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淡如散文集 正文 寫在沙灘上的名字
    我喜歡到海島上旅行,因為海浪的聲音。

    搜集靈感啊?自以為知情的人總是這樣問我。還是尋找寫作題材?

    是啊,我的微笑似乎這樣回應著。其實不是的,只是,有時說不,就要解釋很多。解釋之後,你可能會看見“勉強同意”的眼神,“不能理解”的笑容,或“強作解人”的詮釋,或者一連串的問題:你喜歡哪個國家,為什麼?

    國家及國界對我的旅行並無太大意義。島嶼和旅館是旅行中唯一有生命意義的疆界。而喜歡就是喜歡,“為什麼”不能理直氣壯,為什麼要問為什麼?

    至於我的出走,只是想忘記,不是為了尋找。忘記“曾經”的我,也許,並不能忘記。

    我喜歡坐在沙灘上看浪花襲來,退去的潮水在我身邊織出魚鱗狀的波紋與光影,我如同沙灘上那些靜靜的貝殼,什麼也不想,盡量不讓腦袋轉動,只是無聲的笑著,等待下一次浪花來襲。

    有時太開心,我就像個瘋子一樣咯咯笑了起來。十公尺方圓內,通常沒有人,一千公尺范圍內,大概也沒有跟我說同一國話的人,誰也聽不到我的笑聲。沙灘溫柔的吸收了我微弱的聲音,如同它們幾億年來做的一樣。

    如果你願意把眼睛從“有價范圍”移開一下,你就會發現,珍貴珠寶的定義不只是世上稀何的礦石,沙灘上的水花晶瑩璀璨,不只這些!抓起一把沙子,我看見沙中隱藏著無可數計的貝殼珠子——它們可能來自幾千萬個不同的貝殼。死去的貝殼把身體貢獻給沙灘,千萬年來琢唇出直徑比一厘米還小的貝殼珠。

    在有價的眼光看來,數大並不是美,不能販售就不值錢。還好不值錢,所以它們留在海邊,繼續傾聽海的聲音。

    除了腳印,什麼也不該留下;除了記憶,什麼也不該帶走。我信仰這麼素樸的旅行觀。我花了許多天,坐在海邊,住在海邊,盡量享受無事可干的感覺。我不搜集也不尋找,太陽太大時則回房寫稿——我並不想這麼努力,只是習慣,在旅行時,寫稿變成一種壞習慣。一個從“曾經”的世界帶去的包袱。

    這次在峇裡島,我忍痛租了一間有史以來我住過最貴的地方飯店,非常大而光亮的房間(在台北大概會被隔成四房二廳),只因有十五公憤長的大陽台,坐在可以看見海的書桌前寫稿,時時可以聽見海浪的聲音,入夜時還有另一邊的田野迢遞過來的蟲叫蛙鳴。

    啪啦啪啦,母性的海浪聲音,有時我昏昏然睡著了,醒來,喝幾口冰涼的啤酒,我覺得自己身處於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這幾天,我做了一些非常值得紀念的事情,比如:

    在沙灘上來回行走時發現一“馱”東西被沖上岸,走進一看,是只死掉的有刺河豚。它足有五十公分長,大概是壽終正寢吧。我蹲下來看它,幾個當地人不久也湊過來看,說了些我不懂的話,探頭走開了——可能是看我太有興趣的樣子,怕我把它吃掉,告誡我不能吃吧!

    在大清早和漁民出去看野生的瓶鼻海豚,海豚迎著剛剛升起的太陽向東方游泳,有只“人來瘋”的還興奮的表演了空中旋跳。

    某一天早上有只受傷的偽虎鯨(它長得太像鯊魚)游上岸來,企圖擱淺等死,好心的當地人拼命把它送進海裡,幾番奮戰,它終於游進海中。下午那人告訴我,偽虎鯨沒有活下來,傷得太重。看他們知其不可而為了,我的眼淚感激得掉下來,唉,在台灣,大家早已拿刀來割肉了,不是嗎?地方新聞曾這麼說。

    浮潛,看小丑魚和鸚鵡魚在珊瑚礁群中穿梭,喝進幾口海水,鹹得可以把我醃成魚干。

    游泳,皮膚已經曬成小麥色。

    在沙灘上看兩只很會享受的狗在弄潮並舔來舔去。

    向灘販買了一只烤玉米,在落日時邊走在沙灘上邊吃。

    在吧台邊喝很嗆的愛爾蘭威土忌,一邊看著潛水攝影家DavidDoubilet的“海洋之光”圖片,對海中的怪東西們嘖嘖稱奇,發誓將來一定要去大溪地,然後帛琉群島、新幾內亞和埃及的海邊。

