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愛情都是出口 正文 第四章
    “我……我……”回想起來,若說她是喝了太多酒而失去知覺,對他可能不太公平,她搜尋記憶中的片段,發現自己和他站在酒吧門口時,自己確實說了“我現在不想回家,帶我去瘋一瘋”這樣的話,還把沉重的身軀倚在他扎實的胸膛上。她並不是被他強行帶走的。她也還記得他把她帶到住處時,她把他當沙發,往他的胸膛一靠,那種像海豚躍進海洋般溫暖舒適的感覺。他開始探索她熱燙的身體,她也沒有反對——她身上的每一個細胞都說yes,為什麼她要不誠實地說no呢?

    她該對自己誠實,還是對她的婚約誠實呢?她還來不及想得太多時,他已經手法流利地解下她的胸罩,用他細長有力的手指緊緊攫住她的乳房,並自然而然地把她的手放在他身體此時最堅硬的部位上。她的喉嚨感受到他身體深處所發出的某種饑渴,使她像一只被老虎咬住的小獸一樣,自覺得有義務讓大王飽餐一頓……意亂情迷的快感竟是她前所未有的……

    她想起昨夜他的許多種姿勢,還有他認真的表情,以及淌著汗的額頭,她的身體曾因之不可置信地變成一個完美的弓形……老天,她記得這麼清楚,如果說他是霸王硬上弓,未免是個謊言……

    “你在想什麼,為什麼不回答……”

    “我想告訴你……我不是你想的那種,隨便跟人家一夜風流的女人……”說出這話來時,又芷覺得自己很好笑——這樣的話,他聽多了吧?

    “我可沒這麼想你……我也不是你所想象的在酒吧裡找一夜風流的男人——不然我為什麼要把你帶到我家呢?那可能會是很大的副作用哦!如果你要我負責,我也沒問題……”

    “不是……不是……我沒這個意思……你怎麼能隨便幫人家負責呢?”

    “我老實告訴你……昨天,我被認識三年的女友拋棄了,她說她要嫁給別人,說我靠不住……天曉得我跟她在一起的時候,真是對她忠心不貳,昨晚不算,那是情不自禁,我們孤男寡女在一個房間,因為你太迷人,所以我就……你的感覺還好吧?”

    “還好……我……”她想告訴他,我已經是有未婚夫的人了,我不該和你上床的,又想到這個叫余若衡的家伙,才剛被要跟別人結婚的女友拋棄,如果再告訴他自己也快結婚的事實,對他一定是再度打擊吧!不幸的是今夜她傾聽他的情史,又和這個傷心人聊得很開心,如果昨夜和他上床時她只有百分之三十的清醒的話,這個晚上她帶著百分之八十的清醒意識到了他家。

    他的體溫像燭火吸引飛蛾一樣使她撲進他結實的胸膛。他把她抱進沙發,讓她坐在他身上,他調皮地說:“人生苦短,盡情享用我……”他也贊美她的皮膚結實又滑嫩,是他見識過的女人中最好的。“不過你要相信我,我認識的不是很多……”她的臀部在他懷裡不由自主地扭動,她感到難為情極了,暗自咒罵自己是個娼婦,和她的未婚夫仁遠做愛時,她從沒有這麼不嫻雅的動作啊!然後她聽見一聲野獸般的絕望的干吼,很驚訝的是,那個聲音竟出自她的喉嚨深處。“你真棒,我想跟你過一輩子,好嗎?”他大汗淋漓後,喘著氣對她說。

    她不置可否。洗完澡後又芷推說家中有門禁,她得回去。其實是仁遠說好會在十二點打電話給她,她得回家接電話。又芷很少說謊,說起來有點臉紅心跳。

    這個男人使她不認識自己了。“又芷,又芷……是你嗎?”回家後她裸身,凝視著鏡子,喚著自己的名字。鏡中的自己有著運動後嬌艷可人的粉紅色皮膚,渾身煥發著一種前所未見的光輝;眼睛好像不再那麼澄澈清亮,反而有一種迷離的神秘光澤。她感覺自己像個被外星生物附體的人。

    她到底還是把這件事跟自己好好溝通了一下,警告自己,事不過三,不再去找余若衡了。她實在沒有勇氣傷害余若衡,說她也要結婚了,不如當個蒸發掉的人,對他的傷害比較小吧!

