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無聲地到來
像在預言著麻煩
太耀眼的光華
會有害怕的感覺
三年級教室
鈴!
下課的鈴聲響起,在老師出了教室後,丁思菱不耐煩地走到獨自生著悶氣的馮可可身邊,「說吧,到底、到底是怎麼回事?」
今天一上課,就傳紙條給她,傳了一節課,每張紙條上都清一色地寫著一樣的九個字「我要去看煒羽演唱會」,整整傳了98張.讓地光收紙條就收得手臂發酸。
「是票啦!煒羽演唱會的門票,我昨天去售票處買票,結果他們說票早在三天前就銷售一空了。」馮可可怒氣難平地對著下思菱發著牢騷;是天要亡她嗎?讓她連最喜歡的煒羽的演唱全也看不成?唔,她好想哭。如果她是孟江女的話,這時候不只能哭倒長城了,連金字塔都能一併哭倒。
「買不到票那就乾脆別去了。」丁思菱長吁了一口氣.太好了,她本來就不想去看什麼演唱會.和十萬人像沙丁魚一樣擠來擠去。
「不行,怎麼可以就這樣算了,八年抗日都能成功,這點小事阻攔不了我去看演唱會的決心。」馮可可一臉的勢在必得!
八年抗日關可可什麼事?「問題是你現在根本就沒有票,連進場的機會都沒有。」
「總會想到辦法的。」她一臉的哀怨。猛然,像是想到什麼似的,馮可可朝著丁思菱眨了眨眼睛,「山人自有妙計。」隨即站在課桌上對著全班大聲叫嚷,「喂,哪位手上有煒羽演唱會的門票,本人願以雙倍價格購買。」她提出那麼心動的價格,應該有人會割愛讓票吧。
「雙倍?有人要賣也不賣給你呀,佈告欄上有人貼出願意以十倍的價格買煒羽演唱會的票了。」坐在前排的同學甲不客氣地潑涼水道。
「嘎,十倍?!」丁思菱咋舌,十倍!!!
「是誰開出的價格?」馮可可跳下桌子,跑到同學甲的面前急沖沖地問道。
「還會有誰,隔壁班的田由美嘍。」同學甲涼涼地說。
是她?她知道這個人,是學校出了名的草包美人,家裡前陣子剛發了財,成了暴發戶。可惡.比錢是絕對拼不過人家的,只好把氣往肚裡嚥了。
看著可可心有不甘的樣子.丁思菱難得善良地擔起死黨的義務,安慰道:「我看這次就放棄吧,又不是煒羽的最後一場演唱會,下次還有機會。」唉,想到有人會用十倍的價格去買演唱會的票,她就想尖叫,一萬元耶!可以當她一年的零花錢了。
「你要我放棄?」馮可可很堅決地搖了搖頭,她的字典裡可沒有「放棄」這兩個字。要她不去看煒羽的演唱會,還不如讓豬飛上天容易些。「你放心.我一定會想到辦法的。」
「會嗎?還會有不用票看演唱會的辦法?」她表示懷疑。
「當然有了?」她很肯定。
「那你現在想到了?」
「還沒……不過就算現在想不到,到演唱會的那天我一定會想到的。」
主啊!拜託,請一定讓她想到辦法吧,阿門!——
***◎***——
九月的最後一個週末的夜晚,對與許多熱愛煒羽的人來說都是難忘的。十萬人的會場座無虛席,歌迷們各個手持著螢光棒,隨著煒羽唱歌的節奏而擺動。整個會場一片沸騰。
丁思菱夾在一片人群中,深深地看了一眼會場的大門,「可可,這就是你花了一個星期想到的辦法?」她轉過頭,盯著讓她「重溫」小時候被大人罰站的滋味的罪魁禍首。
她連晚飯都還來不及吃,就被可可死拖著來到這裡,和一大批買不到門票的歌述駐立在演唱會場的門口,只聞其聲,不見其人地「間接」參加煒羽的演唱會。
「還不錯吧,買不到票還能聽見煒羽的聲音。」馮可可得意洋洋地自我誇獎道,「可見我的頭腦還是挺聰明的。」
不錯?聰明?基本上沒有買到票的人都會這麼做。「可可,演唱會奉來就是要『看』人的,如果你只是要聽聲音,還不如直接去音響店買CD來聽。」她的腳已經站了一個多小時了,好想回去啊!