    對照我平常密集的“工作狂”日志來看,這大概叫做“混吃等死”。

    我獨自玩得開心。

    我想到日子正當少女時曾經做的“傻”事:喜歡一個人,於是騎了兩個鍾頭的腳踏車到海邊,把他的名字寫在沙灘上。

    保守的小鎮不許在讀書時談戀愛。多嘴的手帕交會洩漏我的秘密,於是我只好把名字寫在沙灘上,讓海浪沖去,不留一點痕跡。“重大”的秘密說了,死無對證。

    寫了哪一個名字?當初的重大秘密,我如今並不記得,是A是B還是C,還是ABC都有?

    寫在沙灘上的名字是誰,並不重要,就好像沙中的貝殼珠屬於哪一種貝殼,名字,都不代表什麼。那一刻和大海的聲音心靈相通的感動,仍然非常美妙。

    我們的名字,再怎麼特殊,再怎麼輝煌光燦,都只是寫在沙灘上的名字。最後會被潮水磨平,沒有一點痕跡。對於藍天碧海,我們不如一個貝殼。

    當我每次聽到久違的海浪聲音時,它也這般提醒我。

    當我每次坐在沙灘上微笑或大笑,我也提醒自己,只有當下的開心與歡喜,是真正屬於我的東西。

    上天自有打算

    這些日子,我在種花。

    提起種花嘛,很多古人喜歡用“蒔花植卉”這種文縐縐的話,接下來那一句就是以“冶情養性”說明其功能。

    我種花,不是為了怡情養性,那麼說,就太假死了。人的性情大抵已經固定,自己若不願洗心革面,借茶啊花啊念佛啊打坐啊,改的不過是一些皮相。剛開始是誤打誤撞,抱著學習的精神,主持一個有線電台的花卉節目,我告訴自己:雖然我算是半個花癡(花的白癡),但學些常識也好,況且,不必交補習費,還有主持費。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你補習,還有人給你錢,啊,太棒了!

    我的腦袋說簡單很簡單。就是:事情還沒開始時一定樂觀得不得了。

    ……反省一下,過去每次談戀愛時也一樣,剛開始時,對方都是我認為打著燈籠沒處找的天作之合,我總是感覺自己無比的幸運。有一次我不小心發現多年前的一本隨身札記,愕然發現我曾寫過如下的句子:

    感謝上帝!像我這樣一個溺水的人,其實是會抓住任何一根稻草的,現在我只祈求有個舢船漂過來,而他竟送給我一艘豪華郵輪……

    對照日期,現在我已看清,當時我所謂的豪華郵輪,其實……唉,是艘處處漏水的破船……噢,我或許不該如此坦白的陳述人生中曾經發生之事實。不過,一段不適合的感情確會讓人感覺,回首當時一片灰暗,額手稱慶劫難已過。唯有好情人使人回顧時仙樂飄飄,一片光明。

    不,不談感情。

    話說當時自以為補習又不必繳學費的我,從此風塵僕僕在台灣各地奔波,常常在清晨五點給鬧鍾嚇醒,心不甘情不願的出外景,烈日艷陽當頭沒話說,萬一花農住在高海拔地區,冰霜雪雨也不是沒淋過。

    太辛苦了,太辛苦了!過程之中我不斷自言自語。不過我是個很“扭”(四聲)的人,不告一段落,絕不打退堂鼓。“太辛苦了所以我不做”“太難了所以我不玩”這種話我是說不出來的。看我能在法律系念完四年才決定“畢業後絕對不再翻六法全書”,就不難想到我的“韌性”何等堅強。我的朋友曾說:因為頑固和死愛面子,做什麼事我很難不成功,戀愛俘外。

    兩季節目做完大功告成,心想總算可以揮一揮衣袖了吧。我卻在陽台上種起花來,同時,如有朋友想綠化環境,我又毛遂自薦當起免費的園藝顧問。

    只因回首當時仙樂飄飄,一片光明。

    陽台上的合果芋和白玉萬年青已經蔚然成為三代同堂的家族,當初小小的一株幼苗,已迅速變成七、八盆健康可愛的植株。(專家們也許會說,這兩種植物有什麼好誇口,不難種嘛,但我還是很頑固的堅持,我種的更加青翠欲滴。如今我明白,老王種瓜,是一定會自種自誇的,因為有了感情的成分。)