    “該告訴仁遠嗎?”她想到自己和仁遠間是有約定的,而且提出約定的人是她自己呀!理性說yes,而她的意願說no。為了不違背她和仁遠間“坦白從寬”的原則,她還是在幾天後心清平息時,某一晚在仁遠住處他解開她領口的扣子時,她莊嚴肅穆地抬起頭來看著仁遠:“我有話要告訴你,不說,我心裡難過……”仁遠的熱氣哈在她臉上,並沒有停下動作的意思。她要再開口,他就一嘴堵住她的嘴。“仁遠,我……”“沒有什麼事比眼前更重要的,”仁遠說,“噓……此時無聲勝有聲……”

    他的身體重重落在她身上。她不自覺地想到余若衡,他靈巧的手指以及有彈性的肌膚,相較之下,仁遠顯得笨拙而粗魯。此時該告訴仁遠這件事嗎?顯然不能。找機會再說吧!沒想到仁遠翻下身後不久就睡著了。她獨自怔怔地望著天花板,心中七上八下地猶豫著。

    一直猶豫到了婚禮那天,結婚進行曲響起之前。一群人在喜宴場合為她和仁遠步入人生新旅程忙碌著,而又在為著自己的不夠坦白有欺騙之嫌而眉頭深鎖,她像莎士比亞劇中的哈姆雷特,一會兒擔任正方,一會兒擔任反方,和自己辯論著。該告訴他嗎?結果會是如何?他會忽然決定停止婚禮嗎?會當眾打她耳光嗎?還是會因她的坦白原諒她呢?

    Tobeornottobe?念外文系時演過莎劇的又芷,腦袋裡盤旋著舊日熟悉的台詞……她該向他承認,自己因經不起誘惑和酒吧裡的年輕男子上了床,而且不止一次嗎?

    終於,趁著人聲混雜,她鼓起勇氣拉住仁遠的衣袖:“仁遠,我們要結婚了,彼此之間,應該要坦白對不對?過去,如果有對不起彼此的事情,現在應該要說出來……”

    “唉,又芷,你就是這點不可愛,你還是在懷疑我過去有事情沒告訴你,對不起你對不對?我認識你之後,真的沒有對不起你的地方呀!我媽常說人要結婚了,就要學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凡事不要查得那麼清楚,要信任啊……”仁遠此時並沒有什麼時間和耐心和她溝通,“信任,以前種種譬如昨日死,今日種種譬如今日生……這就是婚姻,以前的事別講了,好不好?誰沒有過去嘛!夫妻間彼此也該有點秘密,這是彼此的隱私權,應該尊重的。你不要讓我感覺,我娶了個征信社回家……如果你改掉那種什麼都要溝通清楚的論調,你就是我眼中最完美的女人了!”

    仁遠好像誤會她的意思了。“我是說……我……我……”又芷忽然決定,不說了。

    “別說了,沒時間了,快去補妝,我先上場,等你……”婚樂已經響起,仁遠吻了她一下,又芷看著仁遠離開,只好把秘密鎖進心中那個隱形的保險箱裡——這可是她人生中最值得回味的秘密啊!反正是仁遠要她改掉她凡事溝通的缺點的,可不是她不坦白。

    就這樣,又芷帶著美麗而神秘的微笑,在父親的攙扶下,走向她的新郎。

    

    愛上殺人犯

    你會愛上殺人犯嗎?

    每一個期待幸福降臨在自己身上的人都會搖頭說,不會。這是個可笑的假設性問題,不是嗎?事實上,愛上殺人犯的人不比想象中少。打開報紙,幾乎每天都有情殺的消息,還要情節精彩的才上得了報。

    當然,為“愛”(真的是為了愛嗎?是由愛生恨嗎?這真是個約定俗成的習慣說法。真正的愛應該灌溉不出這麼丑。陋的果實,只有一味想占有的狹窄心胸才會滋生“不愛我就讓你死”的想法。)尋仇殺了變心愛人的,只是茫茫人海中寥寥幾只螞蟻,不值得你因“怕死”而否定愛情的光明遠景;但對於不明不白喪生於昔日情人刀下的人來說,他們,在最初的目成心許時,必然沒想到他們愛上的是“殺人犯”,更糟的是那個‘人’還是自己。

    有些殺人犯因“愛”而殺的人,不是情人,而是自己本身。因為無法承受夢想的幻滅而自摧自殘的,大有人在。

    自殺已居台灣人死因的第十一位,如果再加上車禍裡的自殺人口,裡頭有多少人是因感情受創而自行了斷的呢?比例一定不算低。走的人走得干脆,留給昔日情人一個終身難卸的心頭重擔。這種做法,一樣殘忍。

    為愛殺人,不管殺的是自己還是別人,差別只在於選擇當愛情殺人犯者的心理狀態:“外控”式的人,把任何錯都記在對方賬上,覺得對方罪該萬死;“內控”式的人,把一切都往心頭控訴,覺得自己罪該萬死。本質上,他們處理感情的態度是一樣極端的。

    多少罪,假“愛”之名而行!

