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十三日,在湖北省城住一天,左思右想,只得仍回家,見吾父為是,擬十四日起行,由岳州湘陰,繞道出沅江益陽,以至湘鄉,約須半月,沿途自知慎重,如果遇賊,即仍回湖北省城,陸續有家店寄京,不必掛念。
家眷既不出京,止將書檢成箱內,搬一小房子,余物既不必動,余行李寄存常大人署中,留荊七孫福看守,自帶丁韓二人回南,常又差四人護送,可以放心,滌生手示。(咸豐二年八月十三夜在湖北省城發)
【譯文】
十三日,在湖北省城住一天,左思右想,只得仍舊回家見我父親為是,準備十四日起行,由岳州湘陰,繞路出沉江,益陽,到湘鄉,大約要半個月,沿途自己知道慎重,如果遇上賊人,就仍舊回湖北省城,陸續有家信到京城,不必掛念。
家眷既然不離京城,只把書簿放進箱內,搬一間小房子,其餘的東西都不要動,我的行李寄存在常大人署中,留荊七、孫福看守,自己帶盯韓而人回南方,常又差了四人護送,可以放心。滌生手示,(咸豐二年八月十三日夜在湖北省城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