    樟樹、楓樹、夜來香、樹蘭、仙人掌各得其所。

    影響植物生長最大的因素,是陽光與土壤。有些喜陽,有些喜陰。喜歡陽光的草花,你偏把它端入室內,它當然會死於非命,別怪花市的人給花打特效藥,埋怨它到你家就死翹翹。

    “土”字也沒那麼好寫,有的要保水,有的需透氣,有的很容易被淹死,有的不能太干,砂土、培養土、發泡煉石、蛭石、珍珠石、蛇木各司其職。

    慢慢覺得千樹萬花靜觀皆自得,多長出一片葉子也值得我開心。

    我體認到植物有它們的季節,你人力不能回天運。彩葉芋入冬必得冬眠,土上光禿無葉,春夏之交,自然鑽出土來競艷;楓樹也得挨過飄零的冬天。季節不到,你有心栽花,花必不發。

    人是不是也有他的季節?如果有,那必是算命的人所說的運勢了。

    看著植物時,不論再怎麼仔細,看不到它們的成長過程,但日復一日,不知不覺之間,綠葉像把小傘,新芽已冒出土地。在這處處求效率的時代,一草一木在面對它們的生命時,依然有十足耐心。

    我猜所謂“格物致知”大概就是我在看草木時所做的、差不多的事。望著葉子發呆時,常有熟悉的音律流進我心中的耳朵:

    靜靜的,什麼都不做

    當春天來時,草木就開始生長……

    靜靜的,什麼都不做,指的是心,不是手。否則草木再怎麼耐命一定會完蛋。

    可是,我們的人為可以“做”到什麼地步呢?

    春未,我播了蔦蘿的種子。天氣相當懊熱,我播種已有些遲了,但蔦蘿不負我望,一株、兩株、三株……接連挺起嬌弱的嫩莖,羽狀的葉於冉冉向上增生,一葉、兩葉、三葉……

    正當我在編織一幅“嬌美纖弱的紅花隨風搖擺”的圖畫時,某天早上醒來,哇,顯然有可惡的入侵者,把葛蘿當成美味大餐,吃掉三分之一的蔦蘿。

    此後就是我與不知名敵人的大戰。

    我不斷遷徙蔦蘿的幼苗,甚至把它們藏到一堆仙人掌之中,奈何那個敵人可能是“有翅膀”的,而且有耐心與我捉迷藏。沒過幾天,它總會很機靈地發現蔦蘿種子的藏身之處,卡卡卡(我想像中的聲音),把“我的”蔦蘿當“它的”大餐吃掉。(加引號的原因,是因我後來發現,我和那只蟲的占有心態沒啥不同。)

    一個月下來,所有的蔦蘿都陣亡了。播種季節已過,這場戰爭我是輸了。

    不過戰事並未罷休,這只(批)隱形蟲大概抱著“沒魚蝦也好”的心態把“我的”楓樹樹葉咬成不規則狀,夜來香也遭到毒手,最可怕的是,對昆蟲們向來一向是“爹不疼娘不愛”的黃金葛也被咬了好幾口。

    哼,我我我,再也忍不下去了,非給你瞧瞧厲害不可!

    某個星期六,我帶著報復性的笑容,到花市買了一瓶“巴拉刈”。不把元凶扯出來,誓不為人!在閱讀說明書時,我幾乎可以看到那只貪吃無饜的蟲“橫死街頭”的模樣,真是大快人心。哈!

    我原本打算第二天下手,為蔦蘿們報仇。斬草除根、永絕後患……

    可是,那瓶巴拉刈到現在還沒開封。

    為什麼?

    那天晚上,望著楓樹難看的葉子發呆的我,忽然把自己想成一只蟲。

    是的,如果我是蟲,千辛萬苦發現一株“美味的”蔦蘿,我一定非常非常的興奮。卡滋卡滋,多美味啊,仿佛我看到肥美多汁的烤雞大餐……然後,那只蟲在我的腦海裡活動了起來——我想像到——那只蟲,吃了灑上巴拉刈的楓葉,痛苦的在地上打滾,掉著眼淚委屈的說:

    嗚……我只是吃了幾片葉子而已嘛。

    只是吃了幾片葉子,罪不至死吧。它它它……畢竟也要活命……

    於是至今我尚未有足夠勇氣打開巴拉刈的蓋子。

    最近我看了生態學家瑞秋·卡森出版的一本反農藥的書籍《寂靜的春天》(silentSpring)。她說人類用農藥防治病蟲害的結果,只會使生命力更堅強的昆蟲留下來,產生抗藥性的昆蟲,會制造更大的植物病蟲害,也會制造生物鏈上無可估計的損失,一經巴拉松處理過的地區,對人類、家畜己構成潛在的危險,濫用農藥將使未來的春天永遠歸於寂靜……

