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主要由兩個因素決定:環境和性格。環境規定了一個人的遭遇的可能範圍,性格則規定了他對遭遇的反應方式。由於反應方式不同,相同的遭遇就有了不同的意義,因而也就成了本質上不同的遭遇。我在此意義上理解赫拉克利特的這一名言:「性格即命運」。
但是,這並不說明人能決定自己的命運,因為人不能決定自己的性格。
性格無所謂好壞,好壞僅在於人對自己的性格的使用,在使用中便有了人的自由。
就命運是一種神秘的外在力量而言,人不能支配命運,只能支配自己對命運的態度。一個人愈是能夠支配自己對於命運的態度,命運對於他的支配力量就愈小。
「願意的人,命運領著走。不願意的人,命運拖著走。」太簡單一些了吧?活生生的人總是被領著也被拖著,抗爭著但終於不得不屈服。
昔日的同學走出校門,各奔東西,若干年後重逢,便會發現彼此在做著很不同的事,在名利場上的沉浮也相差懸殊。可是,只要仔細一想,你會進一步發現,各人所走的道路大抵有線索可尋,符合各自的人格類型和性格邏輯,說得上各得其所。
上帝借種種偶然性之手分配人們的命運,除開特殊的天災人禍之外,它的分配基本上是公平的。
偶然性是上帝的心血來潮,它可能是靈感噴發,也可能只是一個惡作劇,可能是神來之筆,也可能只是一個筆誤。因此,在人生中,偶然性便成了一個既誘人又惱人的東西。我們無法預測會有哪一種偶然性落到自己頭上,所能做到的僅是——如果得到的是神來之筆,就不要辜負了它;如果得到的是筆誤,就精心地修改它,使它看起來像是另一種神來之筆,如同有的畫家把偶然落到畫布上的污斑修改成整幅畫的點睛之筆那樣。當然,在實際生活中,修改上帝的筆誤絕非一件如此輕鬆的事情,有的人為此付出了畢生的努力,而這努力本身便展現為輝煌的人生歷程。
人活世上,第一重要的還是做人,懂得自愛自尊,使自己有一顆坦蕩又充實的靈魂,足以承受得住命運的打擊,也配得上命運的賜予。倘能這樣,也就算得上做命運的主人了。
浮生若夢,何妨就當它是夢,盡興地夢它一場?世事如雲,何妨就當它是雲,從容地觀它千變?
事情對人的影響是與距離成反比的,離得越近,就越能支配我們的心情。因此,減輕和擺脫其影響的辦法就是尋找一個立足點,那個立足點可以使我們拉開與事情之間的距離。如果那個立足點仍在人世間,與事情拉開了一個有限的距離,我們便會獲得一種明智的態度。如果那個立足點被安置在人世之外,與事情隔開了一個無限的距離,我們便會獲得一種超脫的態度。
大損失在人生中的教化作用:使人對小損失不再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