女神嘗跟著軍隊,坐了用許多貓拉著的車子。書上說現在伊不勒思尚留有遺址,原是獻給一個女神的廟字。」第二章《貓與巫》中又云:

    「貓在歐洲當作家畜,其事當直在母權社會的時代。貓是巫的部屬,其關係極密切,所以巫能化貓,而貓有時亦能幻作巫形。兔子也有同樣的情形,這曾被叫作草貓的。德國有俗諺雲,貓活到二十歲便變成巫,巫活到一百歲時又變成一隻貓。

    「一五八四年出版的巴耳溫的《留心貓兒》中有這樣的話,巫是被許可九次把她自己化為貓身。《羅米歐與朱麗葉》中諦巴耳特說,你要我什麼呢?麥丘細阿答說,美貓王,我只要你九條性命之一而已。據英法人說,女人同貓一樣也有九條性命,但在格倫綏則雲那老太大有六條性命正如一隻黑貓。

    「又有俗諺雲,貓有九條性命,而女人有九隻貓的性命。(案此即八十一條性命矣。)

    「巫可以變化為貓或兔,十七世紀的知識階級還都相信這是可能的事。」

    燒貓的習俗,弗來則博士(J·C·Frazer)自然知道得最多,可惜我只有一冊節本的《金枝》(TheGoldenBough),只可簡單的抄幾句。在六十四章《火裡燒人》中云:

    「在法國阿耳登思省,四旬齋的第一星期日,貓被扔到火堆裡去,有時候殘酷稍為醇化了,便將貓用長竿掛在火上,恬活的烤死。他們說,貓是魔鬼的代表,無論怎麼受苦都不冤枉。」他又解釋燒諸動物的理由云:

    「我們可以推想。這些動物大約都被算作受了魔法的咒力的,或者實在就是男女巫,他們把自己變成獸形,想去進行他們的鬼計,損害人類的福利。這個推測可以證實,只看在近代火堆裡常被燒死的犧牲是貓,而這貓正是據說巫所最喜變的東西,或者除了兔以外。」

    這樣大抵可以說明老姨與貓的關係。總之老姨是巫無疑了,貓是她的不可分的系屬物。理論應該是老姨她自己變了貓去作怪,被一箭射中貓肩,後來卻發見這箭是在她的身上。如散茂斯(M·Summers)在所著《殭屍》(TheVampire,1928)第三章《殭屍的特性及其習慣》中云:

    「這是在各國妖巫審問案件中常見的事,有巫變形為貓或兔或別的動物,在獸形時遇著危險或是受了損傷,則回復原形之後在他的人身上也有著同樣的傷或別的損害。」這位散茂斯先生著作頗多,此外我還有他的名著《變狼人》,《巫術的歷史》與《巫術的地理》,就只可惜他是相信世上有巫術的,這又是非聖無法故該死的,因此我有點不大敢請教,雖然這些題目都頗珍奇,也是我所想知道的事。吉忒勒其教授(G·L·Kittredge)的《舊新英倫之巫術》(TheWiich一craftinOldandNewEngland)1929)第十章《變形》中亦云:

    「關於貓巫在獸形時受害,在其原形受有同樣的傷,有無數的近代的例證。」在小注中列舉書名出處甚多。吉忒勒支曾編訂英國古民謠為我所記憶,今此書亦是我愛讀的,其小序中有一節云:

    「有見於近時所出講巫術的諸書,似應慎重一點在此聲明,我並不相信黑術(案即害他的巫術),或有魔鬼干預活人的日常生活。」由是可知他的態度是與《殭屍》的著者相反的,我很有同感,可是文獻上的考據還是一樣,蓋檔案與大眾信心固是如此,所謂泰山可移而此案難翻者也。