    端秋·卡森在出版此書時受到化工界的打擊,被抹黑成“只想把地球拱手讓給昆蟲的女人”。但她至少讓一些人明白:我們都是大自然“生命網”的一部分。蟲也是,自然界是牽一發而動全局。

    我已經決定不打開巴拉刈了。

    梅雨過後,我發現,竟然有些“聰明”的蔦蘿種子,此時才探出頭來,沒趕上昔日的“昆蟲大餐”。原來,生命自有出處安排。我不知道“聰明”的蟲於是否又會發現它的烤雞大餐。至少,新的蔦蘿們在一片“落地生根”的“嬰兒淚”的包圍下,目前已安然活了十天。

    啊,上天自有打算。

    偶爾的機緣使我得以親近泥土一些,體會一個“鄉下孩子”的樂趣。雖然,當我是個鄉下孩子的時候,我積極向往的是文明的,無塵無土,坐臥書城,出入皆雅彥的生活。府花植卉使我聽到心中一直被壓抑的一種聲音。

    亨利·梭羅在壯年時搬到華爾騰湖湖畔,因為“觀察任何一草一本的生長,都令人格外愉悅”,在播下種子的時候,我也擁有了觀察者沾沾自喜的心情,看著苗圃中細小如砂的種子慢慢的挺出柔弱的根莖、長出子葉和葉片,有時一場陣雨就會摧毀種子們多日的努力,可是生命的呼喚使某些堅韌的芽堅持存活下來。

    在空氣污濁的都市,我開始留心周遭的環境,對於人家門口“買而不養”的植物,總帶著看流浪貓流浪狗的悲憫。令人驚歎的是,在惡劣的環境下,很多植物仍然以死而復生、萌生新芽的耐力來迎接旱日中偶爾的天降甘霖。

    我們人生中微薄的努力,在大自然面前不值得誇耀什麼。梭羅在《種子的信仰》一書中說:“有人為文報導那些‘自當成功’的人的一生,歌頌在困境中追求知識的偉大。我建議這些新手應該到樹林裡,去挖起一打橡樹或山核桃的幼苗,研究一下它們的生命史,方知天外有天!”

    知道天外有天,是成長的喜悅。

    上天自有打算,所有已發生(包括談得很爛的戀愛)和未發生的,沒有不可能的未來。

    這樣就對了

    如果要我描繪出一個我理想中的“家”,它的氣氛必然很像“蝙蝠俠”電影裡的蝙蝠洞。

    它必須在雜亂的大都會中。是的,我非常喜歡隱於市的感覺。一打開門,走進街頭,就可以看見紅男綠女的浮世繪。關起門來,就剩下我自得其樂。

    就剩下我,一個安於寂靜的我。藏在一個可以嗅到所有訊息的地方,卻有權接受及拒絕所有訊息的我。高興出現時才出現,像蝙蝠俠。

    因為這種很自私的癖好,所以我在家不接任何電話。

    電話是備急用的,非到SOS不使用。

    我還需要安靜而廣大的空間,各種科技化用品。最好還有一個不跟我住在一起的管家。因為我滿孤僻,但我也很懶,不太願意洗衣擦地板,有時心血來潮做家事,副作用也使我感覺得不償失,比如:為了燙衣服卻在左腕燙出三公分長的疤,煎牛排時差點把自己的指頭炸熟,擦窗戶時險些把自己丟出窗外,因為專心寫稿而忘了正在放洗澡水,第二天醒來才發現客廳燈火一夜通明……

    最近我才搬進一個離我的理想並不遠的家。

    從來我就不是個“不食人間煙火型”的作家,在我的書中,我一直強調現實很重要、錢很重要。因為理想是要靠一步一步踩在現實的階梯上達成,而有足夠的錢才可以不讓現實限制你的自由。不可否認,充分的金餞才足以讓人擁有一個理想的殼,一個“家”的硬體條件。

    我離所謂的家很遙遠,但是我已有一個滿理想的“蝙蝠洞”。

    我的家,每間房間都有兩面采光,可以邀請陽光與風進來,總共有四房一廳,空間還算充足。雖然偶有朋友來訪時會問:“你一個人住?不害怕?不寂寞?要這麼多房間來養蚊子?”可是我覺得四個房間剛剛好,喜歡活在都市中,但我卻是個不喜歡都市計劃的人,我的生存方式頂浪費都市空間。