「可是,現場聽煒羽的聲音和CD的感覺不一樣嘛!」馮可可辯解道。沒有魚,蝦也好。看不見人,聽聽聲音也是好的。這是她一貫堅持的原則問題。
算了,碰上這種「煒羽迷」.有理也是說不清的。丁思菱乾脆低頭研究起腳下踩的水泥地的結構成分……
終於,長達三個小時的演唱會,在歐迷的安可聲中煒羽以成名曲《給你傷心,給我淚》,為演唱會劃下了一個完美的句號。
丁思菱扯了扯身旁還一臉沉迷干其中的死黨,「喂,可可,演唱會已經結束了,我們回家吧。」三個小時的煎熬也總算好結束了。
「回家?不要,現在才足最精彩的時候。」馮可可擺了擺手,目光開始朝周圍搜索著。
「你不回去?!演唱會已經結束了,你還留在這兒幹嗎?」
「等煒羽出現。」她語出驚人。
「等煒羽出現?」丁思菱嚇了一大跳,「他會出現在這兒?」可能嗎?
「演唱會結束了,煒羽總得出來吧。你等著,過不了多久就可以看見他本人了。」馮可可肯定地說道,只要能讓她見到煒羽一面,讓她站一整天她都願意。
果然,半個多小時後,在演唱會場外的西面部分有了騷動,隨即,騷動波及會場外的各個角落,沒有人會再顧及彼此的形象,全都一窩蜂似的湧向西面。
好痛!丁思菱站在原地,揉著被人撞痛的鼻樑,哦,她的眼鏡呢?八成是被撞得掉在了地上。她睜大眼睛看向周圍。750度的近視讓她此刻的能見度極低,不過,卻也可以看清楚一個事實.那就是她的周圍現在半個人影也沒有——包括死拽著她來的馮可可也不見了。她敢打賭,可可百分之兩百是「見色忘友」去追煒羽了。
歎了一口氣,丁思菱認命地趴在地上如同睜眼瞎子般摸索著她掉落的眼鏡。眼鏡在哪兒?應該是在這附近才對。
啪!
一件重物重重地壓在了她的身上,讓她十分「徹底」的五體投地,吃了一個狗啃泥,好重,是什麼壓在了她的身上?
南宮拓文一手撐著地,一手撫著有點暈乎的腦袋,他好像是被什麼東西給絆了一下。天,他從小學三年級後就沒這麼跌倒過。如果給他的歌迷看到了這幅樣子,不知會做何感想。
「尊駕如果沒事的話,麻煩移動一下位置。」一道客氣得過分的聲音從身下傳來,也使得南宮拓文一下子從恍傯中清醒過來。
「啊,對不起。」他趕緊站起身來,往後退了一步。
喀啦!鏡片摻雜著塑料碎裂的聲音同時傳入兩人的耳朵。
該不會是她的眼鏡吧?!
丁思菱一把推開南宮拓文,從他的腳下搶回自己的眼鏡,她的眼鏡,她已經戴習慣的眼鏡,就在他的腳下「壽終正寢」了。
「你——」她瞇起了眼,想要努力看清楚仇人的長相,奈何視力太差,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個輪廓。他是個男人,而且個子很高,足足高出她一個頭,還戴著一頂大大的帽子遮住了大半張臉。
「你的眼鏡碎了。」他淡淡地開口說出事實。」我知道。」
「而我不是故意的。」
「我也知道。」她更知道這地方一定跟她犯沖,不但讓她被壓得一嘴巴都是灰,還讓她的眼鏡終於得以結束使命,回歸自然。
「我會賠你一副眼鏡。」他建議,畢竟理虧在他。如果他看清楚前方的話,就不會絆倒在她的身上,更不會把她的眼鏡給踩碎。該負的責任他還是會負起來的。
她理所當然地點著頭,「你當然得賠!」
這個女孩——實在是不可愛。雖然她長得還勉強可以入眼,但性格還有待商榷。南宮拓文在心裡暗暗想。
「那……」他話才說了一個字,就被她打斷。
「我的眼鏡買來是二百六十八元,用了五年,每年折舊率是10%,所以,你總共要賠我五百元。」
「應該是賠你一百三十四元。」她的眼鏡買來也不過是二百六十八元。怎麼會漲到五百元!
