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讀袁中郎全集,感到清風徐徐撲面,精神陣陣爽快。
明末的這位大才子一度做吳縣縣令,上任伊始,致書朋友們道:「吳中得若令也,五湖有長,洞庭有君,酒有主人,茶有知己,生公說法石有長老。」開卷讀到這等瀟灑不俗之言,我再捨不得放下了,相信這個人必定還會說出許多妙語。
我的期望沒有落空。
請看這一段:「天下有大敗興事三,而破國亡家不與焉。山水朋友不相湊,一敗興也。朋友忙,相聚不久,二敗興也。游非及時,或花落山枯,三敗興也。」
真是非常的飄逸。中郎一生最愛山水,最愛朋友,難怪他寫得最好的是遊記和書信,不過,倘若你以為他只是個耽玩的倜儻書生,未免小看了他。《明史》記載,他在吳縣任上「聽斷敏決,公庭鮮事」,遂整日「與士大夫談說詩文,以風雅自命」。可見極其能幹,游刃有餘。但他是真個風雅,天性耐不得官場俗務,終於辭職。後來幾度起官,也都以謝病歸告終。
在明末文壇上,中郎和他的兩位兄弟是開一代新風的人物。他們的風格,用他評其弟小修詩的話說,便是「獨抒性靈,不拘格套,非從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筆」。其實,這話不但說出了中郎的文學主張,也說出了他的人生態度。他要依照自己的真性情生活,活出自己的本色來。他的瀟灑絕非表面風流,而是他的內在性靈的自然流露。性者個性,靈者靈氣,他實在是個極有個性極有靈氣的人。
二
每個人一生中,都曾經有過一個依照真性情生活的時代,那便是童年。孩子是天真爛漫,不肯拘束自己的。他活著整個兒就是在享受生命,世俗的利害和規矩暫時還都不在他眼裡。隨著年齡增長,染世漸深,俗慮和束縛愈來愈多,原木純真的孩子才被改造成了俗物。
那麼,能否逃脫這個命運呢?很難,因為人的天性是脆弱的,環境的力量是巨大的。隨著童年的消逝,倘若沒有一種成年人的智慧及時來補救,幾乎不可避免地會失掉童心。所謂大人先生者不失赤子之心,正說明智慧是童心的守護神。凡童心不滅的人,必定對人生有著相當的徹悟。
所謂徹悟,就是要把生死的道理想明白。名利場上那班人不但沒有想明白,只怕連想也不肯想。袁中郎責問得好:「天下皆知生死,然未有一人信生之必死者……趨名騖利,唯曰不足,頭白面焦,如慮銅鐵之不堅,信有死者,當如是耶?」名利的追求是無止境的,官做大了還想更大,錢賺多了還想更多。「未得則前塗為究竟,塗之前又有塗焉,可終究欽?已得則即景為寄寓,寓之中無非寓焉,故終身馳逐而已矣。」在這終身的馳逐中,不再有工夫做自己真正感興趣的事,接著連屬於自己的真興趣也沒有了,那顆以享受生命為最大快樂的童心就這樣丟失得無影無蹤了。
事情是明擺著的:一個人如果真正想明白了生之必死的道理,他就不會如此看重和孜孜追逐那些到頭來一場空的虛名浮利了。他會覺得,把有限的生命耗費在這些事情上,犧牲了對生命本身的享受,實在是很愚蠢的。人生有許多出於自然的享受,例如愛情、友誼、欣賞大自然、藝術創造等等,其快樂遠非虛名浮利可比,而享受它們也並不需要太多的物質條件。在明白了這些道理以後,他就會和世俗的競爭拉開距離,借此為保存他的真性情贏得了適當的空間。而一個人只要依照真性情生活,就自然會努力去享受生命本身的種種快樂。用中郎的話說,這叫做:「退得一步,即為穩實,多少受用。」