    我只在上班時間接聽電話,回家仿佛走入與世隔絕的桃花源,我喜歡倒掛在沙發上看書,讓喬治·溫斯頓的音樂當背景音樂,完全不說話。

    好心的媽媽桑每星期來一次,幫我擦地板及維持窗明幾淨。

    家具不多,裝飾很少,滿屋子都是書。前幾個月小偷侵入本棟大樓(目前我還沒有高科技組合的電腦智慧門,真遺憾),整個屋子翻得亂七八糟,就是沒有遺失任何東西,因為房子裡完全沒有任何值錢的金銀財寶。我想他離開時一定很沮喪,只有自認倒媚埋怨道:“這窮鬼住這麼大房子干嗎?”

    老實說,從我付得起這樣的“家”,我才有“這樣就對了”的感覺。

    有些人適合群居,愛享天倫之樂,愛門庭若市,但我確實適合當作家——沒事就坐在家,獨居是我安全感的來源。

    生活在都會中,我可以接收人們的聲音,但在獨占性的家中,我才能聽見自己心中的聲音。

    可以沉思、可以冥想、可以聽見自己心中的聲音,對我很重要,那屬於我生存的自由權。

    終於我恍然大悟,感覺“這樣就對了”,那表示:That’smyway!

    “我的家庭真可愛,幸福美滿又安康。”小時候,當這樣的音樂從老風琴的音箱中咿咿呀呀的擠出來,全班同學以充滿感動的聲音唱出和諧的音調時,我心底的那根弦,總是會發出一種尷尬的聲音。為什麼?當時我不知道。

    十四歲,我離家到了台北,開始一段冗長的宿捨生涯。小小的房間、雙人鐵床、蒼白冷清的日光燈、沉重的功課,僅容轉身的沐浴間。使我多年來都夢到自已被囚禁在小小格子中,動彈不得。

    我想,我“掙扎”了很久才明白,我對人生的期望和對家的期望,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督不一樣。原來我不愛群居,也不愛以“密切往來”、前胸貼後背的方式表達關心。

    現在這樣就對了。

    靈感不是天打雷劈

    靈感哪裡來?這是我最常被問到的問題。

    古今中外,文學家、藝術家似乎都被歸類為散漫過一生的類型,說好聽點是浪漫、是隨性,說難聽點是瘋狂。你的腦海中可能立即會飄過一些代表性的例子:比如李白喝酒一斗詩百篇,還不是落魄一生,糊裡糊塗抓月而死;梵谷割下自己的耳朵也沒人要,死前幾乎一幅畫也沒賣出去,自己貧病一身,徒然肥了後代收藏家……

    這些“天才”,聽起來似乎沒有什麼“生涯智慧”。以上赫赫有名的例子似乎告訴我們,在藝術文學上有成就的人,被所謂“繆思女神”鍾愛的人,都是遠離現實的虛妄之徒。人們也總以為,創作者靠的是靈感。有靈感,下筆如泉湧;沒靈感,江郎才盡,坐以待瘋狂。

    而靈感又是什麼呢?它似乎又被形容成和幽靈一樣的東西,來無影,去無蹤,天生天成,像天打雷劈——照中國古人的說法,如果你媽生你之前夢見仙人賜彩筆,你就會理所當然成為文學泰斗。

    像杜甫那種講究“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的詩人,很容易就被凡人看作“沒什麼了不起”的酸學究,講出這麼苦兮兮的話,就不是天才。

    中國人尊天才若神明,“沒天才”在多年之後的現代還是被當作自暴自棄、打退堂鼓的好借口。

    我們實在應該來看看外國的“天才”作家是怎麼變成萬人傳頌一時的“天才”的。在浪漫的表皮下,不少大作家可還真是工於心計。從功成名就的文學作家和失敗潦倒的作家身上,我們都可以看出一些有趣的通則。

    有些人的成功是因為找到好配偶

    美國有一本著名的生涯定位暢銷書,叫做《馬上成功》,作者是著名的行銷策略學家賴茲和屈特,他們致力宣揚“成功的關鍵,在於騎上一匹好馬”(英文書名:HorseSense:TheKeytoSuccessIsFindingaHorsetoRide)他們分析各大老板的成功秘訣,將各種“馬”(馬=機會)的成功機會作一排比,到底還是發現了一個令大多數人跺腳的事實:找到好配偶,你有二分之一的成功機率,僅次於生於豪富之家。他們舉的例子是國家地理雜志的總裁格羅斯維諾(GibertGrosvenor),他固然非常優秀,使該雜志訂戶從不到一千增為兩百萬淹,但最重要的是,他娶了原總裁的女兒,才有握住大權的機會。