「總還得包括我的精神損失費和感情損失費吧。」她說出加錢的理由,攤出右手準備拿錢。
這算是變相的敲詐吧。南宮拓文看著眼前攤出的小手,對於她的東拉西扯感到好笑,「我沒帶錢。」
「沒錢?」丁思菱的聲音瞬間提高了八度。他沒帶錢,那她剛才和他說的算什麼,「你說過要賠我眼鏡的。」
「對,所以你明天照著這個地址來找我。」南宮拓文抽出一張名片,在名片的背後寫下一行地址遞給丁思菱。由於身邊沒帶錢,只好讓她明天來找他了。
還要勞動她的兩條腿,好麻煩吶。不過該拿的還是得拿。丁思菱接過名片,湊到眼前仔細地看著,白底的名片上簡單地印著南宮拓文四個黑體大字,在名字之下則是一排小字:華氏影視傳媒公司。咦,華氏影視傳媒公司,好像是煒羽所屬的公司。「你是演唱會的工作人員嗎?」她問。
「算是吧。」畢竟他在台上又唱又跳了三個小時,「對了,你的眼睛度數很深嗎?」他這時才覺得奇怪,眼前的女孩似乎並沒有認出他。即使他改裝過了,但眼尖的歌迷還是會認出來的吧。
「近視750度。」她沒好氣地回答道。他那「乾淨利落」的一腳使她現在看什麼東西都是霧茫茫的。
好深的度數。「你現在看得清嗎?」
廢話,「當然看不清。」
「不如我送你回去吧?」話就這麼說出了口,同時震住了兩人。
雖然南宮拓文被自己所說的話嚇了一跳.但是仔細想想還是歸咎為自己太過偉大的良心在作祟——這自然跟眼前這個不可愛的小女生沒有半點關係。
「不要,我自己會坐公車回去。」又不是傻子!不可愛的女生斷然否決了他的提議,儘管她也想早點回到家裡,但對陌生人該有的警惕她還是有的,她可不想為了省時間輕鬆回家和買個教訓嘗嘗。
「你不要?!」他盯著她,難得他好心提議送她回去,她居然還不要!要知道有多少女人想要坐上他的車卻沒有成功,「為什麼?」好奇,純粹只是好奇——
「因為——現在歹徒、強盜那麼多,誰知道會不會就讓我碰上一個。」父親可是從小就教育她不要隨便上陌生人的車。
「你說我是歹徒?」他有些動怒,漂亮的藍眼睛瞇了起來。被人這麼侮辱.如果她是個男人,他一定會找他單挑。
「我沒說,你自己要承認我也沒有辦法哦。」丁思菱閒閒地說道,邁腳向著公車站的方向走去。
「站住。」他一把抓住她的手,「我一定要送你回去。」他卯起來了。本來她不要他送正合他意,可她說出來的話顯然刺激到了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做失敗的男人。
T恩菱不耐煩地轉過身,看著被抓住的手,「這位先生,你這樣我可以告你非禮的。」
「非禮?!」聲音驟然提高。南宮拓文簡直要氣炸了,能讓他情緒失控的人、事、物少得可憐,而她就佔一個位子,「我會非禮你?」多少美女他都不屑一顧,豈會看上她這棵青澀的小豆苗!
「如果不是的話,那麻煩你鬆開手。」
他看著地,而後一言不發地拉著她的手朝著他的車走去。
「喂,你放手!」她是要他鬆手.可沒要他拖著她走。唔,手被拽得好緊,讓她想掰都掰不開。
他走到車前,打開車門,一把把她塞進車內。
好痛,她是人,不是東西,沒道理像個沙包似的被他塞進來。「你要干……」
「閉嘴。」他冷冷地吐出了兩個字,發動了引擎。
她該不會真的碰上了歹徒吧?
「地址?」南宮拓文拚命地壓制著自己的火氣。
「嘎?什麼地址?」她莫名。
「你、家、的、地,址。」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一字一句地說。
他要她家的地址!「喂,你別想要綁架我,我家沒錢交贖金。」她是堂堂警局局長的女兒,卻淪落到被綁架的命運。神啊!你死到哪裡去了?
