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盡力,是一定要做到 正文 就算徹底瞭解自己,你夠帶種地快樂嗎?
    想快樂,就得瞭解自己。

    可即使我們很瞭解自己了,又怎樣?

    這個世界,很多時候不大允許我們做自己。

    所以「做自己」這麼稀鬆平常的事,竟然常常被冠上「勇敢」兩字一起講,變成「勇敢做自己」,好像做自己是很了不起的事。

    但吃飯就吃飯,你會說「勇敢吃飯」嗎?

    再怎麼不愛洗澡,也不至於說出「勇敢洗澡」這麼白癡的話吧。

    亂舉例是我的拿手好戲。

    比如我很喜歡寫東西、網志、小說、專欄散文等,有很長一段時間,寫作上癮的很凶,搭捷運的時候只要出發地點與目的地相聚四個站以上,我就會打開筆記型電腦寫點東西,不畏懼旁人的眼光、更不畏懼旁人想看我在寫什麼東西的壓力,只要敲鍵盤,我就活在只屬於自己的世界裡。

    我寫以上這一段,是要強調我很愛寫小說嗎?

    哪是。

    其實以上說的這一段「只要超過四個站,九把刀就會在捷運上寫小說」這個接近傳說的事跡,很多讀者都知道了,當很多讀者知道這個傳說,就會有人很想親眼直擊這個傳說。

    後來我事情變多又複雜(演講,報章雜誌採訪,教課,出版會議,導演電影等等),我搭捷運的時候有一半幾率都在放空看正妹,並不會打開電腦寫作,或使用手機玩賽車遊戲打發時間。

    我遇過兩次還是三次,捷運上有讀者在觀察我一陣子後,終於鼓起勇氣,怯生生走過來問我:「不好意思,請問你是九把刀嗎?」

    「是啊。」我點頭。

    「那……你不是都會在捷運上寫小說嗎?」他露出「終於逮到」的得意笑容。

    「現在不想寫啊。」我倒是很大方地說。

    「那你可不可以開電腦,我們在旁邊看你寫好不好?」他很有禮貌。

    「可是我現在不想寫啊,真的不好意思啦。」我笑笑拒絕。

    才不可能為了符合傳說的要件,在我不想寫東西的時候硬開電腦裝模作樣咧。

    也不可能想要為了符合讀者想要看我寫小說,我就很賤掰地開電腦寫給他看。

    附帶一提,還有個鮮為人知的傳說。

    在我還很窮的時候,常常跟女友約在影城看電影,我到得早,在什麼也買不起的商店區晃了晃,沒事幹,我索性走進影城裡的廁所(影城的廁所都很乾淨,這是大前提啊),坐在馬桶上開電腦寫小說等她。偶爾有報章雜誌的記者問我有多喜歡寫小說,我就會跟採訪的記者說這一段故事,可沒有記者真正寫出來過,顯然不被相信哈哈。

    ——為什麼進廁所寫作,是因為那裡是不用花錢又可以輕鬆打發時間寫小說的地方,而不是我喜歡坐馬桶寫作,那麼變態,更不是因為我在馬桶上寫作這一件事可以拿來說給別人聽。

    後來書賣得好,要等女友,我自然就會找個咖啡店點杯熱拿鐵,乖乖地像個正常人類一樣坐在正常的椅子上敲鍵盤,不會為了維持傳說就去坐馬桶。

    愛寫小說,有時也要冒得罪人的危險。

    又一次,我參加一場多個作家的聯合座談會(那時我的小說還是賣得很爛),每次輪到我,我認真講完我想說的話,就輪到其它作家說話。

    不過漸漸我發現,其它作家都在講一些很空泛、覺得自己是偶像的話,我聽得索然無味,乾脆掀開放在桌上的筆記型電腦寫起小說,等輪到我自己的時候再發言。

    那個時候我想底下所有聽眾都誤以為我開電腦是為了要做演講筆記,我的媽啊,那種廢話連篇的東西能做什麼筆記?其實我根本是在寫小說。

    我在台上寫小說,聽眾不知道,可我猜跟我一起座談的那些作家都發現了我根本就是在台上寫小說,不是在作筆記,心底應該都很惱火我,覺得我不尊重他們,不過老實說他們都在講一些沒營養的話,沒法子吸引我專心聽他們說話也是無可奈何——這個道理就如同一個老師如果上課上得很爛,上的不認真,就別怪學生在抽屜裡給你偷看《少年快報》。

    我敢在你旁邊寫小說,就敢接受你討厭我不尊重你。

    ——因為我真的沒空尊重你啊!