    “攀龍附鳳”的成功法則不只是企業界才運用,從文學家軼事看來,因好配偶而有成名機會的也不少。

    寫《最後一課》的法國名作家都德,就是靠好妻子成名的范例。他的妻子茱麗葉文學造詣甚高,但一結婚後就竭力幫助丈夫寫作,都德的成就和美滿的婚姻完全分不開,他曾說:“假如沒有我的妻子,我一定會因任性而疏忽於寫作……我作品的每一頁她都細心斟酌、修改過。”的確,他在婚前只寫了一些動人的小故事,婚後才有大部頭著作出現。寫《環游世界八十天》的科幻作家凡爾納在三十五歲前還常遭退稿,每次拿到退稿,他都發誓不寫,想把稿件扔進壁爐,還好他的妻子每次都會阻止他:“親愛的,不要灰心,再試一次!”後來他交上好運,部部暢銷,被譯為各種文字,至今魅力不減。《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作者勞倫斯,筆下任性又浪漫的女子處處有妻子芙麗黛的影子,如果他的文學是烈火,那麼她就是干柴。蕭伯納中年娶了富婆夏綠蒂,才得以安心創作,在她細心且嚴格呵護他的起居之下,他雖常抱怨失去自由,但也活到九十四歲名利雙收……成為英國僅次於莎士比亞的名劇作家。瑪麗·雪萊因為嫁了雪萊,跟丈夫打賭才寫出《科學怪人》。維音尼亞·吳爾芙如無丈夫輔助,可能只會住進精神病院……這些都是找到好配偶的例子。

    化危機為轉機

    德國文學家歌德是一個永遠在談戀愛的男人,雖然他每次愛到最高潮時,常自己從女人身邊逃走,但一愛上不能愛上的人,他竟也會絕望得想自殺。歌德二十三歲時愛上朋友的未婚妻夏綠蒂,不被接納就算了,夏綠蒂還把歌德的求愛,原原本本說給未婚夫聽。挨了一記悶拳的歌德在聽到夏綠蒂舉行婚禮後,竟想以利刃了卻殘生,到底還是沒勇氣死,只好用四個星期的時間,一古腦兒把這個悲哀的愛情故事寫成《少年維特的煩惱》,讓小說中的維特替他自殺,結果這部小說卻在歐洲掀起了維特熱,青少年們爭相穿著藍上衣,黃背心、馬褲加馬靴的維特裝,甚至有人模仿維特為情自盡,連不可一世的拿破侖也把此書讀了七遍。歌德因此一舉成名,三十歲就當上貴族,一生殊榮享盡。

    另一個少年得志的作家小仲馬,也是化悲劇為人生轉機的最佳范例,他愛上妓女,父親大仲馬堅決反對,把他送往西班牙,等他回來時,意中人已因肺病復發而死。為了紀念這段純摯的愛情,二十四歲的他寫出了膾炙人口的《茶花女》,從此奠定名劇作家及小說家的江山。此外,《唐吉訶德》也是斷臂的塞萬提斯在獄中苦寫而成的。

    近年來最會利用厄運的作家,首推朗·科維克(RonKovic),他打完越戰回美國時,是坐在輪椅上的殘障者,然後他選擇以抗議越戰重新展開人生,他寫的自傳《七月四日誕生》經導演奧利佛·史東搬上銀幕,立即成為成功的影片。

    你不必太早放棄自己

    巨作《戰爭與和平》的作者托爾斯泰念大學時,因成績太差而被退學,老師認為他既無頭腦,又缺乏學習意願;美國劇作家田納西·威廉斯的劇作過去連參加大學班際比賽都落選;理查·巴哈據說曾找過十八家出版商發行他的《天地一沙鷗》,全吃了閉門羹。

    一九七○年出版,五年內美國一地的銷售量就已經超過七萬冊。

    不必太早放棄,在應用創意的各行各業都有“反敗為勝”的例子,比如創立迪土尼樂園的華德·迪士尼在報社工作時曾以“缺乏創意”被開除;歌劇演員卡羅素的老師曾說他嗓子奇破不能唱歌;雕塑家羅丹考藝術學院考了三次還落榜,他的父親還曾罵他是白癡。