綁架她?南宮拓文的臉皮明顯地抽搐了一下,「我只是要送你回家,至於綁架你?哼哼,我沒興趣。」
那她是不會被綁架的嘍!丁思菱長吁了一口氣,報出了住址。不過——「你的『哼哼』是什麼意思?」她問,
「哼哼就是哼哼。」他雙手搭著方向盤,看著前方。無意與地多說。
不說就算了。丁思菱把視線調向窗外,揉著發疼的手腕自言自語地道。「可可一定是去追煒羽了,真想不通,煒羽有那麼好嗎,值得那麼多人去追?」
她的自言自語引起了他的注意,「煒羽?你也是看煒羽演唱會的?」他在旁邊接口道。會在這裡出現,應該是來看他的演唱會的吧。
「不,我是被朋友拖來的,她沒買到門票,我只好陪她在場外站了三個多小時。」也讓她的「玉腿」快要報廢了。
「那你的朋友呢?」
「跑去追煒羽了。」她決定明天絕對要回學校好好「感謝」可可一番。
去追他的替身了。他瞭然地撇了撇嘴,「你呢?怎麼沒去追?」
「我又不喜歡他,幹嗎去追?」她給了他一記白眼。
「你討厭他?」他詫異。
「不.只是感覺一般而已,不討厭,卻也說不上喜歡。」
「你——很特別。」第一次有女孩當著他的面說對他沒感覺——即使她並沒有看清楚他是誰。
「特別?是現實和埋性吧!反正像我這種平凡人和那些大明星是不會扯上什麼關係,也就犯不著去喜歡或討厭對方。」她實話實說道。並不是說她不會去欣賞這些明星,畢竟俊男美女人人愛看,只是她對追星這方面一向比較有尺度,不會去盲目崇拜。
「那如果有一天你可以和他們那些大明星扯上關係呢?」他很好奇她會有什麼樣的表情。
「不會吧。」丁思菱搖了搖頭,「我沒那麼倒霉——哦,不,是那麼好的運氣吧,可以在馬路上隨便撞上一個大明星。」雖然現在明星是多,卻還沒有到氾濫成災的地步。
南宮拓文有些玩味地聽著她的話,一腳踩下了剎車。車停在一幢獨立別墅前,「你家到了。」他轉頭對著她說到道。
「哦,」她揉了揉眼睛,睜大眼看著車窗外,好像真的是她家耶。解開安全帶,推開車門,她站在車門前,「那個……呃,」她皺著眉進行著內心的鬥爭.自小受的義務教育告訴她此刻應該說聲謝謝,可是她根本是被他強迫送回家的,說謝謝又不太對勁!「謝謝……你送我回來。」她還是萬分不情願地說了。唉.若是不說,她會有種罪惡感。
他有趣地看著多變的表情,「你需要我送你進去嗎?」
「不用了。」丁思菱關上車門,轉身朝自家門口走去.她是近視,但跟瞎子比還是有很長的一段距離,地還認得清進家門的路。
南官拓文望著夜色中的背影.緩緩地摘去了頭上的帽子,一頭烏黑的長髮散落下來。手隨意地耙了耙頭髮,嘴角掀起了一絲淺笑?命運真的是很奇妙的東西,讓他在今晚發現了一個有趣的女人,讓他生氣,也讓他驚訝,明天她會來找他嗎?他想看到她明天的表情。
夜正濃,丁香在晚風的吹拂下,散發著誘人的芳香……——
***◎***——
一般學校的早自修都沒有老師管理,如何利用完全是靠學生的自覺性,而中學生,特別是高三的學生一般都會參加學校的早自修。畢竟一日之計在於晨,古老的明訓是不會錯的。
市第一中學的校園裡,清晨的7:20分各個教室準時地響起了朗朗的讀書聲,除了三年級三班……
「馮可可.你昨天真是夠『朋友』,沒有枉費我們相交三年。」丁思菱一進教室,逕自直奔昨晚害她遭遇到最倒霉的一天的元兇,咬牙切齒地說道,手重重地拍在了馮可可的肩上。虧她好心不怕煩地陪她去看演唱會,她居然這麼爽快地就放了她鴿子。
「我……」馮可可一臉的賠笑,色字頭上一把刀,還真是准哪!誰叫她這麼迷煒羽,一發現煒羽的出現就忘了旁邊的好友.以至今天遭到思菱狗血淋頭的鞭笞。
「我什麼我。你再我來我去也沒用。」有膽子放她的鴿子,就該有膽子受她的怒氣。
「啊!思菱,你今天換了一副眼鏡呀,好漂亮的眼鏡,多麼具有時代的氣息……」馮可可獻媚地說。試著轉移話題,以期拉開正在怒火中燒的死黨的注意力。
