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我先安排即將叫張重生的張明賢先回家多跟家人相處,然後開始找人。
首先是全叔。
有人喜歡拼圖,有人喜歡拼布,全叔則是個在台北第一殯儀館,負責拼湊車禍屍體的快手,據說不管是多麼零碎的屍塊到了全叔手上,都能在三小時之內嵌湊出一個人樣。
全台灣每個月平均有十七具無名屍,大部分都是老人,男女比例2:1,貨源充足,死法各有巧妙。無名屍最後被家屬認領回去的比例很低,在冰櫃裡躺太久了,最後不是送去醫學中心給大體解剖,就是燒掉了事。
全叔是個啞巴,跟啞巴說話得用兩種語言。
我跟全叔說道理,說得通的全叔就點點頭,說不通的我就塞點鈔票,全叔還是點點頭,非常明理。然後全叔給了我一條沒有頭的無名屍,據說是在一場車禍裡搞丟了腦袋。
那樣正好。
「全叔,你他媽的夠意思,以後我死了我也指明要你。」我讚道。
「……」全叔。
接著,我找了黑心但跟鈔票很有義氣的保險業務員「陳缺德」,替「張明賢」保了一份壽險,受益人則填上並不存在的「張重生」,一串我剛申請的手機門號黏乎其後。
「不會弄出事吧?」陳缺德冷笑。
「媽的怎麼可能!」我哈哈一笑,將一束鈔票塞進陳缺德的手裡。
張重生不存在,沒關係,找對了魔術師就能變出像樣的兔子。
我跟在戶政事務所當主任的老同學「金絲眼鏡仔」套了三天交情,順便把他那河東獅老婆在賓館偷漢子的針孔照片送給他,希望他瞭解友情的真諦。
金絲眼鏡仔看了照片後喜極而泣,這下他總算可以大方離婚——然後不付一個子兒。
大笑大哭一陣後,金絲眼鏡仔忙問我有什麼事需要幫忙的儘管開口。
「你說的?」
「我說的!」
但聽了我想要他幫忙的事後,金絲眼鏡仔嚴辭拒絕,並說只要合法的事他一定幫忙幫到底,這件事恕難從辦。
我沒說話,只是拿了一個牛皮紙袋給他。金絲眼鏡仔打開牛皮紙袋,裡頭是他花錢找援助交際的幾張模糊照片,跟一張光盤——裡頭有比照片更多的東西。
「她花名小嫻,本名叫李櫻嫻,今年剛考上高中,十五歲。」我點了根煙,遞給臉都煞白了的金絲眼鏡仔。
我不必提醒我的老同學台灣的法律長什麼模樣,他只是顫抖地抽著煙,閉著眼睛想事情。我沒有打擾他,畢竟每件事都有它的代價,我不能逼他,也不想逼他。我只是在適當的時候,輕輕推了他一把。
第三天,張重生從魔術師的帽子裡跳出來,變成一個活生生的人,有個虛構的父母雙亡的家庭,還有殘障撫恤金可以領到死。
萬事皆備,只差一場車禍。
我打點好警局裡的兩個個性垃圾但數鈔票絕不手軟的警察後,說也奇怪,沒有頭的張明賢就駕駛著剛買不久的新車以低速撞上一顆大樹,車子油箱破裂起火燃燒,一個大爆炸,失去頭的張明賢很遺憾沒辦法解開安全帶,就這麼從無頭鬼燒成焦炭鬼。
不幸中的大幸,死者有幾張證件沒有化成灰,警方就依據這微薄的線索通知家屬,然後趁著家屬悲痛欲絕,將無頭焦屍送往台北市第一殯儀館——交由全叔處理。
警方背書,保險金沒什麼窒礙就下來了,遠在花蓮的受益人張重生也因此有了一筆不小的金額計畫他的人生,還足以支付我幫忙打理這一切的必須金額,跟些許我推辭不掉的酬金。
就這樣,我「殺」了第一個目標。
一周後,我的銀行戶頭湧進了殺人的尾款,信箱出現一份編號NO.44的蟬堡。
這就是我入行錯誤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