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後,區的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開始出現矛盾。市裡出台過物業費指導價,一類區,物業管理費可收二點三元封頂,二類區一點七元封頂,三類區一點四元封頂。但這個東西的出台,是房地產商共同商議的結果,其中玩了很多文字遊戲,比如,區的分類,就沒有明確的標準。正因為如此,雍州新城自己是特類區,最初,每平方米的物業管理價格是五元,後來因為業主一再交涉,才降到三元。
物業管理權控制在開放商手裡,他們不僅收取高額物業管理費,還將區內很多公共資源轉化為自己的資源。比如區的車越來越多,車位不夠用,他們便利用區內道路停車。收取的停車費,公共道路原本是業主共同所有,他們卻據為己有。區內有很多資源,他們都可以變成自己賺錢的工具。比如區用電、用水,他們均可以提高一點費用,區公共設施的使用,他們收取使用費,電信要在區建站,他們要收費,網通等網絡公司要進入區,他們同樣收費。單項費用起來不算太高,加在一起,就是一個巨大的數目。有人替他們算了一筆賬,一年下來,二萬套住宅,物業管理費大約是七千二百萬元,其他各項費用,約三千萬元。一年收益超過一個億。這還僅僅只是前三期,往後還要建四期五期。
雍州新城的業主瞭解這些內幕之後,醞釀成立業主委員會,希望通過招標的方式將開發商的物業公司雍新物業趕出去,將物業管理權收回來。一年一億元營業收入的一盤生意,開發商怎麼肯輕易讓出去?他們採取了種種手段阻撓業委會的成立。即使如此,業主還是在進行努力。後來便釀成了暴力事件,業委會籌備組開會的時候,雍州新城突然停電,一群不明身份的人衝進會場,對裡面的成員一頓暴打。參與此次會議的人員,全部受傷,其中重傷四人。
這個案子,原本只是一起治安案件,屬於派出所管轄。因為中央媒體發佈了消息,全國的網絡媒體群情洶湧,省市領導震怒,紛紛批示,案件因而升級,到了市公安局刑警隊,落到了冷青的頭。天後,他們將當晚行兇的人陸續抓獲。這些人,全部是雍新物業管理公司保安。不過,在物業公司的管理名冊,他們早已於出事前一個月或被清退或被除名或辭職。區的業主,出事當天,他們還到這些保安在正常班。
王宗平到過這件案子的結案報告,他,這件案子,不是早已經結了嗎?
冷青,結個屁。你想想,那些保安,都是打工的,沒有人組織,他們幹嘛要打業主?而且,一動手就將人家往死裡打,借他們個膽,他們也不敢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