    話又說了回來,老姨卻並不曾變貓,所以不是屬於這一部類的。這頭貓在老姨只是一種使,或者可稱為鬼使(familiarspirit)。茂來女士(M·A·Murray)於一九二一年著《西歐的巫教》(TlieWitch一cultinWesternEurope),辨明所謂巫術實是古代的原始宗教之餘留,也是我所尊重的一部書,其第八章論《使與變形》是最有價值的論斷。據她在這裡說:

    「蘇格蘭法律家福布斯說過,魔鬼對於他們給與些小鬼,以通信息,或供使令,都稱作古怪名字,叫著時它們就答應。這些小鬼放在瓦罐或是別的器具裡。」大抵使有兩種,一雲占卜使,即以通信息,猶中國的樟柳神,一雲畜養使,即以供使令,猶如蠱也。書中又云:

    「畜養使平常總是一種小動物,特別用麵包牛乳和人血餵養,又如福布斯所云,放在木匣或瓦罐裡,底墊羊毛,這可以用了去對於別人的身體或財產使行法術,卻決不用以占卜。吉法特在十六世紀時記述普通一般的所信云:巫有她們的鬼使,有的只一個,有的更多,自二以至四五,形狀各不相同,或像貓,黃鼠狼,癩蛤蟆,或小老鼠,這些她們都用牛乳或小雞餵養,或者有時候讓它們吸一點血喝。

    「在早先的審問案件裡巫女招承自刺手或臉,將流出來的血滴給鬼使吃。但是在後來的案件裡這便轉變成鬼使自己喝巫女的血,所以在英國巫女算作特色的那冗乳(案即贅疣似的多餘的乳頭)普通都相信就是這樣抵吮而成的。」吉忒勒其教授云:

    「一五五六年在千斯福特舉行的伊裡查白時代巫女大審問的第一案裡,貓就是鬼使。這是一頭白地有斑的貓,名叫撒但,喝血吃。」恰好在茂來女士書裡有較詳的記載,我們能夠知道這貓本來是法蘭色斯從祖母得來的,後來她自己養了十五六年,又送給一位老太太華德好司,再養了九年,這才破案。因為本來是小鬼之流,所以又會轉變,如那頭貓後來就化為一隻癩蛤蟆了。法庭記錄(見茂來書中)說:

    「據該嫗華德好司供,伊將該貓化為蟾蜍,系因當初伊用瓦罐中墊羊毛養放該貓,歷時甚久,嗣因貧窮不能得羊毛,伊遂用聖父聖子聖靈之名禱告願其化為蟾蜍,於是該貓化為蟾蜍,養放罐中,不用羊毛。」這是一個理想的好例,所以大家都首先援引,此外鬼使作貓形的還不少,茂來女士書中云:

    「一六二一年在福斯東地方擾害費厄法克思家的巫女中,有五人都有畜養使的,惠忒的是一個怪相的東西,有許多只腳,黑色,粗毛,像貓一樣大。惠忒的女兒有一鬼使,是一隻貓,白地黑斑,名叫印及思。狄勃耳有一大黑貓,名及勃,已經跟了她有四十年以上了。她的女兒所有鬼使是鳥形的,黃色,大如鴉,名曰調呶。狄更生的鬼使形如白貓,名非利,已養了有二十年。」由此可知貓的地位在那裡是多麼高的了。吉忒勒其教授書中(仍是第十章)又云:

    「馴養的鄉村的貓,在現今流行的迷信裡,還保存著好些它的魔性。貓會得吸睡著的小孩的氣,這個意見在舊的和新的英倫(案即英美兩國)仍是很普遍。又有一種很普遍的思想,說不可令貓近死屍,否則會把屍首毀傷。這在我們本國(案即美國)變成了一種高明的說法,云:勿使貓近死人,怕它會捕去死者的靈魂。我們記得,靈魂常從睡著的人的嘴裡爬出來,變成小老鼠的模樣!」講到這裡我們可以知道老姨的貓是屬於這一類的畜養使,無論是鬼王派遣來,或是養久成了精,總之都是供老姨的使令用的,所以跨了當馬騎正是當然的事。到了後來時不利兮駛不逝,主人無端中了流矢,貓也就殉了義,老姨一案遂與普通巫女一樣的結局了。