當然,一個人徹悟了生死的道理,也可能會走向消極悲觀。不過,如果他是一個熱愛生命的人,這一前途即可避免。他反而會獲得一種認識:生命的密度要比生命的長度更值得追求。從終極的眼光看,壽命是無稽的,無論長壽短壽,死後都歸於虛無。不止如此,即使用活著時的眼光作比較,壽命也無甚意義。中郎說:「試令一老人與少年並立,問彼少年,爾所少之壽何在,覓之不得。問彼老人,爾所多之壽何在,覓之亦不得。少者本無,多者亦歸於無,其無正等。」無論活多活少,誰都活在此刻,此刻之前的時間已經永遠消逝,沒有人能把它們抓在手中。所以,與其貪圖活得長久,不如爭取活得痛快。中郎引惠開的話說:「人生不得行胸臆,縱年百歲猶為天。」就是這個意思。
三
我們或許可以把袁中郎稱作享樂主義者,不過他所提倡的樂,乃是合乎生命之自然的樂趣,體現生命之質量和濃度的快樂。在他看來,為了這樣的享樂,付出什麼代價也是值得的,甚至這代價也成了一種快樂。
有兩段話,極能顯出他的個性的光彩。
在一處他說:「世人所難得者唯趣」,尤其是得之自然的趣。他舉出童子的無往而非趣,山林之人的自在度日,愚不肖的率心而行,作為這種趣的例子。然後寫道:「自以為絕望於世,故舉世非笑之不顧也,此又一趣也。」憑真性情生活是趣,因此遭到全世界的反對又是趣,從這趣中更見出了怎樣真的性情!
另一處談到人生真樂有五,原文太精彩,不忍割愛,照抄如下:
「目極世間之色,耳極世間之聲,身極世間之鮮,口極世間之譚,一快活也。堂前列鼎,堂後度曲,賓客滿席,男女交舄,燭氣熏天,珠翠委地,皓魄入帳,花影流衣,二快活也。篋中藏萬卷書,書皆珍異。宅畔置一館,館中約真正同心友十餘人,人中立一識見極高,如司馬遷、羅貫中、關漢卿者為主,分曹部署,各成一書,遠文唐宋酸儒之陋,近完一代未竟之篇,三快活也。千金買一舟,舟中置鼓吹一部,妓妾數人,游閒數人,泛家浮宅,不知老之將至,四快活也。然人生受用至此,不及十年,家資田產蕩盡矣。然後一身狼狽,朝不謀夕,托缽歌妓之院,分餐孤老之盤,往來鄉親,恬不知恥,五快活也。」
前四種快活,氣像已屬不凡,誰知他筆鋒一轉,說享盡人生快樂以後,一敗塗地,淪為乞丐,又是一種快活!中郎文中多這類飛來之筆,出其不意,又順理成章。世人常把善終視作幸福的標誌,其實經不起推敲。若從人生終結看,善不善終都是死,都無幸福可言。若從人生過程看,一個人只要痛快淋漓地生活過,不管善不善終,都稱得上幸福了。對於一個洋溢著生命熱情的人來說,幸福就在於最大限度地窮盡人生的各種可能性,其中也包括困境和逆境。極而言之,樂極生悲不足悲,最可悲的是從來不曾樂過,一輩子穩穩當當,也平平淡淡,那才是白活了一場。
中郎自己是個充滿生命熱情的人,他做什麼事都興致勃勃,好像不要命似的。愛山水,便說落雁峰「可值百死」。愛朋友,便歎「以友為性命」。他知道「世上希有事,未有不以死得者」,值得要死要活一番。讀書讀到會心處,便「燈影下讀復叫,叫復讀,僮僕睡者皆驚起」,真是忘乎所以。他愛女人,坦陳有「青娥之癖」。他甚至發起懶來也上癮,名之「懶癖」。