「眼鏡!」一句話正戳到了她的痛處,「你還好意思和我提眼鏡,如果不是你放我鴿子,我的眼鏡又怎麼會被人踩碎。」
「你的眼鏡被踩碎了?」
「你以為呢?我為什麼今天換了一副眼鏡敲。」她皮笑肉不笑地瞅著她。還好家裡有一副備用眼鏡,否則她今天課也不用上了,直接去眼鏡行配眼鏡得了。
烏鴉嘴呀!好說的不說,偏偏挑這個說。這下好了.踩中了地雷.想不被炸死都難了。「你別發火,我承認昨晚是我一時『色迷心竅』,你就大人大量.放過身為你的死黨的我吧。」馮可可可憐號號地說道。思菱可是在她的局長老爸的熏陶下學過柔道的,她的肩膀若再被多拍幾下,可真的會碎的。
「你想要我當作沒發生過一樣?」她甜甜一笑。
「對!」她雙眼綻放出無限的光芒。神啊!如果思菱肯原諒她,地一定會為他抄一百遍的聖經以示感謝。
「不可能.發生過了就是發生過了,找怎麼可能當作沒發生過一樣。」她瞬間沉下臉不客氣地打碎了某人的希望。
好可怕!思菱變臉的速度比翻書還快。「那你告訴我你的眼鏡是准踩碎的,我幫你報仇。」她再接再厲,拍著胸口討好道。
「報仇?不用了,『他』已經答應賠我一副眼鏡了。」丁思菱走回到座位,放下書包.「如果你請我吃一個星期的肯德基,我就原諒你。」她開出了條件。
「一星期的肯德基?」她緊隨其後地問道。思菱這麼簡單就肯放過她了?
「你不想答應?」她斜睨了她一眼。
「怎麼會呢!當然是沒問題,」馮可可的心情一下子奇好無比。神啊!總算是在保護她.不枉她平時對他虔威有佳.「思菱,你剛才說的『他』是誰呀?」
「喏,你自己看吧。」丁思菱從書包中掏出名片,扔給了一旁的馮可可。
她接著名片,「南宮拓文?華氏影視傳媒公司?啊!華氏影視傳媒公司不是煒羽的所屬公司嗎?!」聲音宛如平地的轟雷,炸得全班的射線全集中在了她的身上?
抬頭望了望四周,馮可可自覺地縮了縮肩膀,壓低下聲音說道。「這個要賠你眼鏡的人是華氏影視傳媒公司的人耶!」
「對,而且還是昨天晚上演唱會的工作人員,他要我今天去這個地址找他。」她指了指名片背後用黑色中性水筆寫下的一行地址。
她翻過名片,雙眼霎時睜大,「思菱,這個地址好像影視城的地址!」語氣中有著難抑的興奮。
「那又怎麼樣?」她只是去要眼鏡,至於地點是影視城還是路邊小攤,對她來說沒什麼區別。
「可是,我聽說煒羽好像最近在那裡拍新片?」馮可可小聲地說,「到了那邊運氣好的話還可以看見煒羽,你帶我一起去吧。」
「你昨天晚上不是已經看過他本人了嗎?怎麼,還沒看夠呀!」
「別提了,是個冒牌的。」昨晚地是如此努力地去追趕煒羽的車,哪知好不容易追上了,卻全然不是那麼回事,「思菱.不如今天下午的自由活動課我們就去找那個南宮拓文,讓他賠你眼鏡。」
「是我,不是我們。」丁思菱很「好心」地戳破馮可可的美夢。
「你不準備帶我去?」」當然。」就把這作為可可昨天」拋棄」她的懲罰。
「不要啊!你要帶我去啦!」馮可可在一旁跳腳嚷道,「我不管,我要去.我要去,我一定要去!!!」
「不行。」某人的回答依舊不變。
「求求你,就帶我去吧。」她努力地嘗試著擠眼淚。她一定要去影視城,去見煒羽,不然她會飲恨一輩子的。「如果你不帶我去的話,我會天天煩你,時時煩你,每天半夜十二點打電話騷擾你。」她使出了殺手鑭,如果這還不行的話,她就只有跳樓威脅了。
「好啦,好啦!」丁思菱受不了地點了點頭,「帶你去就是了。」若她再堅持不帶她去的話,可可恐怕會吵得她連唸書的情緒都沒有了。
「耶,萬歲!」馮可可摟著丁思菱歡呼道。革命終於成功了。
喔!煒羽.今天她說不定就有機會見到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