    我聽人家所講貓的故事裡,還有一件很有意思的,即是貓替猴子伸手到火爐裡抓煨栗子吃,覺得十分好玩,想拿來做文章的主題,可是末了終於決定借用這老姨的貓。為什麼呢?這件故事很有意思,因為這與中國的巫蠱和歐洲的巫術都有關係,雖然原只是一篇誌異的小說。以漢朝為中心的巫蠱事情我很想知道,如上邊所已說過,只是尚無這個機緣,所以我在幾本書上得來的一點知識單是關於巫術的。那些巫,馬披,沙滿,藥師等的哲學與科學,在我都頗有興趣而且稍能理解,其荒唐處固自言之成理,亦復別有成就,克拉克教授在《西歐的巫教》附錄中論一女所用飛行藥膏的成分,便是很有趣的一例。其結論云:

    「我不能說是否其中那一種藥會發生飛行的感覺,但這裡使用烏頭(aconite)我覺得很有意思。睡著的人的心臟動作不勻使人感覺突然從空中下墜,今將用了使人昏迷的莨菪與使心臟動作不勻的烏頭配合成劑,令服用者引起飛行的感覺,似是很可能的事。」這樣戳穿西洋鏡似乎有點殺風景,不如戈那所畫老少二女自身跨一掃帚飛過空中的好,我當然也很愛好這西班牙大匠的畫,但是我也很喜歡知道這三個藥方,有如打聽得祝由科的幾門手法或會黨的幾句口號,雖不敢妄希仙人的他心通,難能多察知一點人情物理,亦是很大的喜悅。茂來女士更證明中古巫術原是原始的地亞那教(Diana一Cult)之國遺,其男神名地亞奴思,亦名那奴思(Janus),古羅馬稱正月即從此神名衍出,通行至今,女神地亞那之徒即所謂巫,其儀式乃發生繁殖的法術也。雖然我並不喜歡吃菜事魔,自然更沒有騎掃帚的興趣,但對於他們鬼鬼祟祟的花樣卻不無同情,深覺得宗教審間院的那些拷打殺戮大可不必。多年前我讀英國克洛特(E·Clodd)的《進化論之先驅》與勒吉(W·E·H·Lecky)的《歐洲唯理思想史》,才對於中古的巫術案覺得有注意的價值,就能力所及略為涉獵,一面對那時政教的權威很生反感,一面也深感危懼,看了心驚眼跳,不能有隔岸觀火之樂,蓋人類原是一個,我們也有文字獄思想獄,這與巫術案本是同一類也。歐洲的巫術案,中國的文字獄思想獄,都是我所怕卻也就常還想(雖然想了自然又怕)的東西,往往互相牽引連帶著,這幾乎成了我精神上的壓迫之一。想寫貓的文章,第一挑到老姨,就是為這緣故。該姨的確是個老巫,論理是應該重辦的,幸而在中國偶得免肆諸市朝,真是很難得的,但是拿來與西洋的巫術比較了看也仍是極有意思的事。中國所重的文字獄思想獄是儒教的,——基督教的教士敬事上帝,異端皆非聖無法,儒教的文士詣事主君,犯上即大逆不道,其原因有宗教與政治之不同,故其一可以隨時代過去,其一則不可也。我們今日且談巫術,論老姨與貓,若文字獄等亦是很好題目,容日後再談,蓋其事言之長矣。

    民國二十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北平。

    (附記)

    黃漢《貓苑》卷下引《夜談隨錄》,雲有李侍郎從苗疆攜一苗婆歸,年久老病,嘗養一貓酷愛之,後為夜星子,與原書不合,不知何所本,疑未可憑信。

    (1937年1月作,選自《秉燭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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