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比亞釣水鬼的男人 正文 第八章 香吉士
    第八章香吉士

    甘比亞的傳統市集很無聊。

    這種斷語出自一個受西方知識訓練的研究生之口或許聽起來很刺耳,好像對落後國家的污蔑。

    不過說很無聊還算是客氣的了,甘比亞的傳統市集比起台灣最冷清的菜市場還要不熱絡幾倍,零零散散的小販們有氣無力地叫賣一些吃的東西(例如乾乾瘦瘦的蔬果,比起來台灣的農夫真的很會種東西)、或是即將被吃的東西(例如營養不良的小牛、毛色稀疏的雞,但價格在他們眼睛都是昂貴的),至於日常生活用品諸如草籃或簍子等,這裡家家戶戶都會做,所以也沒有人笨到拿出來賣。

    這種冷清的市集是常態,在落後國家再正常不過。

    號稱開創社會學的三大名家之一的塗爾干先生,將社會的構成分成「有機連帶」跟「機械連帶」,主張在原始社會裡幾乎沒有職業分工的情況,也沒有必要分工,例如每戶人家都養飼養一點禽畜、都會種一點萵苣跟甘藷,也很不幸男女老幼都會編織跟粗糙堪用的手工,於是「純粹」貨品的交流變得很沒有必要,缺了就做,餓了就種,少了就生。

    甘比亞部落就是這種尚未出現精細職業分工的社會,大家所作的事都半斤八兩,所以沒有誰非得需要誰的問題,也所以部落之間都不太合作,甚至在情感上壁壘分明,部落戰爭常常打個沒完,如果萵苣村專產萵苣,甘藷村專產甘藷,兩村好好交流一下就不會整天殺得血流成河。

    社會學這門學問強調「分工」是現代社會之始,而「資本主義乃推動分工的內在動力」,我想也是頗有道理的。

    回到市集。

    在甘比亞部落,會把雞牽出來賣的人,大多是因為這隻雞已經生不出蛋了,自己吃捨不得(不是捨不得殺,而是吃了牠等於吃錢),所以乾脆牽出來試試機會,既然下不了蛋,會買雞這種奢侈品回去吃的人還真是少。

    至於家裡那只會生蛋的雞不幸死去的人們正好要出來買只會生蛋的雞,那才有一點交易的可能,不過Jim告訴我會生蛋的母雞價格是不會生蛋的老母雞的三倍,嘖嘖。

    這種傳統市集自然引不起我的興趣,沒逛兩下我就意興闌珊,事實上我也不認為有什麼學術研究的價值。

    我的老師也頗有同感,敏銳的傑米森發覺我們渙散的眼神後,就決定開車帶我們到鄰近市區龍蛇混雜的大市集開開眼界。

    地球開發的越快,世界各地所體現的不協調性就越大,這點在甘比亞尤其輪廓分明。

    鄰近市區的大市集聚集了一大堆的商人,所賣的當然還是不可避免有蔬果,但蔬果飽滿豐實的多,標價也高,顯然這些商人認為會來到這裡挑選貨物的人都比較有錢(大多是西方臉孔,遊客少,外交官眷屬卻多),雞雞鴨鴨也不少,羽色鮮艷、看起來能下蛋的機會也大得多。

    我們隨意亂逛到一個賣雞的熱絡小攤前,其中有一隻看起來很安靜、很有風格的母雞引起了我的注意。

    牠既不太叫,也不太動,雖然沒有眉毛,但我可以看出牠正在皺眉。

    我想起了一部日本漫畫,叫「痞子勇士」,裡頭有個兇惡的疤面流氓在高中時養了隻雞,用狗鏈子拴著,就這麼牽在學校裡,很屌,尤其那流氓始終不解他的雞為什麼不生蛋,旁邊的小跟班也不敢跟流氓講明,因為牠是只公雞。

    讓我們回到「很屌」那兩個字。

    是啊,養一隻雞用鏈子牽著,真屌!

    在台灣我可能終其一生都養不了雞,所以此時正是出手的大好機會,加上我一直都在思考應該在回台灣前送Jim什麼禮物好,如果送錢未免太土也太野蠻,但如果是隻雞,我想應該是份還可以的禮物,要宰要賣要養都隨便他啦。

    不過今天因為是傑米森帶我們出來的,所以Jim並不在身旁幫我翻譯,我買起雞時困難重重(不是疑雲重重),雖然按照原價買也不是多貴,但瞭解殺價是萬國夜市語言的我還是不願白白當冤大頭,於是用簡單的英文就地喊起價來。

    「五盾。」我比了個五。

    「三十盾!」小販用力揮手,毫不客氣。

    干,三十盾我都可以命令老天爺下一場雨了,還可以順手宰了頭不知名的油瘩。

    跟你買隻雞?

    「五盾。」我堅持。

    「三十盾!」小販別過頭不看我,還一直揮手。

    我冷笑,攤開雙手。

    「九把刀,你也太誇張。」老師用鞋子踢我的屁股。

    「十盾!」我搖搖頭。

    「二十五盾!」小販還是沒有看我,揮揮手。

    果然價錢是彼此逼近的,誰都不能堅持。

    「十盾!」我指了指那只風格沈穩的母雞。

    只有像牠那種會思考的雞才配當小說家的雞。

    「二十盾!最後!」小販拎起那隻雞,直接放到我前面,作勢要拿繩子將牠的腳綁起來給我。

    「我還沒決定,二十盾,太貴!」我說,堅決地搖頭。

    「九把刀,你買雞要幹嘛啦!」老師有點不耐煩,傑米森卻是老神在在、一副事不關己的懶樣。

    「拜託啦讓我買一下。」我轉頭,懇求老師。

    「我們等一下還要繼續逛,你一開始就抱了隻雞,要怎麼逛?」老師警告我。

    「我沒有要抱,要用牽的。」我鄭重澄清,用抱的好蠢。

    要是回台灣後讓大家知道我牽了隻雞逛大街,大家一定覺得我屌爆了。

    「十五盾!」小販或許看出我老師跟我在爭執這隻雞要不要買,趕緊降價,

    然後迅速幫我將雞腳用繩子綁好,倒吊提了給我。

    「好!」我也不再囉唆,但硬是跟他要了一條繩子,比手劃腳要他幫我繩子綁在雞的脖子上而不是腳上。

    但小販怎麼綁怎麼不對勁,那牢固至極的綁法讓我感覺到那隻雞沒幾分鐘就會窒息而死。於是折衷,雞販在母雞的脖子上隨便繫住,然後在雞的身上纏上兩圈繩索,打結,我將雞腳上的繩子解開,讓牠可以開步走。

    有點樣子了,雖然繩子綁在雞肚子上是有點怪怪的,但我這個人就是這樣,只要別人覺得古怪,我就覺得有夠神氣。

    「香吉士!走!」我輕輕拉了一下,香吉士皺著眉頭踱步前進。

    「什麼香吉士?」老師歎口氣,覺得很丟臉。

    傑米森哈哈大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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