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要出版這本小說之際,我希望出版社讓我來作封面。因為我在寫這個小說時,就一直希望如果能夠出書的話,就用麗麗來作封面。
你還記得這張照片嗎?是我們在"尼亞加拉"酒吧第一次見面時拍的。當時我們比賽誰能喝洋酒,我喝了三杯時,跟店裡的荷蘭人嬉皮士借了架萊卡相機約你拍照的。麗麗後來喝到第九杯時,喝醉了,你可能已經記不得了。
麗麗,你現在在哪兒?四年前我去過你家,你不在那兒住了。你如果買了我這本書的話,請跟我聯絡。
回路易斯安娜州去的奧加斯塔給我來過一封信,說他在開出租車。還說向你問好。我猜你大概和那個混血兒畫家結婚了吧。你結婚了也沒關係,我很想見你一面。我們一塊兒唱一支歌。
雖說寫了這本小說,可是別認為我有什麼改變。我一直沒有變——
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