    只是,我也沒辦法全部都照著自己想要的,去做每一件事。

    老實說人生如果每一件事都可以照自己的意願去幹,一點逆境都沒,不切實際,也真無聊。面對有可能無法做自己的關鍵時刻,我其實沒什麼「堅持做自己的竅門」可以跟大家分享,常常我也就是一副「哎呀既然如此,那也沒辦法啦!」的表情,然後就去做「天不從人願」的事了。

    不能隨性地要怎樣就怎樣,當然不是絕對的快樂,但其實那些人想要我做的事說穿了也沒什麼,與其板著臉說:「抱歉,那有違我的原則!」然後大費周章解釋一個小時關於自己的原則,有時候還不如簡單配合一下就過去了。

    比如我在服替代役的時候,下了專訓,我到二水鄉公所服役,有一次役政署舉辦了績優替代役役男表揚大會。我不是績優役男,不過我是九把刀,所以還是被叫去幫表揚大會演講做ending。

    記得上火車前我買了插畫家Blaze推薦的漫畫《重金搖滾雙面人》,超好笑,我一路從彰化笑到斗六。知道去到斗六火車站前廣場與幾百個績優替代役役男一起集合的時候,我的手裡還是拿著漫畫在看,一個人在人群裡科科科地笑。

    專車還沒到,長官開始第一輪點名。

    我將漫畫放進背包裡,跟大家一起站在大太陽地下曬。

    等大家都點過了一遍,長官大聲問:「還有誰沒點到!」

    我舉手。

    長官瞪著我,狐疑:「你叫什麼名字,怎麼會沒點到?」

    「柯景騰。」我說。

    「啊!你就是那個九把刀嗎?啊你怎麼不早說!出來出來!」長官笑了。

    我出來,感覺到後面幾十個替代役役男的眼神都往這裡看過來。

    只見那長官指著遠方一個陰涼處,熱情地說:「太陽很大,你先去那裡等,車子來了我會叫你。」

    「……那個罵我在這裡等沒關係。」我趕緊說。

    如果我真的一個人跑過去陰涼處等,那上百個在太陽地下曬著站著的替代役役男,會怎麼想?肯定覺得,九把刀有特權!沒聽到我在想辦法抵抗這種特權的大多數役男,說不定還會覺得我過太爽,過一陣子在網路上就會出現九把刀很雞巴之類的八卦。

    「這個太陽很大啊,你去那邊等,比較不會那麼曬。」長官繼續推介遠處的陰影,生怕我不曉得站在陰影下等集合的好處。

    我戰戰兢兢地說:「可是,大家都在這裡,我也在這裡好了。」

    「唉沒關係啦,你就去那裡等,車子來還要一段時間。快去快去!」長官一隻手推著我,又說:「快快快,車子到了我們會叫你!」

    能怎樣?我只好在一群同胞的羨慕注視下跑去陰影底。

    其實我也不需要這種乘涼的特權啊,

    從小到大,發呆、作白日夢就是我的強項,跟大家一起站著曬太陽等專車一點也沒什麼。說白一點,就是我安全可以一邊罰站一比阿尼想等一下小說要怎麼寫,一點也不浪費時間。

    我心知肚明,在其它替代役役男的眼中看起來,我就是一個享有特權的人,可是如果我在當時不斷拒絕那個長官叫我去陰暗處乘涼的命令,我就是等於不給那個長官面子,又根本——就顯得太假惺惺。

    一個人站在陰影下,閒著沒事,我乾脆拿起《重金搖滾雙面人》,大大方方繼續看了起來。因為我很想看啊!

    後來我終於上了專車,車子看到劍湖山王子大飯店,幾百個役男又開始搞大集合大點名,大家要分配房間鑰匙。

    可我一下車,就被幾個長官當著大家的面帶走,叫我現在飯店大廳沙發上坐著等,有長官會來跟我說話。

    「沒關係我跟大家一起集合好了米飯蒸我也要分鑰匙啊。」我趕緊說。

    「唉你的房間我們等一下會安排,你就先最下來,裡面有冷氣啊!」長官熱情地說。

    我也知道裡面有冷氣啊,白癡也知道吹冷氣很爽啊,可是我也知道要是我一個人進去吹冷氣,一定會被大家放在心裡公幹啊!

    不過長官這種好意的命令怎麼拒絕都不對勁,掙扎了一下,我也只能就範。

    對此站在外面玩點名份鑰匙遊戲的幾百個役男(透過落地玻璃可以看見坐在沙發上的我,一定又覺得我有特權很爽了),我沒事幹,想了想乾脆從背包裡拿出筆記型電腦,開始寫起小說。

    知道官階巨大的長官出現,我才將電腦收起來,起來忙握手的大人遊戲。

    諸如此類的畫面,其實一直都在那兩天替代役績優役男表揚大會中出現。

    我喜歡做自己,不代表我喜歡這種與眾不同的特權,尤其這種特權會惹人討厭,可是不得不接受的時候,我也會看得很開,那就大大方方被人討厭吧干!

    這個世界上很少有不犧牲一點好處,就可以得到另一種好處,我們想做自己,就得冒著被誤解的風險。

    別人不見得瞭解我們的想法,還有最重要的——「這樣的想法,是怎樣從這個人的個性中滋養出來的。」

    我厭惡被誤解,幸好我想做自己的慾望也夠強烈。

    比如很多讀者會寫信給我,問我家地址,希望將書寄到我家然後我簽完名後再寄回去。這些讀者當然會在心中不斷說一些很喜歡我的小說之類的,我看了也很高興,覺得得到鼓勵。不過……簽完名再寄書回去給他們?

