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初睡的女孩是獨生子。
她不是——也許應該說她也不是——一起上街時令擦肩而過的男人不由回頭的那一類型,不如說幾乎不引入注意更為準確。然而第一次同她相見,我就莫名其妙地被她深深吸引了。那簡直就像在光天化日下走路時突然被肉眼看不見的悶雷擊中一般,沒有保留沒有條件,沒有原因沒有交待,沒有「但是」沒有「如果」。
回首迄今為止的人生,除去極少數例外,我幾乎不曾有過被一般意義上的靚女所強烈吸引的體驗。和朋友一起走路,朋友有時說「喂喂,剛才過去的女孩真夠漂亮」,而我聽了,卻想不出那種「漂亮」女孩什麼模樣,很有些不可思議。閱歷中幾乎不曾對美貌女演員和模特一見傾心。原因不曉得,反正就是這樣。甚至在十幾歲時——現實與夢境的界線極其模糊且「憧憬」這一情思淋漓盡致地施展威力的時期——我也不曾僅僅因為美貌而對美貌姑娘想入非非。
能強烈吸引我的,不是可以量化、可以一般化的外在美,而是潛在的某種絕對的什麼。
一如某一類人暗自慶幸大雨地震全面停電,我則喜好異性對我發出的來勢洶湧而又不動聲色的什麼。這裡姑且將那個什麼稱為「吸引力」好了——不容分說地、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吸引人吞噬人的力。
或許可以將其比喻為香水的氣味兒。在怎樣的作用下才能產生具有特殊魅力的氣味兒,恐怕就連調製它的調香師也無法說明,化驗想必也得不出結果。然而,能說明也罷不能說明也罷,某種香料的配合就是能如交尾期動物身上的氣味兒一樣吸引異性。某一氣味兒百人中可能吸引五十人,另一氣味也許會吸引百人中的另外五十人。但此外能在百人中摧枯拉朽地吸引一兩人的氣味兒世間也是存在的,那便是特殊氣味兒。而我具有敏銳地嗅出如此特殊氣味兒的能力。我知道那是專門為我而存在的宿命式的氣味兒,即使相距迢迢我也能百發百中地嗅出。屆時,我就跑到她們身邊告訴她們我已感受到了,「其他人或許感受不到,可我感受到了。」
第一次見面我就想和她睡。說得更準確些,是必須和這女子睡。而且本能地感覺出對方也想同我睡。在她面前我真個渾身發顫。當著她的面就急劇地勃起了幾次,走路都困難。這是我生來第一次體驗到的吸引力(在島本身上我大約感覺過其雛形,但那時的我還遠未成熟,所以那很難稱之為吸引力)。碰上她時我是十七歲的高三學生,她是二十歲的大二學生,而且陰差陽錯,居然是泉的表姐。她大致也有男朋友,但這對我們根本不成為障礙。即使她四十二歲有三個小孩且屁股生兩條尾巴,我想我也不至於介意。其吸引力便是大到了這個地步。我明確認識到不可就這樣放過這女子,否則我肯定抱憾終生。
總之我生來第一次干的對象就是我女朋友的表姐。並且不是普通的表姐,而是非常親密的表姐,泉和她自小要好,平日往來不斷。她在京都上大學,租住在御所西邊一座宿舍樓裡。我和泉去京都玩時叫她來同吃午飯。那是泉來我家兩人赤身摟抱、但由於姨母來訪而鬧得天翻地覆的那個星期日之後第三個星期的事。
泉離座時,我說可能要打聽她上的那所大學的事,問出了她的電話號碼。兩天後我往她宿舍打電話,說如果方便下星期日要見她一下,她停一下回答說可以啊,那天正好有空兒。
聽其聲音,我堅信她也想同我睡,從語調中我清楚感覺出了這一點。於是下個星期日我獨自去京都找她,下午就跟她睡上了。
其後兩個月時間裡,我同泉的表姐只管大幹特幹,幹得腦漿都像要融化了。兩人沒去看電影,沒散步。小說也罷音樂也罷人生也罷戰爭也罷革命也罷一概沒談。我們只是干、干。
當然三言兩語我想也還是聊過的,但聊的什麼幾乎無從記起。我記得的僅僅是那裡具體的細小的物像——枕邊的鬧鐘、窗口掛的窗簾、茶几上的黑色電話機、掛歷上的攝影畫、她脫在地板上的衣服,以及她肌體的氣味兒、她的聲音。我什麼也沒問她,她什麼也沒問我。不過僅有一次,一起躺在她床上的時候忽然心有所覺,問她是不是獨生子。
「是啊,」她一副詫異的神情,「我是沒有兄弟姐妹,可你怎麼知道的呢?」
「怎麼也不怎麼,只是一種感覺。」
她注視了一會我的臉,「你怕也是獨生子?」
「是啊。」
留在記憶中的兩人的交談只有這麼多。我驀地感到了一種氣息:這女子說不定是獨生子。
除去確有必要的場合.我們甚至吃喝都省略了。見面幾乎口也不開便脫衣服,上床摟作一團,干。沒有階段,沒有程序。我只是單純地貪婪那裡提示的一切,她恐怕也同樣。每次見面我們都幹上四五回。那可是毫不含糊地同她干到一滴精液不剩,干到龜頭髮腫作痛。儘管幹得如此熱火朝天,儘管都從對方身上感覺出洶湧澎湃的吸引力,但雙方都沒有成為戀人並快快樂樂長此以往的念頭。對我們來說,那可謂一陣龍捲風,遲早總要一去不復返。我想我們都已察覺到如此情形是不可能永遠持續下去的,所以每次見面腦袋裡都有疑慮,以為這次相抱是最後一次,而這疑慮又格外鼓起了我們的幹勁。