關於癖,他說過一句極中肯的話:「余觀世上語言無味面目可憎之人,皆無癖之人耳。若真有所癖,將沉湎酣溺,性命死生以之,何暇及錢奴宦賈之事。」有癖之人,哪怕有的是怪癖惡癖,終歸還保留著一種自己的真興趣真熱情,比起那班名利俗物來更是一個活人。當然,所謂癖是真正著迷,全心全意,死活不顧。譬如巴爾扎克小說裡的於洛男爵,愛女色愛到財產名譽地位性命都可以不要,到頭來窮困潦倒,卻依然心滿意足,這才配稱好色,那些只揩油不肯作半點犧牲的偷香竊玉之輩是不夠格的。
四
一面徹悟人生的實質,一面滿懷生命的熱情,兩者的結合形成了袁中郎的人生觀。他自己把這種人生觀與儒家的諧世、道家的玩世、佛家的出世並列為四,稱作適世。若加比較,儒家是完全入世,佛家是完全出世,中郎的適世似與道家的玩世相接近,都在入世出世之間。區別在於,玩世是入世者的出世法,懷著生命的憂患意識逍遙世外,適世是出世者的入世法,懷著大化的超脫心境享受人生。用中郎自己的話說,他是想學「凡間仙,世中佛,無律度的孔子」。
明末知識分子學佛參禪成風,中郎是不以為然的。他「自知魔重」,「出則為湖魔,入則為詩魔,遇佳友則為談魔」,捨不得人生如許樂趣,絕不肯出世。況且人只要生命猶存,真正出世是不可能的。佛祖和達摩捨太子位出家,中郎認為是沒有參透生死之理的表現。他批評道:「當時便在家何妨,何必掉頭不顧,為此偏枯不可訓之事?似亦不圓之甚矣。」人活世上,如空中鳥跡,去留兩可,無須拘泥區區行藏的所在。若說出家是為了離生死,你總還帶著這個血肉之軀,仍是跳不出生死之網。若說已經看破生死,那就不必出家,在網中即可作自由跳躍。死是每種人生哲學不可迴避的根本問題。中郎認為,儒道釋三家,至少就其門徒的行為看,對死都不甚了悟。儒生「以立言為不死,是故著書垂訓」,道士「以留形為不死,是故鍛金煉氣」,釋子「以寂滅為不死,是故耽心禪觀」,他們都企求某種方式的不死。而事實上,「茫茫眾生,誰不有死,墮地之時,死案已立。」不死是不可能的。
那麼,依中郎之見,如何才算了悟生死呢?說來也簡單,就是要正視生之必死的事實,放下不死的幻想。他比較讚賞孔子的話:「朝聞道,夕死可矣。」一個人只要明白了人生的道理,好好地活過一場,也就死而無憾了。既然死是必然的,何時死,緣何死,便完全不必在意。他曾患嘔血之病,擔心必死,便給自己講了這麼一個故事:有人在家裡藏一筆錢,怕賊偷走,整日提心吊膽,頻頻查看。有一天攜帶著遠行,回來發現,錢已不知丟失在途中何處了。自己總擔心死於嘔血,而其實遲早要生個什麼病死去,豈不和此人一樣可笑?這麼一想,就寬心了。
總之,依照自己的真性情痛快地活,又抱著宿命的態度坦然地死,這大約便是中郎的生死觀。
未免太簡單了一些!然而,還能怎麼樣呢?我自己不是一直試圖對死進行深入思考,而結論也僅是除了平靜接受,別無更好的法子?許多文人,對於人生問題作過無窮的探討,研究過各種複雜的理論,在兜了偌大圈子以後,往往回到一些十分平易質實的道理上。對於這些道理,許多文化不高的村民野夫早已瞭然於胸。不過,倘真能這樣,也許就對了。羅近溪說:「聖人者,常人而肯安心者也。」中郎贊「此語抉聖學之髓」,實不為過譽。我們都是有生有死的常人,倘若我們肯安心做這樣的常人,順乎天性之自然,坦然於生死,我們也就算得上是聖人了。只怕這個境界並不容易達到呢。
1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