    真的做了,他們一定覺得我人怎麼那麼好。

    可如果我每一封信都說好,導致每天都在做這樣的事,就不必寫小說了。

    不給地址、不幫簽名寄回書的後果也很清楚,那就是被讀者認為我很雞巴。

    這個時候,我就會拿出我最重要的自我判斷標準,那就是:「如果以前的我不會可以配合的事,今天我拒絕也沒什麼。」

    的確我在以前書賣得很爛的時候,我就不可能做這麼一件極需要勤勞的事。現在的我,當然也可以不用為了被說一句:「九把刀你人真的是太好了。」就展開我的讀者服務事業……於是我還是統統說抱歉,反正不定期都會有簽書會在辦呀。

    作家蔡智恆跟我聊過,他說他這個人本來就是臭屁,可是別人不知道啊,所以成名後他就得表現得謙虛點,免得被別人說他是書暢銷後得了大頭症。

    蔡智恆講的這番話不是好心提醒我作人的道理,因為他在跟我聊的時候,我的書還買得爆爛,完全沒有哦人關心我有沒有大頭症。唉其實大頭症這種病我從小就得了,而且一直治不好,所以臭屁也是我個人的強項。

    抵抗這種「人紅就跩」的誤解,是我日後戰鬥重要的一部分。

    因為我的身邊已開始出現,許多拿著「社會責任」來要求我的人。

    學校老師會要求我,多寫一點對青少年有幫助的文章,勉勵大家用功讀書。

    慈善團體會要求我,多出面做善事幫助更多人捐錢時間捐熱情。

    越來越胖的蜘蛛人說:「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的確如此。不過比起責任,我更想要純粹的快樂。

    我除了寫小說外,根本就很普通。如果不是大家很喜歡看我的小說,進而想認識一下我,否則我在這個世界上不過是個設演路人的角色,我怎麼樂觀地看待我的人生、我為什麼充滿對生命的熱情,也不會有人感興趣。

    很早我看破我自己了罵我的確是個好人,非常善良,但我同時也非常的自私。是的,你沒有看錯,我認為我自己很自私。在我如此充滿生命熱情的時刻,我真的想把大部分時間都拿來做我喜歡做的事。

    我覺得流浪漢很可憐,但我沒有充滿愛心到拿著棉被去給睡在只想的流浪漢蓋,但我以前就會小額捐款給照顧街友的創世基金會。

    我覺得流浪狗很可憐,但我沒有充滿愛到不斷收養流浪狗、幫他們結紮,不過不會不固定捐款給流浪動物相關的協會,偶爾也會買肉包子請他們吃一頓。

    我覺得遭受到性侵害的女孩很可憐,但我沒機會幫他們狂踢強暴犯的睪丸,不過我會捐款給勵馨基金會,希望她們得到溫柔的照顧。

    我覺得沒錢吃午餐、沒錢繳學費的學童很需要幫助,但我不會自己煮東西過去給他們吃,也不會勤勞地跑去當他們的免費家教。可我每個月都固定捐錢給富邦文教基金會,每次接到那些學童親手寫的感謝信我都覺得很感動。

    每個人的個性不同,我有我關心這個世界的方法。我不想被規定、被要求按照別人的期待去展現「我是一個有愛心的公眾人物」。那、太、假、了、吧!

    有時候我的經紀人會接到偏遠學校的演講邀約,也會接一些公益基金會的服務邀請,但,那也是因為我高興,不是因為突然覺得自己變成了偉人。這樣的體悟對我來說非常重要。

    做一件事的理由,越單純,越好不是嗎?

    我會寫各式各樣的故事,我希望故事很好看,大家看了喜歡。

    我希望某些故事帶給大家繼續奮鬥的勇氣,振奮大家也振奮自己。

    但某些黑暗到不行的驚悚故事(《異夢》、《樓下的房客》),或者垃圾道簡直連亂寫都難以形容的爆笑故事(《哈棒傳奇》),我只是純粹想娛樂大家跟我自己,被說沒營養我也不在乎……好啦,是有一點在意。

    我先做自己,堅持用自己的方式快樂,就得接受有時被人誤解:「九把刀是個專寫垃圾文章的作家。」或:「九把刀沒有社會責任感。」

    這是我的因果,我的業,也是我帶的種。

    人生沒辦法全拿的,不是嗎?

    我希望受歡迎。

    可我不會為了受歡迎,刻意去做能讓我受到歡迎的事情。

    但我會希望,由於我不停地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很努力,很戰鬥,很歡愉,於是這整個過程被大家認同,進而鼓勵道很多人開始嘗試「多做讓自己真心快樂的事、少做其實你不快樂的事。」——如果事與願違,那也沒辦法。

    但至少我還是活在真正屬於自己的快樂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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