準確地說,我並不愛她,她當然也不愛我。但愛與不愛對方對那時的我不是重要問題。
重要的是自己此時此刻被急劇地捲入了什麼之中,而那什麼對於我來說應該含有關鍵因素。
我想知道那是什麼,迫不及待。倘若可能,我甚至想把手伸進她的肉體直接觸摸那個什麼。
我喜歡泉。可是她一次也不曾讓我體味如此橫衝直闖的力。相比之下,對這女子我一無所知,也沒感覺出愛情。然而她讓我震顫,讓我奮不顧身地接近。我們所以沒有認真交談,歸根結蒂是因為沒感到有此必要。如果有認真交談的氣力,我們就又用它來多幹一次。
我想,在我們爭分奪秒如醉如癡地將這種關係持續幾個月之後,大概就要不約而同地互相遠離。這是因為,那時我們所進行的,是極為自然極為正常極為必要的行為,沒有被任何疑問插足的餘地。至於愛情、犯罪感以及未來之類一開始便被排除在外,沒有介入的可能性。
所以,假如我同她的關係不暴露(但實際上肯定很難,畢竟我同她幹得太入迷了),那以後我同泉想必會將戀人關係保持一段時間,每年至少可以在大學放假的幾個月時間裡繼續幽會。關係能保持多久我說不準,不過我覺得若干年後我們還是要自然而然——並非由於哪一方主動提出——分手的。我們之間有幾個大的不同點,而且是隨著成長、隨著年齡增大而逐漸擴大的那類不同點。現在回頭看去,我看得十分清楚。不過,就算將來一定分手,如果沒有我同她表姐睡覺那種事,我們會分手得更溫和些,以更為健康的姿態踏入新的人生階段,我猜想。
然而現實中並未那樣。
現實中我嚴重傷害了她,損毀了她。她受到怎樣的傷害怎樣的損毀,我也大體想像得出。泉沒有考上以她的成績本應手到擒來的大學,而進了一所名字都不為人知曉的女大。同她表姐的關係敗露後,我同泉見面談了一次。兩人在時常幽會的小酒吧談了很久。我設法做出解釋,試圖盡可能地開誠佈公,小心斟酌詞句向她訴說自己的心情——同她表姐之間發生的事決不是本質上的,不是既定路線上的,那只是一種物理性的吸引力導致的,自己心中甚至連背叛戀人的愧疚感都沒有,那對兩人的關係不具任何影響力。
但是泉當然不理解,說我是卑劣的扯謊鬼。也的確如她所說,我瞞著她偷偷模摸同她表姐睡覺來著。況且並非一次兩次,而是十次二十次。我一直在欺騙她。事情若理直氣壯,自然無需欺騙。應該一開始就向她挑明:我想和你表姐睡,想大動干戈一直幹到腦漿消融,想以各種體位幹上一千回,但這和你毫不相干,所以希望你不要在乎。問題是作為現實不可能這麼對泉直言不諱。所以我扯了謊,扯了一二百遍。我編造適當的理由拒絕同她幽會而去京都同她表姐睡覺,對此我沒有辯解的餘地。不用說,一切責任在我。
泉得知我同她表姐的關係,是一月已接近尾聲時候的事,我的十八歲生日剛剛過去。二月幾場高考我全部輕易過關,三月末將離開這裡前往東京。離開前我給泉打了好幾次電話,但她再不肯同我說話。長信我也寫了幾封,都沒接到回音。不能就這樣離開,我想,不能就這樣將泉一個人扔下不管。但是,我就是再這樣想,現實當中也是無能為力的。因為泉已不想同我發生任何形式的往來了。
在開往東京的新幹線列車上,我一邊惆悵地望著窗外風景,一邊思考自己算是怎樣一個人。我看放在膝頭的自己的手,看映在窗玻璃上的自己的臉。位於這裡的我到底算什麼呢?有生以來我第一次對自己產生強烈的厭惡感。事情為什麼會這個樣子呢?不過我明白,若再次置身同樣狀況,我還得重蹈覆轍。恐怕仍會對泉扯謊,仍同她表姐睡的,而不管那將怎樣地傷害泉。承認這一點是痛苦的,但實情如此。
當然,在損毀泉的同時,我也損毀了自己。我深深地——比當時我所感覺的還要深得多地——傷害了自己本身。從中我理應吸取很多教訓。但經過若干年後重新回頭審視的時候,我從中體驗到的,僅僅是一個基本事實,那就是:在終極本質上我這個人是可以作惡的。誠然我一次也沒有動過對誰作惡的念頭,然而動機和想法另當別論,總之我是可以在必要情況下變得自私變得殘忍的,就連本應悉心呵護的對象我也可以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給予無可挽回的、決定性的傷害,我就是這樣一個人。
上大學後,我打算在新的城市獲得新的自己,開始新的生活,打算通過成為新人來改正錯誤。最初似乎還算順利,然而歸根結蒂,我無論如何只能是我,仍將重複同樣的錯誤,同樣傷害別人,同時損毀自己。
年過二十時我忽然心想:說不定自己再不能成為一個地道的人了。我犯過幾個錯誤,但實際上那甚至連錯誤都不是。與其說是錯誤,或許莫如說是我自身與生俱來的傾向性東西。
如此想著,我黔然神傷。