    眾人不看好,你還是得堅持

    你有權利走自己的路,但是每一條路都靠長久的努力,如果堅持得夠久,你不一定會失敗。左拉經常失業,必須靠捉麻雀和撿人家丟掉的魚頭魚尾充饑,但仍不放棄任何跟人聊天、觀察社會的機會,勤於觀察和思考使他完成六百多萬字的巨著。福樓拜的一生,有二十多年的時間夜以繼日地在書房裡寫作,五年才出一本書,他一點也不相信靈感,堅持“天才即耐心”——在別人看來,這種苦行僧的寫作方式看來毫不天才,但他用耐心磨出自己的天才。其他如傑克·倫敦、莫泊桑、狄更斯都是一生從不倦勤的苦寫者。

    我一直很喜歡詩人惠特曼的說法。有人問他,怎樣才可以成為詩人,他答道:如果每天早上你一起床就想到要寫詩,你就會成為詩人!“永續經營”的企業精神,引用在創造性事業中,似乎也可如此類椎。“天才”只是寫作歷程中第一股推動力,持久的人才能創造文學的奇跡;不相信靈感的“天才”所在多有!

    鄉願之旅

    久未返鄉,忽然發現小鎮上竟然也有屈臣氏。我如同進大觀園的劉姥姥,大聲驚呼,這裡“文明”多了。

    同行的朋友用“少大驚小怪”的眼睛瞪著我:“你沒看過屈臣氏,不可能吧!現在台灣除了山裡的猴子之外,都知道……”

    “哇,還有麥當勞,嘿,轉角那邊,有家7-ELEVEN便利商店!”

    “我不想再跟你走在一起了,”朋友說,“你這樣嚷嚷,好像土包子!真是……鄉願……唉!”

    “你不了解的,我……”

    不是故鄉人,不會了解我的驚歎,我驚歎的不是連鎖企業在小鎮生根,是因我油然想起,匆匆從指間溜走的時光,還有,在沒有屈臣氏和便利商店時,每一次令人臉紅脖子粗的藥房之旅,還有昔日的我,那個臉皮曾經薄如蟬翼的少女。

    青春期,買生理衛生用品真是我人生最感困窘的時刻。那時根本沒有開架式陳列的商店,只有由凶凶老板娘看守的西藥房。凶凶的老板娘看守,算是最美好的時刻,至少我還敢壯著膽走進去說:我要一包那個……

    最怕的是中年老板看守著,或者,還有他的幾個朋友一起來“開講”,那我總會再三的在門口徘徊,遲遲不敢踏進一步。我相信,我如果開口說,我要一包衛生棉,他的眼睛肯定會變成一只只追逐可憐兔子的獵狗。

    生理期一到,我就像霍桑筆下貼著猩紅A字的女人,在藥房面前,感到一種一切都被窺伺的無奈。

    小鎮如此保守。當時的我甚至不曾跟同齡朋友討論過:你們怎麼解決的問題。仿佛世上只有我有這樣的“瘤疾”,日子慢慢過去,生理期則度日如年。

    甚至不肯跟母親說,用完了,你去買好嗎?奇妙的叛逆期,凡屬於自我秘密范疇的,一概不與任何人討論。

    我想,母親買生理用品的心態未必比我健全多少。她總會叫老板娘用報紙,把衛生棉當禮物一樣層層包好,才會放在腳踏車的籃子前面帶回來。

    大人們總會告訴步入青春期的女孩,現在你們得特別小心,否則,萬一給人家怎樣,你就完了。

    跟男同學在學校說話,會被視為行為不檢點。一起出去玩,記警告,還要上訓導處。總得行止合宜,深怕“一生名節毀於旦夕”。

    我不知道,是環境讓我異常,還是我特別異常。由於到女生廁所,要經過男生教室,能少去幾次,就少去幾次,好像做了虧心事般,怕被人猜。

    初三,有一位同班同學得了腎炎住院,不知道是否是這個“上廁所的不潔感”所導致的後遺症。

    健康教育課本,我都熟讀了,可是,用的還是不太健康的心態,在看待自己的身體。

    不可能跟師長、母親、同學商量,又沒有姊妹,少女的我、孤僻的,淪為一座孤島,對自己的身體,竟時時慌張失措。

    後來到了台北讀書,發現台北有開架式商店時,簡直是欣喜若狂。

    回想起來,我第一次感覺自己愛上台北,竟是因為衛生棉。

    “台北同學”也教我大開眼界。有天早自習,全班每個人都在抽屜裡發現一包衛生棉。原來是某公司為了推銷產品所送的樣品,不知怎麼潛入學校裡散發的。

    我不動聲色的收進書包裡,有一種“好運從天而降”的芳心竊喜。後座的同學,則很高興的拿出來揮舞,對另一位同學說,喂,有五片呢。你要不要,我的份用市價的半價賣給你,反正我家都是我媽買的,不花我的錢!

