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以南太陽以西 正文 第六章
    此外我還在有腿疾的女性方面有過一次非常奇特的經歷。那時我已二十八。但由於事情過於奇特,至今我都難以弄明白那到底意味什麼。

    我在年末喧鬧擁擠的澀谷街頭見到一位同島本跛得一模一樣的女性。她身穿偏長的紅色大衣,腋下夾一個黑色漆皮手袋,左手腕戴一個手鐲樣的銀色手錶。她身上的東西看上去十分高級。我在另一側路面行走,偶然瞧見她後,立即穿過馬路。路上人頭攢動,不知從哪裡冒出這麼多人來,不過追她倒沒花多少時間,因為她腿不靈便,走不了那麼快。那抬腿的方式同我記憶中的島本實在像極了——她也像島本那樣左腿以稍稍劃圓的姿勢拖著。我跟在她後頭,入迷地看著那被長筒襪包裹住的勻稱動人的腿描繪出優美的曲線。那是唯有經過成年累月訓練的複雜技術才能產生的優美。

    我稍離開一點兒跟在她後面走了一陣子。配合她的步調(即以同人群流速相反的速度)行走並非易事。我不時打量櫥窗或停下來裝作搜摸風衣口袋的樣子來調整行速。她戴一副黑皮手套,沒拿手袋的那隻手提一隻商店裡的紅紙袋。儘管是陰沉沉的冬日,但她仍戴著大大的太陽鏡。從她身後我能看到的,只有梳得整整齊齊的秀髮(在肩那裡向外捲起,捲得非常雅致),和給人以柔軟暖和之感的紅大衣後背。不消說,我很想確認她是不是島本。要確認並不難,繞到前面好好看一眼即可。問題在於倘若是島本,那時我該說什麼呢?該怎樣表現呢?何況,她還記得我嗎?我需要做出判斷的時間。我必須調整呼吸、清理思緒、端正姿態。

    我在注意不讓自己超過她的情況下緊隨不捨。這時間裡她一次也沒回頭,一次也沒止步,甚至沒有斜視,只是朝某個目的地逕自行進不止。如果不看她左腿的移動而僅看其上身,肯定誰都看不出她腿有毛病,無非走路速度較普通人慢幾拍而已。越看她走路的樣子,我越是想島本,走法真的可以說是一個葫蘆分出的兩個瓢。

    女子穿過擁擠的澀谷站前,一步不停地沿坡路朝青山方向走去。到了坡路,腳步就更慢了。她已走了相當遠的距離,坐出租車都不算近,即使腿沒毛病的人走起來也夠吃力的,可是她拖著一條腿持續行走不止。我拉開適當距離跟在後面。她依然一次也沒回頭,一次也沒止步,甚至櫥窗都沒掃一眼。拿手袋的手同提紙袋的手換了幾次。但除此之外,她始終以同一姿勢同一步調前進。

    一會兒,她躲開大街的人群,走進側道。看來她對這一帶相當熟悉。從繁華大街往裡跨進一步,便是幽靜的住宅地段。由於人少了,我更注意保持好距離跟上。

    總共跟她走了大約四十分鐘。在行人稀少的路段走一陣子,拐過幾個路口,重新走上熱鬧的青山大街。但這回她幾乎不在人群中走,就像早已打定主意似的,毫不遲疑地徑直走進一家咖啡館。那是一家西式糕點店經營的不大的咖啡館。出於慎重,我在附近轉了十分鐘後才進去。

    進去馬上找到了她。裡面熱氣撲人,但她仍身穿大衣,背對門口坐著。那件看上去相當昂貴的紅大衣實在醒目。我坐在盡頭處的桌旁,要了杯咖啡,然後拿起手邊一份報紙,裝作看報的樣子若無其事地觀察她的動靜。她桌上放著一隻咖啡杯,但依我觀察,她一次也沒碰那杯子。除一次從手袋裡取出香煙用打火機點燃,此外再無別的動作,只是靜靜坐在那裡打量窗外景致。看上去既像純粹的歇息,又像在考慮什麼要緊事。我喝著咖啡,翻來覆去地看報上的同一則報道。