    “可恨之人,也有可憐之處”,當然,假“愛”之名的人,也有可憐的地方——他們就是太看重自己可憐的地方,卻不想想情人可憐的地方!

    於是我們看到一個有婦之夫,在女友要求分手時刺了她一刀;也看到了一個清秀的殘障女子,連續教唆眾男子殺害了丈夫和男友;過去甚至有日本男子將女友煮了一口一口把她吃下去的國際新聞;很多殺人犯在遭逮捕或自首時,哀哀切切地在警局作筆錄,說:我愛他(她)啊!我愛他(她)呀!

    愛他(她)為什麼要讓他(她)看不到明天的太陽?

    我們誤會了愛。褊狹的心把愛看成占有,即使你不是我的惟一,我也要是你的惟一!

    不要質疑愛,應該質疑的是我們每個人對愛的態度。

    該質疑的是,為什麼我們會有這樣的愛情態度?雖然,走極端的人難免有精神上的問題,但持這種“如果你不愛我,不如死了算了”感情態度的人,並非少數。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顆愛情種子,它會發芽長大,但它在成長過程之中所受到的對待,會影響到它日後的姿態。

    從小到大我們所受的愛情教育,惟一的教科書幾乎都是“哭哭啼啼”或“轟轟烈烈”的連續劇。

    如果我們在該學兩性相處、修戀愛學分的青少年時期,把愛情視為“洪水猛獸”,愛就會變成洪水猛獸。

    如果我們以為“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愛情觀唯美又浪漫,那麼我們就無法容忍“平安即幸福”的無聊。

    正當少男少女時,戀愛如果受到了一點阻礙,在毫無心理准備的情況下,如白紙般潔白的心常以羅密歐、朱麗葉自詡。這似乎是一段必經的過程,心態無可非議,但可怕的是,你過了而立之年、不惑之年還持著同樣的邏輯在談戀愛,仍然盲目,仍然偏激,仍然搞得雞飛狗跳,仍然想跟對方同歸於盡,仍然期待在一番“辟裡砰隆”的發洩後相擁而泣!

    我們談戀愛的心態確實是普遍不正常。我曾遇到對我投訴“如果她不要我,我覺得活下去就沒有意義”的男人,也遇過問男友“如果你媽和我一起掉下河,你只能救一個,你要救哪一個”,男友答“先救我媽,然後跟你一起跳河滅頂”而感動萬分的女人——如果你仍抱持“無論如何,不能與他同生,就要與他同死”的頑強心態在談戀愛,那麼,愛情殺人犯的香火仍會一脈相傳!

    別跟戀愛觀太“死忠”、個性又太偏激的人談戀愛。

    偏偏,說起來是容易的,在最初臉紅心跳的時候,我們豈會考慮,自己愛上的是未來的殺人犯!

    另一個名詞,“婚姻暴力”或者不那麼怵目驚心,但也令人膽跳心驚;在婚姻中遭受暴力對侍者已超過百分之十的今天,我們有更大的機率要提防,愛上的是不是將來的刑事犯!

    兩位知名的女心理學家Sokol與Carter,多年前即曾提出她們的諄諄忠告:別愛上把你當救世主的人。除了你一個朋友也沒有的人、小挫折就反應激烈的人、自卑與自大糾結的人、想每分每秒霸占你的人、企圖讓你除了他之外親友全無的人……這些人,都可能成為將來的暴力狂,使你的美夢變成一地碎玻璃……

    別將吵鬧不休視為轟轟烈烈。

    相信星相八字,不如相信你耐心的觀察。

    相信兩人之所以並肩攜手,是為了使生活更快樂,而不是從此永無寧日。

    相信該走時,好聚好散,願你我都活得好,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相信愛,相信愛的光明。不在不愛時認同恨。

    畢竟我們不會從恨中學到什麼,得到什麼。

    寫到這裡,我的心沉重了起來。是的,愛有它的危險性,因為你可能遇到不懂愛的人;但,相信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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