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書有不同的含金量。世上許多書只有很低的含金量,甚至完全是廢礦,可憐那些沒有鑒別力的讀者辛苦地去開鑿,結果一無所獲。含金量高的書,第一言之有物,傳達了獨特的思想或感受,第二文字凝練,賦予了這些思想或感受以最簡潔的形式。這樣的書自有一種深入人心的力量,使人過目難忘。在這方面,法國作家儒勒·列那爾的作品堪稱典範。
《胡蘿蔔須》是列那爾的代表作,他在其中再現了自己辛酸的童年生活。記得第一次讀這本書時,我常常情不自禁地流淚,又常常情不自禁地破涕為笑。書中那個在家裡飽受歧視和虐待的孩子,他聰明又憨厚,淘氣又乖順,充滿童趣卻被逼得少年老成,真是又可愛又可憐。他清楚地意識到自己在家裡的地位,因此萬事都不敢任性,而是努力揣摩和迎合大人的心思,但結果總是弄巧成拙,遭受加倍的屈辱。當然,最後他反抗了,反抗得義無返顧。我相信,列那爾的作品以敏銳的觀察和冷峭的幽默見長,是與他的童年經歷有關的,來自親人的折磨使他很早就養成了對世界的一種審視態度。《胡蘿蔔須》由一些獨立成篇的小故事組成,每一篇的文字都十分乾淨,讀起來毫無窒礙,我幾乎是一口氣把它們讀完的。
列那爾的觀察之細緻和文風之簡潔是公認的,《不列顛百科全書》說他的散文到了無一字多餘的地步。試看他在《自然記事》中對動物的描寫:蝙蝠——「枝頭上一簇簇破布」;喜鵲——「老穿著那件燕尾服,真是最有法國氣派的禽類」;跳蚤——「一粒帶彈簧的煙草種子」;蛇——「太長了」;蝸牛——「他只會用舌頭走路」。
列那爾的眼力好,筆力也好。他非常自覺地錘煉文字功夫,要求自己像羅丹雕塑那樣進行寫作,鑿去一切廢料。他認為,風格就是僅僅使用必不可少的詞,絕對不寫長句子,最好只用主語、動詞和謂語。拉馬丁思考五分鐘就要寫一小時,他說應該反過來。他甚至給自己規定,每天只寫一行。他的確屬於那種產量不太高的作家。我所讀到的他的最精闢的話是:「我把那些還沒有以文學為職業的人稱作經典作家。」以文學為職業的弊病是不管有沒有想寫的東西都非寫不可,於是難免寫得濫。當然,一個職業作家仍然可以用非職業的態度來寫作,只寫自己真正想寫的東西,就像列那爾那樣。對於一個作家來說,節省語言是基本的美德。所謂節省語言,倒不在於刻意少寫,而在於不管寫多寫少,都力求貨真價實。這一要求見之於修辭,就是剪除一切可有可無的詞句,達於文風的簡潔。由於惜墨如金,所以果然就落筆成金,字字都擲地有聲。
在印刷垃圾氾濫的今天,我忽然懷念起列那爾來,於是寫了上面這些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