    過了好半天,她像下定什麼決心似的霍然離座,朝我這張餐桌走來。由於其動作過於突如其來,我的心臟差點兒停止跳動。但不是來我這裡。她從我桌旁走過,直接去了門旁的電話那裡,繼而投入零幣,撥動號碼。

    電話離我座位不太遠,但由於周圍人聲嘈雜,加之音響在大聲放聖誕歌,沒辦法聽清她的說話聲。電話打了很久,她桌上放的咖啡一碰沒碰地涼在了那裡。通過我旁邊時,我從正面看了她的面孔,可還是不能斷定她就是島本。妝化得相當濃,而且近半邊臉給大太陽鏡遮了,眉毛被眉筆描得甚是分明,塗得又紅又窄的嘴唇咬得緊緊的。畢竟我最後一次見島本時雙方都才十二歲,已是十五年前的事了。臉形多少讓我隱約記起島本少女時代的面影,但說是毫不相關的別人似乎也未嘗不可。我所看清的只是她是臉形端莊的二三十歲女性,身穿值錢的衣服,而且腿有毛病。

    我坐在座位上冒出汗來,汗出得貼身襯衣都濕透了。我脫去風衣,又向女侍要了一杯咖啡。我問自己「你到底在幹什麼?」我是因為丟了手套來澀谷買新手套的,而發現這女子後,便走火入魔似的一路跟蹤而來。按正常想法,理應直接問一句「對不起,您是島本嗎?」這樣最為直截了當。可是我不願意那樣,只是默默地尾隨其後,現在已經到了無法返回的地步。

    打完電話,她直接折回自己的座位,然後背對著我坐下,一動不動地眼望窗外景物。女侍走到她身邊,問涼了的咖啡可不可以撤去。聲音我沒聽見,估計是那麼問的。她回頭點了下頭,好像又要了一杯。但新端來的咖啡她依然沒動。我一邊不時抬眼打量一下她的動靜,一邊繼續裝作看報的樣子。她幾次把手腕舉到面前,看一眼圖形銀色手錶。估計她在等誰。

    我心想這恐怕是最後的機會了。等那個誰來了,我就可能永遠失去向她搭話的機會。然而我又無論如何都無法從椅子上起身。不要緊,我說服自己,還不要緊的,不急。

    這樣相安無事地過去了十五至二十分鐘。她一直在眼望外面的街道,之後忽然靜靜站起,挾起手袋,另一隻手提起商店的紙袋。看來她已對等人不抱希望,或者本來就不是等人。看準她在收款機前付罷款走出門去,我也急忙站起,付了款朝她追去。眼見紅色大衣從人群中穿過,我撥開人流朝她的方向衝去。

    她揚手叫出租車。片刻,一輛出租車閃爍著方向指示燈靠上路旁。必須打招呼了!鑽上出租車就完了。不料剛朝那邊跨步,馬上有人抓住我的臂肘,力氣大得驚人。痛並不痛,但力氣之大使我透不過氣。回頭一看,一個中年男子正看著我的臉。

    對方比我矮五公分左右,但體格十分壯實,年齡大概四十五六,身穿決灰色大衣,脖子上圍著開司米圍巾,一看就知都是高檔貨。頭髮整齊地分開,架一副玳瑁框眼鏡。看來經常運動,臉曬得恰到好處,想必滑雪來著,或者打網球也有可能。我想起同樣曬成這個樣子的喜歡打網球的泉的父親。估計是正規公司身處高位的人,或是高級官員,這一點看其眼睛即可了然——那是習慣向許多人下達命令的眼神。

    「不喝杯咖啡?」他聲音平靜地說。

    我眼睛仍在追逐紅大衣女子。她一邊彎腰鑽進出租車,一邊從太陽鏡裡朝這邊掃了一眼。我覺得她至少瞧見了這邊的場景。出租車車門隨後關上,她的身姿從我的視野裡消失了。她消失後,剩下我同那奇妙男子兩人。

    「不多佔用時間。」男子說,語調幾乎感覺不出起伏。看上去他一未生氣,二未激動,簡直就像為誰頂住門扇似的穩穩抓著我的臂肘,臉上毫無表情。「邊喝咖啡邊說吧!」

    當然我也可以直接走開,就說自己不想喝什麼咖啡,也沒話跟你說,首先連你是誰都不知道,對不起我有急事。然而我一聲不響地盯著他的臉看,繼而點下頭,照他說的再次走進剛才的咖啡館。可能是我害怕他握力中包含的什麼,我從中感覺到了類似奇異的一貫性的東西。那握力既不放鬆,又不加強,如機器一般準確地緊抓住我不放。我無法判斷如果拒絕的話此人到底會對我採取怎樣的態度。