    我以侏羅紀公園裡游客看著暴龍的眼光看著她。她的話讓我忽然明白兩件事:一是,免費的樣品也可以很大方的拿來做生意賺零用錢;二是,“秘密”用品也可以大聲嚷嚷。

    台北讓我卸除某個繡在胸前的A字。我看見城市的可愛之處,雖然那時,我住在一間只有十坪大,八個女孩必須共用的宿捨裡,洗澡洗衣都要排隊,燈光嚴重不足,使我的近視突飛猛進,八十歲仍鞠躬盡瘁的女捨監喜怒無常,不時對人破口大罵,一旦不精打細算就會在月底呈饑饉狀態的生活費,非常沉重的課業,還有每次都覺得我們“本省籍”同學沒那麼聰明的東北籍老師。

    我忍不住閃進小鎮新開的屈臣氏,像做市調一樣東看看西看看,想知道小鎮的商品和台北有何不同,當然沒有不同。“真無聊,這種全台灣到處都是的店也要逛,”同行的朋友說。“而且,你的眼神看來……比貓抓蟑螂時還認真!”

    忽然有人叫了我的名字,我的小名。

    很久很久以來,除了我祖母外,已經沒有人叫我的小名。

    我一回頭,看見至少有十年沒碰過面的玩伴,在收銀台那兒笑著看我。身邊有個女孩,比離開家鄉,獨自到台北讀書的我還小一些。但己亭亭玉立了。

    “叫阿姨!”

    女孩恭恭敬敬的叫了。你知道,現在我聽到有人叫我阿嫂,我一點也不開心,只會感覺“歲月催人老”,何況她媽和我同齡,是我兒時玩伴,我總不能像對一般朋友的孩子耍賴道:“叫姊姊就有賞。”

    “這……這麼大了!”我結結巴巴的說。

    “你可不可以幫她簽名?”我的童年玩伴說。“她一直不相信你是我同學。”

    我很虛榮的答應了。我在猶豫,該寫什麼話祝福她。“未成年吧?”我問她媽。她媽點了點頭,“那我可能不能寫:愛情順利……”我喃喃自話,看了兒時玩伴一眼,她忽然變成張牙舞爪的老虎:“你敢寫愛情順利,我就打斷你的狗腿!”

    “你沒變,”我笑了。“還是跟以前一樣粗魯!”

    她猛猛捶了我一下。我只好寫:學業進步。

    她走後,我的“台北友人”問我:“你是不是一直在隱瞞年紀?你同學的小孩,唉呀,我的媽,已經像是個少女!”

    我沒有回話。我的這位兒時玩伴,也是我的國小同學、國中同學,只是她留在小鎮念完高中,十八歲就當了母親。在她重考的那年,她奉女兒之命結了婚,她沒請我參加婚禮。

    我想,她是跟我受同樣教育,在同樣的氣氛中長大的。“大人們”教我們很多,但沒教我們,怎樣面對自己的身體,怎樣處理男人和女人的問題,我們同在“不可說”的某種白色恐怖中長大。她的愛情從某個角度來說很順利,初戀情人成了丈夫、孩子的爹……她在我這年紀,女兒已經快要變成少女。但她並不希望,女兒如她這般愛情順利。

    有人期望愛得順利;太順利的人,又感覺有些不甘,像搭上速度太快的子彈列車,早早到達目的地,但卻得犧牲窗外的視野,惋惜那些如幽浮飄過的韶光,感歎著,自己一定錯過了這些那些。

    我們永遠會憑吊已經變成不可能的可能,只能是曾經的曾經,還有獨一無二的記憶,永遠不可能重來一次的擁抱,不會再擾亂自己心神的他的影子。光陰的酵母菌使記憶釀成了酒,美酒醉人,苦酒一樣使人醉。

    ……即使是那些誠惶誠恐的,在藥房門口等待凶凶的老板娘看店的日子,即使是因為功課趕不上而流下的苦澀的淚,老是吵架打架的童年玩伴,即使是通不過真情考驗的壞情人第一次說“我喜歡你”。

    我們再怎麼精明,竟也寧願,在記憶裡鄉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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