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滿婚姻中,夫妻們往往因為怕損傷彼此愛情,總是盡量遮掩心中的不快,極力避免吵嘴。
事實似乎並不如此,許多不可收拾的場面,每每都是因為暫時擱置那些不快所造成的。有些小事確可將它推開一邊,而不會造成什麼損傷,可是,如果希望彼此在精神與情感上圓滿,適當的爭吵,反能夠表達雙方的感情。
此所謂爭吵,當然不是不停的互相鬥嘴,而是就某一問題,各據理由的爭辯。結果當然不可能雙方都獲勝,但至少其中一方可以有機會聆聽對方意見。
夫婦之間,時常發生些適當的爭吵,是表達雙方心理,促進彼此瞭解之道。即使是對方的錯誤,也可藉此瞭解對方思想,隨而增進愛情,許多相敬如賓,表面上和諧美滿的夫婦,其所以爭論一起便不可收拾,理由無他,乃是他們太沒爭吵了。
夫婦間雖然不應該大吵大鬧,但鬥鬥嘴又何妨?此所謂「歡喜冤家」也,相對無言,誤會愈多,焉談愛情?
因此,為了保持婚姻美滿,太太如發現丈夫在某些重要事務上措施錯誤的時候,不妨「冒險」予以勸告;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