    但害怕之餘,好奇心多少也是有的,想知道往下他究竟要對我說什麼話,對此頗有興致。那或許會帶給我關於那個女子的某種信息。在女子消失的現在,這男子說不定將成為連接女子和我的唯一通道。何況畢竟在咖啡館,總不至於對我動武。

    我和男子隔桌對坐。女侍來之前兩人都一言未發。我們隔著桌子目不轉睛地對視。隨後,男子要了兩杯咖啡。

    「你為什麼一直跟在她後面呢?」男子用足夠客氣的語調問我。

    我默然不答。

    他以沒有表情的眼神緊緊盯視我。「你從澀谷開始就緊跟不放,」男子說,「跟了那麼長時間,任憑誰都要發覺的。」

    我什麼也投說。料想是女子意識到我在跟她,進咖啡館打電話把這男子叫來了。

    「不想說,不說也無所謂。你就是不說我也完全曉得怎麼回事。」男子大約有些激動,但語調全然不失客氣與平靜。

    「我可以幹出幾種事來。」男子說,「不騙你,想幹就幹得出。」

    往下他便只是盯住我的臉,意思像是說不再解釋也該明白吧。我依舊悶聲不響。

    「不過這次不想擴大事態,不想挑起無謂的風波。明白嗎?僅此一次。」說著,他把放在桌面上的右手插進大衣口袋。從中掏出一個白信封,左手則一直置於桌面。是個工作信封,沒有任何特徵,雪白雪白。「所以只管默默收下。想必你也不過是受人之托,作為我也想盡量息事寧人。多餘的話希望你一句也別說。你今天沒有看見任何特殊情形,也沒遇見我,明白了嗎?若是我知道你說了多餘的話,上天入地我也會找出你算賬。所以盯梢的事請到此為止。雙方都不願意節外生枝吧?不是嗎?」

    如此說罷,對方朝我遞出信封,就勢站起,旋即一把抓起賬單,大踏步離去。我目瞪口呆,依然坐在那裡半天沒動,之後拿起桌面上放的信封往裡窺看:萬元鈔十張,一道摺也沒有的嶄新的萬元鈔。我口中沙拉沙拉發乾。我把信封揣入風衣袋,走出咖啡館。出門環視四周,確認哪裡也沒有那男子後,攔出租車返回澀谷。

    便是這麼一件事。

    我仍保留著那個裝有十萬元的信封,就那樣藏在抽屜裡沒動。遇到不眠之夜,我時常想起他的臉,就好像每當發生什麼事,不吉利的預言便浮上腦際。那男子到底是誰呢?還有,那女子是不是島本?

    事後我就此事件設想了幾種答案,那類似沒有謎底的謎語。設想完了又將其推翻,如此反覆多次。那男子是她的情夫,把我當成了她丈夫僱用的摸底私人偵探之類——這是最具說服力的設想。而且那男子企圖用錢收買我封我的口,或者以為我在跟蹤前目睹了兩人在一家旅館幽會也未可知。這種可能性是充分存在的,二來也合乎邏輯。然而我還是無法打心眼裡認同這個假設。其中有幾點疑問:

    他說想幹就幹得出的幾種事究竟是哪種事呢?為什麼他抓我手臂的方式那麼奇特呢?為什麼那女子明知我跟蹤卻不坐出租車呢?乘出租車當場就可把我甩掉。為什麼那男子在沒弄清我是何人階情況下就滿不在乎地遞出十萬之多的日元呢?

    怎麼想都是難解之謎。有時我甚至懷疑那一事件統統是自己幻覺的產物,是自己頭腦中捏造出來的,或者是做了一個活龍活現的長夢、而夢披上現實的外衣緊緊貼在我的腦際。然而實有其事。因為抽屜中實實在在有白色信封,信封裡又裝著十張萬元鈔。這無疑是一切乃已然發生之事的物證——實有其事。我不時把那信封放在桌面上盯視。完全實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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